委托服務協議書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托服務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委托服務協議書1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XX編碼:
聯系電話 :
Email:
委托人代理人(或監護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XX編碼:
聯系電話 :
Email:
受托人: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托人申請赴 (國家)留學;留學層級屬 (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預科)。
第二條 委托人的服務費分兩次支付給受托人,分別為一次服務費和二次服務費。本協議簽訂時,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一次服務費。受托人在收到一次服務費、申請院校所需資料后,為委托人辦理學校申請手續。受托人獲得所申請的院校錄取通知書時,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二次服務費。受托人收到該款項及簽證所需資料后,為委托人辦理簽證申請手續。委托人申請院校的數量及相應的服務費分別如下:(勾出并填寫大小寫金額)
□A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一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B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兩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C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三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第三條 其他費用(以下費用委托人可以自行交納,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轉交):
a. 校方要求交納的相關費用(院校申請費、留位保證金、學費、醫療保險費、住宿費、監護人費、接機費等):由委托人按申請院校的要求交納;
b.使(領)館簽證費:由委托人按遞交簽證時前往國使(領)館具體要求交納;
c.體檢費:由委托人按前往國使(領)館指定醫院的要求交納。
d.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代辦公證,公證費由委托人按公證處的要求交納;
e.以及交納以上費用可能發生的銀行手續費。
f.委托人如果委托受托人申請多于3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每增加一所,委托人需另外支付受托人中介服務費,此費用無論學校錄取與否,都不退還。具體參見《補充協議》。
二、受托人義務
第四條 提供信息
1. 受托人為委托人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擬留學國家教育制度和申請院校的`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2.結合委托人條件幫助委托人選擇前往國的學校和課程。委托人選擇的擬留學國家的院校名稱如下:
學校1. 專業:
學校2. 專業:
學校3. 專業:
委托人獲得其中任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即視為申請成功。若委托人需要延期錄取通知書,雙方協商一致后,受托人可為委托人按照擬留學國家院校及使館規定辦理延期手續,受托人不另收服務費。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受托人幫助和指導委托人填寫各類申請表格;協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 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有關手續。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托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3.若委托人簽證申請被拒簽,委托人需要再次辦理簽證有關手續,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受托人可協助委托人再次申請赴擬留學國家留學簽證的有關手續,受托人不另收服務費。
第七條 其他
1.受托人代表委托人與其所申請的學校及擬留學國家使(領)館或移民局聯系所有相關事務,擬留學國家使(領)館或移民局指定需與委托人本人聯系的情況除外;
2.若委托人需要受托人為委托人安排住宿,接機等服務,受托人可為委托人聯系。
3.如委托人為18歲以下學生,應委托人及其代理人要求,雙方協商一致后,委托人為受托人代為聯系在擬留學國家的監護人服務;
4.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15 日內,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托人;若委托人無法在規定日期內提交,應與受托人協商,確定提交日期。
第十一條 委托人一經選擇了相關的專業或學校,不應隨意改動;如果委托人堅持更換已選定的專業或學校,由此引起的費用及損失由委托人負擔;
第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和委托人擔保人或家庭成員的地址、單位、收入等發生變化, 須立即通知受托人,以便受托人通知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或移民局;
第十三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擬留學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四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協議全部義務而未被所申請院校錄取,委托人可憑校方書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張退費。受托人根據委托人在本協議第二條所選擇的類別,退還委托人一次服務費。
第十六條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協議的全部義務卻被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拒簽的,委托人可憑使(領)館書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張退費。受托人根據委托人在本協議第二條所選擇的類別分別退費:(勾出并填寫大小寫金額)
□A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B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C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 委托人在合同、協議簽訂后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協議,則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無權要求受托人退還服務費。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 受托人在協助委托人獲得擬留學國家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后,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退還一次服務費;受托人在協助委托人獲得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簽證后,視為合同、協議履行完畢,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退費。
第二十條 委托人通過受托人申請院校、辦理簽證過程中向所申請院校、駐華使(領)館或政府部門交納的費用,由委托人按照相關主體的退費規定向相關主體主張退費。受托人可以協助委托人進行有關的退費追索,但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退款所需資料(具體包括本合同和交納服務費單據原件、校方或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的拒絕證明、委托人退費申請書)后,7 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相關規定退費。委托人可以親自辦理退費手續,也可出具有委托人正式簽字的委托書委托其他人代為辦理退款,委托人必需在委托書中詳細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與委托人的關系以及授予他(她)的權利等。受托人將通過銀行匯款或以現金方式向委托人退款,并解除合同。所需銀行匯款手續費由委托人負擔。如委托人未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出退款要求,即視為委托人放棄。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遇任何不可抗力(如戰爭、外交糾紛、簽證政策變化等)的影響,導致申請學校及辦理簽證延誤或停止,受托人將不承擔相關責任。但受托人可為委托人順延辦理。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簽證政策變化等。
第二十三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本合同對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委托人及受托人雙方影響范圍之外的情況不負責,如由中國政府、中國大學、擬前往國大使館、擬前往國政府、擬前往國院校等機構決定的事項。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五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相關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委托人所簽訂的表明委托人欲申請的院校、專業等意愿的書面意見,經受托人書面確認后,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單方變更。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所稱"合同"是《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協議"是雙方補充協議。
八、 其他
第二十九條 若委托人在合同、協議簽訂之日未滿18周歲,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須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在合同、協議上簽字認可后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條 申請出國留學屬委托人自愿,委托人在申請過程中發生的本合同沒有提及的任何費用,如在此期間發生的生活費及由此產生的誤工費、誤學費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都應由委托人自行負擔,與受托人無關;若屬于退款情況,則執行上述退款條例,委托人不再提出任何索賠要求。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一份。
第三十三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委托人及受托人雙方同意的附加條款:
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或監護人)
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XXXX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章)
經手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服務協議書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適應當前農村經濟發展形勢,促進我鎮水利發展,更好地服務“三農”,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目標,根據市委、市政府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協商,由甲方對委托乙方所從事的農業水利服務事項進行政府購買,有關協議如下:
一、甲方對委托乙方所從事的xx年購買金額73xx年至少 2次(緊急防汛時對重點險段堅持24小時排查)。
1、排查結果及時上報鎮政府,險情隱患拿出具體的處理方案。
2、修訂完善防汛預案,及時掌握和上報本地區域發生的水、雨、工、險、災情,汛期堅持24小時防汛值班不間斷,確保上下聯絡暢通無阻。
3、協調本區域農業灌溉用水,為當地提供抗旱服務、掌握本區域水庫、堰塘蓄水總量,每半月上報鎮政府一次。
4、負責水利工程設施管理,對庫、閘、涵、堤、渠等工程設施進行經常性地檢查與維護,防止工程設施損壞,保證正常運行,啟閉自如。每年堅持水利工程設施白蟻防治4次,做到春防、夏殺、秋查、冬挖。
5、負責本區域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勘測、設計、施工與管理,協助政府搞好水庫加固,渠道清淤、泵站、機井、小水電更新改造、節水灌溉、人畜飲水、五小工程建設、田園化建設、水土保持等工作的技術服務工作,確保水利設施建設規劃科學,布局合理、設計規范、建設項目標準、形象、質量達到市水利部門要求。
6、負責本區域水資源保護與管理,防止水污染,管理節約用水工作,以保證農村飲水安全。
7、負責提供本區域必需的水利技術指導和服務,搞好水利新技術推廣工作,每年至少開展技術培訓一次。
8、協調處理本區域內水事糾紛,維護好水事秩序,確保水利工程安全。
9、承辦甲方交給農業水利服務中心職責內的其他應急事項。
三、資金撥付和考核辦法
甲方先按全年購買金額的60%撥付給乙方服務資金,另40%作為乙方的風險抵押金由甲方暫扣,并由甲方視考核乙方全年服務事項完成情況給予撥付或扣減。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自xx年元月 日執行xx年 2月3 日終結。
甲方:(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委托服務協議書3
招聘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聯系人及通訊方式:
乙方全稱:
銀行帳號:
聯系人及通訊方式:
甲方因企業發展需要,招聘企業人才,委托乙方提供相關人才信息。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服務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本協議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語具有下面含義:
本協議:甲、乙雙方簽訂的《服務協議書》,包括本協議主文、附件及各方一致同意列為本協議附件的其它相關文件,以及各方對其進行的有效變更。
候選人:是指乙方按照本協議中《職位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搜索尋訪,推薦給甲方的擬錄用人選。
受聘人員:經甲方面試認可,并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并上崗的候選人。
保證期:為中低端人選(經理級別以及經理級別以下)提供4個月保證期,從受聘人員到甲方單位報到之日起4個月(含節、假日);為高端人選(總監級別以及總監級別以上,包括總經理,集團總裁、副總裁,并且職位稅前年薪50W以上職位)提供6個月保證期,從受聘人選到甲方報到之日起6個月(含節、假日)。
第一年支付給受聘人員稅前薪酬總額:是指甲方與受聘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第一年應支付給受聘人員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業務提成、獎金、各項津貼和補貼、甲方為受聘人員代付的離職違約金、風險補償金、安家費或其他名義支付給受聘人員的報酬和費用的總和。
不可抗力:指無法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并將對本協議一方或各方對本協議的履行產生實質性影響的事件和情況。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意外事故。
第二條 甲方招聘崗位及委托期限
1、甲方招聘職位人才一人,參考年薪稅前,該職位的要求與薪資福利等見附件《職位說明書》。
2、本合約經雙方代表正式簽署后方可生效,合約自簽署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后雙方如均有意愿可續簽。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如實提供真實有效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本單位有關情況和招聘職位的相關詳細信息,填寫《企業概況》,指定一名甲方工作人員專門負責相關事宜。
2、填寫《職位說明書》,向乙方詳細說明所招聘職位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任職資格、崗位權限、合同期限、工作地點、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等,承諾該崗位候選人的勞動報酬范圍、福利待遇、支付方式與時間以及社會保險。確定未將任何人選排除在搜索范圍之外,如對候選人搜尋范圍有特殊要求的,應在《職位說明書》中予以明確。《職位說明書》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服務期內,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第三方提供本崗位人才信息。如甲方同時委托其他第三方提供本崗位人才信息服務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甲方所付款項不予退還。
4、認真審核乙方提供的候選人材料,在收到候選人信息之日起的七日內確定是否進行面試,并通知乙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私自與候選人接觸或對候選人展開調查。否則乙方有權放棄所有已承諾的義務。
5、與乙方確定面試人選及面試時間后,組織相關負責人進行面試、考核、溝通,若甲方還需要乙方跨省份前往陪同面試,甲方需承擔乙方一人的往返交通費和住宿費,乙方的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面試結束后,對有意向的候選人,經乙方同意,可以單獨與之保持聯系與溝通,并在事后及時向乙方通報溝通情況。
7、甲方應在面試后七日內確定是否錄用候選人,并將面試意見和面試結果告知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延長決定時間的,應事先通知乙方。但甲方最遲應在面試后的十五日內做出相關決定。
8、確定聘用人選后,按國家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復印件存乙方一份用于備案。甲方不得與候選人私下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乙方有權放棄所有已承諾的義務。
9、甲方不得利用候選人獲取候選人原工作單位的保密信息或讓候選人違反其與原工作單位簽訂的保密協議上規定的保密義務;因甲方利用候選人獲取原單位保密信息而引起的任何后果由甲方獨自承擔,與乙方無關。
10、在服務期內,如乙方未能向甲方推薦候選人;或者乙方向甲方推薦三位候選人均不符合《職位說明書》要求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終止通知應以書面方式送達給乙方。
11、保證期內,及時與乙方溝通受聘人員的有關情況。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考察甲方實際的經營狀況,如發現與甲方自述不符,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甲方所付款項不予退還。
2、自收到甲方支付的預付款之日起,乙方展開搜尋工作,對候選人進行甄選,對候選人進行家庭與社會背景調查,教育及工作經歷調查,技能素質調查。并且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擬舉薦的候選人的評估報告(每一崗位的候選人評估報告最多不超過三份)。根據甲方反饋意見,乙方負責安排候選人與甲方面談具體事宜,同時全程提供協助及引導性服務。
3、乙方在不涉及個人隱私和其他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盡可能向甲方提供候選人的詳盡資料,以備甲方參考。乙方保證候選人評估報告所提供的信息真實無誤。
4、若乙方舉薦的候選人不符合甲方要求或甲方不同意對乙方舉薦的候選人進行面試的,在服務期內乙方繼續舉薦新的候選人給甲方。
5、若乙方舉薦的受聘人員在甲方保證期內自行離職,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的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后備人選。
6、參與甲方對候選人組織的面試活動。在甲方和候選人之間就薪資福利等問題進行斡旋,配合甲方與候選人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內容。
7、乙方依法開展信息咨詢服務工作,不向除候選人外的其他第三方透露甲方信息。
8、應甲方要求,需要乙方陪同候選人到甲方考察或陪同甲方赴異地對候選人進行面試,乙方應予以安排。
9、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條件若與《職位說明書》中的任職資格有差異,但甲方同意面試并予以錄用,視為雙方對《職位說明書》的修改。
第五條 收費標準與付款方式
1、甲方按照第一年支付給受聘人員稅前薪酬總額的25% 的標準支付服務費給乙方。
2、服務費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的三日內,甲方為合作的第一個職位根據參考年薪支付總服務費的20%為預付款,預付款額計人民幣(大寫),小寫 元,預付款在第一個職位人選上崗時可沖抵服務費,第一個職位成功合作后,其他職位將不再收取預付款;
(2)對于第一次合作職位人選成功上崗,服務費分為三次支付,包括簽訂合同時候支付的大約總服務費20%的預付款,正式聘用候選人到崗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50%服務費(指根據候選人實際年薪×25%×70%-預付款),其余30%在保證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保證期根據職位情況不同而定,如人選在保證期內離職,已收的20%預付款以及上崗后收取的50%服務費,總計70%的服務費款項將不予退款,同時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將會為已經離職的職位向甲方繼續推薦人選,待新上崗的人選通過保證期,再收取余下30%的服務費,如甲方在人選保證期內離職后因為公司組織架構調整不再進行該職位的尋訪,已收的70%服務費將不予退還;對于第一次成功合作后,服務費分為二次支付,正式聘用人選到崗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70%服務費,其余30%在保證其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保證期根據職位情況不同而定,如人選在保證期內離職,人選上崗后所支付的70%的服務費不予退款,同時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將會為已經離職的職位向甲方繼續推薦人選,待新上崗的人選通過保證期,再收取余下30%的服務費,如甲方在人選保證期內離職后因為公司組織架構調整不再進行該職位的尋訪,已收的70%服務費將不予退還;如甲方逾期付款,則每天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預付款和服務費須匯入乙方帳號:22020122000008866,
開戶銀行:寧波銀行月湖支行
。因預付款和服務費未匯入乙方指定帳戶視為甲方未按時付款,由此發生的損失和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預付款退款條件及服務保障:
(1)如果乙方在合同簽訂后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內向甲方推薦候選人,甲方有權提出終止尋訪,乙方將在接到甲方的《終止委托通知書》后五個工作日內,100%退還已向甲方收取的該職位預付款。如乙方逾期還款,則每天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2)若乙方向甲方推薦的人選,由于各方面之原因,均未到甲方上崗的,乙方應繼續推薦;如甲方提出終止尋訪,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退回該職位已收預付款的50%。如乙方逾期還款,則每天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本合約簽訂后,如果因為甲方自身公司架構調整、業務變化等任何原因而導致原委托職位的撤消,甲方提出終止尋訪,則預付款不退。
5.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均視為乙方已完成本協議規定的服務工作,甲方應當付清全部服務費:
(1)對于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的相關資料,甲方負有保密的義務。甲方若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轉介給其它第三方并由其它第三方聘用的,視為乙方已完成服務工作。
(2)出現本協議第七條第4款規定之情況,甲方應于聘用前1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在聘用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乙方付清全部服務費;逾期按違約處理。如甲方拒絕提供或隱瞞支付給該候選人第一年稅前薪酬總額,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人民幣二十萬元作為服務費和違約損失。
(3)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甲方面試后因某種原因不能長期或專職聘用該候選人,而委托該候選人擔任兼職或其它短期服務,同樣視為乙方已完成服務工作。
(4)服務期內,甲方又委托本協議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成功招聘本協議約定的職位的,視為乙方完成本協議規定的服務工作。
(5)本協議簽訂后,甲方鼓動、引誘、勸說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繞開乙方私下簽訂勞動合同或變更勞動合同的薪酬標準的,視為乙方已完成服務工作。
6、應甲方邀請,候選人到甲方考察,或乙方陪同甲方赴異地對候選人進行面試,候選人往返交通、餐飲、食宿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考察和面試時直接予以支付。
第六條 保證期
1、對于甲方聘用的人選,乙方提供有條件保證期。在保證期內,如發生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為甲方免費推薦第二位候選人,保證期重新計算。此項服務的提供,需符合下列條件:
(1)甲方已根據本協議條款付清70%服務費;
(2)聘用的終止非因甲方未遵守與受聘人員之間的聘用合同條件或因甲方原因導致受聘人員辭職的;
(3)甲方在受聘人員解除、終止聘用起三日內已書面通知乙方,并要求提供協議規定之服務。
2、保證期內,乙方責任如下:
(1)甲方認為該受聘人員的工作無法適應《職位說明書》規定的崗位要求,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的,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繼續向甲方提供其他候選人。
(2)若乙方推薦的人選在保證期內不合格或自行離職,甲方須在該人選離職當日以書面并蓋章之方式通知給乙方,若甲方未在該人選保證期內書面通知乙方,則乙方視該人選已經通過試用保證期。
3、保證期內,甲方認為受聘人員不適合《職位說明書》規定的受聘任崗位工作但又不予辭退的,乙方不再為其免費推薦其他候選人,保證期滿視為受聘人員合適。
4、甲方認為受聘人員不適合《職位說明書》規定的受聘崗位工作的,經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將候選人調換其他崗位的,乙方不再為其免費推薦其他候選人,兩個月期滿視為合適。
5、保證期屆滿后,甲方與受聘人員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聘用合同,乙方均不再無償向甲方就該崗位提供其他候選人。
第七條 保護性條款
1、乙方承諾:
(1)如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甲方正式錄用,在候選人受聘于甲方期間,不主動到甲方單位獵取任何在職人員。(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終止的除外)
(2)乙方推薦給甲方的候選人,乙方不再推薦給其他第三方,但面試后十五日內甲方未有聘用決定的除外。
(3)甲方如決定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乙方保證在候選人前往甲方報到之時,候選人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已解除。
2、受聘人員在甲方任職期間所進行的一切活動及所產生的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3、因甲方與乙方推薦的受聘人員之間就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所產生的爭議,乙方保持中立態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無論本協議是否解除、終止或履行完畢,甲方在三年內(從乙方提供候選人個人材料之日起計)錄用乙方曾推薦過的候選人的(包括任何職務),視為乙方推薦成功,甲方應于被錄用人到位前通知乙方,并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第八條 保密
1、為保護候選人的職業安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候選人材料可隱去真實姓名、最后工作單位、聯系方式及其它敏感內容。在與候選人達成意向前甲方不得索取此類信息。
2、為避免給乙方的搜尋工作造成障礙及影響其它業務,甲方應對乙方公司名稱和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
3、未經雙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和本協議的內容泄露給第三方。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就本協議和本協議的履行而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到中國境內簽約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 其他
1、《職位說明書》和《企業概況》是本協議不可分割之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對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補充如下: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時生效。
4、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5、簽約地點: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 人 代 表: 法 人 代 表:
甲方簽約代表: 乙方簽約代表:
委托服務協議書4
本協議中乙方免責條款用黑體表示,建議投資者充分了解遠程網上交易委托的風險及本協議免責條款含義,謹慎考慮以決定是否選擇網上交易委托及簽訂本協議。
甲方:網上交易的直銷投資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服務網站:http://www、 ______________
客戶服務中心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直銷中心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網上遠程交易委托服務及其他相關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釋義
除非本協議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網上交易:是指投資者按照本協議規定開立基金交易賬戶并通過互聯網進行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賬戶資料變更等業務處理的交易方式。
2、投資者:指通過本公司網站進行網上交易的直銷投資者。
3、基金賬戶:指基金注冊登記人為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持有乙方所設立、管理的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份額變更情況及基本資料的賬戶。
4、基金交易賬戶:指基金銷售人為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通過該銷售人買賣乙方所設立、管理的開放式基金份額的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5、認購:指開放式基金設立募集期內,投資者申請購買基金單位的行為。
6、申購:指開放式基金成立后,投資者申請購買基金單位的行為。
7、贖回:指開放式基金存續期間內已持有基金份額的投資者要求基金管理人購回基金單位的行為。
8、基金份額轉托管:指投資者將其持有的基金份額從一個交易賬戶轉到另一交易賬戶進行交易的行為。
9、基金單位資產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后的價值。
10、t日:指銷售人確認的投資者有效申請工作日;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11、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2、開放日:指為投資者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的工作日。
13、交易密碼:指_______直銷交易賬戶的交易密碼。
第二條 遠程交易服務的內容
本協議所述遠程交易服務內容包括:變更基金賬戶信息,轉托管,基金分紅方式變更,提交基金認購、申購、贖回申請,撤銷基金認購、申購、贖回申請等。
第三條 網上交易風險提示
如果甲方愿意申請使用乙方網上交易業務,甲方即被認為已經完全了解網上交易的風險,并能夠承擔由此可能帶來的損失。
乙方已最大限度地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護客戶資料和交易活動的安全。盡管如此,本著對客戶負責的態度,乙方在此鄭重提醒甲方,網上交易仍然存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1、互聯網是全球公共網絡,并不受任何一個機構所控制。數據在互聯網上傳輸的途徑不是完全確定的。互聯網本身并不是絕對安全可靠的環境。
2、在互聯網上傳輸的數據有可能被某些個人、團體或機構通過某種渠道獲得。
3、互聯網上的數據傳輸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現延遲,或因其他原因出現中斷、停頓或數據不完全、數據錯誤等情況,從而使交易出現延遲、停頓或中斷。
4、互聯網上發布的各種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分析、預測性資料,可能出現錯誤或被誤導。
5、投資者的網上交易身份可能會被仿冒。
6、投資者自身計算機性能、質量、病毒、故障及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影響交易時間或交易數據,因此給投資者造成損失。
7、投資者自身的疏忽造成賬號或密碼泄漏,可能會給投資者造成損失。
第四條 甲方承諾
1、甲方清楚地了解使用網上交易可能遭受的風險,并自愿承擔該種風險而導致的損失。
2、甲方在簽訂本協議之前,已經詳細閱讀了本協議包括乙方免責條款在內的所有條款,并已準確理解其含義。
3、甲方確認已詳細閱讀并理解并接受乙方所設立、管理的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契約》、《招募說明書》及《開放式基金網上交易業務規則》、最新的公開說明書的所有內容。甲方自愿通過乙方的網上交易系統辦理基金業務,承諾上述業務視同甲方親臨乙方柜臺辦理。
4、甲方保證用于投資乙方所設立、管理的基金的資金來源合法,否則由此引起的一起責任由甲方承擔。
5、甲方保證所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和有效,如有變化,甲方應及時變更相關資料。因甲方未能及時變更有關資料所可能導致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甲方單獨使用網上交易方式,不與他人共享;甲方不利用該系統從事基金代理買賣業務及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7、甲方將確保其用于網上交易的設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對于因甲方的設備故障、通訊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8、凡是使用甲方密碼所進行的一切委托,均被視為甲方親自辦理之有效委托。甲方由于自己疏忽或其他原因而致使密碼失密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乙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9、甲方在發現或有理由認為存在未被授權的人正在或可能使用其賬號、密碼時,應立即與乙方聯系,甲方承諾采取相應的保護、防范措施。
10、甲方不利用技術或其他手段,攻擊乙方網絡,破壞乙方系統,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11、甲方對其各項委托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而使乙方遭受的損失。
12、甲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或義務的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條 乙方承諾
1、乙方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并愿意受本協議的所有條款的約束。
2、乙方提供的網上交易系統的系統安全、數據備份和故障恢復手段符合監管機關的規定。
3、對甲方的網上交易,乙方對相關電子數據進行保留并作為甲方交易行為的證明。乙方對甲方的委托資料、委托事項和密碼負有保密義務,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透露甲方在乙方登記的任何資料。但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或有關司法機關、行政管理機關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關資料不在此限。
4、乙方在本協議生效當日,為甲方開通協議約定的交易委托方式。
第六條 提示條款
1、網上交易受理條件提示:
甲方須與乙方需通過直銷柜臺或網上方式簽訂《投資者網上遠程交易委托服務協議》。
甲方須在乙方的直銷點或通過網上方式開立交易賬戶,該交易賬戶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應處于正常交易狀態。
甲方通過網上方式開立賬戶時,須依據《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交易業務規則》辦理。
2、網上交易的開通、變更與終止提示:甲方欲開通或終止網上交易手段,須依據《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交易業務規則》辦理。
3、支付業務提示
甲方須依據《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交易業務規則》辦理資金支付事宜。
4、設備提示:甲方應具備本協議約定網上交易所必需的設備。
5、密碼提示:
甲方用于網上交易的密碼與柜臺委托的交易密碼一致。
6、委托提示:
a)甲方網上遠程下達的委托,以乙方的系統記錄為準。
b)客戶使用網上交易,需自行支付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如:上網費、電話費等。
7、委托受理時間提示:
認購期內,基金當日委托申請的受理截止時間為每日下午17:00,如甲方17:00后提交委托申請,則乙方視甲方的委托申請為次日的申請,但認購申請中選擇當日為有效期的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在開放日,基金當日委托申請的受理截止時間為下午15:00,如甲方15:00后提交委托申請,則甲方的委托申請按下一個工作日的申請處理,但申購申請中選擇當日為有效期的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甲方委托申請的時間以乙方系統自動記載時間為準。
第七條 免責條款
因下列情形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地震、火災、臺風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腦故障;
2、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缺陷、電腦黑客或計算機病毒等問題造成委托系統不能正常運轉;
3、法律和政策重大變化或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件;
4、因通訊、網絡中斷、堵塞等情況致使通過約定的委托手段無法下達申請委托時;
5、因甲方設備或通訊故障或設備未能處于正常工作狀態致使乙方未能按時收到或者收取甲方的申請信息不完整;
6、因甲方的故意或疏忽導致交易密碼泄露或遺失,由此導致甲方損失的;
7、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乙方免責事項。
第八條 協議生效及變更
1、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補本協議內容的權利。修改本協議以書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網站及營業場所或以其他乙方認為可行的方式通知。甲方在修改通知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內未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視同已經得到甲方的認可,但乙方增加本協議第二條所述服務內容除外。
2、本協議簽署后,若有關法律、法規、監管部門規章、《基金契約》、《招募說明書》、《公開說明書》等發生變更,本協議將作相應的調整。
3、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在下述情況之一發生時終止:
a)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同意終止。
b)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c)甲方撤銷直銷交易賬戶或基金賬戶。
d)甲方通過柜臺或網上方式取消網上交易。
e)乙方不作為甲方認購/申購所指向的基金或甲方所持有的基金的管理人。
f)因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g)一方違約,另一方書面通知對方提出終止本協議。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仲裁按照該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委托服務協議書5
沈陽美安凈水設備有限公司(簡稱甲方)委托XXX(簡稱乙方)為XXX地區的唯一售后服務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新“三包”規定),為了更好地服務于消費者,確保甲方產品的維修和三包服務工作有效進行,及時有效解決問題,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經過友好協商,本著相互信任,精誠合作的原則,達成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原則:誰銷售誰提供售后服務
甲方的義務:
一.免費為乙方培訓維修人員,培訓地點由甲方決定。
二.及時提供維修技術資料,將產品設計改進和采用新技術的信息通知乙方。
一.向乙方及時提供合格的維修配件。保修期內免費提供。保修期外以優惠價格供應。
二.對于乙方確實無能力解決的問題,甲方積極協調解決。
三.不定期走訪乙方,聽取乙方的意見和建議,對乙方反映的工作中問題及時有效處理。
一.提取合同期內實際年銷售額的1%作為服務考核保證金,乙方達到甲方的服務規范,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第二年返還第一年,第三年返還第二年,以此類推。
甲方的權利:
一.有權對乙方的售后服務質量進行檢查、考核。
二.有權從乙方處獲得用戶檔案,維修臺帳。
三.有權對售后服務體系和政策根據需要作出相應的調整。
乙方的權利:
一.有權對甲方當地營銷代表的工作進行監督,并向甲方總部反饋。
二.甲方每年在經銷商中評選優秀服務代表進行額外獎勵。
乙方的義務:
一.按照甲方的“心級”服務規范以及“十免”服務承諾服務于消費者,并請用戶詳細填寫回執聯。
二.乙方須根據回執聯建立用戶檔案,維修臺帳。
三.乙方須有固定的維修調試人員,所有維修調試人員需經過專業技術培訓,持有甲方或者政府有關部門認可的培訓機構發放的上崗證書。
四.乙方有義務不在任何媒體上發布美安凈水器的價格。
五.乙方在服務中不得使用與產品技術要求不符的零配件。
保修事項
保修期限:主機保修2年。
服務標準:美安凈水機“心級”服務規范:雙百,三免,四不。
雙百:100%為用戶安裝調試,100%保證可靠的服務質量。
三免:免費為用戶安裝調試,并提供技術咨詢;一年內免費更換零部件,終生為用戶免費上門維護保養。
四不:進用戶門不抽煙不吃飯;安裝保養時不影響家庭環境衛生;用戶要求安裝維修時不超過規定時間到位;不向用戶收小費;
“心級”服務六要素:信息登記,電話預約;穿上鞋套,清潔入戶;按時上門,禮貌待客;耐心細致,了解情況;解決問題,示范操作;清潔機器,整理現場。
美安凈水機“十免”服務承諾:免費上門安裝;免費調試;免費上門設計;免費回訪征求意見;免費技術咨詢;免費維修保養;免費送貨上門(市區內);一年內免費更換零配件。
保修憑證:在保修期內的美安凈水機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故障,用戶憑產品保修卡保修,如無保修卡以產品出廠日期作為保修期計算日。
下列情況不屬于保修范圍,可以實行收費服務:
1.消費者因使用維護,保管不當造成損壞的。
2.由于自行運輸,拆卸,移位或者非特約售后服務點拆卸造成損壞的。
3.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造成損壞的。
4.無保修卡及有效發票或購買證書的。
5.保修卡不符合或者涂改的。
6.乙方在為保修期外和非保修范圍的用戶提供正規的收據或發票。收費標準按照《沈陽美安凈水設備有限公司配件價格表》執行。
20xx年X月XX日
委托服務協議書6
甲方(委托方):___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__
乙方(受托方):__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險經紀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聘請乙方為保險經紀人,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保險經
二、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為甲方提供下列服務:
1.協助甲方進行風險調查、識別與評估,提出風險管理建議及保險保障計劃建議。
2.對甲方現行保險合同進行審核,并針對甲方具體風險情況提出專業建議。
3.根據甲方的具體風險情況,制訂保險建議書/保險方案。
4.向保險公司詢價或協助甲方組織保險招標工作,并出具匯總分析報告。
5.按甲方書面指令,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
6. 提供保險期內保險日常咨詢及防災防損咨詢服務,并可應甲方要
7.在發生引致保險索賠的事件時,提出處理建議,協助甲方準備索賠文件;定期查詢保險公司賠付進程;與保險公司及其他關系方溝通協調。
三、乙方責任:
1.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忠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由于乙方的過錯,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負擔經濟賠償責任。
四、甲方責任:
1.本協議生效時,終止與其他方簽訂類似的委托協議,并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再與其他方簽訂類似的委托協議。
2.如實準確地向乙方提供所有與委托事項有關的信息與資料,并在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給予必要的協助。
3.指定專人協助乙方開展工作。
4.當保險標的風險性質改變、風險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發生任何可能引起保險索賠的事件時,盡快通知乙方。
五、保密條款:
除非下列情況,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不得將獲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給第三方:
1.告訴給為執行本協議而提供相關服務的雇員或顧問,或
2.應法律或司法管轄要求而提供,或
3.告訴給根據本協議確定的提供保險服務的保險人,或
4.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本協議終止時本條款繼續有效一年。
六、函件:
1.發送對方的重要函件應以書面形式送達或以掛號方式寄至對方營業地址。使用傳真、電子郵件等其它方式的,原件應隨后掛號寄送。
2.郵寄函件通常被認為在發出后7個工作日內寄達對方,傳真件則在傳送的同時即視為收到。
七、報酬與費用:
1.雙方同意,在甲方將保險業務交由乙方安排后,乙方依法有權從保險人處取得與甲方保險合同有關的傭金作為報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費用。
2.如乙方應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超出本協議所委托事項的服務,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供費用預算報告,雙方協商確定后由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通過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涉及訴訟時,約定以本協議簽署地人民法院為管轄法院。
簽署地:_市
九、協議期限: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時止。協議期滿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繼續有效壹年。
2.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3.在協議有效期內,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對本協議條款予以補充或修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依據本協議,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委托書,以備乙方為甲方安排保險時使用。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服務協議書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險經紀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聘請乙方為保險經紀人,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保險經紀服務。
二、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根據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務:
1、根據甲方的具體需求,設計保險招標方案;
2、按照“保費合規、服務優質”的原則,協助甲方就保險條款、費率、優惠條件、后期服務等制定招標細則及評分標準,并負責追蹤落實。
3、協助甲方根據招標文件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服務合同;
4、根據合同條款,協助甲方用車單位辦理投保手續及結算事宜,確保財政支出的安全;
5、協助甲方及保險公司解答車輛使用單位在實際操作中遇到的問題;
6、在發生引致保險索賠爭議或需要乙方處理的事件發生時,提出處理建議,協助甲方準備相關文件, 在授權范圍內代表甲方與保險公司進行談判,全程處理相關事宜;
7、根據甲方授權全程監督保險公司投保流程、保險價格、服務承諾、理賠服務進程并定時將情況報告甲方;
8、與保險公司、被保險人及其他關系方溝通協調。
三、乙方責任:
乙方受甲方委托通過招標方案設計、保險政策咨詢、保單事后稽查、重大事故現場監督、車輛保險信息統計分析等工作,確保甲方投保單位和車輛保險費率不高于合同規定,享受的保險服務不低于合同的規定,并根據合同執行出現的情況,及時向甲方提供建議,以確保甲方利益的最大化。具體內容如下:
1、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忠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完善服務條款的同時,在政策許可的范圍內爭取最低費率;
2、負責提供甲方及用車單位對保險業務及政策的咨詢;
3、根據保險合同約定的投保險種及中標價格審核保單,如有差錯,及時督促保險公司糾正并定時報告甲方;
4、監督保險公司按照服務承諾認真履行合同。在收到甲方車輛使用單位關于保險服務質量投訴的3個工作日內,對保險公司的反應進行監督,督促其在最短的時間內盡快查處并做出書面答復。超過3個工作日內沒有彌補缺陷,乙方將協助用車單位按照合同的約定,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保證甲方用車單位的合法權益;
5、重大事故接到甲方用車單位或保險公司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對現場查勘、施救及善后事宜的監督,以確保甲方用車單位的合法權益;
6、督促保險公司定期對甲方車隊管理人員及駕駛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7、在每個月度結束的5個工作日內(法定節假日順延),負責匯總(投保車輛保費結算情況表)、(投保車輛出險理賠情況表)并報告給甲方。
8、在每個季度結束的10個工作日內,負責召集有保險公司、甲方代表參加的“合同履行及服務質量分析例會”;并撰寫分析報告給甲方。
9、在第一個保險年度結束前的一個月,撰寫下一年度保險調整建議書給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負責落實。
10、為單位提供理賠指導服務,對有理賠爭議或估損金額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賠案,乙方負責全程索賠服務及有關善后事宜;
11、乙方接受甲方及用車單位的監督,如工作中出現如下情況之一,每次支付違約金XX元:
(1)未能及時發現保單錯誤;
(2)辦理相關業務超出上述規定時限;
(3)用車單位投訴,經確認屬實的;
(4)財政認為的其他工作失誤或違約行為。
12、由于乙方的重大過錯,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負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責任:
1、保險合同生效后,負責通知用車單位按合同的約定投保;
2、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信息與資料,并在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給予必要的協助;
3、指定專人協助乙方開展工作;
4、當需要乙方處理的事件發生時,盡快通知乙方;
五、保密條款:
除非下列情況,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不得將獲得的費率、保險方案、理賠數據等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給第三方:
1、告訴給與執行本協議相關的人員;或
2、應法律或司法管轄要求而提供;或
3、告訴給根據本協議確定的提供保險服務的保險人;或
4、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本協議終止時本條款繼續有效一年。
六、函件:
發送對方的重要函件應以書面形式送達或以掛號方式寄至對方辦公地址,郵寄函件通常被認為在發出后7個工作日內寄達對方。
七、報酬與費用:
1、雙方同意,在甲方將保險業務交由乙方安排后,乙方從保險人處取得與甲方保險合同有關的傭金作為報酬,不向甲方收取費用。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超出本協議委托事項以外的服務,具體事宜由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八、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向_________市仲裁委申請仲裁。
九、協議期限: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20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至20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但各單位在有效期內投保的機動車輛保險單,至20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仍未執行完畢的,乙方需繼續提供所有服務,直至保險單約定的保險期限結束。
2、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3、在協議有效期內,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對本協議條款予以補充或修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依據本協議,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委托書,以備乙方為甲方安排保險時使用。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_________
委托服務協議書8
甲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守信”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委托“以租代售”協議如下:
一、乙方應如實填寫《房屋登記表》,并出示產權證及身份證,提供產權證復印件。
二、乙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無爭議,無糾紛,并已征得共有人(或產權人)同意,否則造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三、最終成交價由買賣雙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參考意見。乙方與甲方所介紹的買方達成買賣協議或收取買方定金時,須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以租代售”合同規定的一個月租金的服務費,不低于____________元。
四、乙方也可同時委托他人或自行聯系出租或賣房,但不得與甲方介紹的買方以各種借口私下交易;否則,應承擔雙倍的服務費(乙方與買方一旦可以成交但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方須按規定給付服務費)。
五、甲方應通過媒體發布信息。物色,篩選,推薦適合買方。帶客戶到乙方現場看房。如實傳遞買賣雙方的要求,積極周旋,直至買賣成交。
六、甲方還可以為乙方提供下列服務:起草房屋買賣協議、調解糾紛、提供有關法律服務。
七、合同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八、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雙方今后另行簽訂
訂協議或委托書,本協議終止,權利義務關系以后簽協議為準。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務協議書9
甲方(監護人):
乙方(托管機構):
甲方為了解決孩子下學無人接送及晚餐作業無人照顧問題,經考察決定:委托乙方對甲方孩子(就讀關上實驗學校)進行托管服務。為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托管期限:_______年9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托管地點:等等教育托管班。
三、托管內容:為托管學生提供每周一至周五中午下學的接送、晚餐及作業的托管服務。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在甲方委托乙方約定的托管期間,甲方遵守乙方托管部有關規章制度及托管學生守則,配合乙方做好孩子品德教育、紀律教育,特別是要求孩子做到聽從老師管理,不能擅自脫離托管老師的監管,不在來回托管部路上打鬧等。
(二)甲方如果發生住址、聯系電話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三)乙方要有高度的責任心、愛心和敬業精神,負責甲方孩子托管期間的安全、規范、專業、衛生、健康的托管服務。
(四)乙方有責任與義務把學生在托管期間的基本情況告知甲方。
五、托管安全約定:
甲方:
(一)如有學生因事請假,家長必須電話通知當班老師。
(二)如有委托保教人員給學生用藥,須有家長的文字說明;患有傳染病學生,不能送托管班。
(三)不讓孩子帶危險物品上學入班,有打火機、炮竹、刀子等危險物品立即收繳,以防意外。每位學生要做到遵守托管學生守則。
(四)辦理托管時必須辦理學生意外保險,保證雙方責任。
乙方:
(一)學生放學,保教人員須提前10分鐘到校門口等候,接到學生即召集排隊點名,核對名單,防止漏接、錯接。
(二)學生上下學均列隊有序靠右走,不擁擠、不奔跑、不嬉戲打鬧,不大聲喧嘩。
(三)如有家長委托他人來接學生,教師須與家長電話溝通核實,謝絕未成年人代接。
(四)送回學校時,工作人員須目送將托管學生確定安全進入校園方能離開。
(五)加強對托管學生的安全教育,不在室內、走廊、樓道追逐打鬧,不大聲喧嘩上下樓梯不擁擠、不推人。
(六)如有學生患病或突發情況,當班人員要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報告主管領導,通知家長送醫院。
(四)違約責任:
甲方:
(一)如孩子不服從乙方管理,影響到其他同學,或故意毀壞乙方財產造成嚴重后果的,經多次教育不悔改則勸退,不預退托管費,
并追究監管人賠償責任。
(二)因下列原因或者學生擅自脫離監管發生意外事故、而導致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賠償要求: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來自與學生寄宿地點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或第三方侵害造成的;
2、學生有特異體質、待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乙方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乙方:托管期間不能對甲方孩子履行本協議約定造成甲方孩子受到傷害的,應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六)收費標準與繳費形式:
(一)收費標準:托管費(包括伙食費)每月:1200元
(二)繳費形式:
1、在本部財務室一次性交齊一學期托管費,或在本部財務科開單據到建設銀行網點交費。
2、甲方孩子進入托管班前繳清托管費給予乙方。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家長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服務協議書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
現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代購機票、酒店等的業務,時間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為保證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所有的預訂應盡早通知乙方,并及時、準確地將客人信息告知乙方。甲方如要更改或取消預訂必須提前通知甲方。如果因為甲方信息告知的不及時、不準確、未能及時通知更改或取消預訂,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 甲方每年在乙方所發生的業務款務必按規定的方式在規定時限前支付。
3、乙方將不斷豐富及完善機票產品和服務,并提供優惠價格給甲方。
4、經乙方確認的'預訂,由于乙方工作人員失誤導致甲方客人無法正常登機的,乙方將按原價格負責為甲方客人安排同級或更高級的服務。
5、乙方為甲方設立服務監督投訴電話XXXXXXXX,保證提供優質的服務水準。
二、預訂方式
1、 甲方將所需的國內、國際機票、酒店以電話或其它方式告之乙方。甲方可根據實際需要,隨時更改具體的授權人員,屆時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 乙方根據甲方授權人員的要求訂妥后,用電話或傳真方式回復,并通知甲方價格及最后確認期限。如預訂當天機票,甲方須在此航班起飛前5小時向乙方預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把預訂的機票送至甲方。如乙方未按規定將機票送至甲方,乙方需負責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是指:機票和保險)。并且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3、 如遇特殊情況甲方無法在最后期限內確認的,甲方授權人員應及早通知乙方旅行顧問保留所需的服務項目,否則被航空公司取消所訂內容,乙方不予負責。
4、 乙方有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或電話確認后,方可出票;如無甲方通知而乙方擅自出票,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5、 乙方按甲方授權人員之要求完成所需服務項目后,及時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并由甲方授權人員簽收;若甲方授權人員無法簽名的,直接送到甲方乘機人處,簽名必須和有效身份證件的姓名相符合,均視作代表甲方確認,成為乙方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付款憑證。甲方必須給予承認并按本協議第五大條中第二小條規定時限內把業務款支付給乙方。
6、甲方若由于某些原因無法使用該機票時,乙方必須根據國內、國外各航空公司的有關規定給予辦理簽轉,如需退票則按航空公司規定收取相應的退票費,甲方必須給予承認并按本協議第五大條中第二小條規定時限內把退票款支付給乙方。
三、結算及給付時間
1、合同總金額:¥XXXXX元(人民幣XXXXXX),當年如未用完此費用,所余金額留待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當年費用如有不足,甲方于下一年度1月份之前補足給乙方。
2、結帳方式:甲方在簽訂合同的五個日內,先預付定金¥100,000元(人民幣壹拾萬元整),余款¥300000元(人民幣叁拾萬元整),甲方需在20xx——年——月——日之前付清乙方指定帳號。
3、如遇甲方公司人員因私預訂機票、酒店等,未經甲方授權人員經辦的,乙方均視作個人行為,并按當場現金結算處理。
4、遇特殊情況,無法于規定之日結清機票帳務,甲方授權人員必須向乙方財務提早說明,并確定最后的結帳日期。若甲方違反本協議所規定之結算日期故意拖欠、遲匯所欠款項,乙方有權停止為甲方服務,催討欠款,并隨時有權終止合作關系。
5、甲乙雙方若發生任何索賠事件,作為個案處理,以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扣留和拒付、拖欠機票及機票費用等行為。
6、乙方明確甲方支付機票款等有關款項匯入以下帳號:
對公帳號:
全 稱:
開戶行:
帳 號:
四、保密條款
1、茲就雙方之間的共同合作,雙方均承諾并保證其有義務不向第三方透露。與雙方合作有關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開信息,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本保密條款不因雙方協議終止而失效。
五、協議解除
任何一方基于自身考慮認定無法繼續履行協議,可提出解除協議,但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本協議于該通知發出之日后滿30天終止。
六、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合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及責任,由更改方承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七、糾紛解決
本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委托服務協議書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資產軟件系統”的售后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為確保軟件實施順利進行、數據的安全及乙方在售后維護時準確判斷問題之所在,甲方應提供以下配合:
1、為“資產軟件系統”所需運行環境提供良好的硬件及正版系統軟件;為“資產軟件系統”提供專機專用,并為計算機配備不間斷電源;做好專門用機的管理工作,避免使用來歷不明的光盤和磁盤,避免沒有采取充分的安全措施連接到互聯網,以免感染病毒;
2、在實施過程中,安排專人配合乙方工作;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軟件。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務:
①如甲方的硬件或網絡設備出現故障導致需重新安裝調試“資產軟件系統”;
②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資產管理業務上的服務:如資產卡片錄入、資產配置、資產處置、資產年報等業務在軟件系統中的操作;
三、服務金額及服務時間
服務費金額:8000元(大寫:捌仟圓)
服務時間: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四、服務方式及響應時間
①服務方式有電話、傳真、E-mail、遠程通訊維護、信函及上門服務;
②乙方將先以電話的方式了解甲方需要解決的問題,并為甲方提出處理的辦法,引導甲方自行解決,確系無法解決時,乙方派員上門解決;
五、免責條款
1、因電信部門檢修或國家政策調整等原因造成的系統服務故障和中斷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系統服務故障中斷,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因用戶自行操作不當造成的系統癱瘓及數據丟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保留一份,乙方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務協議書12
甲方: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受托方)
為了保證本公司員工的身體健康和更好的享受基本醫療服務,本著互惠互利,友好
合作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乙雙方就相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雙方約定合作范圍
(一)合作進行醫療服務方面的宣傳:
1、乙方可利用甲方公司向甲方員工進行醫療服務的宣傳,乙方可在甲方公司內進行宣傳布展、發放宣傳冊、與甲方合作舉辦針對甲方公司員工的健康講座等進行自身宣傳。
2、乙方可利用甲方的各種企業文化宣傳活動做醫療服務的宣傳。
3、甲方在各項對公司員工的服務宣傳中義務為乙方進行醫療服務產品方面的推介。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醫療服務內容
1、乙方每季度一次定期為甲方員工進行常規血壓、心肺肝脾檢查等常規健康體檢服務。
2、乙方為甲方員工提供醫療服務方面的優待;
3、甲方員工在乙方就診享受優先和乙方的優惠價格,具體事宜按乙方對外承諾處理。
3、方定期或不定期為甲方進行員工的醫療急救知識和衛生常識方面的義務培訓。
4、發生各種公共衛生緊急情況如非典甲型H1N1流感等疫情時,乙方應及時、優先地為甲方進行防范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優先為甲方員工提供相應的醫療服務。
(三)雙方約定的其它合作范圍:
1、雙方約定在甲方公司區域內合作推廣各種基本醫療服務產品,比如針對公司員工的健康體檢、上門集中免疫防保接種等。由乙方提供的服務同等條件下乙方應予以相應優待;具體服務類別和形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2、甲方選定乙方為定點醫療單位,向乙方轉送需就醫的本單位員工等;在企業經營和管理中,優先采用乙方的各種醫療服務資源,具體合作辦法按國家、省市或各自的規定處理。
3、雙方約定:乙方對甲方急救醫藥箱藥品配置內容予以指導,以便甲方員工需要。
4、雙方開展各種友誼的聯誼活動,加強往來與聯系。互可邀請和選派人員參加對方的各種文體娛樂和企業文化活動,互可利用對方的相關設施設備和人力資源進行類似活動。
5、雙方合作應保證在符合國家、省市及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的基礎上進行,充分尊重對方的權益。任何違反國家、省市及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應當負責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具體事宜按國家、省市或行業相關規定由雙方協商處理。
二、結算方式
甲方為本協議規定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向乙方支付費用,計每年元,不夠整年的按月實際平均計算。
三、附則
1、雙方約定本著真誠互惠、友好合作的原則,在合作中互為對方提供各種必須的便利或配套條件。本協議未能明確的事宜,可參照本協議之約定處理,或由雙方另行協商。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對本協議約定內容的修改,所修改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即可生效執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均可提出退出本協議所約定的合作,雙方對著后事宜協商一致,處理完畢的情況下,本協議即告終止。
3、雙方約定:在合作中無法達成一致約定的事項,任何一方均可向相關部門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均應當對仲裁結果無條件遵照執行。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務協議書13
甲方(受委托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方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守信”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委托“以租代售”協議如下:
一、乙方應如實填寫《房屋登記表》,并出示產權證及身份證,提供產權證復印件。
二、乙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無爭議,無糾紛,并已征得共有人(或產權人)同意,否則造
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三、最終成交價由買賣雙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參考意見。乙方與甲方所介紹的買方達成
買賣協議或收取買方定金時,須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以租代售”合同規定的一個月租金的服務費,不低于
----------元。
四、乙方也可同時委托他人或自行聯系出租或賣房,但不得與甲方介紹的買方以各種借口私
下交易;否則,應承擔雙倍的服務費(乙方與買方一旦可以成交但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
方須按規定給付服務費)。
五、甲方應通過媒體發布信息。物色,篩選,推薦適合買方。帶客戶到乙方
現場看房。如實傳遞買賣雙方的要求,積極周旋,直至買賣成交。
六、甲方還可以為乙方提供下列服務:起草房屋買賣協議、調解糾紛、提供有關法律服務。
七、合同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八、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雙方今后另行簽訂協議或委托書,本協議終止,權利義務關系以后簽協議為準。
甲方:身份證號碼: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碼:電話:
委托日期:___年__月__日
委托服務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現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代購機票相關的業務,為保證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職責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所需的國內國際機票預訂的服務公司。
2、甲方每月在乙方所發生的業務款務必按規定的方式在規定時限前支付。
二、機票預訂
1、甲方授權人員將所需的國內、國際機票以電話或其它方式告之乙方旅行顧問。
2、乙方旅行顧問根據甲方授權人員的要求訂妥后,用電話或傳真方式回復,并通知甲方價格及最后確認期限。如預訂當天機票,甲方須在此航班起飛前5小時向乙方預訂。
3、如遇特殊情況甲方無法在最后期限內確認的,甲方授權人員應及早通知乙方旅行顧問保留所需的服務項目,否則被航空公司取消所訂內容,乙方不予負責。
4、乙方有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或電話確認后,方可出票;如無甲方通知而乙方擅自出票,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5、乙方按甲方授權人員之要求完成所需服務項目后,及時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并由甲方授權人員簽收;甲方必須給予承認并按本協議第三大條中第一小條規定時限內把業務款支付給乙方。
6、甲方若由于某些原因無法使用該機票時,乙方必須根據國內、國外各航空公司的有關規定給予辦理簽轉,如需退票則按航空公司規定收取相應的退票費,甲方必須給予承認并按本協議第三大條中第一小條規定時限內把退票款支付給乙方。
三、結帳方式
1、甲方機票訂購結帳方式為月結,結算貨幣為人民幣。乙方將機票行程單于每月25日之前送到甲方授權人員指定地后,甲方對該機票核實確認無誤后,于當月25日以匯款方式結清。25日之后(含25日)訂購的機票,將累計到下個月結算。
乙方收款賬號信息:
戶名: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2、如遇甲方公司人員因私預訂機票,未經甲方授權人員經辦的,乙方均視作個人行為,并按當場現金結算處理。
3、遇特殊情況,無法于規定之日結清機票帳務,甲方授權人員必須向乙方財務提早說明,并確定最后的結帳日期。若甲方違反本協議所規定之結算日期故意拖欠、遲匯所欠款項,乙方有權停止為甲方服務,催討欠款,并隨時有權終止合作關系。
4、甲乙雙方若發生任何索賠事件,作為個案處理,以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扣留和拒付、拖欠機票及機票費用等行為。
5、甲方在乙方當月購買的機票由于甲方差旅人員某種原因未使用,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待機票使用后付款給乙方,應按本協議第三大條中第一小條執行。
四、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協議書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蓋公章后生效,有效期為壹年。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授權人員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違約行為雙方有權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五、合同雙方約定負責人
甲方業務負責人:_______聯系方式:
甲方結算負責人: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乙方業務負責人: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
乙方結算負責人: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務協議書15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托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
二、委托報酬
為甲方順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余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_____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_____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______________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______________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______________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_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托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____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____元,注冊費:_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元,合計約 _____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采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
證(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托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于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于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為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托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托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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