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3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1
為了深入實施送溫暖工程,完善公司幫扶體系,體現公司人文關懷,構建和諧平安礦山,鼓勵職工子女努力學習、追求上進,接受高等教育,真正為職工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經公司研究決定開展“金秋助學”活動,凡我公司干部職工子女當年考取高等院校的,均給予一定的獎勵資助,具體事項規定如下:
一、獎勵資助范圍
受助對象必須是在我公司連續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在職在崗人員,其子女當年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均可申請(本規定中子女是指有法定贍養義務的'直系親屬)。
二、獎勵資助標準
(一)受助對象子女有當年考取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科技大學、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開大學、南京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其中一所者,公司資助1萬元;
(二)受助對象子女有當年考取第一批本科A類院校者,給予資助3000元;有當年考取第一批本科B類院校者,給予資助20xx元;
(三)受助對象子女有當年考取第二批本科A、B類院校者,給予資助1000元。
三、獎勵資助申報程序
凡符合獎勵資助條件的職工,需攜帶被錄取子女身份證、準考證、入學通知書及有贍養義務的直系子女關系證明材料(戶口簿等),向公司工會辦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有關部門審核,符合獎勵資助條件者,方可領取金秋獎勵助學金。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2
為解決困難職工子女上學難的問題,助推縣委縣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經研究,決定今年繼續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全縣困難職工(含農民工、外來工)子女中,今年應屆考上公立二本以上院校(不含提前錄取的二本以下院校;軍校、委培等免費生不在此次申請救助范圍之內)的學生。主要類型如下: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經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難的職工子女(需提供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但由于疾病等困難原因,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職工子女(需提供其縣級及以上醫院開具的疾病證明或鎮、街道、企業工會蓋章的生活困難證明);
3、因各類自然災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子女(需提供其重大支出費用證明或特別困難證明);
4、享受了社會其他方面資助的學生,不列入本次資助范圍(不能重復上報,一旦發現不予救助)。
二、申報程序
1、困難職工本人向單位或戶口所在地鎮、街道工會提出書面申請;
2、所在單位、鎮、街道工會接到申請后,進行核實,如屬上述三類對象,符合工會救助要求的發給《金秋助學申請表》(附件1)、《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附件2);
3、按《金秋助學申請表》、《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要求如實填寫后,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2)困難證明;
(3)家庭就業成員的工資收入證明;
(4)若申請人為農民工或非公企業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
(5)全家戶口本復印件;
(6)申請人本人工商銀行帳號;
(7)大學錄取通知書;
(8)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準考證》,交所在單位工會核實簽署意見蓋章后,送鎮、街道、系統工會復審把關并蓋章,上報縣總工會;
4、所在單位、鎮、街道工會應對困難職工困難情況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相關材料和現場照片要存檔備查并且上報;經公示無異議的',將檔案申請表和相關材料上報縣總工會審批。
三、活動時間
今年金秋助學活動,分為三個階段:7月10至8月10日,為宣傳、申報階段;8月11日至8月20日為調查、審核、公示階段;8月21日至8月25日為集中發放助學資金階段。發放儀式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傳,摸清底數。各基層工會積極做好金秋助學活動的宣傳工作,爭取黨政的支持,爭取社會各界,特別是企業的支持,形成多種方式、多種渠道的助學資金保障,要把金秋助學活動作為黨員干部與特困職工家庭結對幫扶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社會各界和個人開展形式多樣的助學活動。同時要抓緊做好困難職工家庭就學子女的摸底調查、統計匯總工作,做到“全覆蓋,不遺漏”。
2、信息公開,陽光操作。各基層工會嚴格工作紀律,嚴格掌握受助對象條件,嚴格執行資助標準,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使每一個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子女不因貧困而輟學。縣總工會安排專人認真審核基層工會上報情況并入戶核實后,在《今日睢寧報》公示無異議后,予以確認救助。
3、認真審核,及時上報。各基層工會要認真做好困難職工子女助學相關資料申報審核工作。各單位困難職工子女助學申報材料,經單位審核后,于8月10日前報縣總工會一樓服務大廳(逾期不再受理申報)。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方案3
多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和支持下,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過全市各級工會組織的共同努力,“金秋助學”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已經成為黨政認可、職工擁護、社會贊譽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經市總工會研究決定,今年要在全市廣泛開展以“回顧十年助學路,愛心共鑄學子夢”為主題的“金秋助學”活動,幫助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時入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金秋助學”活動開展十周年為契機,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政府主導、工會運作、社會參與的要求,積極推動完善國家助學政策體系,落實國家現行助學政策,拓展助學內容,延伸助學鏈條,創新助學方式,協助各級黨委、政府解決好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家庭子女上學難問題,在國家助學政策體系中發揮拾遺補缺作用,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與社會和諧。
二、幫扶對象
今年助學的主要對象是國家助學體系暫時沒有覆蓋,或者已經覆蓋到但仍需要進一步救助、已建檔案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新考入大學的上學子女。具體資助對象包括:
1.20xx年高考考入國家大專以上院校并被正式錄取,因家庭成員因患大病、殘疾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入學學費的困難職工家庭高中畢業生;
2、進一步延伸助學鏈條,拓展助學覆蓋面,對往屆已救助過的品學兼優的貧困在校大學生進行扶助;
3、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的困難職工家庭上學子女;
4、就業困難的困難職工家庭的.上學子女;
5、與用人單位建立有勞動關系,生活困難、無力支付學費且加入工會組織的困難農民工上學子女。
三、活動時間
20xx年7月25日——8月31日
四、資助標準
對困難職工家庭的上學子女,每個學生資助20xx元-3000元。
五、申報程序
1、報名。符合資助條件的對象持本人及子女身份證、戶口簿、錄取通知書到本單位工會或地方工會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20xx年“金秋助學”資助學生登記表》。
2、審核。由困難職工(農民工)所在單位工會及上級主管工會審核相關證明材料,出具審核意見并蓋章。
3、申報。由各單位工會將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及時報送市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4、確定資助對象。對符合條件的申請救助對象市總工會將進行入戶調查,掌握真實的困難情況,研究確定資助對象。
六、注意事項
1、對符合資助條件的對象,凡通過其他方式和途徑已獲得助學資金的,市工會不再重復資助,基層單位工會應嚴格把關。
2、已獲得市工會資助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因故未能入學的,由所在單位工會負責收回助學金并及時退還市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3、凡偽造證件、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除不予救助外,還將取消報送單位次年資助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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