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追求作文合集9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嘗試過寫作文吧,借助作文人們可以實現文化交流的目的。那要怎么寫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追求作文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追求作文 篇1
每個人都有夢想,小時候,我的夢想就是每天都能去游樂場玩,到了上學時,這種想法很快就被我忘卻了,我認為我應該有個追求,從此追求變成一種動力,帶著我駛向夢想的遠方。
從上個學期開始,我才有了追夢的道路,并開始學唱歌,雖然我一直都在學鋼琴,但還是五音不全的,技術也不好,回想起在學校唱歌的一幕幕,都在我追求夢想的路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記,剛開始我還有些膽怯,但最終,我還是去參加了小歌手比賽,為了夢想,也為了追求!
剛來老師家的時候,我是哭著走的,也許是因為膽怯吧。當我覺得唱歌是一種快樂時,我的心情也舒暢了許多。老師講的每一個內容我都仔細聆聽,慢慢地竟然能哼幾首曲子了,從剛開始的五音不全,到現在的能唱簡單的歌,在夢想的道路上留下了深深的一筆。和老師熟悉后,我也不再膽怯了,臉上都洋溢著笑容。唱每一首歌我都充滿熱情,老師說我有進步了,爸爸媽媽說我有進步了,我自己也感覺有進步了,第一次感受到了一絲欣慰。
雖然我的歌唱能力跟別人還有一定的差距,也不是很自信。但我相信我還是有能力的。為了展現自我,我還是鼓起勇氣參加了小歌手比賽。我精心練習,一回家就練習唱歌。伴著我的歌聲,媽媽臉上也露出了微笑。這一次,我成功了,實現了自己的夢想!我記得有許多同學為我鼓掌,喝彩。我也感覺自己進步了,最終雖然不是最好的,至少我努力了,并沒有留下遺憾。
當老師說要競選班干部的'時候,我想:我一定要展示自我,邁出更大的一步。于是,我在家里寫了一份競選稿,并滾瓜爛熟的把它背了下來,可到了那一天,我才發現,并沒有那個職位,使我一下子落入了深谷,心里難過極了。第二天,我又重新去競選,在我聲情并茂的演說下,在震耳欲聾的掌聲中,我被選上了,這個光榮的職位——語文課代表。
以后要走的路還很長,沒有追求不精彩,追求,是一種動力,帶領我向前,為夢想而追求吧!
追求作文 篇2
我的心如波濤洶涌的大海,如遼闊的草原,似一座七彩的天橋,充滿稚氣。在這如海般的心卻裝著一個小小的夢想。它對我而言,比金錢更寶貴,比圣潔的皇冠更略勝一籌。
我本是一個天真的小孩,卻對我的理想充滿的憧憬。
我的理想一直是當一名優秀的教師,培育祖國的花朵,做一位勤勞的園丁,把將面臨死亡的幼苗培育出茁壯的大樹。為了那飄揚的紅旗,為了祖國的`未來,我將努力奮斗,去實現我的理想。
每一次看見老師神采奕奕的在講臺上滔滔不絕地講課;每一次聽見同學們用親昵的語氣向老師問好;每一次教師節同學們為老師慶祝......我心中不由得羨慕與激動,也是這樣,這顆理想之心便深深埋在我的心坎。
有人說我成績不好,當不了老師,更沒有資格當老師。聽了這些話,我的心被打擊的冰冷,獨自一人偷偷抹淚。我曾想過放棄,但我深深的知道,放棄了的理想那并不是理想,而是一顆虛偽的心構成的夢罷了。所有,我并沒有放棄。我不是天才,我只是一只初學飛的小鳥,在成功展翅飛翔的途中,沒有淚水,沒有汗水,又何來成功之說。我不斷在努力,在拼搏,求學路中坎坷多舛。我成績不好,但我也會努力,在脆弱的種子也會有開花的時候。我努力學習,不止是有朝一日實現我的理想,這更是一種挑戰自我的機會。我定會努力,不負老師、家人所望,去放飛我的理想,成就我的未來。
人生不在于有多少個理想,而在于有沒有為理想而奮斗,無論是成功還是失敗,我們拼搏的經歷都將成為人生最美的回憶。不論是雨天還是晴天,追逐夢想的經歷都將成為人生最精彩的一刻!我堅信,有朝一日,我也會開啟自己的教學生涯,成為一名優秀的教師!
追求作文 篇3
陽光透過窗戶灑在我的書桌上,我感觸到它如此的刺眼與溫暖,我不禁將頭伸出窗戶,放眼向遠處望去,眼下沒有了剛上學冰封萬里的景象,黃土地恢復了它的原貌,噢,原來上學已五周了。時光流逝之快的感受再次油然而生,生命的確是短暫的。我們在這僅有一次而又短暫的一生中,應做有意義的事,樹立理想,使生命不空虛,追求理想,永不言棄,實現生命的價值,為人生這長幅巨作添上絢麗的一筆。
年輕的我們不應該讓心空無理想。美國總統克林頓16歲時就下這決心以林肯為榜樣要為國家服務,經過不斷努力終于有一天問鼎白宮。我們具有了目標,有了理想,才會明確人生航途的方向。若不知道追求什么,不知道人生的價值,那漫無目標地如同行尸走肉。每個人心中都有一盆圣火,一旦點燃,便會令人感到生命的威嚴與可愛。人接受現實,積極創造豐富個人生活,便會令人品嘗到成功之果的甜與脆,便會體驗到踏平阻擋前進去路山峰眺望遠方美好的`喜慶。我們清楚自己時刻所處的坐標,就不會在人生旅途中迷失方向。
擁有理想固然重要,但更多的是要永不言棄地追求理想。美國總統林肯一生中經歷十一次較大事件,但成功的只有兩次,在一連串的碰壁中,他并沒有放棄對理想的追求,最終于1860年當選美國總統后,解放黑奴和結束南北戰爭,創造了豐功偉績。獲20世紀最佳女子足球運動員稱號的我國球星孫雯,雖起初并未受過正規訓練,連踢球的動作,都比不上隊友,但他憑著永不言棄追求,最終脫穎而出,成為一代巨星。
從現在起我們要樹立理想,為理想奮斗,也許幾個月的努力不會實現,甚至幾年都無法實現,但我們用幾十年,一生去努力做一件事,它一定會成功的,睿智之光與時俱增。終生懷有希望的人,才是具有最高信念的人,會成為人生的勝利者。種一束花,夢想能開出一個春天;種一株草,夢想就能匯聚為一片草原;一個乞丐,追求夢想就能發展成一個百萬富翁……追求夢想,就是追求快樂與美妙,就是創造奇跡,使不可能變成可能。我們用理想作詞,用永不言棄的信念譜曲,用成功與奇跡演唱出一曲美妙的生命贊歌。
追求理想,永不言棄。
追求作文 篇4
我們出生后的第一個社會環境就是家庭,所以說,家庭對我們的成長有著重要的因素。
看過許多篇文章,讀過許多故事,現在自殺的人大部分都是青少年。一些是因為電子游戲,一些是因為學習負擔。不過,總而言之,所有的原由都是家庭和學校。換句話說,是父母和老師。
沉迷于電子游戲的青少年,大部分是因為父母工作忙,整天整夜不在家,沒有人約束,便拿游戲當作消遣。可是,沒想這一上,就永遠出不來了。到底是為什么電子游戲有如此大的吸引力?我收集我許多料,再加上本人的了解,得到以下三點:
一、得不到老師的喜愛與同學的友誼。一些沉迷于網絡的學生大都是些學習較差的學生。首先是得到老師的.厭惡,然后同學因老師的看法,而疏遠,最后自己心灰意冷,認為自己沒什么希望,所以就找到了網絡這個好朋友。
二、家庭父母的催促。學習,學生的第一大任務,同時也是第一大殺手與朋友。學習是個費腦子的東西。萬一,成績不好,父母與老師的多方面督促造成了心理上的負擔,以至于走上自殺這條道路。家長和老師要注意了,成績差不要一味地指責和唾罵,要想辦法讓學生心情愉悅,然后再來面對學習。
三、對虛擬世界的留戀。動漫、游戲都是由人的想象造成的一個虛擬世界,可以在里面找到自己理想的東西。這個東西可以是自己的感情,可以是自己一直想要的生活等等。總之,它可以承載許多人一直想要的感覺,所以,它才會那么受歡迎。可以說,在那里,自己是完美的。再加上自己對現實世界的失望,所以,才會自殺,去追求那個完美的世界,那個世界中,強大的自己。
將來,網絡會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東西。但,它是個雙面人物,有好處,有壞處。不過,只要自己能認清它,才不會走上歧途。自我意識是最重要,請所有家長從小就要告訴孩子,網絡的利與弊。在以后,他們會養成一種習慣,在上網時,提醒自己不要太著迷。也請在學生上網時,坐在身邊,不要說太多督促的話。
在此,我想說,如果你的身邊有著沉迷網絡的人、對生活失去信心的人,請用你的手,喚回他的靈魂。而方法,就是讓他再次對生活充滿希望。
追求作文 篇5
因有夢想,我們才能跨入太空;因有夢想,我們才能潛入海底。他們注定一輩子只是平凡人。
也許,有夢想不一定實現,但沒有夢想是萬萬不行的。沒有夢想,是因為世間世事的繁亂;沒有夢想,是因為你的眼神不曾堅定;沒有夢想,是因為不相信未來。沒有夢想的人一生都沒有方向,永遠在十字路口中徘徊,永遠在迷宮中不知所措。他們像蒼蠅一樣,東碰西撞地。他們人生畫卷,涂涂改改,沒有主題,淹沒在社會中,失去了人生的價值。
我們要學會為夢想執著追求。像今年《中國達人秀》中的廣西男孩卓君。他堅定地說:“我要參加中國達人秀!我要做達人!”他是一個來自廣西南寧小村莊的機械舞達人。評委說他自學舞蹈,是天才,可他卻并不認同。他出生農民家中,為了學舞蹈自己上網搜集視頻,每個舞步都要練習上百次,每堂下課都會跑到操場去練習。他希望大家記得有一個“草根:的夢想。是的,追求夢想不付出心血是不可能實現的,只有為夢想執著追求才會成功。
有人說:“老了,沒有干勁再去追求夢想了。”但有一個人年輕時不得意,50歲時重拾文筆,追逐他的'文學夢想。終于,他的《失明癥漫記》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他,就是葡萄牙作家薩拉馬戈。老當益壯,人老了越是要有追求、有干勁。如果你的人生中沒有實現夢想,那么會是最大的遺憾。逐夢是一場馬拉松長跑,但它的對手不是別人,是時間。跑到了終點,便是勝利。
人生如果一帆風順,那么故事一定不好聽。學過一篇課文說:“山后還是山,山的后面是海”在逐夢的路上你跨過了一個困難,還有更多的困難等你去跨躍,而當你跨躍了所有困難時,便是夢想的境界了。
追求夢想!別放棄!
追求作文 篇6
我曾經不止一次想用筆來描寫友情。可每次都因筆力蒼白而擱置,日久之后,再反思,才驀然醒悟:友情是無法描寫的,只能用心去感受。
我們每個人在生活中都需要朋友,需要友誼,如果離開了朋友,沒有了友誼,那么我們的內心會無比地空虛。因此追求友誼,成為我們生命中的一部分。
友誼的力量讓我們無法不去追求,看到他人之間偉大的友誼,我們也浮動了追求友誼,追求人世間完美的感情的信念。
友誼是我們交往的橋梁,友誼是我們生命的一部分力量,友誼好似我們未來的道路,如果不鋪好沙石,我們的未來將會缺少一部分色彩。我們應該將最完美的自己獻給人類,獻給世界,這樣我們才能讓別人看清自己。每個人之間都可以交往,只要心靈能夠得到溝通,學會寬容別人,接納他人的.短處,彼此相信,互不猜疑,這樣我們就可以建立一座友誼橋。
友誼的獲取,需要彼此去付出。首先要具有寬容的美德。學會寬容,你就掌握了一門博大精深的學問,你就掌握了自己的人生航程,你將會真正體味到人生的真諦學會寬容,你就懂得了為人處世,懂得了與人相處,你將會幸運地品嘗到友誼的甘醇與甜美。其次,還要有朋友快樂,我才快樂的胸懷,這樣,我們就可以獲取我們心目中的朋友。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感受到擁有友誼的滋味,只要我們學會去交往,我們可以感受到友誼的偉大。有這樣一句話,它見證了友誼的偉大,友誼的可靠,“朋友是天,朋友是地,有了朋友就可以頂天立地。”這句話也許讓許許多多的人無比的崇敬友誼。雖然朋友不是我們的親生兄妹,但是他們可以在我們需要親人,想念家人時,給我們勇氣,給我們力量。
追求友誼,架起我們的友誼橋,我們共同的生命歡樂與悲傷,將成為這座橋形形色色的雕紋;我們之間的美麗秘密是橋梁的主干。我們的交流越是融洽。我們的友誼橋越是堅固,我們的關系越是密切,我們的友誼橋就越是美麗,而當我們成為摯友時,任憑那洶涌的洪水怎樣沖擊,堅固的橋梁將會無損,友誼的力量讓我們的友誼橋變得堅不可摧。
朋友可以溫暖我們的心窩,友誼的澄澈讓我們心靈高尚,所以我們需要友誼,需要一個知心朋友。
追求作文 篇7
成功,是每一個追求者向往的目標。在這個目標推動下,人能夠被激勵,鞭策,奮發向上,向美好的目標挺進。然而,如果脫離客觀現實,為自己設置可望而不可即的目標,那么,結果往往是使自己壓抑、擔心和失望。
在現實生活中,完美主義比那些非完美主義者承受更大的精神壓力,他們的生活會充滿擔心失敗的焦慮和憂愁,不敢冒險,患得患失。他們的工作效率低于那些非完美主義者,他們并沒有得到更多的成功。
事實上,完美主義者患得患失懼怕失敗的焦慮和壓力束縛了他們的手腳,壓抑了他們的創造性;使其工作效率降低。
我們所說的“完美主義者”是指,它并不包括那些為美好的理想執著地追求著的人們。沒有客觀的目標與科學的態度,成功是難以實現的。完美主義者是這樣一些人,他們為自己設置不可能達到的目標,強迫自己去實現,并用他們的'成就去衡量自身的價值。結果,他們總是為擔心失敗而惴惴不安。
事實上,強迫性的完美主義不僅不利于人的心理健康,而且會導致自我挫敗,工作效率、人際關系、自尊心都會受到損害。
為什么完美主義者情緒紊亂、工作效率低呢?原因之一是他們以歪曲的、非邏輯的思想方法看待生活。
也許,在完美主義者中最普遍的思想方法是“要么全有,要么全無”。例如:一位一直得A成績的學生在一次考試中得了B,為此而懊悔不及。他認為這就是自己的徹底失敗。由于他過分地苛求自己,所以一旦失誤,便更加過份地對待自己。
在人際關系中,許多完美主義者感到孤獨。因為他們害怕自己的意見不被采納,使自己的完美形象受到影響。他們為自己的言行辯解,對待別人卻指指點點,評頭論足。這樣常常傷害別人,影響同事、朋友之間的關系,導致他們陷入最擔心的孤獨的境地。
在克服完美主義者習慣的思想方法,必須從思想認識入手。
首先,列出追求完美的長處和短處,認清其危害,才能改弦易轍。
其次,制定切實可行的目標,即“較好地”做好工作,而不是“最好的”。這也許對完美主義者有所幫助。在人的一生中,做出最好的成績,可能只有一次。所以,把它作為每一件事成功的標準,怎能實現呢?相反,如果你的目標客觀而又現實,你會常常感到輕松愉快,你會自然而然地感覺到自己富有創造性,自己的工作效率卓著,因而充滿自信。當然,我們并不是提倡松懈、懶散,但是,當你為自己遠大的目標切實地奮斗的時候,你就會發現,你干的是多么出色!
切記,完美主義的背面總是潛藏著恐懼。奉行完美主義,可能使你一時獲得某些小利,或使你免受大的挫折和失敗。但是,它限制你的前進,剝奪你勇于進取、完美地生活的權利和機會。要讓自己獲得作為一個正常的人應有的生活權力,你就會成為一個更幸福的人,更有用的人!
追求作文 篇8
因為還能寫幾個好看的字,畫一點人物肖像,因此也獲得一點沽名釣譽。因而常遇到親朋好友索要字畫。或鑒于懇切、或酒高后豪言、或礙于情面,總之,承諾了須得為承諾負責。特別是指定了時間的,不管怎樣說只能踐諾,無話好講。對自己而言,很想寫出期望的字畫,很想讓他們驚呼,但卻屢屢不盡人意,全沒有預期的效果。從布局到功力很是汗顏。時間緊、使命急,最后無奈也只能皮著臉讓人拿走。
無獨有偶,朋友的女兒長的十分入畫,清純無染,青春姣好,甚是感動。曾多次表示一定為她畫幅肖像,定要驚擾畫壇。為此也曾索要其玉照一張,仔細揣摩著:真是千般好,萬般好,立意定要為其作畫,并為其楊名。每見朋友之面,再三定奪約定作畫事宜,卻總不能遂愿,后來終于得遇機緣。私下想一定傾己所能,盡其功力,繪出佳作。
到約定那天,清晨早起,興奮異常,備好紙張筆墨,仔細所有細節,專等人來,盡情寫意。九點左右,朋友的女兒如約而至。天哪,這是她嗎?頭發染成栗紅色,碩大的銀色的耳環足有一兩重;原先的丹鳳眼,現卻涂上一圈黑黑的顏色,看上去眼睛被擴大將近一倍,像獅子的眼睛;猩紅的嘴唇,像是剛剛從廝殺場地飽餐歸來;低胸上衣、超短熱褲……無言,也只能無言,進而興味索然。
無獨有偶,類似的'事情常常發生。
有一天看綜藝節目,是一個一唱歌的選拔賽,有一個小伙子非常有唱歌天賦,獲得專家評委好評,順利進入復賽。復賽時小伙子歌罷一曲,卻與初賽大相徑庭,簡直不是原先在選拔賽事時的狀態,讓專家評委們大跌眼鏡。問其原因,小伙為了加深專家評委的好評,竟然選擇與自己風格竟然不同的曲目,而且標新立異的不倫不類,全部失去了能為自己增色的東西,結果可想而知。
在很多時候我們期望把事情做得更好一些,也做了不少的努力,但往往事與愿違,因為有些期望是帶有功利性的,就是這種不正常的心態導致了失敗。其實有些事非常簡單,但我們常常把簡單的事做復雜了,結果費力不討好,結果不是我們想要的。
所以說,簡單最實用,簡單最純潔,簡單結局最好。
追求作文 篇9
法治的價值追求
目前我國法學界對法治的研究不斷深入,但對法治的價值的研究,無論層面上還是向度上均存在重大不足。針對這一研究現狀,筆者分析了國內外關于法治價值的經典論述,明確指明了法治的價值追求是人文精神,是對人類自己的關懷,并著重探討了法治價值的本源,法治的永恒主題和法治視野中的權利問題。
法治 價值 人文 自由 權利
價值是現代西方政治學理論和法學理論中經常使用的一個概念,通常用以下涵義來界定:價值(value)是“值得希求的或美好的事物的概念,或是值得希求的或美好的事物本身。……價值反映的是每個人所需求的東西:目標、愛好、希求的最終地位,或者反映的是人們心中關于美好的和正確事物的觀念,以及人們‘應該’做什么而不是‘想要’做什么的觀念。價值是內在的主觀的概念,它所提出的是道德的、倫理的、美學的和個人喜好的標準。” 因此任何人類的造物都是人類一定價值的載體。法治也不例外,總是凝聚著人類對國家、社會的愿望,以及對自己的生活境遇和生活質量改變的希求。在人類寄予法治的所有愿望中,獲得自由和權利處于核心位置。
一、 法治:人類關懷自己的一種方式
在今天看來,法治在強調法的至上性這一點上,社會各界已達到共識。但有一種傾向卻令人擔憂,那就是把法的至上與人的至尊對立起來,即把法治單純看成是治人。這樣會不會導致另外一種結果:人類在關懷法的時候,忘卻了關懷自己。其實,在法治建構中,人并非法的對立面,人永遠是目的,法永遠是人的方式和手段。人的至尊與法的至上的有機統一,是當代法治發展的基本路向。就此康德的一段話應該給予我們深刻的啟迪,他說:“人類誠然是足夠罪惡的;不過他必須把寓托在人的人格中的人道看作是神圣的。在全部的造物中,人所希冀和所能控制的一切東西都能夠單純用作手段;只有人類,以及一切理性的造物,才是一個目的本身。” 所以,確立法的至高無上的地位決非能以貶低人的地位為代價,相反,在法治條件下,人的價值更能得到充分的體現,人的潛能得到充分的拓展。同時,人的核心地位更能凸現。因而法治,無論作為一種制度方式,還是作為信念存在都是自我完善的需要,從根本上說都是對人類的一種關懷方式。在這種意義上講,法治的精神就是人文精神,法治關懷無非是對人自身命運與價值的關注。
縱觀人類社會文明發展的歷程,如果說法治作為社會文明中的成果,是人類對自己生存方式的一種理性選擇,那么法治除經濟因素外,人文關懷是其重要的精神動力。從西方來說,一般認為近代資產階級革命和法治的出現取益于自由貿易和科技的進步。但若稍作深層分析,就會發現它的根須卻深扎于近代西方的人文沃土之中。如果沒有文藝復興對人的本質、尊嚴、個性、自由的發現和肯定,沒有人道、理性、科學的人文精神,人類文明的腳步就難以跨越中世紀人性枯萎的荒野,就不會出現資本主義市場經濟與科學技術的革命,也就不會產生現代法治文明。就當代中國的現實而言,如果沒有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沒有平等、自由、權利等現代人文精神的張揚,也就不會有依法治國方略的確立和建構法治國家或社會工程的啟動。因此,人文精神是法治的精神底蘊,是法治生成和推進的動力之源。我們這樣論斷的重要的理由是:人文精神孕育出了法治的心理、觀念和思想,而法治的心理、觀念和思想又鑄成法治制度。法治作為一種制度實體,決不是束縛于社會的繩索,而是人與人、人與社會相互關系的協調器。它生長于社會肌體,但它的根須必須牢固扎在人文精神的土壤里。
人文精神是社會雕塑的力量,使社會與個體兩個方面都達到自覺。個人如何在具體的歷史、社會條件下將自己的創造性潛能釋放出來。同時,社會如何開拓出更適宜發揮個體創造性潛能的氛圍。因此在人文精神滋養下生長出來的法治,注定要以關懷人類自己作為最終歸宿。在任何一種法治類型中,法治追求的總體目標都是人的自由和社會的全面發展,它客觀反映人類社會發展的總體走向——從人的丟失到人的發現,從束縛人到解放人,從人的忽視到人的關懷的基本路徑。據此,馬克思指出了人從依附—獨立—自由演變過程。在分析這一過程時馬克思雖然沒有明確為我們指出法治應當關懷什么,但是他以人的人格演變為線索為我們描述了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軌跡,為我們確立了法治在這一歷史軌跡上的定位,以及法治應當關懷人的基本目標—“個人的全面發展”和“個性自由”,同時表明了作為社會文明標志的法治應當關懷自己的充足理由。在馬克思看來,人是社會的中心,人的解放和自由追求是推動人類社會內在動力。諸如法治這樣的現代社會制度,就是人類擺脫依附走向獨立和自由時發展起來的。沒有人類對自身獨立和自由的不懈追求,就沒有專制社會的衰落,也就沒有商品經濟和民主政治的興起,也就不會產生“隨著這些東西一道發展起來”的法治。
簡單地說,法治的人文關懷就是立足現實去追求人的理想,實現自身價值。在西方,人們習慣把法治釋義為“rule of law”(法的統治)或“rule by law”(依法統治)。但是,我們往往忽視了它所暗含的一個基本前提,那就是以人性為基礎,對人自身命運的深切關懷。法治的價值就在它對人的意義,它只有在張揚人類理性,表達人類理想,實現人類信仰的時候,“法的統治”才不至于成為奴役人的工具,而成為發揮人的聰明才智,實現美好愿望的階梯,才能最終“把人的世界和人的關系還給自己”。
二、自由權利:法治的永恒的主題
盧梭說:“我愿自由而有危險,但不愿安寧而受奴役。” 他告誡人民,“自由的人民啊,請你們記住這條定理:人們可以爭取自由,但永遠不能恢復自由。” 因而自由權利不僅是法治,而且是人類永恒的追求。恩格斯曾說,人類文化上的每一個進步都是邁向自由的一步。法治作為人類的理性文化無疑是向自由跨出關鍵性的一步。自由作為人類孜孜以求的終極價值是人類本性所求,它體現了社會主體對自身價值、尊嚴、人格和理想的執著追求。在康德看來,人是自由的,這是一個先驗的事實。他說“從宇宙論上來解釋,我們所說的自由是一種從自身肇始一種狀態的能力,其因果性并非依據自然法則又從屬于另一原因。”他認為自由作為人類本性的一種定在,是無須證明的。他說:“認定自由乃是理性存在者鑒于其行為而置于理念之中的根據,這種做法已滿足我們的目的,因此我覺得沒有必要從理論上去證明自由。因為,如果后者居于未定,那么對于無非遵循他自己的自由理念而行動的存在者,同樣的法則也依然有效,而這個法則約束著乃實際上自由的存在者。”可見,康德把純粹的意志和實踐理性看成是自由的源泉,而把自由當成了一切行為規范的基本前提。但是,在康德那里,自由本身尚沒有一種確切而實在的規定,而且人在社會中的自由如何成為可能,他并沒有作出明確的回答。
人類是既有理想又有理性的動物。理想源于理性,理性基于人的本性。人類能夠憑借自身理性,營造一個理想世界,以提高生活質量,改造客觀現實。當一個人用理想來指導
他行為的時候,也就是他發揮最高的靈性以實現其自身價值的時候。然而理想是構成人格基本要素,而自由才是人格的本質。有自由的人,我們才承認他有基本的人格,它才能具有社會創造力。正如哈耶克所說,“自由理想激發起了現代西方文明的發展,而且這一理想的部分實現,亦使得現代西方文明取得了當下的成就”。“在西方歷史上,恰恰是這種對自由的信奉,使得西方世界得以完全充分地利用了那些每個導致文明之發展的力量,并使西方文明獲得了史無前例的迅速發展”。自由賦予了文明以一種“創造力”,是它賦予了
社會進步的能力。西方法治也正是基于這一點。因此,任何類型的民主政體和法治制度都是以尊重人的基本人格為前提,這就決定了法治的終極關懷必定是人的自由。可見,人的自由自覺的本性決定了必須要把自由確定為法治的最高價值目標。其實,亞里士多德早就強調與法治密不可分的“民主政體有兩大信條,一是權力屬于大多數人,一是自由原則”,“至于自由則在于做一個人想做的事情。在這種性質的民主政體中,每個人都過著隨心所欲的生活。”接著他又指出:“遵照政體的宗旨生活,并不是就應被看作是受奴役,毋寧說這是一種自我保護和解救”,在亞里士多德看來,民主與法治的根本宗旨就是自由。后來黑格爾則把法與自由溶為一體,把自由看成是法的靈魂。他說“法的基地一般來說是精神的東西,它的確定地位和出發點是意志。意志是自由的,所以自由構成法的實體和規定性。”后來他干脆把法定性為自由,他說“任何定在,只要是自由意志的定在,就叫做法。所以一般來說,法就是作為理念的自由。”以自由作為基本精神的法,它必須體現對自由的關懷。難怪馬克思把法比喻成“人民自由的圣經”。不言而喻,法總是體現一定自由,而以法鑄造而成的法治,自由又無疑是它永恒的主題。所以法治無論是從制度方面還是從精神方面而言,自由既是它產生的根源,又是它始終關懷的目標。
這是因為人類是富于理想的群體,而理想又總是與現實是相伴而行的。理想是鑄造現實的模型和方向,現實是貫徹和體現理想的行動。人類任何有價值的創造性活動,都是理想與現實相統一的產物。這表明作為人類理想的自由追求在每個歷史階段和生命段落中都有其具體實在的內容。就法治而言,真正的人文關懷是在任何條件下終極關懷與現實關懷的統一。這意味著當自由作為法治的理想目標之時,必定存在一個具體實在的現實目標。這一現實目標不會是別的,只能是與人的生產和生活息息相關的權利。這是因為,第一,法律上的自由一般演化為權利;第二,自由的權利化是自由現實化的基本途徑;第三,自由往往是泛化而不確定的,只有權利化的自由才是明確具體的',才最有保障和意義。在此意義上,自由實質上是指人類可以按照自由的意志在社會關系中活動的權利。自由必須通過法并在法律的范圍內實現。就此,康德說“權利是把每一個人的自由限制在個人自由與個人自由之間達到調和境界的條件上的,只要每一個人的自由能依照一個普遍法則,則這境界便可以達到”。孟德斯鳩也認為“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在哈耶克看來,權利是獲得或實現自由的方式,只有獲得權利才能得到自由。權利是承認自由的結果和爭取自由的依據。因此,現代任何類型的法治都在自由目標的指導下,去關注社會中的權利。無論是以自由主義作為思想理論基礎的英、美法治模式,還是以國家主義作為思想理論基礎的法、德法治模式,無論它們在形式上有多么大的差異,但在有一點上總是一致,那就是對人的現實權利的深切關注。如在奠定美國法治基礎的《獨立宣言》中,杰佛遜宣稱“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某些不可出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衛這些權利才成立政府,而政府是經過受其治理的人民的同意才獲得權力的。任何形式的政府若成了這些目的的破壞者,人民就有權加以變更。”同樣,對大陸法系法治模式有奠基作用的法國《人權宣言》宣稱:“任何政治結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動搖的權利。這些權利就是自由、財產、安全和反抗壓迫。”可見,保障和實現人的社會權利不僅是國家或政府的根本職責,也是法治的基本價值所在。正因如此,一系列為確保人的現實權利的法治原則出現在現代西方的法律文獻之中,如人民主權原則、分權與制衡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原則、契約自由原則、罪行法定原則和法不溯及既往原則等等。也正是因為西方一些國家把自由和權利作為追求的目標,才形成了今天令人矚目的西方法治傳統。
從表象看,人治似乎是一種關懷人類自身的治國方式,因為它是以“重人”和突出人主體性的面目而出現。但從實際看,人治只不過是踐踏人性的特權之治,人只能成為利用的工具和蹂躪的對象,最終無法成為關懷的主體。如古代西方的人治就常常表現為終極關懷與現實關懷的背離。它昭示人們在未來的極樂世界享有充分的自由和幸福,但必須在現實世界含辛茹苦,忍受一切苦難。而傳統中國的人治關懷卻從來未能朝向人的價值,它的終極關懷——對完美德性的追求,總是違背人類的本性——對自由的追求;它的現實要求——道義責任的承擔,卻總是與人的基本需要——欲望、權利或利益相對立。況且,人治所關懷的“人”是狹義的,而非廣義的;是大寫的“人”而非小寫的“人”。這個“人”要么就是掌握眾人生死大權、異化為權力象征的君主;要么就是虛構的“圣人”。所以,人治并非真正意義上眾人之治,實質是個人之治和權力之治,眾人只不過是權力的奴隸。在這個意義上講,法治才會真正關心那些普通的、具體的人,它的使命就是矯正個人對眾人、權力這個人的奴役,是提升人的價值的重要手段。因此,法治作為人類完善自身的理想,是人類精神追求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憑借制度模式表達人類的精神關懷的向度,旨在追求人類的外在行為的有序與內心世界的至真、至善、至美的統一。我們不能忽視法治作為人類文明的標志之一,是人類關懷自身的生存和發展所創立的制度模式。無論何種模式的法治都是以人為核心、完善人類自身需要的價值追求,都無法忽視對“人的自由和社會的全面發展”的深切關懷。
三、 法治視野中的權利問題
(一)法學與權利
權利,一直是近代以來法學研究的核心問題之一。早在十七世紀,德國法學家萊布尼茲(voleibnize)就直截了當地提出了“法學乃權利之學”的著名命題,為權利在西方法學研究中的核心地位奠定了基礎。從此,權利問題不論在法律理論,還是在道德理論和政治學說中向來居于重要地位。而在中國,古代法學一直束縛在“刑名法術”之中,而與權利絕緣。到了近代,一些法學家才開始提倡把權利作為法學的核心范疇。盡管近代法學家并未最終把中國法學改造為“權利之學”,但是他們對權利的關注,并致力于使中國法學走出“刑名法術之學”而成為一門科學所作出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
當代西方對權利理論有著卓越貢獻的法學家——羅納德.德沃金就曾用激烈的言辭提醒政府:“如果政府不給予法律獲得尊重的權利,它就不能重建人們對法律的尊重。如果政府忽視法律同野蠻的命令的區別,它就不能重建人們對法律的尊重。如果政府不認真對待權利,那么它也就不能認真地對待法律。”在這里,德沃金無非告訴了我們這樣一個道理:法律與權利密切相連,政府對待權利的態度直接表明它對待法律的態度,它將直接影響著民眾對待法律的態度
。因為“憲法、法律和實施權利的機構有意或無意、自覺或不自覺地反映著一個權利觀念。”這種“權利的觀念影響法律和保障權利實施的機構以及個人在事實上對權利的享有。”可見,法律中關于權利的規定和政府所擁有的權利觀念既是法律獲得或喪失人們尊重的基礎,也是權利實現的保障。
其實,德沃金對政府應當認真對待權利的告誡,對法學研究也有同樣的警示作用。因為以法律為研究對象的法學與以權利作為核心內容的法律一樣,忽視權利的研究同樣會影響人們對法律遵從,對權利的尊重和法學的命運。一方面,法學對權利的關注程度表明一個社會對法律和權利的信念程度。因為“權利理論說明一個社會的信念,或相信作為自己信念的信念。”這個“信念”既是法律的,也是權利的。因而注重對權利的研究無疑既有助于法律信念的樹立,也有利于權利觀念的增強。如果法學不關注權利,就難以建立起政府和民眾的權利觀念,引起政府和民眾對權利重視,正確指導他們對權利的認知、尊重和實踐;如果它不導向和督促法律對權利的捍衛,那就難以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和依賴;如果它不致力于權利的呼喚和追求,它將因泯滅自己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而難以立足社會。
另一方面,權利是法學與現實社會連接的紐帶,因而研究權利既是法學關注現實社會的重要方式,也是法學使命和價值的集中體現。社會本身是人的關系的網絡,而人的關系往往又是基于權利或以權利為內容
而銜生。雖然構成社會關系往往又是基于權利或以權利為內容而銜生。雖然構成社會關系核心要素的權利不可能都在法律的調整的范圍內,屬于法學所涉獵的對象,但是社會最基本的、最實在的權利不受法律的調控和保護,屬于法學研究對象。因此,關注權利既是法學本身的職責,也是社會賦予法學的使命。同時,法學注重對權利的研究也是法學自身發展的需要,是法學的立身之本。因為在權利的探索中,法學不僅能獲得社會的信賴和支持,而且將獲得發展的動力和創新的能量。總之,關懷權利和捍衛權利不僅是法律永恒的目標,也是法學研究永恒的主題。
權利作為我國法學研究的核心內容,的確實中國法學發展史上的一個里程碑,并且一些學者以全新的思維和方法審視權利并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是,總體而言,無論在研究的層面、方法論上仍存在諸多局限,一種類同西方國家認識高度的、系統的全方位的權利理論體系遠未建構,究其原因,主要表現在:
1.研究的進路單一,致使研究視野受限。從當前我國法學對權利研究的現狀來看,主要局限在兩個層面中進行:(1)法律關系層面,即把法律權利定格在法律關系之中、僅僅作為法律關系結構中的一個要素進行研究。其實我們并不否認在法律關系這一層面研究權利的意義,而是說僅僅把權利當作法律關系的一個要素,則不能統攝權利的各種現象。因此,在法律關系中研究權利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是十分明顯的。(2)權利與義務關系層面,即僅僅局限于權利與義務的關系研究,而忽視權利與其他社會關系的密切聯系的研究。不可否認,權利與義務是關系最密切的一對范疇,但不是惟一的一對范疇。在權利的產生、存在和發展變化中,權利還與權力、文化、社會物質條件等眾多范疇有著錯綜復雜的關系,對這些范疇的關系的研究同樣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2、從權利研究的傾向來看,當代中國法學對權利的研究存在重價值研究、輕本體研究,重宏觀研究、輕個案研究的傾向。目前人們熱衷于談論權利的價值、權利的保障問題,卻極少探討權利的本質、來源、演進、屬性、結構、功能等問題,不是先埋頭搞懂權利為何物,而是大談權利的意義,使得對權利的研究邏輯倒置,形不成邏輯研究與實證分析齊頭并舉的研究風格。筆者認為在我國法學當前權利義務的研究中,應著力于以下問題的探討:權利的來源,權利的演進,權利的結構,權利的實現,權利的沖突與協調,權利與權力、權利與利益的關系,權利的限制,權利的配置,權利推定,公權力與私權利問題等等。
(二)法律權利的構造
在一個國家或社會尊重權利的時代,理論之于實踐的使命無非是:提醒人們有哪些權利、并怎樣使用權利,同時還將告訴人們什么是權利。盡管要用簡潔明了的語言來表達權利,并準確地回答“權利是什么”并非易事,但是作為理論探索卻不能回避這一權利的基本問題。縱觀古今中外的權利界說,都無法得出一個較為實證的回答。這除了權利要領的內涵和外延十分復雜外,另一原因則是對權利本身的剖析不夠。因此,從權利結構分析入手,把握其基本構造,是權利分析的必經程序。
1.傳統的權利結構分析
構造,作為某一事物的組織方式或基本結構,它必須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該事物是由哪些因素構成的;二是它們之間的構成方式和狀況如何。據此,權利的結構無非是指權利是由哪些因素構成,以及這些因素是按何種方式聯系一體的。
我國法學對法律權利結構的研究尚早,但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到目前為止,主要確立了兩種類型的權利結構:其一,由各種權利內容構成的權利結構,即權利體系。如有的學者認為法律權利的結構由三部分組成:(1)自主行為的權利,即權利人自己實施某種行為的可能性;(2)請求他人行為的權利,即權利人請求義務人履行法律義務的可能性;(3)請求法律保護的權利,即在義務人違反法律,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他所應承擔的義務時,權利人訴諸國家,要求協助保護其權利的可能性。也有學者認為法律權利的結構由五個行為要素構成:(1)權利主體可以作出一定的行為;(2)權利主體可以不作出一定的行為;(3)權利主體可以要求他人作出一定的行為;(4)權利主體可以要求他人不作出一定的行為;(5)權利主體受到不法侵害可以作出請求保護的行為。其二,由各種權利因素構成的權利結構,即任何一項權利的構成必須包含五要素:利益、主張、資格、權能和自由。
從上述第一種權利結構來看,如果可以稱之為結構的話,那就只能把它稱之為權利的外部結構。從該結構的源流關系看,明顯受到前蘇聯法學的影響。但從嚴格意義上講,它所展示的并非真正的權利結構,而只是根據權利的表現形式或實現方式——自由行為的種類對其進行的劃分,然后由劃分出的各項權利所構成的權利整體。與其把它稱之為權利結構,還不如把它稱之為權利體系或權利系統更為恰當。從第二種權利結構來看,它把權利進行實質性的解剖,真正為人們展示一幅權利的內部結構圖景,它是權利結構研究的重大突破。但是必須指出的是,通過意思表示或其他行為來表達的“主張”本身就是“自由”的一部分,它應包含在“自由”中,不應單獨作為權利的一個要素。此外,作為權利的共同要素,“權能”并非包含在其中。因為:第一,有的權利存在并非包含“權能”這一要素,如人的生命以、名譽權等則無權能要求。第二,如果權利要求“權能“這一必備要素的話,就會剝奪一部分權利主體的權利,如精神病人和嬰幼兒的權利。因此,筆者認為不應把“主張”和“權能”作為權利的結構要素。
2.權利的結構要素
法律權利作為社會權利的一種,它與其他權利(如道德權利)的顯著不同的根源就在于它的特有構造,即由特定的權利要素、按照特定的方式構成的。由于權利與法律權利并非等同的概念,法律權利僅僅只是權利體系中的一個相對獨立的“種”。而且任何一項法律權利在形成之前,它本身就是一種社會權利(如道德權利)而實際存在。所以,法律權利實際就是一種“原權利
”的派生權利。也就是說,法律權利的構造就是在一種“原權利”的基礎上的再構造。那么,從法律權利的形成機制看,任何一項法律權利的形成都是其結構的內部要素和外部要素的整合。
(1)權利的內部要素。一項權利在成為法律權利之前,它已經以一種權利而存在。這意味著它本身就包含一定的利益追求、資格限制和自由行為的尺度。因此,從法律權利內部構成來看,它是由利益、資格和自由行為三大要素構成的一個有機整體,筆者姑且把它稱之為法律權利的“原權利體”。
(2)權利構成的外部要素。法律認可是法律權利的保障性因素。它充分體現了法律權利的權威和能力,是法律權利區別于其他權利的重要特征。因為具備利益、資格、自由行為三要素的權利可能是道德意義上的,也可能是宗教意義上的,況且并非在任何時期或任何條件下都能符合社會的價值標準,并被現實制度所容納,所以國家和社會對權利的肯定是權利存在的基礎。從這種意義上講,法律認可權利實質就一種權利選擇。任何一項權利要成為法律權利都必須經過法律認可,即必須以法律確認為前提,沒有相應法律認可的權利,就只能是一般權利而非法律權利。
(3)權利構成要素的關系。由利益、資格、自由行為和法律認可所構成法律權利結構不是要素的隨意拼湊,而是一個相互支持的有機體。他們之間的關系是:第一,利益是資格、自由行為法律認可的目的性要素,處于權利構成要素的核心層面。因為“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第二,資格是利益要素的條件要素,是利益存在和實現的前提。第三,自由行為是權利中利益的表現形式和實現方式。法國著名哲學家勒魯說過:“人的整個一生就是一系列的行動,即使人只在思想,他也在行動。那么用什么詞來表達人的表現的權利,……這個抽象的詞,就是自由。自由就是有權行動。”第四,法律認可是通過資格和自由行為來確定利益正當性的依據。
(三)權利的限制
1.權利的限制根據
從權利的表現來看,它是現實社會中人們從事社會行為的自由,這就表明權利的存在和實現都具有社會的屬性。因為,作為權利主體——人不是孤立的,而是社會共同體中的一員。人之所以是人或所以是真正的人,僅僅由于人或個人是人類中的一分子。馬克思也曾指出:“在任何情況下,個人總是‘從自己出發的’,但由于從他們彼此不需
要發生任何聯系這個意義上說他們不是惟一的,由于他們的需要即他們的本性,以及他們求得滿足的方式,把他們聯系起來(兩性關系、交換、分工),所以他們必須發生相互關系。”可見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必須相互聯系、相互依存。這就決定了權利必須存在和行使于社會關系的網絡之中。這也就完全可能導致權利之間、權利與社會的其他利益之間的相互沖突。當權利主體追求一定利益而實施某種行為時,就可能影響他人或整個社會利益。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就對權利限制的理由進行了充分地揭示:“人民行使權利及自由時,僅應受法律所定之限制,且此種限制之惟一目的,應在確認及尊重他人之權利與自由,并謀符合民主社會中道德、公共秩序及一般福利需要之公允條件。”很顯然,權利限制是權利的相對性所決定的。
2.權利限制的基本方式
從限制的層面來看,法律對權利的限制往往是對權利的結構要素的限制。具體講,包括兩個層面的限制:第一,從表層看,法律對權利的限制是通過對權利的二要素即資格和行為自由的限制來表現和實現的。第二,從深層看,法律對權力的限制是一種利益的限制。法律對權利主體資格和行為自由的限制本身不是目的,而僅僅是手段。因此法律對權利限制的實質,是對權利包含的利益本身進行限制,限制利益是限制權利的目的所在。
3、權利限制的價值準則
權利為什么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是為了避免或消除權利沖突。為什么要消除權利沖突,是為了做到尊重和保障權利。正是在這一意義上,盧梭曾斷言:無法律,則無自由。法律至于權利,即保護又限制,并且對權利的限制不在于取消權利,而在于實現權利;不在于削弱或縮小權利,而在于擴大權利。因而對權利進行限制的價值準則就在于“限制一定的權利僅僅是捍衛更大權利所付出的代價而已”。
4、權利限制的基本原則
(1)正當性原則。要使限制的權利不偏離保障權利的價值目標,那么對限制權利的正當性要求就是必須的。德沃金認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必須準備證明他所作的任何事情的正當性,特別是當他限制公民權利的時候。”該原則的基本精神是:第一,限制權利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上的依據。第二,作為依據的法律本身必須是正當的。
(2)不貶損原則。限制權利是以保障權利為精神底蘊,因此限制權利的基本前提不得損害權利。為了不損害權利,法律對權利限制的度量的把握就顯得尤為重要。盡管現實中確定一個具體的度量標準是困難的,但確定一個總的原則還是可行的,這個原則應包括這樣的內容:第一,法律對權利限制的最大限度是不能剝奪權利。否則權利就不能稱其為權利,而淪為了義務或責任。第二,法律對權利的限制應以消除權利沖突為基準。第三,法律對權利的限制應以不妨礙權利的實現為主要指標。因為限制本是不是取消或縮小權利,而是確定權利行使的合理邊界。
(3)最低性原則。法律始終以權利為基本的價值追求,它應站在客觀、正義的立場上,通過對社會整體利益的權衡來設定社會成員的具體權利。一般說來,權利受約束或限制越小,權利的存在和行使的空間就越大,反之亦然。因此,確立一個權利的最低限制原則就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是,在當代,如何最低限度地限制權利已不是一個制度難題,而是一個技術難題。因為要確定一個統一的最低限度的限制標準,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筆者認為,最大限度地擁有權利與最低限度地限制權利是彼此消長的,那么權利的最低限制度就應該以權利的實際享有程度作為評價參數;權利的實現程度越高,權利的限制度就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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