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文“校車特權”:讓特權不刺眼閱讀練習答案
閱讀下面議論文,完成小題。(12分

“校車特權”:讓特權不刺眼
何龍
由國務院法制辦牽頭起草的《校車安全條例(草案)》12月11日公布。草案賦予校車三項優先權:校車運載學生時,交警應指揮疏導校車優先通行;校車可在公交專用道以及其他禁止社會車輛通行但允許公交車輛通行的路段行駛;校車需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時,后方車輛應停車等待、禁止超越等。一些媒體在解讀草案時,把校車的優先權稱為“特權”。
在等級森嚴的社會,我們幾乎天天都在感受和見識特權。個別顯要貴人遲到,會議要延時開始,活動要押后舉行,行程要改變計劃,這叫特權。辦事不用排隊,發言可以插話,消費能夠記賬,出行享有專道,連電梯都要專備,這也叫特權。最是那些特權車,禁止通行的路它們可以照走,不能停泊的地方它們可以照停;它們的車輪碾壓著法律和規矩奪命狂奔……
所有這些行為都在存儲人們對特權的怨恨。特權的特別之處就是,他們享受一切權利,別人承擔一切義務。在特權之下,沒有公平沒有公正沒有公理,有的只是“公從”———公眾都要服從他們。
校車“特權”,第一次讓“特權”的字眼不再刺目錐心,不再招怨引恨。為什么校車可以享有“特權”?因為乘坐校車的學生年輕,他們入世不深,尚不能完全學會自我保護;因為他們是父母的心肝、世界的未來,按照生物人類學家道金斯的論述,他們在生命預期估算中,屬于優先考慮和照顧的類別。
在文明的國家和地區,不管什么車,只要見到前面有車停車上落客,后面的車都要主動避讓;但在我們一些地方,駕駛規矩只限于考駕照時起作用,一旦上路,司機的腳就不愿踩剎車,而更樂于踩規矩了。對風馳電掣的汽車,大人可能還會規避,小孩則未必能夠閃躲了。在我們這里,有多少條例規矩,就有多少敢于沖破的踐踏者。
校車安全條例究竟能否起作用,我們還無法樂觀。然而,這畢竟是一個曾用兒童生命換來的校車“特權”,希望它也能像我們平時見到的特權那樣生效!
(選自《羊城晚報》2011年12月13日)
小題1:、這篇文章的中心論點是什么?(2分)
小題2:、文章第二段“在等級森嚴的社會,我們幾乎天天都在感受和見識特權”中的“幾乎”一詞能不能刪掉?為什么?(3分)
小題3:、文章第五段主要運用了什么論證方法,作用是什么?(3分)
小題4:、文章最后,作者認為“校車安全條例究竟能否起作用,我們還無法樂觀”,如何有效保障校車的優先權,你能提出兩條合理的建議嗎?(4分)
參考答案:
小題1:校車“特權”,讓“特權”不刺眼。(2分)
小題1:不能刪掉。“幾乎” 表示“差不多、接近”,這里指我們差不多天天都在感受和見識特權, 如果去掉與實施不符合,不能體現議論文論證的嚴密性、準確性。(3分)
小題1:對比論證。通過國內外駕駛員駕車時面對行人不同態度的對比,突出強調了“在我們這里,有多少條例規矩,就有多少敢于沖破的踐踏者”。(3分)
小題1:示例:比如:
政府應積極營造“校車優先、孩子第一”的氛圍,讓校車優先觀念深入人心;
從公眾來說,要提高素質,自覺做到不與校車搶時間,爭路段;
從學校來說,要保證所租賃的校車質量沒有問題,保證所聘的駕駛員責任心和技術沒有問題;
交通監管要到位,監管部門能否到位,能否引導其他車輛避讓,為校車疏通通道,這是保障校車安全最基本的條件;
單一的《校車安全條例》解決不了所有問題,關鍵還得從法律法規的層面配套措施,讓校車優先權在法律的保障下積極作為。(4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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