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站應急預案范文(精選18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你知道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供水站應急預案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供水站應急預案 1
為了確保我鄉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平安的節日,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農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據省、市、縣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農村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加強工程運行管理。
各鄉鎮、街道要加強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認識,加強各供水工程人員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理人員對各供水工程進行檢修維護,確保供水工程正常運行,保證節日正常供水。
二、成立供水保障應急小組。
鄉水利工作站成立供水保障應急領導小組,由鄉長羅富松任組長,分管領導鄒仙華任副組長,水利站負責人、各村書記(主任)為組員負責小組日常工作及聯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沙蕪鄉水利站站長李霖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各村應在各供水站及村委會公布應急值班電話。(鄉水利工作站及各村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值班人員及電話詳見附表)
三、處置機制
(一)預警機制
1、建立千噸萬人水廠、重點千人以上村級水廠、供水矛盾歷來較為突出水廠、存在重大旱情隱患水廠的.聯絡人制度,春節期間每天通過微信、短信實行“零報告”制度。
2、春節期間鄉水利站、供水單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四項指標”。
3、春節期間鄉水利工作站于每天15:00前上報當天當地供水保障情況并預測第二天供水預期情況,同時根據預測情況開展相應預防工作。
(二)報告機制
1、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必須客觀真實。鄉水利站及各村委會對飲水突發事件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的發展趨勢及可采取措施等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鄉水利工作站將在鄉內主要媒體網站上公布春節期間值班電話,同時明確專人負責盯緊本轄區內“e三明”、值班電話、郵箱等投訴信訪案件。一旦接到投訴信訪,各地要立即問詢核實,啟動應對措施。
(三)處理機制
遇到水廠突發事件,根據“屬地為主”原則,當地要指派專人第一時間前往核實處理。
1、各地應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預警措施,遇到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響應處理,并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應及時組織供水管護人員到現場核實險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在24小時內向鄉水利工作站和鄉應急管理站上報險情。
3、鄉水利工作站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第一時間派技術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提出處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連篇缺水或缺水人口達到1000人以上應向鄉應急管理站上報險情,鄉應急管理站接警后,根據險情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搶險預案,報縣政府值班室備案。
供水站應急預案 2
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良性運作體制,加快形成科學管理,高效穩定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營,服務監管體系,為保障農村飲水安全,讓廣大群眾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水是萬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以實現農村飲水安全為目標。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加強對農村飲水抗旱保障工作的`領導、確保順利推進各項工作成立了太和鎮農村飲水抗旱保障指揮部,由鎮長任指揮長,分管領導任副指揮長。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兼任。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
以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
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四、季節性缺水應急處理措施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節性缺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二)因水質污染等其他原因造成暫時無法正常供水。
1.尋找新的水源;
2.具備打井(壓水井和深井)條件,采取打井方式解決;
3.采取應急定點、定時送水。
五、保障措施
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一)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縣應急指揮部組織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二)尋找新水源點
采取增設水源點與原蓄水池并網方式解決;無新水源點,具備打井(壓水井和深井)條件,采取打井方式解決;既無新水源點,又不具備打井條件,采取送水方式解決。
六、應急結束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鎮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統籌做好新建或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滿足或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站應急預案 3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鄉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 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村范圍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 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 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二、 應急機構及職責
(1) 應急機構
成立菜花坪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歐陽中勝(黨委書記)擔任總指揮 ,副總指揮由余霆(鎮長)、王斯(人大主席)擔任,農業辦、綜治辦、黨政辦、環保站、文化站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其主要負責同志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農業辦主任徐運川兼任。各村(社區)相應成立應急指揮機構。
(2)部門分工及職責
指揮部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飲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了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鄉政府和上級水務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在應急響應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相應指揮機構的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報;協調指導事發地相應指揮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鄉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其他成員: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學安全。
三、預防與預警
重點預防對象及其責任
供水站應急預案 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鄉各村(社區)季節性缺水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鄉季節性缺水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柳池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應、有效解決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全鄉范圍內各村(社區)
因發生季節性缺水或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一定范圍或一段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大坪鄉季節性缺水供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鄉相關村季節性缺水供水的應急工作。
組長:劉海軍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鄉安辦,由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協調聯系相關季節性缺水供水保障工作。
(二)職責分工
1、鄉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及時了解掌握各村季節性缺水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應急工作。
(2)審定全鄉各村季節性缺水應急工作預案。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公安、大坪自來水廠、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鄉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起草全鄉農村季節性缺水應急預案。
(2)負責全鄉農村季節性缺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3)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應急加固、恢復重建或準備蓄水設備工作。
三、季節性缺水供水事件分類
(一)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二)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三)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應急預案體系
季節性缺水供水應急預案體系分為二級
(一)全鄉應急預案:鄉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利和湖泊局備案。
(二)村級應急預案:村民委員會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鄉政府備案。
五、預防和預警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六、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1)鄉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各村要在鄉政府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缺水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鄉級應急預案啟動,各村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應急響應
當發生季節性缺水時,要啟動相應預案。
(1)鄉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協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鄉供水應急領導機構派出工作組,指導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鄉直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工作組抵達時配合做好應急供水工作。
(三)應急處理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應急處置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節性缺水。
1、啟用備用水源(東沖水庫、橫嶺水庫);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方便用戶有序儲水。
4、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資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鄉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采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水。
八、應急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各村(社區)要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季節性缺水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各村(社區)要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確保在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物資保障大坪自來水廠和鄉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供水應急需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四)交通運輸保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派出所要負責做好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九、應急結束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鄉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統籌做好新建或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滿足或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十、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站應急預案 5
為確保黃州城區供水安全,應對因凍害造成的供水危機,最大限度地減少停水時間,縮小停水范圍,降低停水損失,保證城市正常供水,特制訂如下防凍搶險供水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為保證冰凍期間城區正常供水,黃岡市自來水公司成立供水防凍搶險指揮部,機構設置如下:
指揮長:
副指揮長:
另外根據防凍工作實際情況,指揮部下設四個應急小組,具體設置如下:
第一小組:安全生產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二小組:管網搶修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三小組:后勤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四小組:新聞聯絡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應急預案啟動及具體辦法。
在冬季氣溫過低或冰雪天氣極大影響城市正常供水,根據實際情況,由防凍搶險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防凍搶險應急預案,并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建委備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工作。
三、應急準備:
各應急小組根據搶險工作安排,及時就位,具體分工如下:
第一小組:負責兩水廠取水、制水、送水的正常運行,并保證能隨時啟動水廠各項應急預案。
第二小組:迅速成立20人的搶險突擊隊到營業所集中統一調配,負責城區管網的搶修工作,及時快捷地應對管網突發事故,保證管網正常供水。
第三小組:負責應急預案所需的物資、設備供應及儲備,并保證質量和數量;負責應急預案所需的'車輛,保證各單位通信暢通;保證公司職工的勞保、防護用品。
第四小組:負責應急預案對外宣傳工作,包括由于各種原因造成停水對外公告以及用水設備防凍措施和辦法的宣傳,并負責收集和匯總各應急小組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匯報。
四、防凍搶險保供水應急處理程序
1、險情發生后,第一知情人應立即向公司應急小組報告。
2、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及時到達現場,詳細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及時向搶險指揮部報告事故的具體情況。
3、搶險指揮部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作出處理決定,由各責任小組進行實施。
4、各應急小組應將事故處理情況定時向指揮部匯報,并向指揮部提交險情分析報告。
五、應急預案工作要求。
1、公司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確保應急預案的實施。
2、各應急小組思想要高度警惕,不畏困難,堅守崗位,隨時待命,并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
3、各應急小組應無條件執行指揮部的各項指令。
4、各應急小組組長和公司調度中心主任在預案實施期間每日下午3時30分向指揮部匯報當天工作情況,重大決定應經指揮部批準后方可執行,搶險人員在接到通知后30分鐘趕到現場。
六、各生產單位密切關注近期天氣變化
各單位要作好融雪化冰后的搶修、維護恢復工作,盡早做好人員安排。各項搶修工作中的任何人、任何部門出現問題要追查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情節嚴重將作行政處分。
七、應急終止
應急預案的終止應根據預案實施情況和對供水的影響程度由應急搶險指揮部報市應急辦、市建委批準,由應急搶險指揮部指揮長王漢良宣布終止。
供水站應急預案 6
為了確保我鎮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平安的春節,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農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據省、市、縣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農村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加強工程運行管理
各村要加強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認識,加強各供水工程人員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護人員對各供水工程進行檢修維護,確保供水工程正常運行,保證節假日正常供水。
二、成立供水保障應急小組
成立供水保障應急領導小組,由鎮長邱生洪任組長,分管領導王曉華任副組長,水利站干部、各村書記(主任)、管水人員為組員負責小組日常工作及聯絡。各村應在公告欄及村委會公布應急值班電話。
三、處置機制
(一)預警機制
1、建立千人以上村級水廠、供水矛盾歷來較為突出水廠、存在重大旱情隱患水廠的聯絡人制度。
2、春節期間鎮水利站、供水單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四項指標”。
3、春節期間鎮水利工作站于每天15:00前上報當天當地供水保障情況并預測第二天供水預期情況,同時根據預測情況開展相應預防工作。
(二)報告機制
1、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必須客觀真實。鎮水利站及各村委會對飲水突發事件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的發展趨勢及可采取措施等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鎮水利工作站將在鎮相關網站上公布春節期間值班電話,同時明確專人負責盯緊本轄區內“e三明”、值班電話、郵箱等投訴信訪案件。一旦接到投訴信訪,各村要立即問詢核實,啟動應對措施。
(三)處理機制
遇到水廠突發事件,根據“屬地為主”原則,當地要指派專人第一時間前往核實處理。
1、各村應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預警措施,遇到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響應處理,并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應及時組織供水管護人員到現場核實險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在24小時內向鎮水利工作站和鎮黨政辦上報險情。
3、鎮值班人員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第一時間派技術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提出處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連片缺水或缺水人口達到1000人以上應向鎮黨政辦上報險情。
供水站應急預案 7
為了保障全園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我校飲用水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學校飲用水事故處理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二、應急預案。
(一)飲用水中毒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幼兒園領導,教育局、保健醫生,衛生防疫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幼兒園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后報告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后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幼兒園主要領導匯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保健醫生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飲用水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倉庫存水處。通知供水單位到校接受調查。
(4)立即組織骨干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幼兒園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幼兒園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二)飲用水供應中斷
如幼兒園飲用水短期(臨時)中斷供應:
(1)幼兒園可安排食堂人員及時在幼兒園的主要通道處設置溫開水供應點,保證幼兒飲水的正常供應。
供水站應急預案 8
一、目的:
金沙灣水廠10kv供電系統采用雙回路供電,瑯琊線為水廠的主供電源,沙畈線為備供電源。為保證正常供水,減少因停電造成對生產的影響,避免停水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
1、指揮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職責
指揮部:
(1)負責全廠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2)負責應急處理預案的制訂和修改。
(3)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并組織實施演練。
(4)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5)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6)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7)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8)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
3、指揮部人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全廠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總指揮不在時,副總指揮為臨時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廠長助理:協助總指揮負責,負責應急啟動生產、運行和人員調度以及對外調度聯系工作。
技術管理: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工作。
供水值班長:負責事故處置運行調度工作。
綜合管理:負責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化驗班長:負責把關水質質量。
三、應急啟動專業隊伍的組成及分工
1、生產調度組:由廠長助理負責(名單見附表)。擔負本廠恢復生產、運行和人員調度工作。
2、設備檢修組:由技術管理負責(名單見附表)。負責生產設備的搶險工作。
3、水質化驗組:由化驗班長負責(名單見附表)。負責恢復生產后水質質量控制。
四、停電的不同情況及原因
1、單回路電源停電。
原因:運行中的線路突然停電、水廠高配間開關柜跳閘、運行中變壓器發生故障、低壓總柜跳閘。
2、雙回路電源同時停電
原因:供電部門設備檢修、供電線路發生故障。
五、應急程序。
1、當發生停電情況時值班電工首先應查明停電原因并報告值班長。
2、值班長及時向總指揮及公司領導報告停電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不同情況進行應急處理。
3、當發生單回路電源停電。
3.1當運行中的線路停電或高壓開關柜跳閘時,值班電工和值班長按照《倒閘操作規程》將停電線路切換到備供電源,恢復生產并做好停電記錄。
3.2當運行中變壓器發生故障時值班電工和值班長按照操作規程將故障變壓器切換到備用變壓器,恢復生產并做好停電記錄。
3.3當低壓總柜跳閘時,值班電工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方可重新合閘或切換備用低壓總柜,恢復生產并做好停電記錄。
3.4搶修小組根據不同情況對故障設備及時維修,盡快恢復設備正常。
4、當發生雙回路電源同時停電。
4.1值班長應馬上報告總指揮和公司相關部門領導并和供電部門取得聯系查明停電原因,盡快要求供電部門恢復供電。
4.2值班電工應堅守崗位,密切觀察來電指示燈,隨時準備恢復供電。
4.3各崗位人員做好本職工作,隨時準備恢復正常生產。
4.4機修班組協助供水班組做好工作。
4.5化驗班組加強水質監測并報告總指揮。
六、日常預防措施。
1、按規定對電器設備進行巡查、檢修,特別是對UPS電源進行檢查,使其在停電時能投入正常運行。
2、科學配置防護用具和搶修用具,并定期對電氣類作業工具進行試驗,檢查。
3、提高職工業務水平,加強安全技術知識的學習。
七、聯系電話
1、公司總經理:xxxxxxxxxxxx
2、公司副總經理:xxxxxxxxxxxx
3、公司生產設備處:xxxxxxxxxxxx
4、公司調度中心:xxxxxxxxxxxx
5、公司服務熱線:xxxxxxxxxxxx
6、金華市電業局調度室:xxxxxxxxxxxx
7、瑯琊供電所:xxxxxxxxxxxx
供水站應急預案 9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農村供水安全中突發性事件,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坡渡鎮成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負責本鎮供水應急體系的組織、指揮、協調、處置;并組織實施農村供水安全事故的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王羽鎮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許先海鎮武裝部長、副鎮長
副組長:梁林鎮人大主席
韋鵬鎮黨委副書記
代浪鎮紀委書記
戴吉祥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梁開軍鎮人大專職副主席
鄒靈鎮科技副鎮長
梁振縣綜合執法局坡渡分局局長
王剛坡渡派出所所長
劉維成縣市監局坡渡分局負責人
成員:謝小會鎮黨政辦負責人
田力鎮水務站負責人
王仲鎮財政負責人
汪杰鎮綜治中心負責人
何勇坡渡中心校校長
婁方剛坡渡衛生院長
韓曉峰坡渡自來水廠負責人
楊光衛駕駛員
各村第一書記、支書或主任、各村民小組組長、供水工程管水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鎮水務站,由田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應急期間的信息收集、匯總和按程序報告、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和上級領導指示、批示精神等工作。
(二)職責分工
1.應急指揮部工作職責:一是及時了解掌握各村(社區)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護情況,組織、指揮、協調和處置應急工作。二是應急響應啟動時,負責協調公安、水務、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一是負責編制全鎮農村農村供水應急預案。二是負責全鎮農村供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三是落實工作中應急領導機構制定的應急措施與辦法。
二、供水安全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三級:
(一)I級(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一是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含48小時)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人均日取水量不到5公斤),影響規模超過1000人(2公里范圍內又無備用水源)。二是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三是因自然災害、工程建設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1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二)Ⅱ級(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一是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圍內又無備用水源。二是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三是因自然災害、工程建設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Ⅲ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一是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又無備用水源。二是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三是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應急突發供水事件分類
一是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二是因持續干早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三是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四是深井取水導致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五是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六是傳染病及安全度汛。
四、預防和預警
(一)監控機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收集縣氣象局發布的旱情信息與縣環保局、衛生局發布的水污染信息。并對收集的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聯系電話:0851-26746005
(二)監測信息。
1.水旱災害防御(縣應急管理局、縣氣象局、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2.水污染防治(縣環保局、衛生健康局、縣疾控中心);3.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及維護(縣水務局、縣供排水公司)。
五、應急響應
(一)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時,啟動應急相應預案。
一是鎮級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30分鐘內將情況報縣人民政府、縣應急管理局、縣水務局、縣衛生健康局。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做好搶險救援。二是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并在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二)應急處置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采取向受災區域派出送水車(鎮消防車),啟動應急備用水源,無備用水源時,應當啟動異地調水,及時組織人員對受損工程進行搶修等措施,保障群眾每人每天基本生活用水不低于35升的規定。
一是在鎮級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二是鎮級應急領導小組要配合各級應急領導小組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三是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應急事件后,應發動群眾參與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旱災影響恢復供水。四是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六、應急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各村(社區)要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缺水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問題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各村(社區)要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確保在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物資保障。各村(社區)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供水應急需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四)交通運輸保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坡渡派出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七、責任追究
本供水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相關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是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應急事件重要情況的;二是未依照規定完成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應急物資的供應、運輸和儲備的;三是在應急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四是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五是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八、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站應急預案 10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供水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身體健康,為加強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供水事故,確保本鎮供水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遵循“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他危害。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對一般事故由供水單位統一領導和部署,重、特大事故必須逐級上報,服從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三)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和《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
(四)突發事件分類
朱備鎮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5類。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堵塞,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3、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或長期干旱,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5、傳染病及安全渡汛。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朱備鎮發生的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機構
成立朱備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黨委書記擔任政委,鎮長擔任組長,黨政領導擔任副組長,鎮直單位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各村負責人、牛橋水庫管理處負責人、城南水廠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水利站,水利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職責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要求,制定和不斷完善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搶險設備及工具,對于供水突發事件,按照不同類型分別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人力、物力、財力予以解決,加強對日常工作的監督管理。
三、工作機制
建立完善供水突發事件預警、報告、處置機制,在鎮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履行各部門職責,團結協作、高效運轉,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警、報告、處置工作。
(一)預警機制
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水源水環境、供水水質、地下水位變動等情況,并按規范要求定期檢測分析,出現非正常情況提前預警,逐級上報。
(二)報告制度
應急機構成員必須保持電話暢通,遇突發事件,立即響應;確定事件真實狀況后逐級上報,密切關注事故進展情況,確保上報情況及時、準確。
1、情況報告。對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內容必須客觀真實。
2、報告主要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3、終止程序。上級有關部門或應急機構根據時間處置進展情況決定是否終止程序,并在程序終止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總結報告要就事件基本情況、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進行全面分析、評價,并總結主要經驗教訓以及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等。
(三)信息發布
對供水中的突發事件,要根據其類別和性質由鎮政府決定發布。停水期間,要向全社會進行節水宣傳教育,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點,并做好群眾穩定工作。
(四)應急處置
1、對于供水主管網突發性斷裂、堵塞,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2、地下水位突然變化或長期干旱,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鎮應急機構統一指揮,積極采取送水、啟用新水源等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水。
3、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鎮應急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并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3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它水源。
4、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及大汛期間的供水安全,衛生部門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間,要加強對蓄水池的保護,防止地表水污染。
5、在發生上述突發事件遇特殊情況難以在短時間內恢復供水的,由應急機構組織集中送水,直到突發事件處理完畢恢復正常供水。
四、應急保障措施
為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一)處理主管網斷裂事件中,各部門要無條件服從管道搶修大局,其它問題待恢復正常供水后逐步解決。
(二)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停水時,在迅速切斷污染源的同時,要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管網進行消毒,加強防疫工作,并對受害人進行及時檢測、救治。應急機構應立即動員其它單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供水單位應迅速組織人員。
(三)加強物資準備,落實沙土、編織袋及排水設備,嚴防地表水污染蓄水池,常備部分供水管及配件,及時處理管網斷裂、堵塞。
五、宣傳及日常準備
為確保供水突發事件時,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各參與單位要在平時結合自身的工作,向群眾宣傳應對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要在日常維修中有針對性的積累管網快速搶修等實用性技能,確保水質合格,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供水站應急預案 11
第一章 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了應對水廠可能發生的重大突發性事故,加快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的組織體系、運行機制和保障制度,形成監測、預測、預報、預警和快速反應救援機制,保證對突發事故迅速有效的加以控制和處理,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2.指導思想
應急預案的制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
3.編制原則和內容
在出現影響供水的事故時,本著“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別處理”的原則,實施有效快捷應急處置,盡快恢復水廠正常供水狀態,確保城市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應急預案的內容主要包括:應急事故指揮機構;針對水源水質、供水水質、水廠設備、防汛防雷等突發事故所采取的應急技術措施;技術、物資、信息和人員保障系統。
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水廠由于供水水源遭受人為嚴重污染和源水水質突然惡化,出現重大水質事故;水廠主要供水設備損壞,無法供水;水廠發生漏氯事故;人員發生意外事故等。
5.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條例》、《飲用水水源防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城鎮供水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五蓮縣城區供水用水管理辦法》、《五蓮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要求,制訂本預案。
第二章 應急預案
影響正常供水的重大供水事故一般為水質事故、漏氯事故、設備電力事故等。針對以上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
(一)水質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水質日常管理工作
水廠全體人員,根據公司水質管理工作三級水質檢測制度,做好水廠自檢,特別是加強對水源水、出廠水常規自檢,各工序、各環節均建立自控點進行水質質量控制。并配合集團水質監測中心檢測和縣疾控中心檢測監督。
根據地面水特點,設立生物預警系統。以進水口處養魚池內魚的生長情況作為生物預警。
2、水質異常事故的處置措施
(1)供水水質異常事故標準的判定
A、當水庫內或水廠養魚池內出現大面積死魚現象時。
B、當原水、出廠水、管網水、高位蓄水池內水突然出現明顯的變色或變味時。
C、當水質化驗某幾項重要水質指標嚴重超標時。
(2)水質異常事故的處置措施
若供水水質出現上述之一的異常事故可采用如下緊急處罰措施。
(Ⅰ)當事故出現在原水階段時,迅速關閉水廠進水閥門。將水庫來水和水廠內的.水全部棄掉,通知水庫停水。
(Ⅱ)若出現在蓄水池內,迅速關閉水池進、出水閥門。
(Ⅲ)若出現在供水管網內,可迅速關閉閥門防止進一步惡化并開啟閥門或消防栓放空管網內水。
(Ⅳ)及時向公司領導和應急指揮部匯報情況,全體應急處置小組成員集結待命,隨時準備應急處置。
(二)漏氯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水廠全體人員要嚴格執行用氯安全操作規程,及時排除設備故障和泄漏,保證加氯系統正常運行。當發現、接報氯氣泄漏時,盡管某些情況下氯泄漏量很少,也要馬上引起重視,減少大事故的發生:由用氯操作工和機修人員及時處理;妥善處理后,定時巡視。當發現較大的泄漏時,應及時向上級和集團應急指揮部報告,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采取如下程序:
1.人員疏散
安全撤離現場無關人員,非在崗及非處置泄漏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區域的群眾應順側風向跑到高于泄漏處且上風處。
2.搶救中毒者
救護人員必須佩戴有效防毒面具,當液氯與皮膚或眼晴接觸時,會導致灼傷及刺激。若長時間暴露在氯氣中,癥狀輕的應撤離現場后立即喝加紅糖的濃茶或咖啡,以減輕對咽喉的刺激,并送醫療救護;當氯沾在皮膚上或衣服上時,可用大量的清水沖洗;有少量氯進入眼睛或眼睛暴露在高濃度的氯氣中,應用自來水沖洗至少15分鐘;如果停止呼吸,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如果心臟停止跳動,立即用心肺復蘇器。
(三)消防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報警:水廠值班人員發現火情后應立即向水廠負責人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火警,并上報集團應急指揮部。
2.處置:水廠應急處置小組組長召集人員迅速集結,首先對火災現場人員有序的進行疏散。撲救火災時按照"先控制,后滅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點后一般"的滅火戰術原則。并及時切斷電源,充分利用水廠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滅火。
3.協助消防員滅火。在自救的基礎上,當專業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后,火災事故水廠應急處置小組要簡要的向消防隊負責人說明火災情況,并全力支持消防隊員滅火,要聽從消防隊的指揮,齊心協力,共同滅火。
5.保護現場。當火災發生時和撲救完畢后,應急處置小組成員要保護好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等待對事故原因及責任人的調查,同時應處理好善后工作。從而將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6.火災撲滅后,由水廠應急處置小組組長會同集團安全風控部協助公安消防部門,查明火災原因,調查火災損失。
(四)防汛搶險突發事故應急措施
1.密切關注氣象部門的預報,根據雨情,增加水廠值班人員,做好防范。確保信息暢通,報告及時、到位,確保安全供水萬無一失。
2.加強設備管理,由制水事業部經理李剛、管網維護中心主任陳常偉和于里水廠廠長解學輝負責,組織人員對水廠設備、線路及管網進行全面普查、維修,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防患于未然。
3.根據集團規定大雨下兩小時為集合令,水廠應急處置小組全體成員必須到崗做好搶險準備,根據公司指令,配合當地政府以最快的速度到達搶險地投入搶險救災。違者按集團《管理標準》相關規定處罰。
(五)反恐事故應急措施
1.破壞供水設施
針對供水廠的設施進行爆炸等手段的破壞。
處置原則是盡量隔離受破壞設施的影響,最大程度恢復供水能力。反恐領導小組組織專家制定搶修方案,由供水設施搶險隊負責實施。
2.破壞輸水供水管道
針對原水輸水管道、供水管道的破壞會造成大面積用戶的用水困難,同時發生多處管道爆漏時,應告知公安機關并加強管道沿線的巡查,特別是露出地表的主管道。
具體的搶修方案由管網搶修隊組織實施。
3.強行進入后的其他破壞
當發現不明人員強行進入后的其他破壞,值班人員應立即向水廠應急處置小組組長進行匯報,由組長帶領成員,運用防暴叉等水廠現有反恐器材進行制服。視具體情況,上報反恐領導小組、公安部門、消防部門及其他政府部門,由專業人員處理。
(六)水廠設備電力事故應急措施
當主要設備損壞后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當出現較大設備、電力或雷擊事故,第一時間向集團應急指揮部匯報情況,聽從部署,做好應急處置。同時,在事故點范圍設立隔離欄,應急處置小組派出成員看守現場,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七)觸電事故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人員觸電,要迅速采取現場急救措施:
1.脫離帶電體。事故發生后首先切斷電源,快速使觸電者脫離帶電體,可用干燥的絕緣材料,將觸電者與帶電體小心分開,不要直接接觸觸電者身體。同時在安全地帶撥打120急救電話。
2.人工呼吸。當觸電者呼吸停止時,要做口對口人工呼吸,向肺部通氣。如心跳停止,要做心跳起搏。
3.電擊可能使傷者感覺無力、口渴、蒼白、發冷。處理方法:要使傷者溫暖,松開緊身的衣服,把腿抬高,不要進食,用熱毛巾、暖水袋等加溫,盡量不要移動,等待120救援。
4.如果觸電者觸及到帶電高壓導線,且尚未確證線路無電之前,救護人員不得短路地點8-10米的范圍內,以防止跨步電壓觸電。進入該范圍的救護人員應穿上絕緣靴或臨時雙腳并攏跳躍地接近觸電者。觸電者脫離帶電導線后,應迅速將其帶至8-10米以外立即開始觸電急救,只有在確證線路已經無電,才可在觸電者離開觸電導線后就地急救。
供水站應急預案 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全市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故應急工作,指導應急搶險,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供水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公眾用水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城市供水條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浙江省城鎮燃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金華市城鎮燃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義烏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義烏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義烏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城市供水突發事故。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是指因突然發生供水設施設備損壞、供水管網破損等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群眾停止供水及相關事故,危及公共穩定的緊急事件。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明確各相關部門、供水企業的職責及應急工作程序,有效處置突發事件。
統籌協調,快速反應。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各部門的協調與合作,確保發生供水事故時,能及時準確傳遞信息,快速處置事故。
長效管理,落實責任。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企業規范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預案啟動、相應應急程序,落實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責任機制。
2風險識別和事故分級
2.1風險識別
可能造成供水突發事故主要風險:
(1)水源污染風險:生物、化學品、病毒、放射性物質等造成污染。
(2)水廠生產事故風險:電廠、變電站發生停電事故導致供水企業、泵站(閘站)停產;調度、自動控制等信息系統遭受入侵、攻擊和失控、毀壞;次氯酸鈉、液氯、液氧、高錳酸鉀等危化品泄漏、爆炸等。
(3)供水管網事故風險:室外主要輸配管(隧)設施爆管、損毀等;井下作業等高危作業發生多人傷亡等;管網水水質受到污染等。
(4)自然災害風險:因地震、滑坡、臺風、暴雨、大雪、低溫等自然災害,導致機電設備毀損、水源水無法取用等影響城市大面積及市域供水。
(5)公共衛生事件風險:爆發大規模傳染性疾病,生產運營人員嚴重減員等。
(6)人為損害風險:因誤操作、施工危害、戰爭和恐怖活動等因素造成生產與供應系統損壞和停產、減產。
2.2事故分級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按照其緊急程度、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四級: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國家、省級相關應急預案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2.2.1特別重大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下同):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用戶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2.2.2重大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用戶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2.2.3較大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2.2.4一般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5000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
上述劃分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3組織機構與職責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義烏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義烏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
3.1指揮機構
3.1.1市指揮部的組成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領導。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水務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建設局局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分局、市建設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行政執法局、消防救援支隊、市供電公司、市氣象局、市環境集團、市水務集團等單位有關負責人及各鎮(街道)有關負責人。
3.1.2市指揮部職責
(1)實施本預案,決定啟動應急響應;
(2)貫徹落實市政府決定事項,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市范圍內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故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及時掌握情況,并根據需要向市政府、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的建議;
(4)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6)決定其他有關全市范圍內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事項。
3.1.3成員單位職責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中的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和實施保障工作。
(1)市委宣傳部:加強供水安全知識宣傳;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及新媒體平臺,適時報道供水突發事故預警及相關信息,及時向社會通報搶險工作動態;指導召開供水突發事故新聞發布會;關注輿情動態,加強網絡輿情的管理和引導,防止謠言傳播。
(2)市發改局:負責城市供水設施、管網工程的項目立項,加強供水保障。
(3)市經信局、市商務局:負責協調做好供水突發事故期間,桶裝水的生產和市場(超市)供應工作。
(4)市公安局:做好事故現場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組織指揮排爆、案件偵破等工作;加強網絡輿情監控,防止謠言傳播;負責事故現場市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導工作,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
(5)市民政局:負責指導市內各級避災場所建設和管理,協同做好事故影響人員疏散安置,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及遺體火化工作。
(6)市財政局:為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財政資金保障。
(7)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敷設應急管道的規劃設計審批,參與滑坡等地質災害引發的事故處置,負責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技術支撐。
(8)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各供水水庫的環境保護和水質安全工作,做好預防、預警工作,及時上報影響水庫水質安全的相關信息。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區域環境監測和實時報告;負責事故產生的廢棄物等有害物的處置。
(9)市建設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城市的物業管理企業做好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清洗和善后工作,保證自來水能夠正常入戶;必要時,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協同做好供水中斷市域緊急運水供水工作,配合支持應急搶修時市政道路、園林綠化的開挖與占用。
(10)市水務局:加強城市供水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單位制定、完善和實施城市供水事故防控技術方案;加強水情、雨情監測和水文資料分析,及時消除水源水質安全隱患;負責渠道泄洪、控制閘、電廠負荷的調度工作,保障水庫供水;做好管轄水庫、水源的應急管理工作,加強水質監控,及時處置藍藻等危害水質安全的危害因素;負責事故發生時水源水供給保障和調度工作。
(11)市衛健局:負責組織協調事故中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疾病控制和放射衛生防護工作;負責監測入戶自來水或緊急情況下其他臨時生活用水水源水質是否達到衛生標準。
(12)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專家對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指導、協調現場救援工作,組織重大事故調查評估和處理等。
(13)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強桶裝水質量檢測,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參與事故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
(14)市行政執法局:負責配合應急管道建設的開挖、綠化占用、泥土外運等現場執法。
(15)消防救援支隊:負責事故中的搶險救援和火災撲救工作;必要時,協同做好供水中斷地區的運水保障工作。
(16)市供電公司:負責事發區域電力供應和損壞的電力設施搶修,保障事故應急用電。
(17)市氣象局:加強事故時期的氣象預測預報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氣象條件,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18)市環境集團:協同做好供水中斷地區的運水保障工作。
(19)市水務集團:負責自來水生產和供應,加強出廠水水質監測,保障水質安全;根據供水管網布局,合理調配供水管網壓力;制定自來水供應應急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必要時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在生活飲用水源地無法取水的情況下,及時報請指揮部批準,啟用備用水源,啟動應急方案。落實自來水安全監測和事故預防預警工作,及時通報相關信息;組織自來水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20)各鎮(街道):落實屬地管理原則,配合做好轄區內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置;在自來水長時間無法正常供應的情況下,及時查勘、保護和利用轄區內的其他水源,保障群眾生活用水需求,維護當地社會秩序穩定。
(21)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應急搶修及救援工作。
3.2辦事機構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市水務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市水務集團總經理和市水務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副主任。
市指揮部辦公室作為市指揮部辦事機構,履行全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承擔市指揮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統籌城市供水應急管理,做好供水事故預防工作;
(2)編制和修訂市級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及其操作手冊,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責任與措施;
(3)督促指導供水企業單位制定相關預案,并做好預案備案工作;
(4)動態掌握供水行業存在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根據事故動態及時向市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5)組織協調各相關單位開展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救援,負責相關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和上報,傳達落實指揮部各項工作指令;
(6)組織或參與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事故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7)承辦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現場指揮部
事故發生后,市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在市指揮部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3.1現場指揮部組成
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成員由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
3.3.2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1)劃定事故現場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研判事故性質及危害程度,制定搶險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實施現場搶修,組織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3)向市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向市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建議,經市指揮部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3.4咨詢機構
建立義烏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作為市指揮部的決策咨詢機構。
3.4.1 專家組組成
由供水行業的.設計、施工、運營和建筑、消防救援、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生態環境、衛生健康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3.4.2 專家組職責
對應急準備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分析會商,開展專題研究;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參與事故調查。
4預警機制
4.1預防監測
有關責任部門做好自然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供水企業負責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對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評估并向市政府及供水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4.2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4個等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一級預警(紅色):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事故。事故隨時可能發生,事態正在趨于嚴重。
二級預警(橙色):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事故。事故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三級預警(黃色):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事故。事故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四級預警(藍色):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事故。事故即將來臨,事態可能會擴大。
4.3預警發布
市指揮部負責預警信息發布工作,依托現有預警信息發布平臺,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政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智能終端、電子顯示屏等,在一定范圍內及時滾動發布預警信息,預警級別可根據需要作出調整。重要的預警信息發布后,及時報上級政府備案,同時通報有關單位。
4.4預警響應
進入預警期后,相關部門和單位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直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降低突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加強城市供水管道實時監測,及時發布最新動態,加強輿情監測,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及時組織對城市供水管道情況的分析評估,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強度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級別;
4.調集、籌措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和設備,組織有關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5.根據需要,對城市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采取臨時性工程措施;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4.5預警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后,根據研判不可能發生突發事故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市指揮部應當及時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預警期。
5應急響應
5.1事故報告
5.1.1報告程序
(1)供水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有義務立即報告。有關應急組織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供水突發事故。
(2)市水務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核實并報告市指揮部和上級部門。各應急組織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3)若系安全生產、水源、水質、傳染性疾病引起的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同時報應急、生態環境、衛健等部門。
5.1.2報告內容
報告應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處數;
(3)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5.2先期處置
5.2.1接到突發事故報告后,市指揮部根據事故等級按規定上報。
(1)市指揮部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視情成立各工作組,迅速開展處置工作;
(2)市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及成員趕赴現場,統一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研究決定現場指揮部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4)協調全市專業應急隊伍及物資裝備參與搶險救援;
(5)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協調新聞媒體開展突發事故報道,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6)組織開展損害評估;
(7)根據需要,向毗鄰縣市或者上級請求支援。
5.2.2突發事故發生后,市水務局、市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水務集團等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應當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在判定突發事故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基礎上,立即報告市指揮部,同時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即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處置要求,快速、高效開展聯動處置。事故發生所在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要服從現場指揮部調度,第一時間實施人員疏散、現場事故救援等工作。
5.3應急處置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市指揮部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置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狀況及趨勢;
(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記,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5.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處置結束后,經現場檢測、評估、鑒定和專家論證,確定突發事件已經得到控制的,報上級應急指揮部通過后宣布應急響應結束;一般事故的應急響應終止由市指揮部負責。
5.5信息發布
(1)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由省指揮部統一管理,或授權事發地政府按照突發事故新聞發布要求向社會公布。
(2)較大事故的信息發布由金華市政府負責。
(3)一般事故的信息發布由市指揮部辦公室協調發布,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保及時、準確、公開、適度向社會公布。所有對外發布的信息均須經市指揮部審核,并報新聞主管部門,統一口徑對外發布。所有與突發事件處置有關的部門和個人,不得通過非正常渠道外泄相關事故信息。重大情況發布報市政府決定。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理
市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對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按規定給予補償;妥善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按規定給予賠償、撫恤或補助;做好后續的修復重建工作,消除供水安全隱患。加強社會面穩控,確保社會穩定。
6.2調查評估
(1)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牽頭,對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整改,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城市供水事故原因,從城市供水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2)城市供水應急終止后的1個月內,市水務局應向市政府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發生事故的供水系統基本情況,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主要經驗教訓,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7應急保障
7.1指揮技術系統保障
市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應急指揮技術系統,滿足指揮決策、應急協調和對外聯絡的需要,主要包括:
(1)接受、顯示和傳遞城市供水事故信息,為專家咨詢和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2)傳遞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
(3)為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和與有關部門的信息傳輸提供條件。
7.2通信保障
市指揮部辦公室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響應網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網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指揮部同市政府、市應急響應部門、有關單位和應急專家工作組專家通信聯絡的需要。
7.3隊伍保障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市水務集團應根據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成立應急管理機構和搶險隊伍,完善搶險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儀器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開展城市供水設施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
(2)專家咨詢和技術力量:市水務局邀請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檢、安檢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專家組,平時加強對供水安全工程的工作指導,遇有突發事故時,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運行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搶險對策和恢復重建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部門有關工作人員組成,對各類城市供水企業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由市水務局牽頭不定期召開供水安全聯席會議,及時溝通協調供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7.4裝備保障
市水務局制定緊急情況下供水設施搶險設備、物資的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指揮部備案。供水企業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設備、物資應滿足搶險急需。
8監督管理
8.1宣傳
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城市供水突發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宣傳的主要內容包括城市供水安全飲用及應急的基本常識等。
8.2培訓
加強預案培訓工作,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多種組織方式,合理設置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核,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8.3演練
定期組織演練,原則上每三年至少開展一次演練,以檢驗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應急響應能力。
9責任追究
對在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的,予以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供水突發事故重要情況的;
(2)未按照職責規定,完成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的儲備、維護的;
(3)在事故處置中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的;
(4)在對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中不配合,或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5)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10附則
10.1制定與管理
本預案由市水務局負責管理與更新,定期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10.2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供水站應急預案 13
1、目的
為確保水廠安全正常運行,有效控制突發性停電事故,將停電時間和范圍最小化,將失電時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2、組織機構
為切實做好系統失電時的各項協調和處理實施工作,確定成立失電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失電應急處理協調組和實施組。
2.1失電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xxx
付組長:xxx
成員:xxx、xxx
2.2失電應急處理協調組:
組長:xxx
成員:xxx、xxx
職責:負責水廠內外失電處理過程中的各項協調工作,以及人員、設備調配工作。
2.3失電應急處理實施組:
組長:xxx
成員:xxx、xxx
職責:負責水廠內外失電處理過程中的各項具體工作,根據水廠失電應急處理工作要求和失電原因,及時確定故障類型,迅速啟動相應預案并準確實施,同時將處理過程和結論及時匯報失電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和現場保供電人員以及相應調度。
3、應急保障
認真落實安全用電責任制,細化和分解責任目標,確保責任到崗、責任到人,全力確保活動舉辦期間安全用電;
全面開展用電安全自查,主動配合政府部門牽頭組織的、委托電力部門開展的用電安全檢查,如期完成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和缺陷的整改和消缺;
做好設備及各種絕緣工具的預防性試驗工作,及時修復存在安全隱患的配電設備,并將測試數據、試驗報告及時歸檔;
完善應急搶修物質配置:檢查安全工器具合格齊備,在有效期范圍之內;檢查備品、備件齊全,及時補足需要的備品、備件;做好應急照明設施的檢查維護,做好手持照明設備,保證需要時能正常使用;
完善、確認內部突發停電時的應急通訊聯絡設備以及高配值班室與電力部門的通訊聯絡正常。
全面梳理、核對內部用電負荷及出線情況,并命名準確、明確標示。同時根據保供電期間重要負荷分布情況,在電力部門指導下對內部接線進行切換或改接,將內部運行方式調整到最佳狀態,并報電力部門備案。活動前一周至活動結束期間不得變更內部接線或運行方式。
所有設備就位后,組織進行全負荷實測,記錄負荷情況。對重要用電負荷認真梳理并根據重要性等級明確標示,尤其是新增計時、計分以及安檢設備等重要負荷情況;
增強反恐防暴意識,嚴格執行門禁制度,禁止非運行值班人員進入配電值班室;
加強應急處置培訓,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和事故預想,詳細記錄各種事故的處置(或電源切換)時間,積極開展應急演練評估,不斷完善失電應急處置方案,確保相關人員熟練掌握應急處置程序和各類操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4、失電應急處置方案
4.1信息報告和處理
水廠配電系統發生失電事故后,現場人員要立即將現場失電具體情況報告經理方貴鵬,由分管經理徐垚根據失電影響程度通知各值班崗位注意事項。
4.2外部失電處置
4.2.1備用電源(xxxx線)失電:
水廠單回路供電,高配值班員接到電力部門通知后,必須根據電力部門現場保供電負責人的.指令做好配合操作,并及時做好電話接轉時間、人員、內容的各項記錄,以便分析備查。
4.2.2主供電源(xxxx線)失電:
接電力部門通知xxxx線停電,高配值班員確認xxxx線確已失電,同時確認xxxx線開關正常且在冷備用狀態。將現場應急處置需求和允許停電時間匯報現場保供電負責人:xxx,以盡快恢復供電為原則,由其決定進行主備供切換。高配值班人員根據電力部門現場保供電負責人的指令做好配合操作,并及時做好電話接轉時間、人員、內容的各項記錄,以便分析備查。
由高配值班人員操作:
進行主備供切換:
xxxx線進線開關由運行改為冷備用;
xxxx線進線開關由冷備用改為運行,恢復送電;
匯報調度,人員加強值班。
4.2.3水廠xxxx、xxxx線同時失電:
高配值班員接電力部門通知(或經檢查全所失電),兩條線路均無法送電時。必須時刻注意設備運行情況以防再有設備損壞導致失電事故發生,并及時做好電話接轉時間、人員、內容的各項記錄,以便分析備查。
由高配值班人員操作:
檢查xxxx線進線開關確在冷備用狀態;
將xxxx線進線開關由運行改為冷備用;
1#變低壓進線柜總開關由運行改為冷備用。并拉開1#變所有低壓出線開關;
匯報調度,人員加強值班。
4.3內部失電處置
4.3.1配電房高壓設備故障(含變壓器故障)
高配值班電工檢查高配,匯報電氣負責人和調度,首先判斷是否可以正常投入主供或進行主備供切換調電,其次判斷通過低壓母線聯絡是否可恢復送電。根據上述判斷情況,及時完成相應操作,匯報調度和電氣負責人。
4.3.2配電房低壓設備故障
高配電工現場檢查高配,匯報電氣負責人,根據現場情況
(1)首先判斷是否可以正常投入1#主變低壓總開關;
(2)其次應判斷單臺主變或開關故障時是否需要進行限荷操作恢復供電;
(3)根據上述判斷情況,及時完成相應操作,匯報現電氣負責人。
實際過程中,出線開關故障時,應判斷負荷重要性,接入重要負荷能切換的,切換至相應備供開關供電,不能切換的,將出線電纜改接到預留開關供電,故障恢復后不進行復原操作;非重要負荷低壓出線開關故障,不進行出線改接。
4.3.3低壓出線電纜故障
高配電工現場檢查高配,匯報電氣負責人。停電負荷屬于重要負荷時,應及時聯系現場保供電負責人,并做好搶修準備,等待搶修。
4.3.4配電箱及以下末端負荷故障
應做好日常的備品備件維護和檢查,確保失電情況能及時切換、更換。現場檢查高配。當末端負荷故障時,應及時安排內線維修人員進行故障排查工作和搶修工作,及時更換,迅速處理。
5、水廠電氣人員及其聯系方式
停送電聯系電話:
電氣負責人:
工程師:
高配電工:
高配電工:
高配電工:
6、備品備件、安全工器具清單及存放位置
序號
備品名稱
數量
位置
備注
供水站應急預案 14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師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師生的飲水安全,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在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目的
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二、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劉源
副組長:張獻奇陶華武國兆
成 員:周士鋒、朱永興、袁社鋒
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
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各處室與各級部職責范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必要時可根據具體情況成立調查協助組、人員救治協助組、后勤保障組等,并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職責。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并公示師生,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并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
供水站應急預案 15
為了切實保證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成立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負其責,各盡其能。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趙忠鋒
副組長:任志強 馬世章 解河品 于春娟
成員:艾常青 趙連東李春民 王建元姚景虎
韓玉杰 李剛健級部主任和班主任、柳兆強
2、組長主要職責
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學校與各級部門及學校內部之間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組員主要職責
主要接受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部署,負責組織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二、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學校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
三、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供水衛生管理制度:形成由單位一把手負責,飲用水衛生管理員主抓,供管水人員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并逐一認真落實,達到實效。
2、學校供管水人員衛生知識的培訓:組織供管水有關人員學習現行生活飲用水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有關衛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覺守法,不斷增強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按要求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保證所供給的生活飲用水衛生質量;同時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知識專門培訓和教育,增強水污染事故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必要時進行現場實地演練。
3、加強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消毒和水質衛生監測工作: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做好衛生防護、保暖桶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針對水污染事故多發季節和環節定期進行設備檢查維修,發現存在水污染事故隱患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供水站應急預案 16
為認真貫徹市、區兩級生活飲用水衛生工作要求,緊緊圍繞創建文明城區工作這條主線;以確保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為前提;以文明城區的要求為目標,依法開展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北京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貫徹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進一步做好生活飲用水投訴及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迅速查明水污染事故的原因并及時有效地控制,保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保護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標
杜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發生。
三、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專業管理、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部門聯動、依法管理、快速反應、有效處置。
四、應急組織體系
單位:生活飲用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法人):院長
副組長(負責人):副院長
組成成員(專兼職管理員):后勤管理處
五、突發事件處理流程
(一)信息報告
1、責任報告人:任何發現生活飲用水突發事件的`單位和個人。
2、報告時限: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必須立即向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單位所在地政府應急辦公室報告,同時立即向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衛生監督所報告。
(二)應急處置
1、接到突發事件后,應急處理小組應立即到達現場,迅速了解現場的基本情況,事件發生的過程、產生的后果,當前事件發展情況,控制事件現場局面,配合醫療單位積極救治病人。
2、當生活飲用水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處理小組應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制定控制措施及調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停水、查找污染源、消除污染,提供臨時供水,發布通告告知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擅自飲用污染的水。
供水站應急預案 17
為了保證學校用水安全,切實保護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內可能發生的直飲水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我校對飲水安全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針對“飲水安全”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1、做好宣傳工作
利用宣傳欄等介紹有關“直飲水衛生”的知識。班主任利用班會課的時間向全校師生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對“直飲水衛生”知識的了解。
2、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提高全校師生的衛生飲水習慣和個人衛生素養,以增強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處理突發事件的方法和本領,降低受災的程度和范圍。
3、落實班主任工作責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統計本班學生出勤情況,如果班內有學生因飲水問題發生身體不適,應立即告知應急處理小組,若發生3例以上由飲水引起的身體不適,學校與疾控中心聯系,根據有關要求做好相應措施。
二、日常工作措施
1、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教師帶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飲用水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對學校飲水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學校。
2、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飲用水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后勤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各教師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考核實行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3、加強業務培訓: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從業人員的飲水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4、添置設備: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落實直飲水安全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
A、因停自來水而造成師生飲用水停水的,應立即報告后勤處,由后勤處統一到大型超市采購由名優企業生產的瓶裝水分發到每個班級。
B、因飲用水安全事故發生的',必須第一時間報告。具體為:發現少量(3人以下)輕度癥狀(如腹瀉)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由學校校長報教育管理組織備案;發現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現嚴重中毒癥狀者或出現相同癥狀的群體發病5人以上的情況),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教育部門及當衛生行政門,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前,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癥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如校內飲用水被污染,應立即停止使用可疑水源,或突發校內停水,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總務處負責組織人員就近調水。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衛生院)發出醫療求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系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封存所有的飲水和飲水設備等,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6、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并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和執行人,按情節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供水站應急預案 18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高應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及時、有序、 高效、妥善處置并最大限度地減少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二、依據
本預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應急管預案》、《浙江省衛生監督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指導意見(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為依據。
三、原則
保障全縣飲用水衛生安全,應當堅持預防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增強飲用水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識。加強基礎工作,增強預警分析,做好應急演練,將預防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做到依法規范、措施果斷。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是指生物性、化學性等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生活飲用水,導致水質不達標,造成生活飲用水無法飲用,或發生化學性中毒和(或)介水傳染病流行,或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正常秩序的事件。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轄區內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必要時可以尋求上級部門的指導和支援。
五、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在衛生局領導下,衛生監督所設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各應急小組應急工作。下設應急處置現場調查組、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技術支撐組、后勤保障組。
(一)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及職責:
組長:卓勤
副組長:周相慧
成員:楊美珍、金波、吳宣霞、吳斌、湯璐
職責:
1.領導、組織和協調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
2.及時了解掌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縣衛生局提出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
3.組織事件應急技術探討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4.其他有關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的重要事項。
(二)現場調查組及職責:
組長:周相慧
成員:金波
職責:負責對集中式供水水源、凈水環節、二次供水、管網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現場衛生監督、調查取證、提出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等工作。組長接到上級指令后,負責召集本組成員趕赴現場,負責安排內部成員的分工,負責本組收集證據、資料的上報工作。趕赴現場使用組長所在科室車輛,遇到人員空缺、物資不足、車輛使用等問題時,由所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安排調度。成員負責法律文書、取證工具和參考資料的提前準備,定期檢查,及時補充工作,負責協助組長收集文書、資料與撰寫報告。
現場調查的主要內容有:對集中式供水水源、供水設施布局、工藝流程、取水、輸水、凈水、蓄水和配水等設施,集中式供水設施水源防護及廠區環境衛生情況,水質凈化消毒設施及凈化消毒情況,二次供水設施、儲水設備、水處理設備、供水管線及周圍環境等進行現場衛生監督檢查。對污染單位的相關負責人、直接管理人員等進行詢問主要內容包括:水源類型、供水方式、水處理情況、日供水能力(日供水量、供水人口)、供水范圍、清洗消毒、近期水質監測以及近期供水系統的運行及維護等情況。另外,需要了解發病人數、死亡人數、就診情況、臨床診斷等情況。根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指揮部可以安排一組或多組從事上述應急工作,受指派的一組應當負責現場調查處理、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等全部工作。
(三)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及職責:
組長:楊美珍
成員:吳宣霞
職責:負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信息的收集、傳遞、通報、報告,負責與CDC、水利、環保、供水等相關工作部門的聯系,對來自水利、環保、供水、CDC等部門的水質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等工作。組內成員必須保證信息不得缺失與外泄,任何對外的信息的傳遞、通報、報告必須經由應急領導小組的批準。污染事件發生在夜間的,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的工作由現場調查處理組負責。
(四)技術支撐組及職責:
組長:劉小劍
成員:楊美珍
職責:領導小組可以根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邀請水質檢驗、衛生監督、流行病學等有關專家組成技術支撐組。負責研究分析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件調查,對事件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對事件調查處理中的偏差提出改正意見等。
(五)后勤保障組及職責:
組長:吳斌
成員:湯璐
職責:負責后勤保障、提供處理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所需的物資、交通工具等各類保障服務工作,應急專項經費的組織落實工作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保障資金。
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成員收集到的信息,檢查情況必須及時由組長報告領導小組,嚴禁任何人私自向外界發布或透露任何有關信息。
六、應急響應
(一)設立值班電話,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接到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報告后,應對事件發生的主要情況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的單位、地址、聯系電話、時間、供水方式、污染范圍、發病人數、死亡人數、就診醫院與臨床癥狀等情況。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后,立即填寫《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登記表》,15分鐘內進行事件報告情況復核,確定初步信息,并向所長或分管所長匯報,經所領導批準后,向縣衛生局電話匯報。由所領導決定并宣布應急響應的開始,通知各應急組應急到位與應急預備,由組長負責通知各組成員應急到位與應急預備,并將通知情況15分鐘內反饋應急指揮部。通知及反饋過程應做好書面記錄。應急指揮部到位地點為所長辦公室,各應急小組到位地點為組長所在科室辦公室,工作日應在10分鐘到位,非工作日應在30分鐘到位,因特殊原因無法到位的,由各組組長及時請示應急指揮部補充人員,應急到位后,各組組長立即到應急指揮部報到并匯報到位情況。
(二)事件調查前的`準備:準備工作包括人員的準備、交通工具準備、法律文書的準備、取證工具和參考資料的準備等。
1、人員的準備:一般要指派一組專業人員趕赴現場調查,領導小組可以根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安排一組或多組現場調查處理人員趕赴現場,同時要求其他組人員在單位待命。
2、交通工具準備:第一批趕赴現場的車輛使用組長所在科室車輛,后續車輛的安排由后勤保障組負責,指揮部可以根據水污染性質要求全所車輛統一交后勤保障組安排調度。
3、法律文書準備:現場衛生檢查筆錄、衛生執法意見書、詢問筆錄及續頁、產品樣品采樣記錄、非產品樣品采樣記錄、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決定書、衛生行政控制決定書、封條等執法文書;
4、調查取證工具準備:常用的物品,應提前準備,定期檢查,及時補充。常備以下物品:
(1)取證工具準備:照相機、攝象機、錄音筆等;
(2)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等參考書籍。
七、現場調查
按照現場調查組的職責開展現場衛生調查,調查時應注意幾個方面的調查可以同時和交叉進行,復雜的水污染事件現場調查可能需要反復調查。根據現場調查情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向指揮部提出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根據飲用水污染事件危害程度可以依法采取以下行政控制措施建議:
1、停止飲用水供應;
2、臨時封閉供水系統;
3、責令污染事件責任單位立即對供水設備、設施、管道進行維修、檢查和清洗、消毒。現場調查組應將現場調查情況,包括現場檢查筆錄、衛生執法意見書、詢問筆錄等執法文書及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等及時報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
八、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
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應主動地收集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信息,并進行分析、歸納與總結。經指揮部批準后,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向縣衛生局報告,依次為初次報告、階段報告(進程報告)和終結報告。
1.初次報告:應在2小時內完成。包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信息來源、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污染程度、影響人口、水源類型、供水方式、水處理情況以及近期供水系統的運行及維護情況,飲用水污染物的可疑種類及擬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等。
2.階段報告(進程報告):一般應在24小時至48小時內完成(需要檢驗結果支持的,依出檢驗結果的情況而定)。包括現場控制情況,造成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過程和進展情況,物理、化學、微生物實驗室結果,以及初步結論。
3.終結報告:一般應在2周內完成(需要檢驗結果支持的,依出檢驗結果的情況而定)。包括整體時間的描述、事件發生的確切原因、應急處置過程以及事件的最終結論。
九、應急終止
(一)污染事件責任單位完成整改,經具有資質的水質檢驗機構出具水質合格檢驗報告后,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專家分析處置情況,向縣衛生局應急機構報告,根據事件等級,由縣衛生局組織評估并決定應急狀態結束。
(二)應急結束后,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應做好相關善后處理工作,整理和審查所有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應急工作,相關資料最終報稽查科歸檔。對水污染事件責任單位的行政處罰、衛生許可、人員的培訓等工作由相關監管科室負責。
【供水站應急預案】相關文章:
供水站安全供水應急預案范文(通用6篇)01-05
供水應急預案01-06
城市供水應急預案01-06
供水故障應急預案08-30
疫情期間供水應急預案01-12
冰凍天氣供水的應急預案02-22
供水故障應急預案范文10-25
供水應急預案(通用21篇)01-29
集鎮供水應急預案(精選24篇)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