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經營的協議書精選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伙經營的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伙經營的協議書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經營理念差恂,難以繼續合伙,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散伙協議:
第一條:甲乙合伙經營的“金磊混凝土攪拌站”,雙方同意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甲方退伙。
第二條:甲方退伙后,“金磊混凝土攪拌站”由乙方經營,產權、所有權歸乙方,與甲方無關。
第三條:合伙截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止的所有收入、支出雙方已結算完畢,互不相欠。
第四條:合伙經營時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的權利義務整體轉由乙方承繼,散伙后與甲方無關,所有涉及合同履行的事宜均由乙方處理。
第五條:因合伙時的上述合同以甲方名義簽訂,為避免散伙后甲方因上述合同而承擔風險,乙方自愿對上述合同另行提供乙方名下的兩套房產作為抵押擔保。
第六條:散伙后,如因乙方不履行合伙期間的合同導致甲方承擔合伙經營期間的債務時,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乙方自愿提供土地使用權以及現有的廠房、設備作為對該風險的擔保。
第七條:關于土地,在土地租賃期間,鎮、村如果在收稅費,必須按所使用面積承擔。否則,乙方有權按原價收回土地,地上附著物自行拆走,不做賠償。
第八條:分家時分給甲方應還帳務未還的,后又到乙方來討帳的,給乙方造成損失,應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附分家清單表4張。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五份,退伙人各執一份,交歷山東村村委備案一份,公證一份。本協議自簽字后生效。
退伙人甲方:
退伙人乙方: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的協議書2
合伙人:甲方:,男,年月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住址:
合伙人:乙方:,女,年月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住址:
合伙人:丙方:,男,年月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住址:
三方合伙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經營餐廳總投資為500000元,(其中398000元為原餐廳轉讓總額,102000元作為甲乙丙三方開始經營餐廳的預備資金,計入餐廳專門設定的銀行帳戶)。
第二條:暫定三方出資比率:甲方350000元,占總投資比率70%,乙方100000元,占總投資比率20%,丙方50000元,占總投資比率10%(注:投資比率應以實際到賬金額來計算,所出資金須在簽署合同生效開始起計5日之內匯入餐廳設定的銀行賬戶里),三方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按照實際出資比率分配盈虧)。如經營虧損,需要再次注入資金的由三方商議,按照出資比率按時到帳,如有盈利自合同生效開始第一期分紅時間為半年(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盈利),第二期開始以一季度為標準定為分紅時間。合同期內各方不得退股,轉讓。如果有實際需要變更的,需由三方共同協商同意方可退股、轉讓,但是優先甲乙丙三方。
第三條:三方共同勞動,乙方負責財務,包括每天的營業數據的統計,報表,現金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做賬。丙方負責餐廳吧臺的出品和管理,協助樓面人員的服務,處理客戶的意見和建議,餐廳的營銷推廣以及其他餐廳內部的事物。其它餐廳行政,維修,采購,接送客人,外賣等事物由甲方全面安排領導。甲乙丙三方工資暫定為甲方:4000元/月,乙方:3600元/月,丙方:3800元/月,另住宿補貼200元,如果住公司集體宿舍則無補貼。
第四條:公司資金使用范圍,只允許使用在餐廳經營支出,不允許任何一方因私人因素挪用公司資金。
第五條:餐廳涉及到房屋租賃,經營證照資料和其它所有收支憑證由乙方(出納方)保管。
第六條:出現糾紛事項的解決辦法:三方共同協商處理。必要時可以訴諸法律。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
合伙人:(簽字)
合伙人:(簽字)
年月日
合伙經營的協議書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全面實施多方共同投資、組建、合作經營的決策,經過以上多方股東的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第一條:合伙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項目名稱:
經營地: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項目業務范圍為。
第三條:合伙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條:出資額
一、出資總額為:
1、甲方以出資,占合作項目股份的%。
2、乙方以出資,占合作項目股份的%。
3、丙方以出資,占合作項目股份的%。
4、丁方以出資,占合作項目股份的%,
本協議簽訂后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五條:合作人職責:
一、負責;
二、負責;
三、負責;
四、負責;
第六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各方都有權參加該合伙項目經營管理和督導工作,有權知道所有的資金用處和運營情況。日常支出以及采購需經合伙各方同意,擇取市場最優惠價格進行采購。一切合理收入與支出均由收據或發票進行結算。各方可保留每月審核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各方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核對賬目。如項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給予合理解釋的,項目合伙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賬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各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做賬。
合伙項目每結算一次,除各項開支外,經營狀況做到清結。
第七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股利)。出資各方以占有公司股份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出資份額比例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每年月份匯總上一度公司盈虧狀況,作為各股東股利分配依據。公司盈虧狀況清算完畢后進行股利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八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為了合作公司更好更快的發展,公司后期會吸納新的合作人入股,在新合作人入伙時,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 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 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合作項目經營期間出現虧損的情況下不允許退伙,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且投資及所占股比不予退還,由其他合伙人按比例稀釋。
2、當然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違約一方的股份不予退還,由其他合伙人按各比例擁有。
① 未按約定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 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轉讓,其他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所有合作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的辦法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相關只能管理部門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份,合作人各執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 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經營的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性別: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性別: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總投資為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甲出資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乙出資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其中甲占投資總額的%、乙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合伙經營的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條件下,同意合作,甲方為經營方,乙方為合作方.
第二章:_________________甲方公司的一切經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政府法律法令,及相關條例規定,并受其保護.
乙方必須為合法的單位或者個人,所從事的職業和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政府法律法規.
第三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實物設備,應經甲方主管部門審查.
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向中國政府授權機關申請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
2.甲方負責公司經營及相關事務.甲方負責乙方技術.設備方面的監管.
3.甲方負責通知乙方關于公司的一些情況.保持與乙方合作的長久性(無特殊情況不得解除本合同).
4.按照雙方協議(甲方按單個人培訓費的百分之五十)給予乙方.至簽約之日起二年內不變,二年后
可經商議另行決定.
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負責計算機系統的正常運轉.并負責日常維護.做到隨叫隨到.若因計算計系統問題造成公司
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公司的規章制度及日常管理.
3.乙方必須維護公司形象,不得有損壞公司形象的行為,為公司著想.為公司排憂解難.
3.乙方與甲方共同承擔經營風險.
甲乙雙方無特殊情況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否則將承擔對方一切損失及后果.
此合同一經簽約據有法律效果.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經營的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渝___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渝___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叁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________年8月1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________年8月1日以前將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________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________年1月,________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經營的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承包位于____________魚塘一口,有效水面約____________畝,已支出投資額為45萬元(此款已作為該魚塘承包經營權轉讓金支付給原魚塘承包人),甲方出資22.5萬元,乙方出22.5萬元,分別占投資總額的50%和50%,后繼魚塘經營投入資金各占50%。
第二條本合伙經營期限為從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魚塘被國家征收致無法經營為止。
第三條雙方共同經營管理魚塘,經營利潤和虧損按照雙方的出資比例(即各占50%)分攤。如遇國家征用土地,必須由雙方共同與協商退地補償事宜,并共同在退地補償協議上簽字,否則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萬元。
第四條雙方均不能利用所承包魚塘獨自接受他人垂釣休閑要求;經雙方一致同意方可同意他人在承包魚塘垂釣休閑,由此產生的費用雙方按出資比例共同承擔,產生的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
第五條有關魚塘的建設和發展等相關資金投入,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如果一方不聽對方意見,固執己見擅自行動,由此造成的額外支出和損失,概由其本人承擔,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魚塘工作人員的聘用和平時費用支出,均須雙方當面協商,達成一致后簽字負責,否則,未簽字的一方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由擅自行動的一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在不影響魚塘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雙方可協商利用魚塘開發其它項目,風險和利潤按開發項目的實際出資比例分攤。
第八條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或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可向東西湖區起訴。因訴訟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及差旅費等)概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魚塘被國家征用;
(二)合伙雙方協商一致;
(三)一方嚴重違約或嚴重損害對方利益;
(四)出現合伙事業無法完成或其他法律規定的情形。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捺印生效。
甲方(簽字并捺印):___________乙方(簽字并捺印):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經營的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 二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裝飾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勞動力優勢,貨源優勢,合伙經營裝飾公司,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共同奮斗,共創輝煌!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公司名字:監利縣合創美家裝飾有限公司
經營場所位于:監利縣容城鎮教育巷九號 ,面積:約150平方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室內裝飾裝潢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10年,20__年3月19日起,至20__年3月19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劉劍(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50000.00元。 乙方劉忠平(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50000.00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20__年3月19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100000.00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④未經合伙人同意私自出售另類產品時。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3年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其他公司事務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甲方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地方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
合伙經營的協議書9
甲方:XX,身份證號:XXXXXXXXXX
乙方:XX,身份證號:XXXXXXXXXX
為更好的發展上列合伙人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伙購車協議如下:
一、合伙購買的車輛概況
1、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個人擁有的車牌號XX;
發動機號:XX
車架號:XX
汽車(以下簡稱合伙車輛)分一半產權給乙方。整車計價人民XX幣XX萬元整(¥XX),車輛歸甲乙兩方共同所有。
2、甲乙雙方以“聯營”方式合伙經營合伙車輛。
3、本協議在合伙車輛存在期間且雙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二、車輛產權份額如下:
1、乙方出資XX萬元,占購買合伙車輛總額的二分之一產權份額(即50%),雙方按上述產權分割比例分配合伙經營所得收益;
2、雙方以甲方名義為合伙車輛辦理車輛購置手續,并以甲方名義為合伙車輛辦理產權登記;
3、雙方約定以甲方名義為合伙車輛辦理產權登記,但合伙車輛始終屬于甲乙雙方按份額共有,即各占50%所有權;
4、雙方依照各自的產權份額分配合伙車輛的經營收益,承擔經營期間的各種稅費、經營風險、事故風險及其它應由產權人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合伙車輛在合伙前產生的任何費用由甲方自己承擔。
5、合伙車輛由雙方共同經營,日常維護保養運營費用在經營收益內優先支付;
6、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出示每月經營收入和費用支出詳細賬目,于每月XX日進行結算,盈余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配;若當月雙方合伙經營出現虧損時,則由雙方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承擔虧損。經營當中產生的債務按各百分之五十承擔。
三、以下事項必須由雙方協商決定
1、合伙車輛的再次轉讓;
2、合伙車輛的經營事項;
3、合伙車輛的抵押事項;
4、合伙車輛的交通事故處理事宜;
5、其它有關合伙車輛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重大事項任何一方單獨對合伙車輛做出的上述事項均屬無效,因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全額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四、本合伙協議為甲、乙兩方入伙,若有第三人申請入伙,必須要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對于第三方的入伙條件、入伙資金以及入伙后的債權債務比例等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
五、在合伙經營期內,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伙關系,解除后的車輛處置,債權債務處理等問題由協商解決,對于主動退伙乙方而言,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經營車輛的權利。
六、合伙項目的經營需要本協議雙方的一直同意后,方能運營;對未經另一方同意而私自開展運營而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私自決定營運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另一方一切損失。
七、營運車輛的日常運營費用及運營收入由甲方負責收付管理并詳細記賬,所有票據先由甲方進行管理,每月與乙方核對賬務后交由乙方保存管理;乙方可在任意時間對甲方的賬務進行核實,審核監督賬務的真實性,對發現出具虛假賬務的,經乙方核實后,乙方可立即中止合伙事宜,并要求甲方對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每月經營收入的盈虧由甲方于每月月底之前進行統計并形成報表,由乙方核實后簽字。
八、合伙運營車輛由雙方聘請專業司機人員駕駛,聘請事宜需經雙方同意,聘請合同由雙方共同簽字確認;以明確聘金給付及其他權利義務。
九、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有權按以下約定行使其權利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后車輛的產權歸屬問題由守約方決定,無論產權歸何方所有,應付清另一方所享有產權份額的應付價款后散伙。
十、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所享有的產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的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伙雙方各一份。車輛掛靠公司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XX(簽章)
XXXX年XX月XX日
合伙人乙方:XX(簽章)
XXXX年XX月XX日
合伙經營的協議書10
探礦權人:(以下稱甲方)
入伙人:(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則,共同協商簽訂礦區探礦、采掘、作業合伙經營協議書,具體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探礦證號:______,,探礦權人為___________,其礦山范圍內全部礦產資源探礦、采掘生產作業同乙方合伙完成。甲方必須自主保證探礦權、采礦權的延續性,合法性,保證辦理延續審批許可手續,保證合伙經營的需要。
二、合伙礦山企業名稱:___________,開采礦種:螢石(普通)、大理石、鉛鋅等。礦區范圍為:拐點坐標見探礦許可證副本。
合伙企業所有權歸合伙人共有,合伙企業的礦區探礦權及以后的采礦權歸合伙人共有,乙方為整個礦區的采、探礦權申請人、投資人、權利人之一。合伙經營期間,營業執照及探采許可手續可以不辦理變更,對外以現有企業名稱經營,對內甲乙雙方按本協議執行。
三、具體探礦、采掘四至范圍、和林木、土地具體狀況等由雙方共同現場實際勘察;標注界點,制作圖紙文書做為本合同的附件存檔。
四、甲方負責以甲方的名義辦理全部與礦區全部礦種的探礦、礦石采掘、作業有關的全部所必須的行政法律許可手續。合法取得采掘所需的火攻爆破材料,作業、排渣場地、運輸道路等的正常使用,保證正常生產作業,相關費用甲方自理,一切法律責任甲方負責。
五、甲方負責辦理與礦區全部礦種礦采掘作業有關的相鄰關系的協調處理,并承擔相關責任,保證乙方正常生產作業。如果因甲方的原因,發生乙方中斷生產時,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六、甲方負責清理前期礦山采掘作業的一切許可、轉讓、發包、分包等手續,并承擔以前的全部法律責任,一切義務和債務都由甲方獨立承擔,概與乙方無關。保證乙方正常生產作業。
七、乙方負責投入探礦、采掘設備,電力設施的投入,保證除甲方現有的以外,另外增加的設備、技術和勞動力組織完成探礦、采掘作業工作,乙方可以自主采取、選擇科學、合理的經營管理方式。
八、合伙經營期限內,甲乙雙方合伙共同經營,甲方為合伙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本合伙企業,乙方擔任經理,負責日常經營管理。甲方指派一名現金出納,乙方指派一名會計,其他人員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委任。
本合伙企業的會計審核制度為:分工負責,共同審核,任何單方的審核行為均為無效。任何單方行為由行為人自己獨立負責,概予合伙企業無關。
經營期間,合伙經營的利潤甲、乙雙方按3:7的比例分配,甲方分得30%乙方分得70%。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礦區可以轉讓,轉讓收益甲乙雙方個按50%的比例分配。合伙經營期間,任何一方的單方轉讓、變賣等行為均為無效,并承擔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雙方必須保證礦產資源有序利用,保護資源,保證礦區的長期利用,做到增創效益的目標。
合伙經營期間。雙方負責礦井安全、勞動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并依法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十、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三十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十一、違約責任: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不得影響正常生產活動,否則,除賠償對方所投入的全部經濟損失外,承擔違約金500萬元。
十二、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需要變更時必須雙方協商一致。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和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相關部門備案二份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合伙經營的協議書11
甲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乙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合伙開發的位于阿拉爾市的 阿拉爾南市區--十二團振興路以南、如意小區以北、二期新建項目以東、住宅平房以西,東西長80米,南北寬16.5米,總面積1320平方米 地皮,地皮編號: (20xx)118號 ,共計占地 3354.34 m2,經雙方努力,現已在建并已售出部分房屋,為今后的協作有序進行,更為了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現經雙方自愿協商,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上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地皮上甲方 與 阿拉爾市宏遠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簽訂轉讓地皮協議,并由 與 新疆阿拉爾新苑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簽訂合作開發協議(掛靠協議),并由甲方向對方指定的帳戶打入叁拾伍萬元整,乙方向對方指定帳戶打入肆拾萬元,該帳戶為:
合計柒拾伍萬元,(為轉讓地皮款),現甲方已從購房帳戶支現金柒拾萬元整(¥700000.00元),決算時扣除。為公平起見,甲乙雙方自愿交款均打入乙方的帳號內,其余甲方有權對所記帳本查閱并監督,但雙方均不得對該款項挪用,私吞,侵占,直至辦完所有房屋的產權證明。
二、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明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經甲乙雙方認可簽字,方可支取費用資金,由乙方保管的售房款帳戶支付款項。
三、關于36間產權房的管理辦法:
1、一樓商鋪:除留兩間商鋪(實際面積)歸甲乙雙方外(各自的名下(辦理房產證)),所售款項雙方均分。
2、二樓門面:甲乙雙方均分上述門面,按各自名字辦理房產證,以收取租金方式均分該款項(東頭七間產權歸甲方,西七間產權歸乙方)。
3、三樓住房:甲乙雙方名下各留一套同等面積的自用,其余均按市價出售,所得款項均分。
四、房屋款項在辦完所有房屋產權證后,可分三次將售房款及租金均分,但必要的房屋修繕及裝修費用及其他支出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公用面積的修繕及維護費用可均攤解決。
五、在甲乙雙方協作的開發中及房屋建成使用后,后期的物業費用由乙方代收并代辦管理或委托 社區代辦管理,每月獲取 元的報酬。物業費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和支配。
六、因開發項目而造成的經濟糾紛及不可預見的風險由甲乙雙方均擔。甲乙雙方投資比例各50%,分紅比例各50%,經營成本費用各承擔50%。
七、未盡事宜可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自保存一份)。
九、因本開發項目而造成糾紛的可協商解決或訴至阿拉爾人民法院。
十、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違約金300萬元(叁佰萬元整)。
甲方簽字: 擔保人:
乙方簽字: 擔保人: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的協議書1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內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皆服裝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目的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服裝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間服裝店,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背的灑店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于: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女士服裝。
第四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5年,自 年 月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須 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0元 乙方 以專有技術方式出資,計人民幣10萬元, 丙方 以勞務出資方式出資,計人民5萬元。
2.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20xx年丨月丨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 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35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 求分割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每人每月20xx元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 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正常開支、工.資,獎金、耑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 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 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椐,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對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句原合伙人奪有同等權利,承擬同等貴任?,入 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偵務承擔連帶賁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服裝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笫一條合伙 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②經全休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③發生合伙人難以 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④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 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被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③執行合伙企業
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 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 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賁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3.訂立經營價 格、購進常用貨物;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或交由海寧市仲裁。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企業的解散與淸算
1.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 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淸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淸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淸算后如有虧損,不論 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淸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 構成違約的行為: 違反以上條款中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行為均視為違約。
2. 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反投資約定不能按期投資,造成灑店不能疋常經營的,應當承擔應投資余額5%的違約金。
3. 賠償金的計算方法:違反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造成協議無法履行時,應當賠償對方全 部投資款。
4. 免責條件:不可抗力造成飯店無法繼續經營。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合伙經營的協議書13
合伙人甲:,女,____號
合伙人乙:,男,____號
合伙人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甲、乙一致同意以“___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名義承接位于__市__路東側的由__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___”項目的營銷策劃以及___等業務。
三、由于甲已完成“__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所有注冊與登記手續,本合伙協議書不再規定認繳貨幣出資,甲以公司注冊資本出資占40%,乙僅以個人從業經驗作為出資占60%。
四、乙對“___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名下,非因本協議第二條載明“___”項目經營所涉及的債務不承擔任何形式的連帶責任。
五、協議合伙期限暫定貳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伙期限屆滿,經協商一致可以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終止合伙。
六、合伙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甲、乙協商一致,推舉乙作為合伙事務負責人,全面負責合伙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員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乙方享有每月¥8000元的工資待遇。
2甲主要負責與“___”項目的開發單位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協調相關工作的開展。
3甲享有對合伙經營項目財物賬目的監督權利。對于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1000元以上額度該額度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每月進行對賬,須甲、乙協商一致之后方可進行。
七、賬目管理:合伙人約定在“__”項目運作期間,甲、乙分別負責對賬目和現金進行管理。
1開發單位依合同規定支付的月服費,傭金由乙開立賬戶保管;
2辦事處所需的費用,每月10前做《支付報表》,甲、乙共同簽認后支付;
3往來賬目的原始文件由乙負責保管,甲有權進行查閱。
4除支付日常經營活動中產生的相關費用即職工工資、稅金、傭金、員工宿舍租金、員工工裝、辦事處的日常行政費用外,乙不得擅自將款項挪作它用。
八、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甲、乙商定每半年進行一次盈余分配。
2分配時間:上半年暫定為6月30日,下半年12月20
3若經營不善,債務按照各自利益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二十日內向
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
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①合伙期限屆滿;②合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③合伙經營的事業已
經完成或者確定無法完成。
十一、違約責任:①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
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②合伙
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伙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
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名甲:
合伙人簽名乙: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的協議書14
甲方: 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學生街貴哥鹵肉卷的餐廳入股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條 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伙名稱:________咖啡休閑會所(合伙部分專指為二樓的餐廳),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經營場所面積:二樓餐廳,總面積________ 平方米(一樓店面過道為公共使用通道)。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盒范圍:中餐、西餐及其他服務等
第四條 餐廳總資產估價:該餐廳作為________咖啡休閑會所的一部分,原由
甲方獨立經營。現經甲、乙雙方共同認,可二樓餐廳總資產估價為60萬元人民幣含:餐具、設備、裝修及其他資產。
第五條:入股比例:乙方按餐廳總資產60萬元的10%入股經營,乙方以現金方式入股,計人民幣6萬元正。
第六條: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在________ 天內將股權轉讓金一次性支付給甲方逾期每天按未支付款總額的2%收取違約金。
第七條:餐廳租金:二樓餐廳租金為20xx元/月,每年以10%比例遞增,一樓店面過道為公用部分,每月分攤租金1000元,合計月租金3000元列入餐廳成本核算。
第八條:原一樓專賣鋪和二樓餐廳定員2人,合伙經營后,一樓特產專賣鋪分攤1人,二樓餐廳分攤1人,工資分別支付。
第九條:合同簽訂每三個月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分攤盈利或虧損。
第十條: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以甲、乙雙方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十一條: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十二條:退伙約定:合同簽訂二年內,乙方不得提出退伙,甲、乙方將對餐廳資產進行重新折舊估價并經雙方確認后,乙方按折舊估價后的股權比例分配。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受讓權。
第十三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同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的啊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 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禁止行為
(一)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
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合伙人的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六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經營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委托律師、會計師等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后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
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甲乙方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合伙人的股權不
理承擔。
第十七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寧德市各級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的協議書15
協議編號: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名稱及經營場所
1、本企業為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企業名稱:
3、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二條 合伙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后,若雙方仍需合伙經營,可進行協議續簽。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占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占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齊。
第四條 企業法人
1、經過甲乙雙方協定,為了便于生產運營,現決定由_________為企業法人代表,負責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經營手續。
第五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雙方同意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3、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依據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4、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轉讓
1、新合伙人入伙時,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無法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4、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2)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合伙的繼續
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第八條 合伙事務的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1、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2、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3、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4、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雙方共同決定。
5、合伙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6、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因此獲得了利益應歸合伙,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對合伙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的目的無法完成。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二條 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業無法存續,合伙協議終止,合伙人的合伙關系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后,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職責:
(1)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3)清繳所欠稅款。
(4)清理債權、債務。
(5)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6)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7)清算結束后,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注銷登記。
6、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7、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伙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伙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后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工商部門留存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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