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下列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 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工程師: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己方代表,或發包人委托的監理單位派出的總監理工程師。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 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0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1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2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費支出。
1.13 保留金:指合同雙方約定按一定比例在工程價款中提留,用于工程缺陷修補的款項。
1.14 接收證書:指發包人在工程或分項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后,簽發給承包人的工程接收憑證。
1.15 缺陷責任期: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對所建工程的存在缺陷及在使用過程中暴露出來的缺陷或損害負有修補責任的期限。
1.16 履約證書:指發包人在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責任,于缺陷責任期滿后簽發給承包人的完成合同履約的憑證。
1.17 保修期:指承包人在工程或分部工程竣工后,對所建工程在一定時限內出現的質量問題負有保修責任的期限。其期限自工程或分部工程接收證書上注明的竣工日期起,至質量保修書(合同)約定的期限止。
1.18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9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1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22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紙質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傳真、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 索賠:指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非己方過失,而是因對方原因造成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合同履行中發生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的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 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界定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38 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 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屬強制性標準的,發包人、承包人必須遵守。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 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方。本合同終止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 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 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3 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其職權應與發包人派駐現場履行合同的代表相區別。二者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此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8 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 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 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經發包人同意,并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通知,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承包人代表
7.1 承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 承包人代表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承包人代表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方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換承包人代表,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 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承包人代表。
8.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 發包人如將前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雙方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 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承包人負責修復,并承擔相應費用;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 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 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 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發包人派出的工程師或在施工現場的發包人雇用的其他承包人所造成或引起的施工不能正常進行或停工;
(4)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7)不可抗力;
(8)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 承包人在前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 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 工程施工應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工程質量因承包人原因未達到約定的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的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并相應順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 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 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時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 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方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 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包人應對己方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安全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2.事故處理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 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計價的方式可采用固定總價、固定單價或雙方約定的其他計價方式。
(1)采用固定總價計價方式的,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作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采用固定單價計價方式的,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在約定風險范圍內,單價不作調整。在約定風險范圍外實際數量變化超過該項目工程量清單內數量10%以上,且該項目數量變化的金額超過合同金額0.01%時,單價可作調整。
23.3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因下列因素發生成本變化的,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重大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期超過十二個月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價格調整因素和調整方法由雙方約定。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的7天后,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的第8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確認
25.1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應在接到報告后的14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當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14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15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 本通用條款第23 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 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 發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時,按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比例,提留保留金。
26.4 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并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的第15天起計算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5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按專用條款約定,制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寫明所供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 發包人按一覽表所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出具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相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的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造成承包人損失和(或)延誤工期的,由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和(或)相應順延工期。
27.5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 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 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的,應經工程師認可。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 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直接損失的,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28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除適用于本通用條款第23.2款、23.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 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28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28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28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8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 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工程師應簽發接收證書。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 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 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 竣工結算時,工程師應確認將保留金的50%支付給承包人。剩余保留金,承包人可用保函等形式替代。
33.4 竣工結算報告確認后28天內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5 竣工結算報告確認后28天內發包人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竣工結算報告確認后56天內發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6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7 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8 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缺陷責任
34.1 承包人應在缺陷責任期限內完成接收證書上注明的收尾工作和缺陷修補,以及按發包人的要求完成缺陷責任期內暴露出來的缺陷或損害修補。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的缺陷責任期為一年。
34.2 因承包人負責的設計、施工或提供的設備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承包人未能遵守合同約定而造成的工程缺陷,由承包人負責修補,并承擔相應費用。
34.3 承包人未能在合理時間內修補好前款范圍內的缺陷,發包人可自行修補或選擇第三方修補,所發生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34.4 合同的缺陷責任期滿,工程師應簽發履約證書,并在14天內支付剩余的保留金或退還保留金保函。
35.質量保修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合同,并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6.違約
36.1 發包人方面:
(1)本通用條款第24 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5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對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6.2 承包人方面: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上述情況,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對發包人造成的損失。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6.3 本合同履行中,合同雙方的一方發生違約情況,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應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繼續履行合同。
37.索賠
37.1 本合同履行中,合同雙方的一方對并非因已方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可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提出索賠應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7.2 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相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相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相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相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項相同。
37.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前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8.爭議
38.1 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邀請第三方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選擇向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選擇其他方式解決。
38.2 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并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9.工程分包
39.1 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未經約定,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9.2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9.3 工程按約定分包后,并不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因疏忽導致工程損害,以及給發包人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由此發生的承包人的損失,由其按分包合同自行解決)。
39.4 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40.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40.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承包人應及時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損失程度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28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相關資料。
40.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單位的人員傷亡,由合同雙方各自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0.4 因合同雙方的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1.保險
41.1 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內的己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1.2 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1.3 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1.4 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己方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1.5 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1.6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2.擔保
42.1 為保證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雙方應各自向對方提供以下擔保文件: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己方有支付能力的資信證明或與其支付能力相當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約擔保。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己方有賠償能力的資信證明或與其賠償能力相當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約擔保。
42.2 合同雙方的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向對方索賠,而對方無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賠償責任的,可要求為對方提供擔保的第三方承擔相應責任。
42.3 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3.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3.1 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43.2 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4.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4.1 工程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應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現場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上述情況出現后隱瞞不報,責任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4.2 工程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5.合同解除
45.1 本合同經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45.2 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5.3 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9.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5.5 一方依據45.2、45.3、45.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8 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5.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己方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5.7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6.合同生效與終止
46.1 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6.2 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后,發包人向承包人簽發履約證書,本合同即告終止。
46.3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7.合同份數
47.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7.2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對通用條款內容所作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附件2 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_________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適用標準、規范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圖紙
4.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 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 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承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_。
(6)已完成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
(8)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
10.2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誤
13.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試車
19.5 試車費用的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與調整
23.2 本合同價款采用_________計價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總價計價方式的,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固定單價計價方式的,合同單價的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其他計價方式的,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 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金額或占合同價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2
發包方:
承包人:
根據《合同法》、《建筑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為雙方嚴格遵守承諾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二、工程承包范圍:承包人包工不包料,原材料由承包人提供預算,發包人組織購進,承包人負責承擔舊房折除、場地清理,全部建筑工程施工安裝項目,經雙方協商,二層樓上不做樓梯間,不蓋預制板,只做瓦屋面。承包人必須按施工要求備齊所有施工機械設備、模板、腳手架等,以及施工所需的人勞安全防護設備等。
三、施工日期,定于7月 日開工至9月 日竣工,施工期為90天。
四、施工安全和質量要求:承包人必須嚴格按建筑安全施工規范施工,要認真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如在施工中出現人傷事故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如出現工程質量問題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返工賠料損失。
五、工程承包總額為 元,包括所有工程項目承包款和承包建房工程應繳納的各項稅費。工程款按施工進度分期支付。
①折舊房及新建房基礎完工后付 元;
②一層蓋板交縫后付 元;
③瓦屋面全部完工后付 元;
④室內外粉刷及外墻面、柱貼磚,廚房、衛生間部分墻面、水池、灶臺、臺板貼瓷磚;室外內水泥粉刷及臺階、室內水泥地坪抹光,下水道等全部工程項目完工,經發包方驗收合格后,一月內付清工程款。
六、施工前,承包人應按發包方提供的平面示意圖及現場地基和周邊房屋的情況確定基礎及施工方案,并認真負責的編制材料分批進場的計劃及日期,以便發包方有充足的時間做準備,如發現示意圖紙有誤應在施工前及時與發包方協商,妥善解決。
七、發包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的1%為違約金;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的1%為違約金;
八、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 月 日,合同訂立地點: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方與承包人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簽字生效。
發包方:
承包方:
20xx年xx月xx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3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4。資金來源:
5。工程內容: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計劃竣工日期:
工期總日歷天數:
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
簽約合同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年 月 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
發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組織機構代碼:
地 址:
郵政編碼:
組織機構代碼:
地 址:
郵政編碼: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4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雙方自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工程范圍和內容:
四、工程工期: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五、本合同為固定綜合單價合同,工程量及固定綜合單價見附表。工程總價款為(小寫)¥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
第二條工程質量
一、雙方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符合甲方企業標準。
二、鋪裝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符合甲方標準或見附件。
三、工程完工后,乙方應在3日內通知甲方及時驗收。
第三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30%作為預付款;
二、工程施工期間,完工80%前,付至合同價款的60%;
三、工程驗收合格后5日內,付至合同價款的80%;
四、結算完成后7天內付至結算價的95%;
五、剩余工程總價款的5%作為質量保修金。在達到合同約定的質保期限后支付。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對乙方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并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3、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4、負責完成乙方施工前所應具備的施工條件。
5、甲方現場負責人: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具有本合同履行所需的施工資質。
2、按甲方的要求,委派有專業經驗的技術人員,嚴格按國家操作規范,精心組織施工、完成工程。
3、乙方技術人員按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對工程質量、安全、工期等全面管理、負責,并按甲方工期計劃要求完成所承包的任務,如不符合甲方或國家質量標準,,乙方要進行返工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5、盡量減少對周圍辦公人員的不利影響,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6、在本工程竣工后清理現場。
7、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與建設單位或甲方上級發包單位聯系。
8、乙方現場負責人: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第五條承包方的安全責任
一、工程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二、承包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三、承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定施工方案,并結合工程實際做好安全工作,設立相應的安全防護或警示措施。
四、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
五、現場施工中,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等事故賠償、罰金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不按約定支付工程款,每延誤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合同工程總造價0.5‰的違約金。
二、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完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工程總造價的0.5‰的違約金。
2、乙方不按本合同的其他約定履行的,每出現一次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工程總造價的5‰的違約金。
3、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仍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所有費用。
第七條質量保修
一、保修內容及期限:保修_______年。
二、保修期起始時間: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乙方保修范圍:施工范圍內的所有內容。
四、在質保期內,如果發生質量問題,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4個小時內派專業人員到現場進行排查、維修。
五、如乙方未按約定維修,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維修,相應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或由乙方支付。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4份,合同附件:工程量及固定綜合單價表1份,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2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5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范圍:
2.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日期:
3.質量等級:
4.合同價款: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語言:
2.適用法律法規:
3.適用標準、規范:
第四條圖紙。
1.圖紙提供日期:
2.圖紙提供套:
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2.實行社會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
第六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甲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干道及其與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5.******、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乙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6.成品保護的要求:
7.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施工場地整潔衛生的要求:
第九條進度計劃。
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2.甲方代表批準的時間
第十條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2.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試車。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的調整。
1.調整的條件:
2.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工程預付款。
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預付時間和比例:
3.扣回時間和比例:
4.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3.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1.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1.結算方式:
2.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3.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
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的銀行的時間:
5.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保修。
1.保修內容、范圍:
2.保修期限:
3.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
4.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條爭議。
1.爭議的解決程序:
2.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違約。
1.違約的處理:
2.違約金的數額:
3.損失的計算方法:
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索賠。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保險。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合同生效日期:
2.合同份數:
3.合同副本份數:
4.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5.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6
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合同編號: 字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目 錄
第一部分協 議 書 ........................................................ 1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 4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 4
1.詞語定義 ................................................................. 4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 5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 6
4.圖紙 .................................................................... 7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 7
5.工程師 ................................................................... 7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 8
7.項目經理 ................................................................. 9
8.發包人工作................................................................ 9
9.承包人工作................................................................ 10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 11
10.進度計劃 ................................................................ 11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
12.暫停施工 ................................................................ 12
13.工期延誤 ................................................................ 12
14.工程竣工 ................................................................ 12
四、質量與檢驗 ..................................................................... 13
15.工程質量 ................................................................ 13
16.檢查和返工 ............................................................... 13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 13
18.重新檢驗 ................................................................ 14
19.工程試車 ................................................................ 14
五、安全施工 ....................................................................... 15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15
21.安全防護 ................................................................ 15
22.事故處理 ................................................................ 16
六、合同價款及支付 ................................................................. 16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16
24.工程預付款 ............................................................... 17 1
25.工程量的確認 ............................................................. 17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7
七、材料設備供應 ................................................................... 18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 18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 19
八.工程變更 ........................................................................ 19
29.工程設計變更 ............................................................. 19
30.其他變更 ................................................................ 20
31.確定變更價款 ............................................................. 20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 21
32.竣工驗收 ................................................................ 21
33.竣工結算 ................................................................ 21
34.質量保修 ................................................................ 22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 23
35.違約.................................................................... 23
36.索賠.................................................................... 23
37.爭議.................................................................... 24
十一、其他 ......................................................................... 25
38.工程分包 ................................................................ 25
39.不可抗力 ................................................................ 25
40.保險.................................................................... 26
41.擔保.................................................................... 26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 26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 27
44.合同解除 ................................................................ 27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 28
46.合同份數 ................................................................ 28
47.補充條款 ................................................................ 28
第三部分專用條款........................................................29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 29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 29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 29
4、圖紙.................................................................... 29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 29
5、工程師 .................................................................. 29
2
7、項目經理 ................................................................ 30
8、發包人工作 ............................................................... 30
9、承包人工作 ............................................................... 31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 31
10、進度計劃................................................................ 31
13、工期延誤................................................................ 32
四、質量與驗收 ..................................................................... 32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32
19、工程試車................................................................ 32
五、安全施工 ....................................................................... 32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 32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 32
24、工程預付款 .............................................................. 33
25、工程量確認 .............................................................. 33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 33
七、材料設備供應 ................................................................... 33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33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33
八、工程變更 ....................................................................... 33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 34
32、竣工驗收................................................................ 34
33.竣工結算 ................................................................ 34
十、違約、索賠 ..................................................................... 34
35、違約 ................................................................... 34
37、爭議 ................................................................... 34
十一、其他 ......................................................................... 35
38、工程分包................................................................ 35
39、不可抗力................................................................ 35
40、保險 ................................................................... 35
41、擔保 ................................................................... 35
46、合同份數................................................................ 35
47、補充條款................................................................ 36
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 37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 38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 39 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7
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類型
按計價方式不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劃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類。根據招標準備情況和建設工程項目的特點不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可選用其中的任何一種。
1、總價合同
總價合同又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和可調總價合同。
(1)固定總價合同。承包商按投標時業主接受的合同價格一筆包死。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業主沒有要求變更原定的承包內容,承包商在完成承包任務后,不論其實際成本如何,均應按合同價獲得工程款的支付。
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時,承包商要考慮承擔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全部風險,因此,投標報價較高。固定總價合同的適用條件一般為: ① 工程招標時的設計深度已達到施工圖設計的深度,合同履行過程中不會出現較大的設計變更,以及承包商依據的報價工程量與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不會有較大差異。 ② 工程規模較小,技術不太復雜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內容較為簡單的工程部位。這樣,可以使承包商在報價時能夠合理地預見到實施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 ③ 工程合同期較短(一般為1年之內),雙方可以不必考慮市場價格浮動可能對承包價格的影響。
(2)可調總價合同。這類合同與固定總價合同基本相同,但合同期較長(1年以上),只是在固定總價合同的基礎上,增加合同履行過程因市場價格浮動對承包價格調整的條款。由于合同期較長,承包商不可能在投標報價時合理地預見1年后市場價格的浮動影響,因此,應在合同內明確約定合同價款的調整原則、方法和依據。常用的調價方法有:文件證明法、票據價格調整法和公式調價法。
2、單價合同
單價合同是指承包商按工程量報價單內分項工作內容填報單價,以實際完成工程量乘以所報單價確定結算價款的合同。承包商所填報的單價應為計入各種攤銷費用后的綜合單價,而非直接費單價。
單價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長、技術復雜、實施過程中發生各種不可預見因素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業主為了縮短工程建設周期,初步設計完成后就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單價合同的工程量清單內所開列的工程量一般為估計工程量,而非準確工程量。
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時將工程項目的實際造價劃分為直接成本費和承包商完成工作后應得酬金兩部分。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的直接成本費由業主實報實銷,另按合同約定的方式付給承包商相應報酬。
成本加酬金合同大多適用于邊設計、邊施工的緊急工程或災后修復工程。由于在簽訂合同時,業主還不可能為承包商提供用于準確報價的詳細資料,因此,在合同中只能商定酬金的計算方法。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業主需承擔工程項目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因而也就承擔了工程項目的全部。而承包商由于無風險,其報酬往往也較低。
按照酬金的計算方式不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有: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浮動酬金合同、目標成本加獎罰合同等。
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類型的選擇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形式繁多、特點各異,業主應綜合考慮以下因素選擇不同計價模式的合同:
1、工程項目的復雜程度
規模大且技術復雜的工程項目,承包風險較大,各項費用不易準確估算,因而不宜采用固定
總價合同。最好是有把握的部分采用總價合同,估算不準的部分采用單價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有時,在同一工程項目中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是業主和承包商合理分擔施工風險因素的有效辦法。
2、工程項目的設計深度
施工招標時所依據的工程項目設計深度,經常是選擇合同類型的重要因素。招標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的詳細程度能否使投標人進行合理報價,取決于已完成的設計深度。表2-1中列出了不同設計階段與合同類型的選擇關系。
3、工程施工技術的先進程度
如果工程施工中有較大部分采用新技術和新工藝,當業主和承包商在這方面過去都沒有經驗,且在國家頒布的標準、規范、定額中又沒有可作為依據時,為了避免投標人盲目地提高承包價款或由于對施工難度估計不足而導致承包虧損,不宜采用固定價合同,而應選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4、工程施工工期的緊迫程度
有些緊急工程(如災后恢復工程等)要求盡快開工且工期較緊時,可能僅有實施方案,還沒有施工圖紙,因此,承包商不可能報出合理的價格,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對于一個建設工程項目而言,采用何種合同形式不是固定的。即使在同一個工程項目中,各個不同的工程部分或不同階段,也可采用不同類型的合同。在劃分標段、進行合同策劃時,應根據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后再作出決策。
一般而言,在合同工期在1年以內且施工圖設計文件已通過審查的建設工程,可選擇總價合同;緊急搶修、救援、救災等建設工程,可選擇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他情形的建設工程,均宜選擇單價合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8
發包方:xxxxx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xx (以下簡稱乙方)
由于工程建設需要,甲方委托乙方承包室外綠化管道建設工程。為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x有限責任公司室外綠化管道建設工程。
2.工程地點:xx工業園區(南苑)熱電廠北側。
3.工程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4.工程承包方式:綜合單價承包,乙方包工包料。
5.結算原則:根據合同約定單價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
6.開工:乙方在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后七個工作日內進場開工。
7.本項目所用的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及其他設備等(以下統稱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購使用,工程材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第二條 合同價款(工程款)及支付
1.合同總價(大寫):xxx元整;(小寫):xxx元。
本合同為綜合單價承包合同,單價標準見附件工程量清單。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0%的預付工程款。
2)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后3日內付清剩余工程款。
3)付款方式為銀行轉賬。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工程款。
2)提供本項目施工圖
3)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乙方施工現場施工用水、用電。
4)按合同約定及時組織工程驗收和辦理工程結算。
5)協助有關部門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現場交叉施工等協調工作。
6)在工程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勘察資料,以及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氣、供熱、供電、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或圖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7)甲方負責開挖管溝及回填管溝,包括管道上下覆蓋300mm沙土的施工。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收到工程預付款,并在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后七個工作日內組織進場施工。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規范及有關技術要求進行施工,施工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施工標準,并需通過驗收合格。
3)負責工程的安全生產及施工人員的施工安全。
第四條 工期的約定
1. 工期:自開工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在工期未順延的情況下,乙方應在前述工期內竣工,并在竣工后通知甲方驗收。
2.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必須征得乙方同意。
3.因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如天氣因素影響等)導致停工的,工期順延。
4.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質量、驗收及結算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為施工依據;以《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xx)為施工管理及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3.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須在收到驗收通知之日起七日內組織驗收,并在驗收開始后五日內完成驗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因客觀原因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若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之日起超過十五日無故不組織驗收的,視為驗收合格,甲方應及時辦理工程結算及支付工程款。
4.驗收完成后乙方提交結算資料,甲方須在收到結算資料后四十日內完成結算審核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部分工程結算款。如果甲方收到乙方的結算資料后三個工作日內未作回復(或未提出意見),視為甲方已經核實并同意確認乙方的結算資料,甲方應按要求剩余部分工程結算款。
第六條免責條款
施工期間,由于惡劣天氣(如:雨季天)等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誤和其它損失等,工期相應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爭議: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的簽訂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
xxxx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行:xxxxxxxxxxxxxxxxxxx
xxx
賬 號: xxxxxxxxxxxxxx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行:xxxxxxxxxxxxxxx 年 月日
乙方承擔。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9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承包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
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乙雙方的責任與權利: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解決施工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組織設計交底;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參與設計交底;做好施工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三、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在組織施工中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主動配合甲方完成驗收工作后方可進行下一個施工環節。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對施工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做好設施安全防護,如果乙方因疏于防范、操作不規范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負全責。
六、在組織施工過程中應科學規范、統籌安排。如因技術原因或操作不規范導致原材料浪費,乙方應承擔責任如數償還相關費用。
合同份數及相關說明: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
建設單位(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乙方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全面履行甲方、乙方簽訂的分包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和文明施工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身心健康和身體不受傷害,防止傷亡事故和因生產作業環境不良影響員工健康的情況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為《分包合同》的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凡進入我公司項目的分包單位,必須簽定本協議書,并承擔由于責任不落實而造成的后果和經濟損失。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責任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經甲方驗收合格,人員撤離現場時止。
4.目標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發生。一般輕傷事故率控制在3‰以內。杜絕各類環境污染事件。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5.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5.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和文明施工標準。
5.2在甲方統一領導下,組織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小組,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文明施工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章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5.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勞動保護措施和文明施工保障措施,防止工傷事故和影響員工健康的事件發生。
5.4抓好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教育;嚴肅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紀律;規范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5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貨病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6.甲方的責任
6.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規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實施監督管理。
6.2編制工程項目各項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并監督實施。
6.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和有關文明施工的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6.4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建立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6.5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6.5對乙方施工工序和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6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6.7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等標準要求的職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6.8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7.乙方的責任
7.1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直接負責。
7.2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小組,出席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會議,執行會議議決。
7.3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安全和文明施工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7.4根據甲方安全和文明施工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范圍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文明施工保障措施,編制安全技術和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計劃,報甲方審批執行。
7.5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佩戴胸卡。有人員調整時,要迅即報告甲方,并重新進行教育,未經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不佩戴胸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7.6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7.7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教育應有針對性強的文明施工內容。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和文明施工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并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種工作人員從事特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8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建立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7.9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10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甲方同意并檢驗合格后按總平面圖布局擺放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7.11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取暖等標準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不得私自接設電熱水器,電爐,自制電熱毯,電風扇等;不得私自容留外來人員住宿。
7.12電焊、氣焊等動火作業,應事前向甲方申請,辦理相應的動火手續得到書面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方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7.13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7.14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法違章、不違反紀律,如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因乙方施工人員違反規章;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反國家行業標準;違反甲方有關制度等造成傷亡或影響員工健康的事故、事件發生,其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7.15接受甲方的安全、文明監督檢查,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落實人員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
7.16乙方未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施工;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收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7.17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有關的安全處罰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約束本單位的職工嚴格遵守,對違反者給予經濟處罰。并從乙方的工程款或保證金中扣除。
8.乙方要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后,應當交付甲方________元的安全保證金。安全保證金從首次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行為,未發生人身傷害、財產損失、設備損壞、環境污染等事故、事件的,于工程完工退場后將保證金全額退還。否則,按發生事故的經濟損失扣除安全保證金,不足部分從工程款中扣除。
9.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1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行政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結構類型:
二、承包范圍。
三、承包內容。
1、基礎土方開挖,含機械、清土、換沙層、土方回填夯實。主體工程基礎部份至上部結構鋼筋,混凝土,磚砌筑,內外墻粉刷,外墻磚,層面磚,樓面找坪層,樓梯花崗石,屋面保溫層,保護層,植筋工程,構件及構筑物工程,室外散水,散水溝,化糞池及施工圖紙的全部內容,砼養護工作等等。
2、鋼管腳手架模板,釘子,鐵絲,拉片,鋏子,扣子,安全網,含材料費及一切費用。
3、機械吊機,含機械備案,砂漿攪拌機,閃光對焊機,切斷機,豎焊機,彎曲機,調直機,平板振動機,振動機棒,電纜線,燈線,三級配電箱,打夯機,電纜線及燈線含材料費及一切費用。
4、井吊,攪拌機操作人員,由乙方提供,人工費由乙方支付。
四、設計變更及圖紙修改增減工程。
圖紙會審后所發生的圖紙修改和設計變更產生的增加工程量大于1000元以上的按市場單價計算,小于1000元的不計。減少工程大于1000元的按市場單價扣減,小于1000元的不扣。
五、合同單價及結算付款方式。
1、單價:按建筑面積計算/㎡
2、結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建筑面積按云南省建設廳頒發的現行工程,結算定額及有關規定的建筑面積計算規范進行計算。乙方進場基礎工程施工完,按工程量的80%支付上部結構,按每月進度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竣工驗收后支付95%。其余款項保修期滿一次性付清。
六、工期要求。
1、總工期:天,進度按甲方與業主簽訂合同工期為準,同時必須按項目部的旬、月、周進度計劃要求執行。
2、延誤進度處罰條款:按甲方的總進度計劃,月計劃,周計劃要求。在施工中,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周計劃計算。拖延一天罰款1000元,提前不獎。停電、停水、下雨、材料不到位則工期延誤,無論以任何理由乙方擅自停工,罰款5000元。
七、工程質量要求
1、質量標準:按照國家現行建筑施工技術及安全技術施工規范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單位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如工程質量不合格產生二次驗收。驗收的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費用,從工程款中扣除。
2、分項工程質量要求處罰:模板頂板為清水模,在施工中,如出現崩模及撐不穩垮塌,頂板不平。損失的材料費及其它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混凝土分項工程:澆筑時出現空洞麻面、脫節,不干整,裂紋,振動不密實,影響質量外觀及公司形象處罰5000-10000元。嚴重者清出工地現場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4、磚砌筑分項工程:在施工中,未按圖紙規范施工的出現工程質量問題或大面積返工,破壞,修補,材料按定額的3倍賠償單價,按材料進行計算并處罰。
5、室內外墻體抹灰工程:未按施工技術人員底方案操作的,出現墻面空鼓,開裂造成大面積反工,修補,每平方米扣材料費100元并處罰1000-5000元。外墻磚,施工出現表面不干整,空殼,砂漿不飽造成反工。賠償材料費的3倍,并每棟處罰5000元。
6、出現任何質量事故,不聽施工技術人員指揮整改修補,多次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直至。終止施工合同一切損失乙方自負。所有工程款,待交工驗收后再進行結算。
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按云南省安全文明施工相關要求達到建設局示范工地標準要求。
九、甲方安全生產職責:按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安全教育,并督促和提供安全所需要的生產條件。認真執行各項安全標準,督促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規程作業,做好班前安全技術交流并作記錄進行安全檢查。并提出現時整改意見及措施標準,把安全生產放至首位,杜絕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安全生產職責:確保進場人員必須具備滿足安全生產所需的基本技能和接受過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必須按相應的安全技術規程作業,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野蠻施工。遵守勞動紀律,參加安全交底會并作記錄,參加安全檢查并對提出的隱患定人定時整改正確使用三寶,四口,把安全生產放在首位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若違章操作,違規作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十、質量保證金
簽訂施工合同日,乙方需繳納工程質量保證金5萬元,如在施工過程中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導致工程大量反工,影響工期,損壞公司形象返工的材料費。從工程款扣除公司形象損失費不夠的從保證金中扣除,每處現一次扣10000元。不夠的,從工程款中扣除。.
2、保證金退還:竣工驗收后,一年不出現質量問題全部退還。
十一、保修責任。
1、工程竣工驗收后保修期一年屬乙方承包合同內。
2、若在保修期內,墻體出現空鼓,開裂,不平,由乙方負責維修。
3、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24小時內乙方若不派人維修,甲方有權指派他人維修,費用從乙方尾款中扣除,若尾款不夠,從保證金中扣除。
4、不屬乙方維修部位,因其它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無權維修,由甲方承擔維修
十二、其它事項。
1、乙方在基礎開挖施工中,必須控制標高,若出現基礎挖深的換砂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配一名施工技術人員配合甲方施工人員管理施工,在施工放線中乙方各班組必須配和施工人員放線,鋼筋,模板,主體,各1人,缺席1人每次罰款200元。
3、材料計劃由乙方在使用前一周提供材料計劃,超出預算定額損耗的材料費由乙方承擔。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做到材料節約,磚,砂漿,混凝土在運輸途中發現亂潑亂倒,不聽施工管理人員的指揮發現一次罰款100-500元,若干次出現給予重罰,并請出現場。
5、各施工班組嚴守把關維護人格尊嚴,如發現偷盜行為將所偷盜的材料款按10倍進行賠償。并給予經濟處罰,致嚴重的移交執法部門處理。
6、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進行安全三級教育及技術交底方可施工上班,必須佩帶安全帽,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發現一次罰款20-50元。外來施工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7、乙方進場,甲方不提供食宿,由乙方自行安排,工地現場不允許搭建工棚和食宿。
8、外粉施工中,砂漿落地灰必須早晚清收,如發現不收的施工管理人員給予經濟處罰,并以每小桶50-100元罰款。
9、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由甲方指定堆放,工地內現場二次搬運由乙方承擔。
10、電泵,蹦管由乙方保管,清洗。如人為損壞,丟失,被盜,由乙方賠償。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具法律效力,工程完后,雙方履行合同義務后,自動失效,如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合同更換施工班組,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工程結束后,付清尾款,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應甲方要求,在原甲方與乙方20__年5月11日簽訂《臨沂市羅莊區高新區創新大廈內外廣告牌設計、制作及安裝合同》的基礎上,現根據甲方要求,作相應增項。根據原施工合同精神,經雙方協商,作如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范圍:20__年__月__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做出相應的設計制作安裝。
二、工期要求: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新增工程量:
詳見附表一:《高新區創新大廈后期加工標牌一覽表》
四、質量要求:按原合同承諾履行。
五、付款方式:按原合同執行。施工合同補充協議六、其它:
1、本協議其它內容仍按原合同執行。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與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3
工程名稱:建筑單位: 施工單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備 注:
二、工程承包范圍
1、廣場硬化。(見圖紙,以預算單中的項目為準)
2、。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在預付款到位,且鋼結構工程具備施工條件,開工日 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為 年 月 日,合同 工期總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依據鋼構有關驗收規范合格。
五、合同價款
1、工程總造價:大寫: ¥:
六、合同價款支付;
1、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應付工程總造價的%給乙方
作工程預付款。
2、鋼架安裝完成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給乙方作鋼構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 %給乙方作工程尾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七、發包人工作
1、委派2、工程開工前,甲方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電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內,并承擔費用,有條件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應辦理開工前的各種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證件。
4、有義務協調地方關系,保證工程正常施工,如有當地干擾或不法收費,應承擔責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為工地代表,聯系方式;2、嚴格按圖紙進行制作安裝。
3、進入工地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承擔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發生的費用。
4、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完工前清理好現場。
九、工程變更
1、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變更通知,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應相應順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的換用,須經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后7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甲方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后三日內,由甲方組織工程驗收,如不組織驗收,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和該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十一、竣工結算
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三日內,給予確認并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乙方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三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十二、違約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甲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停工或工期延誤及其損失責任。
2、雙方中任何一方違約,即向對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3‰的違約金。
3、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職能部門解決。
十三、不可抗力
1、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施工困難,如雨、雪天氣,自然
災害工期延誤。
2、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難,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四、其它條款: 十五、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該工程結算完畢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發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時間: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4
發包方(全稱):____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全稱):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將負責施工的____居住主題公園部份市政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保證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質量和進度,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就有關____居住主題公園部份市政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市政工程。
2、工程地點:象湖新城。
3。建設單位:平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圍和內容
1、工程承包方式為包清工、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質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圍為甲方負責施工的居住主題公園香榭麗居市政工程施工,具體工程量以建設單位和甲方認定的施工圖、聯系單和甲方認定的實際施工工程量為準。
3、工程承包內容為居住主題公園市政工程中的砼墊層、檢查井、化糞池、排水管道、景觀基礎、圍墻、加筋管埋設、砼管埋設等有關施工內容。
三、具體施工承包內容和清工承包計價依據
1、化糞池施工承包內容和包清工計價依據
(1)。工作內容:配合協助放樣,基坑底300mm內人工修整(不包括機械挖土及回填土),基坑砂包支護,材料100m內水平運輸,基坑抽排水(在粉刷強度未達到前要保證水位在基底以下),砼拌制澆搗、養護(包括預制蓋板),磚澆水濕潤,砂漿拌制、砌筑,內外粉刷抹光,管子預埋,預制板安裝、找平等。
(2)。計價依據:基坑砂包支護:15元/m3;砼澆搗55元/m3;預制蓋板7元/塊,基坑抽水、排水:100元/座;磚砌體:0。15元/塊;內外粉刷:5。5元/㎡,所有工程量以實際完成工程量簽證為依據。
2、排水管道施工承包內容和包清工計價依據
(1)砼管施工承包內容和包清工計價依據
a。工作內容:配合甲方放樣、測量(設專人),基槽底300mm內土方人工修整,基槽支護、支模,排水、抽水,砼墊層拌制、澆搗,100m內水平運輸,砼管吊裝就位、承插口封頭、管座砼拌制、運輸、澆搗、養護、砼修補、檢驗后人工土方回填夯實(不包括基槽機械挖土、回填土及夯實,機械吊裝的臺班費用)。
b。計價依據:直徑500~800:15元/m,直徑1000:20元/m。
(2)塑料加筋管施工承包內容和包清工計價依據
a。工作內容:配合甲方放樣測量(設專人),基槽底300mm內土方人工修整平,管子埋設,管子底超挖部位回填,人工夯實(防止管子機械回填土時下沉,造成倒返水或管內積水。管子周圍150mm必須回填砂土,不允許有石塊、磚碴物等回填以免壓破管子),不包括機械挖土、回填的費用。
b。計價依據:200塑料加筋管子:2元/m,300管子3元/m。埋設超過1。8m管子:6元/m
3、雨污水檢查井施工內容和包清工計價依據
a。施工內容:配合甲方施工放樣,基底300mm內土方人工修整,基坑支護,排水、抽水,支模,墊層、流槽及暗井蓋砼拌制、澆搗、養護,砌塊澆水濕潤,砂漿拌制、砌筑,內外粉刷,安放井座、井蓋,爬梯、養護,材料100mm水平運輸(井座蓋從倉庫提貨),井內清理干凈。根據綠化地坪及鋪裝面層、檢查井進行高度調整、修改(機械作業后破損需返工重做,另行計算),配合水電安裝施工。
b。計價依據:直徑為1500:250元/座;直徑為1250:180元/座;直徑為1000:140元/座;直徑為700:63元/座(深度在1。2m內),直徑為700,深度在1。2m以上:100元/座,檢查井蓋板700__700__80,每塊4元。
4、圍墻施工內容和包清工計價依據
(1)。施工內容:配合甲方測量、放樣,基底300mm內土方人工修整,基槽灌水、人工夯實,卵石墊層,支模,砼墊層拌制、澆搗,砂漿拌制、砌筑,人工回填土(不包括機械開挖,回填費用)夯實,水平距離100m運輸。
(2)。計價依據:砼墊層(含卵石墊層):7元/m2;磚砌體:0。15元/塊;預制板安裝另行計算。
5。其它景觀、臺階、明溝、路側石安裝等工程內容和計價依據
(1)。施工內容:所涉及工作面內基底300mm內的人工土方開挖、回填,人工土方平整夯實,場地平整,飾面塊材料粘合層以下的所有泥工施工內容,砼澆搗、養護、粉刷、砌筑等工程,材料100m水平運輸。
(2)。計價依據:砼墊層含卵石墊層(汽車停車為位):8元/㎡,人行道、公園、入戶通道、自行車位飾面塊粘合層以下的墊層:6。5元/㎡,區內小路砼7元/㎡,隨搗隨抹壓光1元/㎡,水泥砂面層壓光地面:3元/㎡。圓弧形花壇磚砌體0。20元/塊,其它磚砌體0。16元/塊,砼構件、砼道路澆搗55元/m3。
6。施工作業所需要的機具,如翻斗車、砼平板振動機、砼振動棒、鐵鎬、鐵鍬、灰桶、放樣墻線、抹子、鋁合金貼尺、榔頭、鑿子等施工基本機具,概由乙方自備和維修保養、保管,且乙方自備的上述機具必須滿足其施工承包內容的施工需要,必須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的統一規范管理,乙方自備的上述機具費用均已綜合考慮在本合同給定的包清工單價內。乙方施工承包范圍的施工內容,甲方為乙方提供攪拌機一臺,泥漿泵二臺,電纜和配電箱,但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機具設備妥善維護和保管,工程完工后及時交還甲方,對乙方非自然損壞的機具設備,乙方應參照市場價賠償。
7。乙方應根據其工程包清工價款,按甲方財務管理要求編制員工工資表給甲方。
8。乙方包清工價款已包含其施工管理、施工機具、施工員工工資、獎金、各類津貼、夜餐、勞保福利、學習培訓、技術措施、趕工費、人員機具進場、安全、文明施工、臨設安置以及氣候影響的停工、窩工之類非生產用工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費用。
9。上述承包范圍以外的施工內容,所發生的點工由項目部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指定技工和普工作業。甲乙雙方約定在保證質量、安全和進度效率的情況下,技工按6元/小時,普工按4元/小時結算。
10。遇特殊情況,現場需緊急處理的材料、機具等,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指揮,予以清理或搬遷等。
四、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按甲方要求進行管理,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設置專職安全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和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費用。乙方負責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和相關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資料。
五、材料供應
本工程甲乙雙方約定的市政施工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負責及時供應到位。
六、質量驗收
工程具備質量驗收條件,乙方在按現行相關標準、規范、規程等要求組織其承包范圍內的質量驗收,乙方自檢合格后,報請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乙方質量驗收通知后,積極配合乙方進行質量驗收。如甲方在整個工程質量創優中涉及到乙方工作內容,乙方應無條件配合。
七、工程價款支付
1。乙方在訂立合同時自愿交納2萬元人民幣作為工程施工作業人員到位、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乙方施工承包范圍內工作完成后退還,不計任何利息。
2、乙方工程量計算以建設單位和甲方認定的施工圖、聯系單、簽證單和甲乙雙方認定的簽證單、聯系單等為依據,工程包清工價款的結算按雙方合同有關約定條款計算工程包清工價款。
3、每月工程包清工價款結算,工程施工質量合格的基礎上,辦理好勞務、安全教育等手續的工人,當月出勤率不少于25個工日的,經市政項目部管理人員認可后,于下月18日至20日發放每月每人600元整的生活費,如縫年關發至工資總額的80%,編制工人工資表,隨同出勤表上交項目部統一發放生活費。
4、乙方施工承包范圍內的工作內容完成后兩個月內,甲方應付清全部包清工價款。
5、如由于乙方原因,乙方中途退場停止施工,甲方和乙方的價款結算,按已完成的工程量的70%結算,乙方保證金由甲方視情處理。
甲方經濟責任人(簽):____
乙方經濟責任人(簽):____
身份證號:____
身份證號: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手機:____
手機:____
附:乙方經濟責任人身份證復印件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南寧市
(三)、工程內容及承包范圍:祥見附表1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依照合同單價和甲方代表簽證的實際完成工程量。合同報價中沒有的項目參照相近項目單價或雙方議價進行結算。
二、合同工期:
于20xx年 月日至20xx年月日,總工期為天。
三、質量要求:
滿足設計圖紙要求。
四、合同造價:
工程預算總造價:
(一)、甲方責任:
1、乙方進場施工的一切有關手續均由甲方負責辦理好,施工期間如有需要甲方出面協調解決的事項,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2、甲方應協調好工地的其他施工單位,盡快清理施工場地,確保施工順利進展。
3、負責向乙方支付工程費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按合同圖紙及簽證要求,保質、保量施工。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3、乙方必須最好安全生產工作,若違章作業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完工。
五、工期延誤:
對以下原因竣工日期推遲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一)、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二)、如遇不可抗拒的客觀因素不能施工。
(三)、乙方原因經甲方代表同意順延的其他情況。
六、工程驗收:
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資料報告和主要材料產品合格證,甲方5天內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辦理有關簽證手續。
七、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及工程結束:
(一)、工程預算造價:依照合同單價(附表1)和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合同報價中沒有的項目參照相近項目單價或雙方議價進行結算。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之后,乙方進場施工2天內,甲方預付工程款金額為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個月內一次性結清工程余款。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逾期交付使用,則按合同價的1%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待付款中扣除。
2、若由于乙方原因無法按時按量完工交付使用,致使甲方受到業主處罰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3、若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價的1%/天向乙方支付逾期滯納金。
4、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總價的20%支付給對方。
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地點: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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