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勞動合同(通用15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試用期勞動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試用期勞動合同1
XXX同志 :
鑒于:
1、 20xx 年 月日,你與本公司協議了勞動合同,約定合同試用期限至20xx年_ 月 日現已屆滿。
2、 在你入職之初以及任職期間,公司已經向你公示了全部規章制度,你有義務并已承諾嚴格遵照執行。
3、 由于你在前處理車間生產過程中沒有按照公司培訓及常規操作而是進行了違規操作,對CIP罐體內進行熱水加堿,打開人孔蓋時發生了蒸汽外漏而導致人身70%輕度燙傷,給工廠的正常運行以及個人身體都帶來了巨大傷害,同時也給公司造成了很大損失。
4、 出于人道主義公司已承擔了你受傷及住院期間的所有費用,同時所有工資也已支付完成,現由醫院醫生證明你治療已結束可以出院,至此,本司將不在支付任何費用及補貼,且不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5、 你與本公司試用期早已屆滿,經公司領導商議決定不在續簽雙方勞動合同,雙方不在維持雇傭關系,工薪及福利同時截止。
6、 你應當于本通知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7、 勞動合同/勞動關系解除后,你無權再以公司員工的身份對外發表任何言論、實施任何行為。否則,公司保留向你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8、 請注意,公司規章制度及/或與你簽署的法律文件中的部分內容并不因本決定而失效,如保守商業秘密、不得損害公司利益及商譽的義務等。因此,你應當按照約定繼續履行相關義務。
9、 雙方承諾:本通知協議生效后,雙方再無任何糾葛,出奔通知協議所規定的義務外,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提出任何要求。凡涉及到原合同協議的所有事務以此為斷。雙方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挑起事端,如任一方挑起事端,由挑起事端方承擔全部責任。
10、 本通知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雙方確認:本通知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共同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共同遵守。
人力資源部(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1、本通知協議一式二份,送達一份,存根一份。2、涂改無效。
送達記錄:
送達人(簽字): 受送人(簽字): 送達時間:
試用期勞動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______專職白班司機,作息時間為早______點到晚______點,逢停運日休息。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二、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三、其中試用期為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車輛等到任何損失,應照價賠償。
四、乙方經甲方聘用后,自愿將交付壹萬元人民幣(______元人民幣)作為風險押金,一直到離職為止,如乙方沒有任何違章或事故處理,甲方予以退還乙方。
五、自愿作為乙方的保證人,若保證人是自然人,保證人自愿對乙方行為所產生的任何后果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工資按乙方完成任務的百分之______提成計算,獎金另計。(完成任務的多少按每日營運現金計算)
七、聘用期內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和出租車行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及車主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安全行車、文明服務。盡忠職守,維護甲方利益。
八、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車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乙方應定時保養車子,如檢查機油、檢查輪子等,要經常保持車輛安全性能,保持車內外之整潔,若因乙方未盡至以上職責,造成車輛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九、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如有違反,乙方還要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乙方聘用期間須服從甲方安排出車,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絕及拖延之情形,如有違反,甲方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罰款或開除處理。
十一、乙方在職營運期間內一律不準有私下用車之情形或依公而辦私之行為,如有發現一律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十二、乙方關于安全駕駛等管理之規定,按照國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辦理。
駕駛員安全行車責任:
為了確保行車的安全,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消除事故隱患,減少事故頻率,保護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甲乙雙方特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如下:
乙方責任
1、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遵章守紀,積極參加甲方交通法規教育,并積極配合甲方的安全檢查和監督,服從甲方管理。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超速、不酒后開車、遵守超車、會車、停車的有關規定。
3、自覺遵守運價政策,做到明碼標價,合理收費,車容整潔,標志明顯,計價器有效,各種服務證齊全有效。
4、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格遵守駕駛安全操作規程,積極配合車主做好車輛出車前,回場后、及途中的保養工作,保證車輛不帶病行駛,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予以解決。
5、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勞開車。不將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加強危險品的檢查,保證車用滅火機良好。
6、積極配合甲方和車經營者做好其它各項安全工作。
甲方責任
1、行使職權,加強現場管理和源頭管理。
2、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
十三、乙方應杜絕貪污、侵占甲方財物,否則,一經發現予以______倍罰款,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四、甲、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違反,則要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五、本合同經雙方及保證人簽署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
身份證字號:______ 身份證字號: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
乙方保證人:______ 身份證字號: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3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系。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每周不超過_____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_____元/月。試用期滿后,甲方以下列第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工資為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_____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第十條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條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第十四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商業秘密保護:
第二十條競業限制:
第二十一條服務期: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4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合同制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可以規定試用期,其期限的長短由企業根據不同工種的實際情況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勞動合同中規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可以維護新招收職工的利益,使被錄用的職工有時間考察了解用人單位的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是否符合勞動合同的規定。在勞動合同中規定試用期,既是訂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為勞動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為了更好履行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勞動合同之前,應當如實地介紹各自的情況,回答對方提出的詢問。如果在規定的試用期內,當事人雙方發現實際情況與對方介紹的情況不相符,有權在試用期內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滿三個月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進行了明確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中,除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紀、醫療期滿或不能勝任工作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實施《勞動合同法》后,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長短限定為: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用人單位需先簽合同再試用,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該法律實施后,超過規定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試用期勞動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
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___________元
(含養老、醫療、住房)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a、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
b、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c、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a、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b、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a、享有國家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b、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c、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a、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b、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行為規范的義務;
c、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滿, 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b、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c、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勞動合同6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于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有效期為 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 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力與義務:
1、甲方的權力。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力和義務:
1、乙方的權力。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力;
·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力;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力;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力。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力、義務:
·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 %(90%),乙方承擔 (10%);
·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10天、事假團黨委計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相關法律知識
只有試用期合同,不簽訂長期勞動合同違法我是一高校員工,簽訂的試用期合。我簽訂時一個月試用期合同做到第。我在公司半年,只簽過試用期合同。請教一下關于試用期合同的問題
七、乙方的其他權力、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具有參與公司***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力;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試用期勞動合同7
試用期總讓人有些不安全感:到底什么時候才能轉正?公司延長試用期怎么辦?公司能隨意辭退試用期員工嗎?試用期期間能請假嗎?在試用期離職的話,應 該提前多長時間向公司正式提出呢?千萬不要因為身在試用期,就如履薄冰地什么都不敢問,什么都不敢爭取。每一次跳槽,都意味著要開始一段新的試用期!
Q1:試用期到底應該多長:一個月?二個月?六個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HR 總監:在早先前某調查中,92%的受訪者都表示自己所在企業約定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超過6個月的有6%。但具體計算試用期,還是要依據所簽訂的 勞動合同期限來設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中的“以上”包含本數,“不滿”不包含本數。即,若是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的,試用期可約定為二個月,但不 能超過二個月。
需要注意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還要注意的是,試用期應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僅約定試用期的,則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應計為勞動合同期限。
Q2:試用期內如被公司調崗,還要重新設置試用期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HR 總監:試用期是與公司在勞動合同上協商確定的,如果試用期已經過了,調換工作崗位,不能重新設立試用期。如果在試用期內調整了工作崗位,之前已經消耗的試 用期不用重新再來一遍,只要繼續履行剩余試用期即可。如果因為調換了部門,雙方協商一致,依法變更試用期長短的話,之前已經履行的部分試用期也不用重新計 算,而是按新的試用期長短履行剩余的試用期。
Q3:總公司、子公司的試用期是通用的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HR 總監:《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只能設立一次試用期。這意味著,如果勞動者離職后,過了一段時間再次入職,哪怕做不同的工作崗位,也不能 再設立試用期。同樣,如果在法人實體上不是同一用人單位,在原單位辦理了離職手續,在新單位辦理錄用手續的,即使他們是關聯公司,新單位可以設立試用期。 但要注意,關聯公司中,必須都是獨立的法人,分公司不屬于獨立法人,不可以利用這種方式設立試用期。
Q4:試用期離職需要提前幾天告知?
根 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 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 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HR總監:依此規定,勞動者若是想在試用期內“跳槽”,必須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方可解 除勞動合同,不能隨時卷鋪蓋就走人。如果要留下良好的職業口碑、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應估算你手頭的工作,盡量留出足夠的工作交接時間。不過依據《勞動合 同法》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不支付勞動報酬、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或者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 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Q5:試用期內公司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注: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 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第一項:“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條第二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HR 總監: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在這種 情況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話,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到 底怎么樣才是“不符合錄用條件”?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企業若沒有向求職者明確公示求職者所在崗位存在著哪些情況或條件符合解除合約的未錄用條件,那么企業 則不能以“不符合條件”為由隨意解除合同。若企業違反相關規定,求職者可攜相關有效的證據至有關部門進行申訴,并獲得補償金。
用人單位若單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企業本身經濟性裁員等重大變動而辭退試用期員工的話,用人單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Q6:試用期內可以休假嗎?
HR 總監:假期分很多種,法定年休假、病假、婚假、產假等屬于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假期,試用期員工有權享受。不過法定年休假有單位安排的特點,假設試用期過 后,員工仍然有機會使用年休假的,單位有權拒絕員工在試用期內休年休假的請求。至于事假等非法定假期,單位有權利拒絕試用期內的員工請假。
Q7:員工在試用期內長病假,企業可以延長試用期嗎?
HR 總監:試用期必須約定在勞動合同中,沒有勞動合同,或者口頭約定的試用期都不作數。至于試用期內病假比較多,是否可以延長試用期,要看兩個方面。一是法律 規定的試用期上限。一年的勞動合同只能設立兩個月的試用期,那就不能再延長。如果是三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上限是六個月,那就看第二個方面:雙方協商一致。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試用期作為勞動合同的條款之一,也可以變更,因此,在不突破法律上限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試用期。
試用期勞動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______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______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______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______或______,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______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_________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______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個月,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
2、甲方對乙方進行入職前的培訓,乙方參加考核合格后進入四周實習期,不合格者甲方予以解聘,合格后進入試用期。
三、勞動紀律
詳見附表《公司考勤制度》并簽字確認。
四、勞動報酬
入職前培訓、考核不合格者培訓期間無底薪。試用期底薪(基本工資)+交通補助+話費補助+提成;
基本工資:1800元/月;交通補助:50元;話費補助:100元;飯補10元/天.
提成:詳見企業銷售人員管理辦法。出差補助:詳見企業銷售人員管理辦法。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兩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或有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勞動關系的,需提前一周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待批準后離職。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按勞動部《勞動民法典》有關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本合同期滿,試用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六、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10
一、試用期的作用
適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職工的實際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情況進行考察的時間期限。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員工,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護新聘請員工的利益,使被錄用的員工也有時間考察、了解公司是否適合自己的發展。因此試用期實際上是一個雙向考察的時期。
二、試用期的長短
為了規范公司的試用期長短,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七十條規定,試用期與勞動合同密切相關,具體標注為:第十九條【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注:上訴期限中,“以上”包括本數、“不滿”不包括本數。也就是說,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可以為一個月,一年期
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可以為兩個月,三年期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可為六個月。
同一公司與同一員工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續簽勞動合同或者換崗位后都不得重新約定試用期。同時,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在所謂正式勞動合同簽訂前先行簽訂試用期合同是錯誤的做法,其法律后果將會是試用期不成立。
三、試用期工資及福利待遇
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公司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除此之外,員工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勞動權利,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等基本勞動權利,但是對于公司給與的一些額外的福利待遇,例如通訊費補貼、上班交通補貼、商業保險等,則可以在勞動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中約定,公司有權自行決定是否給予。實務指南
試用期是約定條款,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則無試用期。
試用期是一個約定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就試用期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試用期條款才能成立。
試用期勞動合同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同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甲方繼續支付乙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的工資,共_______元,于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三、甲方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給予乙方相當于乙方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共計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四、乙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及與甲方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及勞動關系轉出手續。
五、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除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全部款項外,還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乙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離職后兩年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
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一次性付給乙方保密費_______元。
1、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制造工藝、制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2、違約責任
(1)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的,應按甲方管理制度規定接受相應處罰。
(2)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全部損失,返還保密費并處_______元的罰款。
(3)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爭議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協調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補充說明:
由于乙方從事本公司_______崗位,對本公司經營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該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勢必會導致公司工程建設等工作出現斷層,會給公司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為了保障公司經營的連續性和正常發展,乙方必須與接替其工作崗位的人交接清楚,讓其盡快熟悉和了解崗位職責和工作內容,并在其能獨立主持工作之后再辦理離職手續,由雙方共同交接完畢簽訂確認工作交接清單。
因為乙方現在還處在試用期內,三天內可以申請離職。
九、甲乙雙方沒有其他爭議。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簽名):
年月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1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于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有效期為____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力與義務:
1.甲方的權力。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力和義務:
1.乙方的權力。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力;
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力;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力;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力。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力、義務:
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90%),乙方承擔(10%);
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10天、事假團黨委計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力、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力;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試用期勞動合同13
核心內容:在用工過程中,濫用試用期侵犯勞動者權益的現象比較普遍,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濫用試用期現象包括什么樣的勞動崗位需要約定試用期,約定多長的試用期,以什么作為參照設定試用期等,實踐中比較混亂。
試用期相關規定
(一)限定能夠約定試用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將試用期細化。
試用期多長
用人單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質、多長期限的工作崗位,也不管有沒有必要約定試用期,一律約定試用期,只要期限不超過勞動法規定的六個月即可,用足法律規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
其中半年為試用期;有的生產經營季節性強的用人單位甚至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合二為一,一般長,試用期到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約定試用期,換一個崗位約定一次試用期。
具體規定是: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為六個月,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是約定試用期的唯一參照。
實踐中,很多工作本來不需要試用期過長,勞動者就能勝任,裝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沒有什么技術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單位動輒規定試用期為三五個月,甚至半年,惡意用足法定試用期限上限,
這加重了勞動關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勞動者的職業不確定性和經濟負擔。這就提醒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一方在約定試用期時將技術含量的因素考慮進去。對用人單位來說,在合理時間內依然不能判斷勞動者是否能勝任,就應當承擔因此而帶來的風險。
德國《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不能約定試用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才可以約定。意大利法律規定,一般工人的試用期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術人員為三個月,企業管理人員為六個月。
(二)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這就涉及到對勞動合同中試用期性質的理解,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在錄用勞動者時的試用期內這些情況已經基本搞清楚了。
(三)為遏制用人單位短期用工現象,不能所有勞動合同都可約定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在征求意見過程中,相當多的意見建議將可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修改為一年以上。
(四)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知識拓展:試用期注意事項
(一)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就試用期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試用期條款才能成立。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礎上充分表達各自意見,并就合同條款取得一致后達成的協議。
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駕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更不得以強迫命令、脅迫等手段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條款。
(二)同時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的約定條件,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還包括依照法律規定,
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的權利。不能因為試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與其他勞動者區別對等。
(三)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也就是說,不管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還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個星期,可能是一個月或者兩個月)是試用期,
試用期是包括在整個勞動合同期限里。不管試用期之后當然訂立勞動合同還是不訂立勞動合同,都不允許單獨約定試用期。
(四)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的規定體現了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大體平等。
如關于勞動合同的解除中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禁止設定變相試用期。
有的用人單位為了規避法律,約定試崗、適應期、實習期,這些都是變相的試用期,其目的無非是為了將勞動者的待遇下調,方便解除勞動合同。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應當明確這些情形按照試用期對待。
試用期勞動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________專職白班司機,作息時間為早7點到晚7點,逢停運日休息。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二、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三、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車輛等到任何損失,應照價賠償。
四、乙方經甲方聘用后,自愿將交付壹萬元人民幣(10000元人民幣)作為風險押金,一直到離職為止,如乙方沒有任何違章或事故處理,甲方予以退還乙方。
五、________自愿作為乙方的保證人,若保證人是自然人,保證人自愿對乙方行為所產生的任何后果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工資按乙方完成任務的百分之30提成計算,獎金另計。(完成任務的多少按每日營運現金計算)
七、聘用期內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和出租車行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及車主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安全行車、文明服務。盡忠職守,維護甲方利益。
八、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車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乙方應定時保養車子,如檢查機油、檢查輪子等,要經常保持車輛安全性能,保持車內外之整潔,若因乙方未盡至以上職責,造成車輛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九、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如有違反,乙方還要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乙方聘用期間須服從甲方安排出車,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絕及拖延之情形,如有違反,甲方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罰款或開除處理。
十一、乙方在職營運期間內一律不準有私下用車之情形或依公而辦私之行為,如有發現一律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十二、乙方關于安全駕駛等管理之規定,按照國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辦理。駕駛員安全行車責任:
為了確保行車的安全,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消除事故隱患,減少事故頻率,保護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甲乙雙方特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如下:
(一)乙方責任
1.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遵章守紀,積極參加甲方交通法規教育,并積極配合甲方的安全檢查和監督,服從甲方管理。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超速、不酒后開車、遵守超車、會車、停車的有關規定。
3.自覺遵守運價政策,做到明碼標價,合理收費,車容整潔,標志明顯,計價器有效,各種服務證齊全有效。
4.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格遵守駕駛安全操作規程,積極配合車主做好車輛出車前,回場后、及途中的保養工作,保證車輛不帶病行駛,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予以解決。
5.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勞開車。不將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加強危險品的檢查,保證車用滅火機良好。
6.積極配合甲方和車經營者做好其它各項安全工作。
(二)甲方責任
7.行使職權,加強現場管理和源頭管理。
8.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
十三、乙方應杜絕貪污、侵占甲方財物,否則,一經發現予以10倍罰款,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四、甲、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違反,則要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五、本合同經雙方及保證人簽署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住址:住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15
1995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勞動合同試用期的規定是“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關于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20xx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在此在此框架內對勞動合同試用期進一步細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試用期的規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二、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四、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六、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七、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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