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企業勞動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勞動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勞動合同1
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省《國營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延邊新華印刷廠法人代表與__________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
三、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并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四、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五、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 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六、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_______級_______月_______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二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三年_______月_______元。
3.轉正后工資:______________元。
4.定級后工資:______________元。
5.調資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
6.保險福利待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并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七、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勐毠け怀、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苈毠ひ虿』蚍且蚬へ搨t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萁浻嘘P部門批準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賱趧雍贤谙尬礉M,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诨加新殬I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俳泧矣嘘P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谄髽I不能按照勞 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芙浥鷾食鰢蚋案、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儆善髽I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谠谄髽I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八、其他事項
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產生的勞動爭議,首先由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調解不服的,由縣以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企業意見:
年 月 日(章)
法定代表或法定委托人
年 月 日(章)
職工
年 月 日(章)
年 月 日生效
企業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戶口所在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限期
(一)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年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變化的情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可以變更本合同,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____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應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假。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及遵守勞動紀律。
(四)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為____元∕月(____元∕日)。
2、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
3、其他形式: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____日),甲方應按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乙方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甲方復工、復產或者解除本合同。
(三)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四)甲方于每月____日發放乙方上月工資。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相關休息休假權利。
(四)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另行安排乙方補休;不能安排乙方補休的,應依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省(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及《____省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____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____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
企業勞動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話:
乙 方:
年齡: 性別: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__ 年__月__ 日止。
二、 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點為: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應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四、工作時間
乙方在甲方每周工作___日,每日平均 小時。
五、勞動報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后,甲方按工作時間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小時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超過15日。
2、支付報酬的其他約定: 。
六、社會保險
1、 乙方采用下列第( )方式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1)、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參加社會保險。
。2)、委托第三方代辦社會保險。
2、甲方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乙方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 甲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2、 乙方應遵守甲方安全衛生和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3、 乙方因工負傷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 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2、 本合同期滿,一方希望續訂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日與對方協商續訂。
3、 雙方任何一方都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已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已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企業勞動合同范本
企業勞動合同4
甲方(勞務派遣企業)全稱:
單位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記注冊地:
實際經營地:
勞動保障證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號:
社會保障卡號: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聯系方式及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不少于兩年)。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雙方只可依法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輔助性、替代性)崗位從事工作, (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工作地點為。
2、派遣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有義務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常白班、班運轉、輪班倒班工作制),平均每天的工作時數為 小時,每周休息日(保障每周不少于一個完整晝夜的休息);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審核實際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包含在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基本工資中,由實際用工單位另計,發放途徑按照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的約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由(甲方發放、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為 。
3、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形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月;績效獎金由實際用工單位另計,發放途徑按照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的約定執行。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定額為 ,單價為 元,法定工作時間以外超過定額部分,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計。
(4)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實際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辦法,合理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方應當按規定自用工之日起在用工單位所在地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職工本人確認或公示,甲方應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
3、甲乙雙方應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為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甲方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乙方在申請進行職業病診斷、鑒定時,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負責處理相關事宜和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存續期間非乙方本人過失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乙方因《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重新派遣時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可以支付經濟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重新派遣時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4、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八、其他約定條款:
1、甲方有責任審查用工單位是否履行民主程序,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輔助性崗位使用勞務派遣工的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并在用工單位內公示。
2、甲方有責任審查用工單位是否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
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企業勞動合同5
甲方(單位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送達地址: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3、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二條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部門,從事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并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鑒,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合同訂立日期:
年月日
企業勞動合同6
很多企業在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及實踐和執行的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法律的規定。在簽訂合同之前,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存在沒有依據法律規定而造成的各種風險。在用工結束后,企業對勞動關系進行解除時,在管理上也會存在很多風險和疏忽。《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和實施,給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帶來挑戰,它在有效保護普通職工合法權利和義務的基礎上,對當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要求與勞動者之間簽訂合理的《勞動合同》,并做好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勞動合同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同時,勞動者也可以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企業為了自身的利益無視法律要求,必然會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帶來一定的風險,甚至影響到企業的穩定發展。因此,企業必須加強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工作責任感,有效規避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風險。
一、我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風險
在市場經濟迅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趨勢加快的新時期,企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大部分企業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如何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上,卻對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重視不夠,以至于在人力資源管理中出現了各種各樣的風險問題。比如招聘到的員工綜合素質不夠高,不符合企業發展的需求、對員工的培訓工作不到位、員工對企業的新政策或薪資制度不滿意、高級技術人員或骨干突然離職等等,都屬于人力資源中的風險問題。這些看似與企業的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無關的問題,其實會嚴重影響到企業的正常運行和健康穩定發展,甚至還有可能對企業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企業在發展運營的過程中,必須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引起高度的重視,尤其是當前的高新技術發展企業,對高等技術人才和學習型人才的依賴性比較大,更應該重視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規避問題。下面就我國當前的企業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常見的風險問題分析如下:
(一)人力資源管理不到位導致的風險
1、企業沒有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就用工。自20xx年1月1日起新的《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有部分企業仍然無視合同法的存在,不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種情況:一是企業在勞動者工作一個月以后簽訂了勞動合同,這種情況是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的;另一種是勞動者工作時間超出了一個月甚至更長時間才補簽勞動合同的,這種情況就違背了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是應該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的。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有明確的規定,企業除了要支付給員工在滿一個月而沒有達到一年的期間內的員工的2倍工資之外,還需要與員工補簽勞動合同,在員工不愿與企業訂立勞動關系時才終止勞動合同。2、勞動者由于非個人原因更換工作工齡沒有連續計算。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中相關條例規定,勞動者如果不是因為個人原因而更換了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勞動者在當前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的工齡應該延續上一個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連續計算,而不是從新計算工齡。由于這一點和以前的國家的相關規定有所改變,因此很容易在這一點出現問題,導致人力資源管理風險的發生。
(二)人力資源管理經濟引發的風險
所謂的人力資源管理經濟引發的風險,就是指由于企業中途終止了勞動合同或沒有按照勞動合同來履行自己的職責而是違規操作,從而導致了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支付給勞動者相應的補償金或上交一定的罰款。國家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有特別明確的規定,如果企業單方面中途終止了勞動合同的履行,必須支付給勞動者相應的合理的經濟補償,并且補償金數額為合同終止簽訂一個月的平均收入(含稅費)。企業的這種由于經濟補償金所導致的風險通常都是一直存在的,只是經濟補償金是以隱性的形式存在的。企業終止合同會帶來相應的經濟損,那么如果企業不終止合同是不是就萬事大吉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不終止勞動合同只是暫時延緩了經濟補償而已,因為勞動派遣人員同樣受到國家的《勞動合同法》的保護,勞動派遣單位付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也是一個不小的數目。
(三)企業違規操作帶來的經濟風險
1、自企業和勞動者建立雇傭關系之日起,雇傭關系達到一個月但是還不滿一年的情況下,如果企業仍然沒有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企業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的工資。2、企業無視相關規定,沒有和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時,企業應當從簽訂合同之日起,支付勞動者雙倍的工資。3、企業不顧勞動者利益,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私自解除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企業必須支付勞動者雙倍的經濟補償。4、企業違反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不按照常規支付勞動者報酬,勞動者加班時也不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支付,這種情況下,企業必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四)人力資源機制帶來的風險
我國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只要在同一個企業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連續二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就可以與該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一規定在一定程度上相應地提高了企業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的數量,促進了企業中的勞動合同朝著長期化發展的趨勢,相應地減少了企業中勞動者的頻繁流動現象,有效避免了企業或用人單位隨意終止勞動合同進行人員調整的現象,促進了勞動者的穩定就業,但是對企業的靈活用人機制產生一定的影響,影響了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二、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在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方面的作用
勞動合同是明確用人單位或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一種法律形式,同時也是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和完善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對于促進企業的和諧穩定發展、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具有重要的意義。這不僅是因為勞動合同可以約束企業中不和諧現象的滋生,更重要的是可以為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進行新員工的專業培訓、績效考核、獎罰制度、薪酬制定等各項工作奠定基礎。但是,如果企業的相應的勞動合同管理在制定不完善,就有可能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影響到企業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阻礙企業的和諧健康穩定發展。因此,企業或用人單位必須提高對勞動合同的重視程度,充分發揮勞動合同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協調作用,促進企業的和諧健康穩定發展。
三、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的措施
為了能夠化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需要加強對勞動合同的管理。主要從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人力資源經濟的風險和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這三個方面來解決。
(一)化解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
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問題是勞動合同管理中的一個重要問題,而招聘是其中的一個方面,要招聘那些合適的人才,要嚴格制定招聘書,明確招聘的條件,強調要全面考察應聘者各方面的素質,包括工作經歷,心理素質等,F代企業面臨的因素復雜,需要的人才類型各不相同,要根據各個崗位的需要來進行合理招聘。采用多種用工方式,用靈活的方式來管理員工。要按照崗位的性質來簽訂不同的勞動合同,要注重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管理,是企業內部能夠形成一個良好的競爭機制。這樣才能全面化解企業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
(二)降低企業人力資源成本的風險
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而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構成了企業支出的一部分,強化對勞動合同的管理,盡量降低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一般常用的方式是通過設置勞動合同“終止準備金”來合理的消化終止勞動合同的成本。另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對違規成本的控制。企業要做到規范的用工,就需要按照勞動合同簽訂的程序來進行。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的過程中,必須依據企業自身的發展現狀和勞動者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的法律程序和勞動者之間簽訂科學合理的雙方沒有爭議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要以以書面形式簽訂并且經過勞動者的簽名和企業的簽名認可,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嚴格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企業或用人單位要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之內和勞動者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降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指數。
(三)降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
首要前提就是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在建立勞動和同時,要在國家的相關法律制度下進行,內容包括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員工的休假和福利制度、崗位的獎勵標準,這樣能夠讓企業有一個比較明確的管理依據。另外還要注重對勞動合同臺賬管理的建設。勞動合同不是一成不變的,對勞動合同的簽訂和變更需要有一個勞動合同臺賬來保證進行。臺賬管理基本上包括了員工的考勤臺賬,社保臺賬,休息休假臺賬和人事管理臺賬。只有規范這些臺賬的管理,才能避免出現人力資源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從而規避相應的風險。
四、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必須對勞動合同的管理引起高度的重視,做好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已發簽訂、履行、終止勞動合同,才能有效規避企業人力資源方面的風險,F代企業的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通過做好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能夠為企業提供合適的人才,是企業不斷的化解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從而促進企業的和諧發展。
企業勞動合同7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公司(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_______(以下稱乙方)為我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用工約定:
1、勞務用工協議期滿,如甲方繼續留用乙方,可續簽協議。甲方不再留用,勞務用工協議即終止;
2、勞務協議期內乙方要求辭職,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職責:
1、乙方要聽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服從分配,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用工合同協議書2、乙方要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做到遵章守紀保證出勤;
3、乙方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4、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損害甲方利益,出于個人行為而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四、工作時間: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將按《勞動法》的規定予以支付相應報酬;
2、乙方必須在規定的勞動日數出滿勤,缺勤者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甲方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曠工者每個工作日扣發20元工資);
3、凡缺勤者均扣發當日工資,但缺勤休假不得超過七天,凡超過者,按不勝任崗位工作予以解除勞務協議;
五、_____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保用品,乙方調出時需將勞動工具歸還甲方;
2、甲方不得無理或以不正當理由解聘乙方;
3、甲方在此期間應主動對乙方進行技術培訓和指導;
4、甲方應對此期間乙方的工傷事件負相應的責任;
六、勞動報酬:
正式聘用甲方后其工資為: 元/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協議
1、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職,給甲方利造成損失的;
3、不服從分配,有違法、有_____行為的;
4、不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6、乙方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八、其它:
1、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根據情況給予經濟補償;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進行修訂和補充;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8
元旦一過,《勞動合同法》實踐方面的新聞多了起來。頗有意思的是,固然有企業高喊“成本提高論”,卻也有許多企業對新法持積極應對態度。
有企業“提前”和合同到期的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類似事情,這幾天也有所耳聞。為什么說是“提前”?因為按照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尚未到期的可以在過渡期后才開始計算固定期限合同次數,而在“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企業才需要和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從這里可以看到,這些企業真正看到了《勞動合同法》的好處,并且將其視作推動企業長遠發展的積極要素。
這實際上就是將《勞動合同法》與打造企業文化緊密結合了起來。我們知道,一個企業的生存與發展離不開企業文化,即企業的精神和價值觀念。因此追求長遠的企業大抵高度重視企業文化建設,并將其看做企業的生命與靈魂,企業發展的指導原則和根本動力。不過說到底,企業文化不是掛在工廠墻上的標語口號,而要為全體企業員工所共同遵守和實踐。那么,怎么樣才能做到這一點呢?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讓企業員工有穩定職業預期以及對企業的高度認同感。
可以想象,如果一個員工沒有得到切實的權益保障,甚至朝不保夕,怎么可能還有穩定的職業預期,又怎么可能對企業產生認同?而《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不單是企業應盡的'法律責任,實際上對于維護員工隊伍穩定、提高員工認同感大有裨益。企業積極落實法規,實際上也是為企業良性發展奠定合法性和可持續性的基礎。前面提到的企業,顯然看到了《勞動合同法》與企業文化的契合之處。
話說回來,無固定期限合同本義乃勞動合同的一種格式,不必過于拔高其作用和意義。而且,針對當前法律的具體實踐,還有必要強調三點:一是,企業切忌將無固定期限合同看做是對員工的一種恩惠。比如,只和骨干職員或企業管理人員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實際上,一旦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員工就有權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企業也應與員工簽訂。二是,要不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有權自主作出選擇。第三點是,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后,一般情況下員工只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企業就可以解除合同,同樣的企業也可以在符合法規條件下解除或終止合同。這在《勞動合同法》當中都有所體現,不過由于法律剛剛施行,有些人并不是很了解,以致于出現誤讀之處。
當然了,對于原本就高度重視企業文化的企業,無論是否法有明文,都會積極維護員工權益。從這個角度來看,《勞動合同法》便是從法律的角度為企業文化建設提供一個有益的探索。
企業勞動合同9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快 精神文明建設, 建立清潔衛生的長效機制,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按照自愿、平等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一年。
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要求續訂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并提供身體健康證明,經甲方同意,可續訂合同手續。
二、乙方工作任務
1、能嚴格遵守鎮政府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安排,聽從調度。
2、乙方每天打掃環境衛生兩次(上午6.00—9.00點,下午4.00—5.00點),垃圾保證全部進入垃圾池或箱。乙方要確保街道24小時干凈,雨雪天氣要照常清潔保潔,保持全天候在區域上崗值勤。
3、人行道和車行道打掃干凈,無垃圾,人行道上的樹木和綠化帶要經常打掃,保持良好的環境。
4、乙方要遵守交通法規,注意安全生產,工作中發生大小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和處理,甲方概不負責
5、清掃街道范圍:
三、勞動條件:
勞動工具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勞動紀律:
乙方應服從鎮政府管理,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證完成任務,特殊情況次日不能上班必須向行政執法中隊請假,甲方對乙方工作出現差錯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扣發當月基本工資并提前解除協議。(其中乙方因身體不適,不適應本崗位工作的`,甲方將提前解除協議)。
鎮執法大隊負責對乙方考核,如被發出一次整改通知書未及時整改的扣責任人50元工資,如全年出現3次被責令要求整改或被市、縣重點曝光的,予以辭退。年度內如未被責令要求整改和被市、縣重點曝光的、且工作成績優秀的保潔員,年終鎮將給予元獎勵。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間,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2、本合同應妥善保管,它是建立勞動關系,處理人事爭議的依據。
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財政所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10
一、對企業用工帶來的主要挑戰
1、員工招聘的要求大幅度提升
考慮到企業裁減員工的難度和成本大幅度提升,招聘過程中對招聘要求和目的應更加明晰,資格審查、背景調查和入職體檢成為愈加重要的環節,同時招聘階段必須對崗位的錄用條件進行明示。
這為之后的“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無效”從而解除合同做必要的準備。
2、對試用期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1)試用期薪資標準不能過低:“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試用期期限較之前縮短:“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3)違法約定試用期的賠償金有了明確標準:“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根據《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合同解除成為相對成本較低的合同解除方式,無需支付補償金,對程序和依據上的要求偏低。(從這個角度講:對企業而言最有利的固定期限合同是3年,設定6個月試用期。)
3、勞動關系傾向于長期化和穩定化。
《勞動合同法》對于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更嚴格,比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只要是“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都必須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這會使得員工較容易與企業形成長期、穩定的勞動關系,大批員工將很快與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針對企業需要保留的核心員工,企業是樂于看到這種情況,但是需要企業給員工提供足夠的發展空間和合理的職業規劃;而另一方面,可替代性較強的中低層次通用崗位,企業傾向于簽訂中長期的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到期終止,另行招募另一批員工。
4、加強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1)本法的立法宗旨就明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明確“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這使得一些企業在勞動合同中加入一些“霸王條款”變得失去意義;
。3)明確規定用工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同時明確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是一個月之內;一年之內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則視為建立無固定期限合同;
。4)對違約金條款的使用限定在兩種情況,出資培訓和競業限制,企業失去了任意設定違約金的可能;
。5)勞動者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的時候,勞動者不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要求獲得補償金。
。6)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自行選擇要求繼續履行勞
動合同的,雙倍支付賠償金。
5、對企業內部民主管理的要求明顯提升,尤其是規章制度的訂立
。1)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中必須經過民主程序,在總則里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2)同時對于規定制度明確公示的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3)對于內部規章制度還有一個隱蔽的“陷阱”:“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經濟補償金,不知道這樣的情況下類似于“女職工入職之后幾年內不能結婚、不得生育”的規定是否會絕跡。
(4)另外值得注意的一點:“勞動紀律”不再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赡艿慕庾x是“勞動紀律”不再是企業和員工一對一協商約定的結果,而是集體協商的產物。
6、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不再具有明顯的差別
淡化有固定期限合同,強化無固定期限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的基本傾向。與之前的《勞動法》有明顯區別,合同終止同樣需要支付補償金,而且支付的標準與合同解除是相同的;而且《勞動合同法》取消合同約定終止的條款,這樣弱化了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的區別,至少對于企業成本上沒有明顯的區別,只是在操作程序和依據上有區別。
可以預見到的是在《勞動合同法》生效后,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取代了原來合同終止成為風險和成本均較低的解除勞動關系的方式,因為違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味著雙倍的補償金。
7、用工成本的'大幅度提升,企業違法成本也大幅度提升
。1)合同終止同樣需支付補償金(本質上也是鼓勵用工的長期化)
。2)補償金計算時,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之前的規定不滿六個月無需支付補償。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這將直接導致企業在解除和終止員工合同時風險急劇上升,企業將更青睞于協商解除將風險和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圍)。
。5)事實上“企業用工成本的大幅度上升”這一命題的更準確的表述的“守法企業”、“用工規范企業”、“法制意識較強企業”以及“勞動監察力度較強地區的企業”的勞動用工成本將大幅度上升。其實這是個兩難的選擇,這類企業在用工成本上升的同時,對員工的吸引力也大幅度提升,更容易招募并保留優秀的員工。
8、對老員工的管理(尤其是距退休5年的老員工)將成為一個極富挑戰性的課題
(1)企業裁減人員時應優先保留“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和較長期限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老員工;
。2)對于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老員工,企業將不能以醫療期滿、不勝任工作崗位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同樣企業經營困難或技術革新也不能裁減他們。這讓此類員工在退休前離職幾乎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因此企業需要更多考慮規范管理和合理使用這批員工,避免他們“出工不出力”、甚至“混長病假”的情況出現。
9、工會作用得到的強化
。1)訂立集體合同時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簽訂;
(2)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工會可以代表勞動者提起仲裁和訴訟;
。3)被派遣勞動者有權選擇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4)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二、對企業而言相對有利的變化
1、明確規定試用期員工辭職需提前3天;
2、擴大了企業裁員的范疇,降低了對程序性要求,使得企業經濟性裁員更具有操作性;
3、對禁止員工兼職有了實質性的條文進行限制:“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企業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4、明確了“代替通知金”的概念,用人單位可以選擇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操作上更為便利,有了選擇余地;
5、明確勞動者在離職時,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注意,這里的“約定”二字是需要企業認真思量和規范的,比如在勞動合同里約定、在《員工手冊》里規范。
6、對高收入員工的經濟補償金有了“封頂機制”。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這帶來的另外一個“副作用”,就是基本上經濟補償金都不用考慮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7、非全日制用工的標準非常之低,可能會鼓勵企業大量使用非全日制的靈活用工。
8、最后一個有利之處就是員工“跳槽”的成本也在增大,“長期而穩定的勞動關系”其實是對雙方而言的,這才是政府立法的根本目的。畢竟企業招聘時候的要求會愈加嚴格,面對一個明顯供大于求的勞動力市場,員工在跳槽之前必定會“三思而后行”。
三、勞務派遣的使用
1、企業需要更審慎的選擇有資質、有實力、規范操作的勞務派遣公司;
一方面是考慮到《勞動合同法》對于勞務派遣公司的資質進行了限定,而且對勞務派派遣公司的所需承擔義務也提出較高要求,自身實力有限、操作不規范的勞務派遣公司是很容易“犯規”的;另一方面的考慮是基于《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在勞務派遣過程中如“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勞務派遣的用工成本同樣提高:
勞務派遣單位必須與員工簽訂至少兩年的合同;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3、勞務派遣的“同工同酬”的要求使得很多企業通過“編制”上的區分來實現待遇上的差異變得難以為繼!氨慌汕矂趧诱呦碛信c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
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比绾卫斫夂蛯嵤巴ね辍钡母拍顚⑹且粋重大挑戰。
4、明確提出用工單位的“退回機制”: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钡怯霉挝徊荒芤罁翱陀^情況發生重大改變”而退回被派遣者,可能是個潛在的風險;之前有不少勞務派遣公司是將被“用工單位退回”作為一種“客觀情況重大改變”的情況,與被派遣者解除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實施后這一方式是否繼續可行值得商榷。
5、企業需要對如何使用“勞務派遣”進行明確而清晰的定位,也就是回答企業為什么要使用“勞務派遣”,“勞務派遣”主要解決的問題是什么。這直接決定了企業應該如何使用“勞務派遣”。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逼鋵嵤莻很不錯的指引性意見,針對崗位來區分是否使用“勞務派遣”,核心崗位全部與本企業建立勞動關系,非核心崗位悉數外包,這樣至少解決了“同工同酬”的問題。
另外,對于幾十人以下的小型和微小型企業,全部人員外包或許是最理性的選擇,因為他們本身就足夠的資本和專業人才來處理如此紛繁蕪雜的勞動用工事宜,與其一不小心就“犯規”,還不如交給專業機構處理。
四、過渡階段必須進行必要的準備
1、過渡期時間:從現在起到20xx年底。
2、現有勞動合同的過度
(1)“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有固定期限的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問題;比較棘手的問題是1995年全員勞動合同制實施時以及之后的12年內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老員工,他們是否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我認為重新簽訂合同對雙方都有利,一方面對勞動者而言《勞動合同法》相對于《勞動法》對員工的傾斜保護更明顯,對企業而言按照新法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避免一些不確定因素,解決了長期使用“老合同”所可能帶來的“隱患”。當然這一點需要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必定重簽合同需要雙方平等自愿。
如果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那他們原有的勞動合同是否適用于新的《勞動合同法》是個有待明確的問題。
。2)“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后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所有訂立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需要測算一下什么時候本企業工齡滿十年,之后再簽訂有固定期限合同需要考慮一下其期限與十年工齡相對接。
。3)“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睂ξ覀児径赃@個不是問題。
。4)“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贝丝钜幎ǖ慕洕a償沒什么回旋的余地,也不需要過多考慮和準備。
2、新法實施背景下新的勞動合同管理方案
。1)公司現有的“勞動合同制”+“上崗合同制”的模式可以保留,至少在無固定期限合同大量出現的情況下,這是幫助企業掌握更多主動的一個模式。
下崗待聘管理制度也需要重新修訂,盡可能降低下崗待聘人員的待遇是唯一的選擇。
。2)新進員工的合同期限需要重新設計,初步想法是3年+5年,爭取更多的試用期時間,并在3年合同期滿的時候給雙方再選擇機會。
。3)原有的“勞動合同”和“上崗合同”必須重新修訂,至少避免“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出現缺失。
3、必須重新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或者重新選擇勞務派遣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要求,盡可能通過合同來明確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4、整理并修訂公司各類內部規章,確保與《勞動合同法》的要求相一致,尤其要通過公司法務部門的審核。
5、年底之前對現有人員進行考核評定,到年底合同大批量到期時,裁減冗余人員。
6、用工成本上升勢必要求人力資源部在做明年的人工成本預算的時候也要打的更寬裕,至少每年的工資總額的1/12要預留出來作為“經濟補償”的“備付金”。
企業勞動合同11
1、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2、不簽訂勞動合同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獲得雙倍賠償?
勞動者同意并且積極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公司拒絕簽訂;
未簽訂合同的情形發生在20xx年2月1日以后;
并且從進入公司滿一個月以后即第二個月開始計算。
3、勞動者不與公司簽訂合同
公司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才需要承擔支付每月2倍工資。
如果是勞動者故意或者不愿意與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不適用改條款。
職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簽訂勞工合同,則不能獲得2倍工資。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賠償還需要確定是哪一方主體沒有履行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從上面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結果其實就是兩種,要么是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要么視為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關于勞動合同的其他內容你需要了解的,可以咨詢網站獲得解答。
企業勞動合同12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條例,就聘用事宜,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試用期及錄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條款聘用乙方為員工,乙方工作職位_______
(二)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勞務工,甲方將以書面方式給予確認。
(三)乙方試用合格后被正式錄用,其試用期應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
第二條工資及其它補助獎金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本企業的等級工資制度,并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形式支付,在每月20日發放上一個月的薪水。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元/月,試用期滿后,將根據其表現,給予相應的提升或降低。
(二)甲方可以根據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設置績效獎金,如果乙方達到甲方規定的要求指標,乙方獲得相應的績效獎金。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員)會同人事部門,在如下情況,甲方將給乙方榮譽或物質獎勵,如模范地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生產和工作中的突出貢獻或物質獎勵,技術革新、經營管理改善等。
(四)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利潤情況設立年終獎金,可根據員工勞動表現及在單位服務年限發放獎金。
(五)甲方根據政府的有關規定和企業狀況,向乙方提供津貼和補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規、規章明確提出的要求補助外,甲方將不再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其它補助津貼。
第三條工作時間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為:上班時間為上午8:30-9:30,下班時間為下午5:30-6:30,乙方可在規定時間段靈活處置。每星期工作五天,每個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時間。
(二)乙方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婚假、喪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在征得乙方同意后,須安排乙方相應的時間輪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三)乙方在生病時,經甲方認可的醫生及醫院證明,過試用期的員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資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包括變更日工作開始和結束的時間,在照顧員工有合理的休息時間的情況下,日工作時間可做不連貫的變更,或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到崗工作。乙方無特殊理由應積極支持和服從甲方安排,但甲方應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第四條員工教育
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須經常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及各種規章制度及社會法制教育,乙方應積極接受這方面的教育。
第五條工作安排與條件
(一)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二)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要求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六條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食品。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提供相應的保護,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國家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為乙方購買相應的社會保險金。
第八條解除合同
(一)符合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余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換其它工種
3)乙方嚴重違反企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據企業有關條例和規定應予辭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4)乙方因觸犯國家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二)符合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三)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正在進行治療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
(四)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政府有關部門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予妥善安置。
(五)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或以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持有正當理由,不愿繼續在本企業工作時,可以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批準后生效。辭職員工如系由企業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后,工作未滿合同規定年限的,應賠償甲方一定的培訓費用。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規定和企業的《員工手冊》以及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如觸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違反《員工手冊》和甲方規定的其它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員工手冊》等規定,分別給予乙方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因乙方違反《員工手冊》和其它規章制度,造成本企業利益受到損害,如企業聲譽的損害、財產的損壞,甲方根據嚴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罰款措施。
(三)如果乙方違反合同規定,貪污受賄,嚴重玩忽職守或有不道德、粗魯行為,引起或預示將引起嚴重損害到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乙方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種種,甲方有權立即予以開除,并不給予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漏本企業的商業機密消息。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同時在與本企業經營相似的企業、團體以及與本企業有業務關系的企業團體兼職。乙方合同終止或其他原因由本企業離職時,應向部門主管人員交回所有與經營有關的文件資料,包括通信、備忘錄、顧客清單、圖表資料及培訓教材等。
第十條合同的實施和批準
(一)本合同一經鑒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有關規定抵觸時,按政府有關規定處理。
(二)本合同自鑒定之日生效,有效期為20xx年11月9日—20xx年11月8日,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行延長壹年。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和國家勞動管理部門監督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13
甲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此協議,作為勞動合同(合同編號:
)的補充條款以其共同遵守,并確認為解決雙方爭議時的依據:
一、協議前提:
1、乙方愿意成為甲方員工,將其智慧貢獻給甲方事業,受雇于甲方不違反其任何約定或法定義務,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訂立本合同。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3、乙方知曉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錄用條件、崗位要求以及其他相關的情況。
4、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并保證其執照、證件或資格在受雇期間的維持。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權對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進行適當調整,乙方應當服從。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臨時(期限不超過3個月)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雙方無需重新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等各方面的能力和表現,經考核乙方不勝任原工作崗位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否則,甲方可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甲方規章制度依法視乙方為曠工,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調整工作崗位后,工資待遇亦根據崗位實際作相應調整。
三、工作時間雙方約定實行計時工作制的,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將安排乙方補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用;乙方自行加班的,根據甲方管理制度和具體工作安排,乙方屬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甲方不再作加班處理。
四、教育培訓:甲方有為乙方提供學習條件的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提供的各項培訓,以提升自身素養與職業技能/乙方自愿參加甲方提供的培訓,正常工作時間外安排的培訓不計入加班時間。
五、規章制度:1、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合理規章制度(見《員工手冊》);遵守職業道德;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范;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2、乙方應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如有違反,甲方有權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對乙方作出相應處罰(包括罰款、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要求賠償。
4、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含試用期解除)或終止后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及甲方規定和合同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5、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或公司規定履行交接義務的,或者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不辭而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補償中予以扣除,工資、補償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6、乙方正常離職的,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離職手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未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
(2)拒不辦理離職手續的;(3)因無法聯絡致使甲方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乙方的。
六、送達條款:
1、甲乙雙方向對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對方均應配合簽收,否則發送方以可確認收悉的方式,郵寄至勞動合同首部載明的甲方地址、乙方現住址或戶籍地址,郵件一旦發出,即視為送達。
2、以上內容為勞動合同補充內容,是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現住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作為本合同的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
2.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3.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勞動報酬
1.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2.乙方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3.乙方每月全勤獎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乙方每月住宿補貼人民幣_______元整,乙方每月用餐補貼為人民幣_______元整.
4.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甲方不予發放。
6.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7.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8.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勞動紀律
1.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范;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7.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本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為止。
七、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15
本協議由_________機械制造公司在_________州_________市的工廠(以下稱公司),同代表本協議第一章承認并提及的談判單位工人的_________工人國際聯合會及其所屬的第_________號地方工會(以下稱工會),達成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本協議中出現的“他”或“她”或有關的人稱代詞,只是出于文字表達的需要,這樣使用,并不意味著有性別上的區別。
第一章承認
第一條公司承認工會是公司全體全日制和正規非全日制生產和維修工人在集體談判中的唯一代表。這些工人包括:檢查員、班組長、儲運員和車間事務員,但不包括:實驗工程部雇員、制圖員、辦公室職員、推銷員、專職人員、保衛人員和工段長。
第二章一般條款
第一條付薪日
頭班工人的付薪日為每周的星期五,第一和第三班工人的付薪日為每周的星期四,如果這兩天剛好是法定公休日,公司則應提前一天支付工資。在特殊情況下,經雙方同意,可以更改付薪日。本協議所覆蓋的工人在前一個工作周所提供的服務應該得到報酬。所有的工資支票都應在正常付薪日期的正常工作時間內發放。如果公司縮減工作日,工人則可在星期四12:00(中午)之后領取工資支票,日期應按正常付薪日期落款。
第二條體檢
公司指定的醫生在對已經雇傭的工人進行體格、精神/心理檢查或醫學化驗后,如果該雇員及其醫生提出書面請求,應將此檢查或眼睛檢查的報告提交給該雇員的私人醫生。
第三條公司薪給雇員
管理人員不得從事本協議限定的工作,但下列情況例外:
A.教育和/或培訓工人和受訓的管理人員;
B.從事遇到困難時期的必要工作;
C.從事新產品開始生產時的必要工作,當然,被正式安排本款所指的這類工作的工人,應在安排的工作中發揮助手作用;
D.從事必要的試驗工作;
E.受訓的管理人員不得取代談判單位工人,但談判單位的工人可以用來指導受訓的管理人員。
第四條維修工作的轉包
A.只要有設備和合格的人員,公司就不得把分配給談判單位的工人所從事的維修工種的維修工作轉包出去,但下列臨時情況除外:
(a)有必要替換曠工的工人時;
(b)有必要替換已獲準請假的工人時;
(c)有必要替換休假的工人時;
(d)有必要替換因受傷或確實生病而缺勤的工人時。
B.雙方理解并同意本條規定的公司義務不適用于下列情況,即在有資格從事該工作的維修工人處于裁員而缺乏維修工人從事所需要的工作時,并同意本協議包括的維修工人的補充人員每周安排5個工作日。
C.公司不得將工人在正常工作周內正常從事的一部分維修工作轉包在星期六或星期天進行,除非這些工人被安排或提供的是每周6天的工作。
第五條非全日制工和臨時工
不得雇傭非全日制工人和臨時工來達到強行裁減正規全日制工人的目的。臨時工只能短時雇傭,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只有度暑假的學生可達3個月。如果臨時工的雇傭期超過3個月(包括學生),就應視為享有年資的正式工人。
第三章紀律處分
第一條理由
除非有充分正當的理由,公司不得對享有年資的工人行使指責、停職或解雇的處分權。
第二條通知
在因處理_________一事件而要求享有年資的工人離廠之前,公司經營者應將該工人的代表,如果他在廠里,或他不在廠里時的任何其他工會代表,召集到指定的辦公室或地點,目的在于通知他們該工人將被要求離廠,并聽取該工人對自己處境的陳述。當然,這種會議不構成聽證會,這時候工人代表的到場只是為了接受該工人將被要求離廠的通知,并聽取該工人的陳述。涉及欠債不還、遲到和曠工的案例,必須在聽證會后方可要求工人離廠;但雙方同意,在安排處分聽證會之前,應通知部門工會代表或其代表出席聽證會。
第三條處分聽證會
在工人被送出廠后的48小時內,雇員關系部經理或其代表應在指定的辦公室舉行處分聽證會。該工人有權出席聽證會,其工人代表或工人代表的代表有權在聽證會上代表該工人,而且雙方應允許傳證人到場,以便證實案件的全部事實和情節。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如被要求,可以出席處分聽證會。
第四條聽證記錄
公司應在聽證會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向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提供上述第三條所規定的聽證會的書面記錄文本,包括公司的處分說明,如果有的話。對處分結果提出陳述,如有的話,其時限應從工會收到該記錄時算起。
第五條對處分提出不滿意見
如果工人對本章所稱的公司處分提出不滿意見,那么,應按意見陳述程序的第一步驟進行;如果是對解雇提出不滿意見,可按第三步驟進行。如果最后證明對工人的處分理由不夠充分和正當,那么,應該恢復該工人在遭受處罰前的身份,而由此造成的工資損失,如果有的話,也應予以賠償。
第六條書面批評
在書面批評入檔后1年內,如果沒有任何違反處分的行為,則應將書面批評從工人的就業檔案中撤出去。
第七條試用工
雙方理解并同意,本章不適用于試用工。
第四章請假
第一條因私
A.在特殊情況下,經過事先安排,公司允許工人短期離開工作崗位處理私事的現行作法仍將繼續實行。在此種特殊情況下,工人的年資應予以保留并累計計算,并讓其恢復請假前的工作崗位,如果有關年資的條款規定這么做,而且工人在休假期滿時又回到了工作崗位的話。
B.超過3個規定工作日的假期并經雇員關系部經理同意的適當的假期,都應向工會提供請假條副本。
第二條因工會事務
根據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或主任的書面通知,應準許下列工人脫產請假:當選為農具工會和工時委員會代表的工人;當選為地方工會選舉委員會成員的工人;參與公司合同談判的工會代表,以及從事申訴程序仲裁準備工作的地方工會代表。雙方同意依據本條被準許脫產請假的工人每次不得超過5人。
第三條因兵役
A.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不得違背義務兵役法及其修正案規定的公司對應征入伍提供此法律及修正案所規定的服務的工人應盡的義務。
B.參加和平隊的工人應享受同加入美國武裝部隊的工人同樣的優惠條件并應在同等條件下再次受雇。本條款僅包括一次應征入伍。
第四條因為陪審團提供服務
A.如果工人被要求為陪審團提供服務(包括為大陪審團服務),或在提供此服務前依法被要求出庭接受陪審團委員會的審查質詢,或被傳喚作證和揭發證詞,或在記錄法庭訴訟過程中提供證言,那么,他為提供此服務損失的必要時間的正常報酬(如屬計時工,按正常工時的小時工資率計算;如屬計件工,按其職業勞動等級的小時工資率計算,以每周40小時為基礎,但不包括換班或超時獎金和所有其它獎金及獎勵性報酬)與提供引服務所獲得的賠償的差額應得到賠償,但在工人根據正常工作安排不為工廠工作的任何一天(節假日除外),提供此服務時不得支付此賠償。
B.要獲得享受賠償資格的工人必須:
(a)立即將收到的召喚提供此服務的回執通知其工長;
(b)向工長提供適當的從事這種服務的證據。
C.如果頭班或二班的工人上午結束這種服務,則須報到繼續完成當天其余時間的工作。如果該工人沒有報到繼續工作,則賠償只限于截止結束服務之前損失的實際時間。如果該工人中午12點后結束服務,則當天無須再回崗位工作。
D.上第三班的工人可以選擇不上提供服務前或緊接服務后的那個班次。該工人在不上班前須向直接主管通告自己的選擇。
E.公司依據本條款支付報酬的時間不得計算為每日的超過工時。
第五條因喪事
A.工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夫、妹夫、姐妹、妯娌、孫子女、祖父母、繼子女、繼父母、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女婿、兒媳以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如參加葬禮按要求可在死亡發生后的3個自然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節假日)內享受3個正常工作日的喪假(如工人當時不在,事后亦可享受同樣天數的喪假)。工人在通知公司后可選擇親屬死亡當天而不是死亡之后的第二天計為休假的第一天。
B.在為此事提出書面申請后,工人在正常工作日享受的休假(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節假日)應得到報酬。計時工的報酬應按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率計算,計件工則按其職業勞動等級的工作率計算,但這兩種情況都不包括換班、加班獎金和其它形式的獎金或獎勵性報酬。如此計算的工時不得計作超時工時。
第六條因批準的假期
工人將批準的假期用于與請假申請中所述內容不同的目的,應受到紀律處分。工人休假期滿后如不報到工作,則應視為自動辭職,除非他有令人信服的理由。
第七條年資的保留和累計
如果工人在批準的假期期滿后回到原崗位,則其休假期間的年資應予保留并累計計算。
第八條獎勵工時的獲得
A.享有年資的工人如每個工作周都全部完成正常安排的工時,不包括日超時工時,星期六、星期天或不上班的日期,可以獲得獎勵工時。
(a)即使工人在一個工作周內利用部分,而不是全部正常安排工時從事下列活動而缺勤,也有資格獲得獎勵工時。這些活動包括為陪審團提供服務、奔喪、工會事務、節假日、休獎勵工時假和經公司安排的不得超過一星期的年假,以及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工人享受因工傷而獲得的賠償津貼的時間。
(b)每個工作周出全勤的工人可獲得1小時獎勵工時。
B.公司應對獎勵工時安排倒休,并應盡力滿足工人提出的休假要求。工人應至少提前1周通知自己的直接主管,但在緊急情況下,也可以不用提前1周通知。獎勵工時可以累計到4個或8個小時休一次。
C.如果依據本條休假的工人人數嚴重地影響了生產和維修的要求,則可對休假的人數進行限制。如果工會對影響生產和維修要求的程序提出疑問,則可立即同雇員關系部經理一起審查此決議。
D.計時工的獎勵工時津貼按其正常小時工資率計算,計件工則按其職業勞動等級的小時工資率計算,均不包括任何獎金。累計并轉入下一年度的獎勵工時的津貼,如緊接財政年度第一次支付期開臺之后的工時,將按工時獲得年度年底的工資率確定。獎勵工時休假或津貼支付將先考慮最早轉入的獎勵工時。
E.如果工人已享有年資,獎勵工時在下列情況下將予支付津貼而不予安排休假:
(a)解雇
(b)辭職
(c)退休
(d)裁員
(e)死亡
(f)請假6個月以上
第五章安全衛生
第一條安全規章和規定
公司和本協議包括的工人、工會及其代表應遵守全部合理的關于衛生、安全設施和衛生條件的工廠規章。
第二條保護服和保護設備
公司應為其認為必要的崗位提供專門的保護服(如手套)和安全設備。如安全靴在從事安排的工作期間損壞,公司將在每個合同年內,按購買單核實的價格向工人提供_________美元的補償。公司將向有年資的工人提供新的安全眼鏡,安排指定的檢測員進行檢測,并每年向工人支付_________美元的修理或更換眼鏡費。
第三條破損工具
公司將用斯納普恩、克拉夫斯曼以及其它大家共同認可的公司制造的同類產品來替換公司要求的工人個人使用的陳舊或已被損壞的工具。公司將向維修工人提供一個安全的維修工具的場所,但條件是,如果工具遺失,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安全委員會
A.公司同意工會可以指定5名工人,其中須從第二班和第三班各指定一人,擔任公司安全委員會成員。
B.公司安全委員會將根據公司指定的主席的安排召集會議,討論工廠的安全和衛生事宜并提出建議。公司將向參加會議的委員提供報酬,如屬計時工,按正常小時工資率支付,如屬計件工,按其職業勞動等級的小時工資率支付。
C.安全委員會會議記錄,包括所有建議記錄,由委員會的管理人員保留。應向每一位委員提供一份記錄,并向雇員關系部經理提交記錄以便歸檔供工人參考。
第六章工會代表性
第一條一般代表性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代表工會的應是下文所稱的部門工會代表、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工廠工會委員會以及工會研究工時問題的代表。雙方理解并同意本章確認的每位工人代表應為試用期期滿的工人。
第二條工會部門工人代表
A.權限
在采取申訴程序的第一個步驟時,應由工會部門工人代表代表工會,其權限限于根據被其確認為部門工會代表服務地域內的申訴程序處理有關的不滿意見。
B.人數
每50個工人或每擁有50名工人的部門應設一個部門工人代表,這類代表至少應有6人。
C.義務和責任
(a)部門工人代表在作為工會代表按照第七章申訴程序第一步驟處理不滿意見時,應被允許脫產履行其責任。但部門工人代表只有在應申訴工人或雇員關系部經理的要求,并在此要求經其工長批準后才可離開崗位。
(b)離開崗位的工人代表在離開前或回來后應通知其工長或工長指定的他不在時的代理人。如工人代表出于A款所稱的原因需要進入他本人部門以外的權限范圍時,須通過工長或工長指定的他不在時的代理人獲得離開本部門的書面許可,并在處理有關的申訴前通告準備進入的部門的工長。
(c)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工人代表每周至多可以離開崗位3個小時,由公司支付報酬。此時間的補償,如屬計時工,應以其正常工時小時工資率為基礎;如屬計件工,則以其職業勞動等級的小時工資率為基礎,兩種情況均不包括換班或加班獎金以及任何其他形式的獎金或獎勵性報酬。
第三條工廠工會委員會單個成員
在按申訴程序第二步驟處理不滿意見和出席會議時,工會應由工廠工會委員會的代表來代表。
A.權限
工廠工人委員會單個成員的權限限于在他被認可作為工會委員會的成員提供服務的區域內按申訴程序的第二步驟處理不滿意見。
B.人數
工廠工會委員會由5人組成,其中1人為主席,3人從工廠不同的地域范圍內選舉產生,其中有1位成員必須一直是上第二班或第三班的工人。
C.義務和責任
(a)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在作為工廠工會委員會單個成員處理申訴程序的第二步驟的不滿意見時,或按第四條所規定的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行使其責任時,應準許其脫產履行其職責。
(b)準備離開崗位的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在離開前或回來后,應通知其工長或工長指定的他不在時的代理人。如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出于A款所稱的原因需要進入他本人部門以外的權限范圍時,須通過工長或工長指定的他不在時的代理人,獲得離開本部門的書面許可并在處理有關的申訴前通告準備進入的部門的工長。
(c)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如果需要,每周應允許他有12個小時的時間履行其委員會主席的責任。其他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如需要,每周應允許其有4個小時的時間履行其作為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或本章許可的委員會會議成員的責任。允許時間的補償,如屬計時工,應以其正常工時小時工資率為基礎;如屬計件工,則以其職業勞動等級的小時工資率為基礎,兩種情況均不包括換班或加班獎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獎金或獎勵性報酬。
第四條工廠工會委員會
A.權限
工廠工會委員會應作為一個整體在第三步申訴程序和仲裁程序中代表工會,并應在本章第五條指定的特殊或日常會議中代表工會。
B.義務與責任
為了實現工廠工會委員會的目標,工廠工會委員會可根據本條規定使用第三條所規定的允許使用的特權。
第五條聯席會議
公司和工會都認識到通過充分討論來消除誤解的價值和重要性,以及為了在本協議管轄內保持和諧的關系。雙方同意,將根據任何一方提出的請求,公司和工廠工會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并為此達成如下共識:
A.任何一方至少應在希望舉行會議的前5天將包括希望討論的主要問題在內的暫定議程遞交對方。在會前或會上經雙方同意可把附加議題列入會議議程。
B.這些會議并不是要企圖回避和/或代替申訴程序。
第六條代表的替代
本章所指的每位代表都應有如下述條款中規定的經資格認定的替代人,這位替代人在代表缺席的情況下可在同一地區以同樣的權限工作。
第七條資格認定
A.工廠工會委員會的主席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的20天內,把本章所指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名單書面通知雇員關系部經理。名單中應標明經認可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姓名、所在部門及其地點。公司不得承認任何未經認定資格的代表或者雖已被認定資格但還尚未完成試用期的代表。
B.雇員關系部經理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的20天內,書面通知工會在第一步申訴程序中處理申訴的監察人及其替代人的全部名單,詳細寫明每位監察人有權處理申訴的部門和地區,還應寫明監察人的替代人既可在監察人缺席的情況下代替監察人行使權力,也可取代監察人。雇員關系部經理應在監察人名單發生變化時立即將有關變化情況通報工廠委員會主席。
第八條工會工時研究代表
A.工會應派一位工會工時研究代表接收公司進行的為時不超過4周的培訓。該雇員培訓結束后應回到他原先在工廠的日常工作崗位上去。
B.工會工時研究代表只有在同公司工時研究人員進行聯合研究時才能履行其義務。當因永久性獎勵工資標準而引起不滿意見時,包括因在第一步和第二步申訴程序中雙方對所估計的獎勵工資標準的變化或新的附加內容未能達到滿意的解決而產生不滿意見時,公司或工會可以要求對此進行聯合研究。在涉及到據估計的獎勵工資標準發生變化時,這些已經變化了的內容和新增加的附加內容應納入聯合研究的范圍。應盡最大努力在第三步會議召開之日前完成聯合研究任務。
C.工會工時研究代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參與制定新的獎勵工資標準,只是在現存的獎勵工資標準成為爭議的對象時,或應公司或工會按本條B款規定進行聯合研究的要求時,方可采取行動。
D.公司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開始,對工會工時研究代表因參與聯合研究和分析資料工作而失去的工作時間付給報酬。每人每周最多可獲得3小時的報酬。如工會工時研究代表每周研究時間超過3小時,超過的時間應由工會付給報酬,但公司將支付按其直接要求所花費的時間和按其直接要求在聯合進行工時研究和資料分析時所花費時間的報酬。他們所花費的這種時間將根據每個工會工時研究代表直接計時收入付給報酬。這種方式包括計時工,或者是職業勞動等級計時工和計件工,但不包括換班或加班工資或其他形式的任何獎金或獎勵性工資。
E.如果公司要把工會工時代表調離談判單位,工會工時研究代表的替代人應由公司出資培訓,其間應按該雇員的直接工時收入支付其工資。
F.如果是上述第五款所述以外的行動而引起的對工會工時代表替代人的培訓費用則應由工會完全承擔。
G.在挑選替代人時,工會應提交5位工人的名單,這5人必須符合公司規定的資格要求。公司將從這5人中挑出2個它認為有能力完成這項任務的候選人,然后工會再從這2人中選出1人接受培訓。
第七章申訴與仲裁
第一條申訴
申訴的定義是,_________雇員或工會同公司就解釋、應用或所謂違反本協議條款時所引起的爭議。
第二條申訴程序
應努力通過申訴人同其班組長或指定的代表人之間進行非正式的磋商來解決申訴問題。如聲稱受到侵害的雇員提出要求,那么適當的部門工會代表須參加這種非正式磋商。雙方同意,所有的申訴須在引起申訴的事件發生后的5天內提出。
第一步驟--在受害雇員與車間工會代表和雇員的班組長之間進行。
A.如果申訴未能通過上述非正式方式達到解決,那么,申訴可寫成文字材料并由受害雇員和部門工會代表簽名后遞交班組長。所有這類申訴書須在引起申訴的事件出現后5天內呈交班組長,并須說明申訴中列出的事件違反了哪章哪條以及所尋求的具體解決辦法。
B.班組長應會同雇員和部門工會代表討論申訴問題,如果申訴沒有得到解決,應在上述A款規定的接到申訴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該申訴提出書面答復。
C.任何申訴如在第一步申訴程序以后仍未能解決,并在班組長在第一步申訴程序中作出書面答復后5個工作日之內仍沒有將申訴材料遞交第二步申訴程序,該申訴只能在班組長的書面答復基礎上進行解決,而不再具有要求進一步處理的資格。
第二步驟--在工廠最高負責人或其指定的代表和申訴發生地區的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之日進行。
A.公司代表應會同適當的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討論按上述規定向第二步申訴程序遞交的申訴。如果申訴沒有得到解決,那么應按C款在第一步程序中的規定在收到書面申訴之日起正常安排下的5個工作日內,對申訴提出書面答復。
B.任何申訴如果在公司代表作出書面答復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沒有遞交給第三步程序,那么該申訴只能在公司代表的書面答復基礎上進行解決,并將不再具有要求進一步處理的資格。
C.如任何以書面形式遞交給雇員關系部經理的申訴涉及到紀律處分和年資問題,可按申訴程序的實施規定在引起申訴的事件或條件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申訴案卷直接遞交第三步申訴程序處理。一般性的申訴,安全和衛生方面的申訴,以及班組長處理權限范圍以外的有關主要問題的申訴,可以采用第二步申訴程序進行處理。
第三步驟--在雇員關系部經理和工廠最高負責人或其指定代表和地方工會的工廠工會委員會之間進行。
A.如果在第二步申訴程序完成后,申訴仍未解決,那么應在工廠工會委員會和適當的公司代表之間,在公司代表于第二步程序中作出書面答復后10個工作日內舉行會議進行討論,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應在議定會議日期之前,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向雇員關系部經理遞交要求在會上討論的申訴目錄,包括每項申訴的編號和工廠工會委員會對每個申訴作出的簡短說明。
B.同關系部經理應在會議討論申訴后的最多5個工作日內,把公司第三步程序處理的每項申訴作出的書面答復送達工廠工會委員會及其受害雇員本人。
C.任何申訴如在公司于第三步申訴程序作出書面答復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沒有將申訴檔案遞交到第四步或第五步申訴程序(如果第四步程序被取消的話),那么該申訴只得在該書面答復的基礎上進行處理,并不再具備要求進一步審理的資格。
D.雙方同意并理解,工會可選擇讓其國際代表參與第三步程序。如果工會決定采用這種辦法,那么第四步申訴程序就將自動取消,尚未得到解決的申訴將只能按C款規定的第三步程序提交給第五步申訴程序(仲裁)予以處理。
第四步驟--假如第四步程序沒有依照上述第三步程序條款由工會取消的話,那么這步程序應在雇員關系部經理、工廠最高負責人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地方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以及國際聯合工會的國際代表之間進行。
A.如果在第三步程序完成后還存在尚未解決的申訴,那么,該項申訴應在雙方適當人員于雇員關系部經理在第三步程序作出書面答復之后舉行的首次會議上進行討論。國際代表或其指定代表應至少在預定會議日期前5個工作日向雇員關系部經理遞交將預備在會上處理的申訴目錄,其中包括申訴的編號和國際代表或其指定代表對每項申訴所作的簡要說明。
B.所有呈遞給第四步申訴程序的合格申訴在處理該申訴的會議結束后10個工作日之內,向地方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以及受害人本人作出書面答復。
C.所有經過第四步程序處理,且沒有在公司第四步程序書面答復之日后10個工作日內呈遞給第五步程序處理的申訴,應在上述答復的基礎上予以處理,并不再具有要求進一步處理的資格。
第五步驟--涉及到說明和執行本協議條款并通過本申訴程序進行了處理的申訴,也只有這類申訴才可以提交下面所規定的仲裁程序予以處理。如果工會希望將申訴遞交第五步程序處理,那么它就必須在公司于第三步或第四步程序中作出書面答復(如果有的話)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申訴以書面通知方式送達雇員關系部經理。仲裁處理程序應在通知發出后7天內由雇員關系部經理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工會共同選定的仲裁員開始進行。如果各方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選出仲裁員,應請求聯邦協調與調解委員會派出一個由5名同組成的專家組。雇員關系部經理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工會都有權從專家組名單中劃去2人。要求仲裁的一方可首先劃去1人,然后由另一方劃去1人;雙方各再劃去1人之后,剩下的一人便是被選中的仲裁員。如果仲裁員能判斷雙方所陳述事實的相互關聯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仲裁員陳述所要求的觀點。仲裁員的裁決應是最終的和有約束力的,并應制成書面形式。應向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送達經過簽名的裁決書副本。仲裁員無權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替換、變更、刪節或增加內容,但有權引用和解釋本協議條款,以便了結據此處理的申訴案件。各方負擔各自的費用,仲裁員處理申訴的費用應由公司和工會對等負擔。
第三條協議的約束力
工會和公司在第二、三、四步申訴程序中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對有關的雇員都是最終的和有約束力的。
第四條時限
雙方同意并理解,在任何一步申訴程序中所確定的時間限制,都可在雙方相互理解的情況下予以延長。
第五條國際代表的調查
國際聯合工會的代表和/或其代表,在向雇員關系部經理發出書面通知后,可以在工作時間去工廠調查已上訴到第三步或第四步(如果沒有取消的話)申訴程序的申訴案件。條件是這種調查不應妨礙和干擾公司的工作日程。
第六條獎勵工資標準引起的申訴
涉及到獎勵工資標準而引起的申訴可按第十四章第十一條I、J、K款的規定,從第三步驟(在進行并完成檢查和聯合研究程序之后)開始予以處理。
第八章年資
第一條年資的確定
工人年資確定的范圍應適用于因缺乏工作而被暫時解雇、解雇后雙被重新召回工作崗位的人員和另有具體規定的其他人員。
第二條定義
A.年資一詞是指工人根據連續工作所享有的公司年資和部門年資的有關等級。
B.本章在涉及工人時使用的“有資格”和“有資格的”一詞是指據認為工人在正常監督條件下能圓滿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具備的素質。
第三條試用期
工人最近一次連續工作的頭3個月被視為試用期。在此期間,公司方面不負繼續雇傭他的責任,解雇試用工人也不應成為雇員提出申訴的理由。試用期滿,工齡應當從雇傭期開始的第一天(也就是受雇的最早日期)算起。
第四條建立年資名錄
A.工廠年資
根據已經建立起來的現有的工廠年資名錄,工廠年資名錄應包括除試用期以外的所有工人。
B.部門年資
(a)所有工人都應根據部門年資來確定工廠年資。
(b)如同本章第六條規定的臨時解雇也算作工齡的那樣,一個工人如從一個根據其部門年資已經確立了其工廠年資的崗位上調到一個新崗位上時,應按其調入的部門年資來臨時確定其工廠年資。調動后的工人仍將保留原部門年資并予以累計計算,如原部門需要,他必須返回原部門工作。
(c)因除缺乏工作被臨時解雇以外的其他原因,由按其部門年資已永久性的確立了其工廠年資的部門調入另一新部門的雇員,應根據他調入新部門的日期算起的部門年資來確定全部的長期的工廠年資。
(d)按本章第三條的規定,新雇員在公司工作滿3個月后,其姓名和年資計算日期應記入工廠年資和部門年資名錄,在后一個名錄中,其受雇日期自其3個月試用期期滿時算起。
(e)所有具有年資的雇員都享有兩種年資,即工廠年資和部門年資。然而,這兩種年資都將受本章條款的約束。
第五條年資的中斷
A.在雇員被臨時解雇和被召回重新恢復工作時,公司將首先考慮其年資問題。
B.在雇員被臨時解雇或在解雇之后又被召回重新工作時,公司可根據當時的特殊環境指定一些仍需要其服務的雇員留下。這些雇員,不管其年資如何,都可留下或被召回重新工作。事實上這些被指定留下的工人不會影響其正常年資的確定,而且還可迅速恢復其因_________些特殊原因被中斷了的年資。
C.本章條款不適用于下列情況:在編制年冊清單和進行年休假期間,或因機器或設備損壞和大修、缺乏原料、顧客取消或改變訂單、水災、火災以及其他惡劣氣候的出現等原因,必須臨時解雇職工3個工作日或不到3個工作日期間。
第六條暫時解雇
當必須裁減_________一崗位上的雇員人數時(上述第五條提出的情況發生時除外),其裁減的程序如下:
在_________一部門內裁減勞動力時,具有年資的工人享有下列的權利:
A.應首先從受影響的部門裁減試用人員,之后再從部門年資最低者開始裁減具有年資的雇員。但是,在任何情況下,留在部門的工人都必須是能夠勝任工作要求的人員。
B.公司應按下列順序把從受影響的部門裁減下來的工人安排到其他部門:
(a)首先,要滿足公司用人的需求,如果有這種需求的話,應在該雇員工作的原有部門另行安排工作。如果該部門沒有空缺位置,那么就按公司的要求在工廠的其他部門予以安排。
(b)其次,如果按第一步驟不能安排的話,那么該雇員只要能工作,可讓其替換該部門的試用人員。如果該部門沒有他能勝任的由試用人員從事的工作,那么可讓他替換在其他部門從事他能勝任的那種工作的試用人員。
(c)再次,如果按上述兩個步驟還不能安排,那么可讓他取代從事他能勝任的那種工作的具有最低工廠年資的雇員。
注:雙方同意,根據上述規定,不論是采取安置還是替換措施,該工人都必須具備公司認可的勝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第七條召回崗位
A.一旦出現_________些工人回崗的機會(本章第五條規定的情況除外),被工廠解雇的工人將根據其自身的工廠年資情況被召回崗位重新工作,但不管什么情況,他們必須具備勝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B.根據第六條的規定,被裁減的雇員或本條A款所提及的雇員此后將被召回該崗位重新工作,在此崗位上他們的工廠年資根據他們原先的部門年資將被確定為部門年資,但不管什么情況,他們必須具備勝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第八條解雇和召回雇員名單的寄送
應向雇員關系部寄送和提供將被解雇或召回的雇員名單,并應在工人被解雇或召回之前將名單復印件提供給工會主席。如果_________雇員年資被中斷的話,應在名單中作出說明。
應在預定解雇之前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將有關情況通知將被解雇的雇員。
涉及到有關解雇或召回崗位問題的申訴程序不得改變,除非在自解雇和召回之日起5個工作日之內向公司提出申訴。
第九條年資的終止
已獲得年資的任何工人都可因下面原因中的任何一個原因失去年資和工作:
A.如果他辭職的話--不管是(1)通知公司,還是(2)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
B.如果他被解雇的話。
C.如果他在被工廠臨時解雇(也就是從工資名單上被暫時除名)之后,接到公司按他最新地址發出的召其回崗的書面通知10天以內不到崗報到的話,除非確實生病或有其他適當的理由。已被解雇并希望仍保留其年資權利的工人須將其住址通知公司。
D.除因正式請假、工廠造成的工傷或服兵役以外而造成的缺勤時間同其缺勤前的年資相等者。
第十條從年資名錄中調出
A.任何在此之前已被提升或調入薪給階層工作崗位和/或調到本協議不包括的任何工作崗位上去的工人和后來又回到本協議所履蓋的工人群體或單位的工人,其部門年資和工廠年資應予累計計算并予以重新確立。
B.任何在本協議生效之后被提升和調動,并在此后4年內又回到了本談判單位的工人,應享有上述A款所規定的工人的權利。
C.當根據上述A款或B款調出,而后又不是按照自己或公司的請求調回本談判單位的工人,應回到他調離以前的工作崗位上去。如果那一崗位已不復存在或者他的年資又不足以使他回到那一崗位上去的話,那么應根據本章的規定對其另行分配工作。
第十一條關于職位空缺消息的公布
A.當有的部門必須增員時,公司將根據本條的規定按照下列程序公布有關職位空缺的消息。
B.例外情況:公司在下列情況下將不得公布職位空缺的消息:
第十二條工會官員的年資
國際聯合會地方工會主席、副主席、工廠工會委員會委員、車間工會代表、工會工時研究代表和工會安全委員會代表在任職期間和在所代表的領域,在涉及到解雇、召回、裁判或復職的問題時,將把年資名錄提高到實用法所能允許的程度。
第十三條殘疾雇員
成為終身殘疾不能再在原崗位工作的工人,或由軍隊退役、體力上和心理上不再適合于原崗位工作的雇員,都應由公司按下列程序把他調到他所能從事的其他工作崗位上去:
A.應以分配職位空缺的方式安置殘疾雇員,如果有這種分配機會且該殘疾人又具有從事這種工作的能力的話。
B.如果沒有上面提到的職位空缺分配機會,也沒有該殘疾雇員能夠從事的由試用人員占據的職位空缺分配機會的話,那么就去查閱工廠年資名錄,從年資最低的工人查起,直到找到一個該殘疾雇員能夠從事的工作崗位為止。
C.雙方同意,對于任何具有年資的工人都不應棄之不用,因為他們在年資方面享有的權利高于殘疾雇員。那些沒被安置的雇員將按照本章的有關條款予以重新分配。
D.為實施本條的規定,對于妨礙該雇員從事_________類工作的身體健康情況,必須由一名醫生予以書面鑒定。根據公司的要求,在任何時候都可以書面鑒定進行重新鑒定。
第十四條年資名錄
公司將編纂載有每位工人姓名、所在部門名稱和年資起始日期的年資名錄。若在年資名錄中發現差錯,必須隨時予以糾正。年資名錄將每兩個月向工會提供一次。
第十五條班次挑選優先權
在部門年資的基礎上進行的班次挑選應有利于年資雇員,并須按下列條件辦理:
A.在新工人受雇的頭3個月期間將不實行班次優先挑選權,也就是說,工人在受雇的頭3個月內既可不行使班次優先挑選權,也可不使這一辦法對自己不利。
B.根據這一規定,雇員在任何一個6個月期限內,只能行使一次班次優先挑選權。
第九章年假計劃
第一條資格
A.按下面的規定,工人在享受年假的當年,必須工作一段時間才有資格休假或享受帶薪休假。
B.工作在500小時以下者,可享受按以下第二、三、四和五條規定的休假帶薪比例計算出來的帶薪休假待遇,但是,如果不休年假,他可有權得到報酬。
C.在年休假當年工作在500小時以上者,將有資格享受下面條款確定的按適當比例計算出來的帶薪休假待遇。
第二條一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連續工作滿1年但不到2年者,將享受1周假期,其間帶薪標準按其收入的2%計算。
第三條二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連續工作滿2年但不到20xx年者,將享受2周假期,其間帶薪標準按其收入的4%計算。
第四條三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連續工作滿20xx年但不滿20xx年者,將享受3周假期,其間帶薪標準按其收入的6%計算。
第五條四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連續工作20xx年或連續工作20xx年以上者,將享受4周的假期,其間帶薪標準按其收入的8%計算。
第六條計算方法
A.年休假,自其受雇之日起滿52周后,立即開始執行。
B.根據收入百分比確立的休假帶薪標準是在雇員總收入的基礎上計算出來的。總收入包括:
(a)任何獎金或在這期間因加班而獲得的加班費。
(b)不休年假所獲得的收入。
(c)不休法定節假日所獲得的收入。
(d)不休喪事假所獲得的收入。
(e)按本章第十三條規定在圣誕節閉廠期間所獲得的收入。
(f)根據本協議第四章第四條規定因向陪審團提供服務所獲得的補償金。
(g)根據第四章第八條規定,因享受獎勵工時所獲得的收入。
(h)因失去工資收入而獲得的工人補償金。
(i)因失去工資收入而獲得的疾病和事故福利金。
(j)因失去工資收入而獲得的失業補償金。
第七條在取得資格日期以前終止工作
在取得資格日期以前不論以何理由而終止工作的雇員將失去休假或帶薪休假的資格。
第八條以付薪取代休假
對雇員不應只給予帶薪休假權利給予放棄休假的權利。
第九條休假工資的發放
如果休假申請在預定的休假日期前兩周得到批準,休假工資應在休假日期預定開始時發放。如果度假時間增加,比如,享有兩周假期的雇員提出要求,先休一周,過些日子再休第二周,而他的這一要求又得到了批準的話,那么每周的工資應分別發放。
第十條休年假期間的法定公休節假日
在雇員休年假期間如出現第十章第三條規定的_________個法定公休假日,年休假期應允許向后順延一天。額外增加的這個年假日應放在年假休完后的第二個工作日。雙方理解并同意,對額外增加的這個節假日不再付薪,因為在他休年假期間出現的這個法定公休節假日已經被全額支付了法定公休節假日工資。
第十一條年假期間閉廠
如果公司認為有必要在年假期間閉廠,并在該年4月1日前把準備閉廠的計劃通知工會和雇員的話,不應對此提出反對意見。
第十二條年休假的安排
公司在年休假期應安排每個雇員休假,在安排過程中,應盡量滿足每個有資格享受年假的工人對休假時間提出的要求。
第十三條圣誕節期間的閉廠
A.除應要求繼續工作的工人外,公司將在圣誕節前一天(或把這一天看作是圣誕節前夕假日)開始,直到新年元旦(或者把這天看作是新年假日)期間安排圣誕節閉廠。在此之前或之后安排的正常工作日缺勤的工人將得不到圣誕節假日工資。
B.在其他方面合格的所有工人都將得到包括輪班獎金在內的8小時工資。如果是計時工,則以固定的計時工資率計算;如果是計件工,則按其職業勞動等級的計時工資率計算。
C.根據第十章第三條B款1、C款1到C款5規定的各種條件,不應發生重復支付節假日工資的情況。
D.對在閉廠期間(公休節假日除外)應要求進行工作的雇員,將在其年資的基礎上,予以首先安排工作。在閉廠期間工作的雇員,將獲得其工作應得的正常補償金,還可得到第十三條B款規定的閉廠報酬或獲得同等的雙倍工時工資,但不應得到公休節假日工資和其他補償金。
第十章工時與加班
第一條工作周
A.公司確定的40小時工作周,從前一個星期日的午夜12:00時開始,一直延續到下個星期日的午夜12:00時為止。
B.定義
(a)“每日”一詞是指從雇員開始工作之時起的24小時時間。
(b)“星期六”一詞是指星期五午夜到星期六午夜之間的這段時間。
(c)“星期日”一詞是指星期六午夜到星期日午夜之間的這段時間,而“法定公休節假日”一詞是指法定公休節假日前的那個公歷日的午夜到公休節假日當天午夜的這段時間。但開始在星期日午夜前工作周的第一天上班的第三班工人,或者他們的工作日是在節假日午夜前開始的,情況例外。在此情況下,該日將被看作是星期一或是緊接節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二條加班獎金
A.對超過每天8小時和每周40小時工作的.所有時間,將按計時工資率和工人固定的直接計時工資率的二分之一支付報酬。
B.對星期六的工作時間,按計時工資率和工人固定的直接計時工資率的二分之一支付報酬。
C.對在星期日工作的時間,加倍支付報酬。
D.對下面第三條所指的公休節假日工作的時間,如果有的話,也加倍支付報酬,這種報酬不算下面第三條所規定的范疇。
E.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為同一天或同一小時支付兩次加班費或獎金,頭班工人不得同時領取加班費和第二班獎金,二班工人也不得同時領取加班費和第三班獎金。
F.任何部門若需要加班或指定一些特殊的工作崗位加班,應在部門工人之間和在經常從事需要加班的特殊工作崗位以內,將加班時間和次數分配均衡、合理、得當。
G.公司應及時將加班任務通知工人。
第三條法定公休節假日、節假日報酬和支付節假日報酬的條件
A.應在下列法定公休節假日向雇員支付工資:
新年元旦
復活節前的星期一
先烈紀念日
7月4日
勞動節
感恩節
感恩節后的第一日
圣誕節除夕
圣誕節
新年除夕
須按下列條件執行:所有雇員將獲得8小時工資,如以計時支付,則按正常的小時工資率計算;如以計件支付,則按職業勞動等級的小時工資率計算,包括輪班獎金在內。
B.雇員將根據下列條件在上面所指的節假日得到報酬:
(a)如果他們是非全日制工、臨時工或試用工;以充分正當的理由被暫時中止或解雇的工人;接到公司要求但拒絕或不愿在節假日到崗工作的工人,則不能享受節假日報酬。
(b)在法定節假日之前或之后的正常安排的工作日缺勤的雇員,將不具有享受節假日工資的資格(根據以下C款和D款的規定)。所獲得的獎勵工時假將不得累積為一個可獲得報酬的節假日,在任何一個規定的節假日遲到半小時或不到半小時的雇員,就應被取消享受節假日報酬的資格。
C.在法定節假日前和/或后的正常安排的工作日缺勤的雇員將不具有資格接受節假日報酬,除非這種缺勤的原因是下面所列舉的原因之一,此外已在有法定節假日的工作周工作了部分時間的工人也可例外:
(a)工人造成的工傷。
(b)由值班醫生出具證明雇員確實在患病。
(c)雇員直系親屬死亡(指雇員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夫、姐妹、妯娌、女婿、兒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祖父母死亡),如果有要求的話,雇員應提交有關證據。
(d)休年假。
(e)為陪審團提供服務。
D.如果法定公休節假日正好同星期日趕在一起,應把下星期一作為假日(如果星期一也是法定公休日,則把星期二列為公休假日);如果同星期六趕在一起,則把星期五作為法定公休假日(如果星期五也是法定公休節假日,則把星期四作為法定公休假日)。
第四條簽到
已完成上個工作日的工作,并已在規定時間和規定班次簽到的雇員,如果沒被分配其他工作,應得到4小時工作報酬,除非他已被提前告之不要上班和他在完成自己正常班次開始4小時以前,就已失去了工作。此外,由于發生公司無法控制的諸如火災、水災、其他不利氣候條件、爆炸、供電不足等因素而造成的雇員失去工作的情況,也不適用于此款
第五條下班后被召回干其他工作的工資
如果雇員在完成正常班次的工作離崗后又被召回干另外工作,那么根據下面的條件他應被允許干最低兩小時的工作,即他至少應得到不少于2小時的工作和得到按分配的工作崗位工資率計算的且不低于其正常小時工資率的報酬。如超時的話,這種工作2小時的部分時間應按適當的工資率付酬。
根據本條在第二班或第三班被召回工作,且已為其工作時間領到加班費的工人,將不再得到輪班獎金。
第六條休息時間
公司的現行政策允許雇員在每個工作班次中間休息最多10分鐘時間,以便用快餐,本公司對這段時間的現行付酬辦法將不作任何變動。
第七條班次工時
A.正常的班次工時如下:
(a)第一班:上午7:00至下午3:30,外加非工作時間的半小時用餐時間。
(b)第二班:下午3:30到午夜12:00,外加非工作時間的半小時用餐時間。
(c)第三班:下午10:00至上午7:00,外加非工作時間的半小時用餐時間。
B.如果工人連續操作的話,正常班次工時如下:
(a)第一班:上午7:00至下午3:00,接受此任務的工人另加20分鐘的就餐付薪時間。
(b)第二班:下午3:00至11:00,接受此任務的工人另加20分鐘的就餐付薪時間。
(c)第三班:下午11:00至上午7:00,接受此任務的工人另加20分鐘的就餐付薪時間。
第八條清掃時間
所有工人可在本班工作結束前10分鐘停止生產性工作,以便從事必要的清掃或其他整理工作,也可在本班工作結束前5分鐘離開工作區,以便整理個人衛生和其他事宜,公司為這段時間付薪的現行慣例依然不變。
第十一章管理權
第一條根據本協議條款的規定,公司已經授予并將繼續單獨授予管理工廠和指揮工人的權利,包括指揮、計劃和操作工廠經營權,向工人分配工作權,制定和改變工作計劃權,雇傭、提升、降職、停職或因故解雇工人的權利,或因缺乏工作職位和其他合法理由裁減工人的權利,引進新的經過改進的措施或設備以更換現有的生產方式或設備的權利,以及決定是否生產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權利,等等。
第十二章協議之效力
第一條協議之效力
在本協議生效之前實施的,包括本協議第一章確立的談判單位的職工在內的所有就業條件,在本協議生效之時將全部不再有任何約束力和效力。本協議將就其所涉及的一切問題終止和取代過去的一切做法、協議、程序、傳統、條例或規定。
第二條協議之條件
雙方認為,在本協議談判達到高潮期間,雙方在沒有約束、高壓、恫嚇或其他限制的情況下,享受并“行使了對任何問題都提出了要求和建議或提出了反要求和反建議的權利與機會”。雙方還認為,其他第三方沒有義務就此間提到或沒提到的任何問題,即使是單方或雙方在談判或簽署本協議時還不了解或沒有考慮到的問題,舉行談判或集體談判。在本協議實施期間,根據本協議規定,本協議的條款可以被替換、更改、增添、刪除或修改,但只有通過雙方自愿協商、達成文字修正案后才可進行。
第三條協議之合法性
如果主管法院宣布本協議中的任何章、條、款為非法內容,它們將自動從協議中被刪除。其余的章、條、款如果不受被刪除的章、條、款的影響,在本協議實施期間仍將繼續完全有效。
第十三章保障計劃
第一條集體醫療保險
本協議包括的所有年資工人及其家屬都有資格享受公司提供的集體醫療保險計劃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和條件在說明文件G中作了規定,如自愿加入了優惠供給者網計劃,其福利待遇和條件則在證據文件I中作出了規定。有關工人為其個人或家屬享受這種保險待遇須按下列情況交納費用:
A.對于經批準休假或處于被臨時解雇30天或30天以上的享有資格的工人來說,如果該工人在休假或被解雇期間已交納了保險金,他或其家屬可享受這種待遇。但保險金須在他應支付的那個月的第一天之前支付。
B.如果配偶雙方都有資格享受工人福利待遇,只有一個人有資格享有家屬福利待遇。
C.工人保險將因工人就業終止而終止。
D.所有工人都應按要求簽署一項本人或家屬加入保險的申請,申請書簽名后方能生效。
E.由于非職業或職業事故、工傷或生病而不在班上工作的工人將享受集體醫療保險的待遇,工人在其享受傷殘保險期間不須交納任何費用,但不得超過26周。
F.下文規定的福利待遇應同其他集體保險覆蓋的范圍相協調。如果受保人從其他保險計劃獲得了醫療保險、牙醫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或服務的話,按照說明文件G和I中所提到的福利計劃的這種福利待遇,連同其他這類的社會待遇,將被減少到一定程度。但不會超過這項計劃和其他這類計劃所規定的必要的、合理的和傳統費用開支的100%。
G.如果一個有資格享受這種待遇的工人也被其他集體福利計劃當作一名家屬對待的話,那么公司將被認為是主要的保險人,公司將根據由此提供的保險標準支付全額福利費用。如果一個有資格的工人家屬在享受本項保險計劃的同時,還受到其他集體福利計劃的資助的話,本項計劃所提供的保險將不再適用,除非其他項目保險計劃提供的保險費標準與本計劃不同,本計劃將補足其差額。
第二條集體人壽保險
工人在退休之前將享受以下人壽保險待遇:
A.工作2個月但不足2年:6000美元
B.工作2年但不滿4年:8000美元
C.工作4年但不滿6年:10000美元
D.工作6年或6年以上:120xx美元
第三條因事故死亡和致殘福利待遇
如果一個按本章第二條受保的人受了傷并在受傷之日起40天內遭到下文所規定的損失的話,公司應根據本政策的各種規定支付:
A.殘廢大額賠償金;
B.因從手腕或其以上處失去一只手,或從踝骨或其以上處失去一只腳,或喪失一只眼睛,給予大額賠償金的一半;
C.上文B款所規定的一人以上的大額賠償金,但是對因同一事故而受傷遭受的損失支付賠償金總額不應超過大額賠償金。一個人的大額賠償金的數額,應根據本章第二條列舉的保險類別來確定。
第四條喪失工作能力保險
A.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公司將向享有年資的雇員支付疾病和事故補償金,該種補償金的數額為每周補償金的60%,即不超過185美元,時間不超過26周,從以下日期計算:
(a)非工業事故的第1天;
(b)患病的第8天;
(c)住院的第1天;
(d)院外動手術的第1天。
B.任何完成試用期的雇員都有資格加入喪失工作能力保險,如果該雇員加入并又在崗位上工作的話,此保險將自他加入之日起生效。如果該雇員不在崗位上工作,保險將從他返回工作崗位之日起生效。
C.無論根據任何日期確定的周補償金數額都只相當于周基本收入額,包括按計件工資計算的收入,但不包括輪班獎金,如果是計件工,將按確定日期以前的連續13周的平均周基本收入計算。每年的第一個確定日期是1月1日。在確定這種周補償金的過程中,雇員在這13周內被暫時解雇、制定工人周補償金支付辦法、制定住院補貼辦法、休假或經批準制定周補償金而缺勤等將不包括在內。但因獎勵工時所得到的休假和金錢、喪事、為陪審團提供服務、休年假、因工會事務和公休節假日將包括在內。
第五條醫藥處方計劃
公司按說明文件G和I的規定提供醫療處方計劃。
第六條同工人補償計劃的關系
如果一個雇員因臨時完全喪失、部分永久性喪失或全部永久性喪失工作能力,而申請加入工人補償計劃,公司將支付每天35美元的補償金,最多支付3天。
第七條牙齒保險計劃
公司將按說明文件H規定提供牙醫保險項目。
第十四章工資
第一條工資類別和工資率
A.表明勞動等級和工資率的計時付薪工作分類表附在說明文件A內;表明勞動等級和工資率的獎勵工資工作分類表附在說明文件B。
B.為特殊雇員制定的特別工資率分類表附在說明文件C。
C.自協議生效之日起,所有上述工資率立即生效,直至協議終止。對于上述所有工資率的調整應按適當的工資率進行。
D.列入說明文件C的雇員應享受說明文件C所列舉的工資;工資率的調整依照本章第一、二、三條中的規定執行。依照本章規定,若_________一雇員由說明文件C所列舉的工作崗位正式轉入其他工作崗位,他將不再享受說明文件C列舉的工資率。
第二條普遍增加工資
A.普遍工資率--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立即開始的付薪期內有效。由說明文件A、B和C所列出的雇員的各種工資率將是在本協議生效期間予以支付的工資形式。
B.一次性工資支付
(a)從1994年1月份第一個預定工作日起,工資單上現有的談判單位雇員,將有資格獲得一筆按照基礎工資率計算的相當于其上一年1%工時的一次性收入。這筆工資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的第一個付薪期內支付。
(b)從1995年1月份第一個預定工作日起,談判單位工資單上現有的雇員,將有資格獲得一筆按照其基本工資率計算的相當于上一年2%工時的一次性收入。這筆一次性工資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的第一個付薪期內支付。
第三條生活費津貼
本條所列的生活費津貼,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A.按下面第2條確定的生活費津貼百分率將適用于上述第一條所列的工資率,其結果出現的每工時的零頭美分將加入按上述第二條計算的適當的工資率。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生活費津貼的上下調整,將在美國勞工部勞工統計局公布的官方消費價格指數變化的基礎上,按本條的后續規定進行,時間將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到本協議終止時為止。
(a)在協議實行期間,生活費津貼調整將依據以下基礎進行,而依據勞工統計局統計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的平均生活費用指數和據此以后的每年這3個日歷月份的平均指數進行調整,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為止。
(b)如果工資基點出現增減時,勞工統計局統計的這3個月歷月份的平均消費價格指數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低于_________點。
(c)按上述(A)款規定,在任何3個日歷月份實行的生活費津貼額均按以下計算方式獲得:以勞工統計局公布的上述3個日歷月份消費價格指數的平均數為基礎,如果該指數(以1967年的指數為100)每增加或降低0.9,那么津貼就應是第二條所述的工資率的0.11%,
編號: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員工姓名)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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