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錦集2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
甲方姓名: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方姓名:
住 址:
身份證號:
甲方將位于 的房屋建設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甲方與乙方在真實、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該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為乙方包工不包料。即甲方負責提供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乙方負責出工建設并自行解決建設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設備。
二、甲方應提供建房所需原材料、場地等條件便利乙方按時完工。
三、在整個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人員的生活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負責找工人,組織、指揮工人施工,乙方及其工人與甲方不存在雇傭關系。
五、甲方負責提供相應的擬建房屋有效圖紙 張,由甲方負責指導修建。甲方負責一切建房所需的原材料。施工所用的所有機器設備由乙方自行提供(包括攪拌機、吊預制板上樓的機器、搭架使用的全部設備、振動器、切割機等),并負責安裝、調試及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因施工設備的原因和乙方人員操作失誤導致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乙方應在工地明顯位置懸掛施工重地,嚴禁非施工人員入內、施工重地、注意安全等警示語,安裝一切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進入施工工地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搭架、使用起重設備、使用電氣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安全檢查,必要的時候乙方最好請專業人員協助完成。乙方進入施工工地現場,掌門師傅應負責一切安全,監督一切安全操作要領,不違規危險操作,違規操作導致的一切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及其工人由于設備原因、違規操作、疏忽大意或者過于自信、施工管理不嚴等原因而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的賠償責任。由于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財產損害的,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如無違規操作造成的傷亡,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七、施工要求:一樓高 米,室內凈高 米。二樓高 米,室內凈高 米。一樓砌墻全是24墻。二樓以上(含二樓),兩邊外墻為 18 墻,內墻為24 墻(承重墻和承受較大重力的墻均是24墻,圈梁和挑,澆注凝固后不應有蜂窩、麻面等,更不能出現鋼筋外漏現象。
八、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建房質量要求保證施工質量。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進行驗收。如房屋出現建筑質量問題,乙方應重新修繕直至符合甲方質量要求為止,并賠償因建筑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重新修繕的費用(包括修繕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工程工期為: 年 月 日(公歷/農歷) 年 月 日(公歷/農歷),按日歷工期計算。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造成的工期耽誤除外。
十、乙方應按時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拖延一天,每平方米減少工錢 元。
十一、付款方式:建筑承包價格為 元/平方米,正負零以下按混凝土立方計算,每立方米 元,自開工日起到 年 月 日主體完工。開工后,每修好一層,按該層工程款的 %先行給付乙方。待房屋工程全部交工,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其余工程款。
十二、違約責任。如果一方擅自違反本協議之規定,應向對方支付工程總價款2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保留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權利。因一方擅自違約給對方造成了損失的,還應負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損失的計算范圍為:乙方遲延開工造成甲方建筑材料的功能減退或失效的損失、乙方施工中明顯超過一般同類工程所需的材料給甲方造成的施工原材料損失、乙方在房屋的主要部分施工中未按照甲方的施工質量要求、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等)。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在該協議文本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如果甲乙雙方因施工過程中的實際情況變化致使施工發生改變,可以就改變的部分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再行商議,但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做出實質性變更。就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首選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十六、其他事宜還可以再行約定,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2
發包人:
承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范圍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
3.資金來源:
4.施工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施工設計圖紙(含設計變更)及預算中所規定內容。
二、合同工期
工期:(日歷天)內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直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三、施工質量及檢驗
1.施工材料及設備需進場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一律不得使用于本工程。
2.工程質量符合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四、合同價與支付方式
1.合同暫定工程量見附件1,合同含稅價暫定為:人民幣(大寫),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費已按規定計算并列入合同價內。雙方涉及的規費、稅金由各自承擔并按國家規定繳納。合同為含稅單價計價方式,包工包料,并按約定單價進行套用。。
3.關于變更估價的約定:因設計變更、相關簽證引起工程項目、工程量任何變化的,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單項目的,按合同該清單項目價格進行計算;
(2)合同中只有類似清單項目的,參照該類似清單項目價格進行計算;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清單項目的價格計算方法:按現行計價規定及定額計算,其中材料價格按發包人發出的預算書里面當期的《玉林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相應價格信息進行計算;《玉林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沒有相應價格信息的參照南寧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玉林市及南寧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均沒有相應價格信息的,經發包人或玉林市造價管理站詢價后確定。
4.關于合同價款支付: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經雙方確認工程量及結算總價后個工作日內支付實際結算總價的100%。
(3)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需在付款前開具本工程結算價全額的稅率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給發包人。承包人與發包人雙方若提前終止合同,則按竣工結算辦理。
五、爭議處理
1.關于工程造價引起的.糾紛,任何一方可向玉林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或自治區造價站進行申請處理,且應遵照執行其處理意見。
2.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產生的爭議,合同當事人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詞語含義
本合同中詞語含義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七、合同組成文件及補充協議
1.下列文件可視為本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1)技術標準和要求;
(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及單價;
(3)圖紙;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代表簽字(或印章)及蓋單位章。
2.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份,承包人執份。
發包人(蓋章):承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牱ǘù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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