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規章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人事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人事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1)本規定旨在長期、穩定、統一和規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2)本規定的目的,是要通過對職工在一定時期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找出并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訓工作,進而促進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熱情和帶動生產率。
第二條人事考核的用途。
人事考核的評定結果,將用于以下諸方面。
。1)教育培訓,自我開發。
。2)合理配置人員。
。3)晉升、提薪。
。4)獎勵。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者范圍是所有的職工,但是下列人員除外。
(1)兼職、特約人員。
。2)連續出勤不滿6個月者。
。3)考核期間休假停職6個月以上者。
第四條用語的定義。
本規定中使用的專用術語定義如下。
。1)人事考核――為了實現第一條規定的目的`,以客觀的事實為依據,對成績、能力和努力程度,進行有組織的觀察、分析、評價及其程序。
。2)成績考核――對職工分擔的職務情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3)態度考核――對職工在職務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4)能力考核――通過職務工作行為,觀察、分析和評價職工具有的能力。
。5)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執行人員。
(6)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
(7)考核執行機構――負責人事考核有關事務的機構。
第二章考核計劃與執行
第五條考核執行機構。
由總務部負責人事考核的計劃與執行事務。
第六條考核者訓練。
(1)為了使人事考核統一、合乎實際,需要進行考核者培訓工作。
。2)對考核者的培訓,要先按照要求制訂培訓計劃,然后實施。
第七條考核者的原則立場。
為了使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下列各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不對考核期外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4)考核后,考核者應該依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第三章考核的分類
第八條人事考核的分類。
人事考核對被考核人員的分類如下。
(1)e(extra臨時工)――臨時工。
。2)j(junior普通職工)――ⅰ、ⅱ、ⅲ、ⅳ級職工。
。3)s(senior中間管理層)――ⅴ、ⅵ、ⅶ級職工。
。4)m(management經營決策層)――ⅷ、ⅸ、ⅹ、?級職工。
第九條考核的等級。
。1)s――出色、無可挑剔(超群級)。
。2)a――滿意、不負眾望(優秀級)。
(3)b――稱職、令人放心(較好級)。
。4)c――有問題、需要注意(較差級)。
。5)d――危險、勉強維持(很差級)。
第十條人事考核表。
人事考核表,按上述人員分類,分為“普通職工人事考核表”、“中間管理層人事考核表”、“經營決策層人事考核表”。
第四章考核的實施
第十一條實施期與考核期。
(1)人事考核的實施期一年兩次:3月和9月。
。2)考核、觀察期如下:
、倥c3月的實施期相對應的考核觀察期,從9月1日起至第2年的2月底,為期6個月。
、谂c9月的實施期相對應的考核觀察期,從3月1日起至8月底,為期6個月。
第十二條考核者。
(1)人事考核按職務等級進行,原則上進行兩種層次的考核,即第一次考核和第二次考核。
(2)在考核期間,如果考核者遇到人事調動,被調離現職務,則考核者所擔當的考核工作,進行到被調離日為止,由后任者擔當考核者,把考核工作繼續推進下去。
。3)因第一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繼續進行考核時,由第二次考核者代行其事,而第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略掉。
(4)因第二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繼續進行考核時,則第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去。
(5)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單位或部門,第二次考核可以省略。
。6)因第一次、第二次考核者都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繼續進行考核時,則由總務部長對此作出決定。
第十三條人事變動與被考核者。
(1)在考核期間,如果被考核者因人事變動而調離原單位原部門時,則人事考核原則上在新單位、新部門進行。不過,還必須與原單位、原部門進行磋商、聽取有關意見。
。2)如果調入新單位后,人事考核期不滿一個月,則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第五章考核結果的處置
第十四條考核結果的處置。
考核結果必須得到相關領導的認可。
第十五條衡量。
人事考核結果的?量,按另外規定的衡量標準進行。
第十六條調整。
總務部長如果認為有必要調整考核的結果,以使整個公司內部保持平?的話,可以進行調整,但是,原始的考核記錄,被考核者的得分,不得修正或更改。
第十七條面談。
考核者必須通過直接面談的方式,把考核的結果傳達給被考核者,并予以相應的指導和教育。
第十八條考核結果的保管。
。1)由考核的擔當機構保管所有考核結果。
(2)考核結果以職工卡形式或計算機記錄存檔,保存至被考核者退休后一年為止。
人事規章制度2
一、要自覺地執行《條例》中有關選任黨政領導干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等規定,營造富有生機和活力的用人機制。
二、選拔任用領導干部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黨管干部的原則;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依法辦事的原則。
三、選拔任用領導干部應堅持以下六條標準:
1、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立場堅定;
2、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有奉獻精神;
3、辦事公道,作風正派,不以權謀私,在群眾中有較高的威信;
4、能聯系群眾、團結同志,熱愛黨務工作;
5、進取意識強,勇于開拓創新;
6、年紀輕,有文化、懂業務、會管理,具有開創工作新局面的能力。
四、選任中層以上干部,嚴格按照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黨組集體討論決定、談話、任職的程序。
五、干部的管理,應由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其德、能、勤、績等全面嚴格考察,重點考察工作實績。每年定期進行考核。
六、干部、職工的調進、調出,應經黨工委的集體討論決定,人事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七、選任干部和人事管理應遵守以下紀律:
。1)不準以書記辦公會、領導圈閱等形式代替黨工委會集體討論決定干部的任免;
(2)不搞臨時動議決定干部的任免;
。3)個人不能改變黨工委會集體討論作出的.干部任免決定;
。4)不準泄露醞釀討論干部任免的情況;
。5)不準在選任干部工作中封官許愿、打擊報復、營私舞弊;
(6)考察材料不齊全,時間不充裕不討論,不審批,不上報。
八、干部的檔案管理,按分級管理的原則?h處級領導干部的檔案由組織部管理,科員以上的檔案由辦公室實施管理。及時將需要歸檔的材料按要求及時整理歸檔,做到不失、不漏。凡因工作需要,借閱人事檔案的,要主管領導批準并辦理借閱的有關手續。無關人員不準查閱干部檔案。
九、做好干部、職工的工資管理工作,按政策辦理干部、職工的工資晉升等事項,做到及時、準確。
十、干部職工請銷假:
1、凡因事不能上班須請假的,假期在一天內由本部室負責人批準。
2、請假二天以上的,由本部室簽署意見報分管領導批準。
3、科以下人員請假由各部室批準,科領導請假由分管領導批準。
4、凡請假期兩天以上,均要填寫《請假報告表》,按規定審批,并將請假報告表呈送辦公室備案。
5、凡請假離開市區的一律由委領導批準。
6、如遇特殊或緊急情況來不及填寫請假單的,領導批準后可由所在部室填寫請假單,交辦公室備查。
7、凡是工委集體活動或學習開會等,因事請假的由各部室領導負責向主持活動或會議的領導報告。
8、休假期滿后,應按批假程序向有關領導銷假。
9、凡當年請事假累計超過本人當年工休假者,當年不得享受工休假。
10、干部職工請探親假、生育假、工休假、婚喪假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人事規章制度3
第一節總則
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關于遲到、曠工的管理規定近期發現部分同事上下班有遲到、早退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行為,為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現作如下規定:
1、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后10分鐘以上刷卡到崗者為遲到,對遲到、的處理:1、遲到、10-20分鐘的,扣款元20元;2、遲到、20-30分鐘的,扣款50元。
3、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工資。
4、遲到6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處理
5、上班遲到不刷卡者,扣款50元。
4 、簽卡只適用于正常上班人員(如出差、忘記打卡和考勤機出現故障等);遲到、曠工不列入此范圍。
5、員工因特殊情況、正常上班的需要簽卡的,必須到人事部申請,部門經理及主管簽名確認后,方可簽卡:
6、各部門主管簽卡時要有正當、合理的理由,每月人事部統計簽卡情況并進行真實性核查,對無正當理由而簽卡的主管,與員工承擔一樣的責任。
7、辦公室文員每天做好考勤監督,并如實做好出勤異常統計。
補充條款請假
1.請假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條,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2.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上班前10分鐘電話通知直屬主管,同時對請假進行備案且扣除當日薪金。
3.請病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10分鐘內,致電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級主管,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及補簽請假條。
4.請事假將被扣除當日薪金全額。
5.請假條:請假條的填寫正規流程(提前一天去人事領取請假條填寫,交直屬主管-銷售部經理確認簽字)后方可休假。
6.特殊情況請假的須在(上班第一天去人事領取請假條補寫交直屬主管-銷售部經理確認簽字)后交人事報備。
7.無特殊事情無故請假一個月超過四天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8.違反上述規定的將按曠工處理。
9.曠工超過三天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人事規章制度4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一)本規定旨在長期、穩定、統一和規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規定的目的是要通過對職工在一定時期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找出并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訓工作,進而促進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熱情和帶動生產率。
第二條人事考核的用途人事考核的評定結果,將用于以下諸方面。
(一)教育培訓,自我開發。
(二)合理配置人員。
(三)晉升、提薪。
(四)獎勵。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者范圍是“就業規則”
第三條所規定的職工。
然而,下列人員除外:
(一)兼職、特約人員。
(二)連續出勤不滿6個月者。
(三)考核期間休假停職6個月以上者。
第四條用語的定義本規定中使用的專用術語定義如下:
(一)人事考核——為了實現
第一條規定的目的,以客觀的事實為依據,對成績、能力和努力程度,進行有組織的觀察、分析、評價及其程序。
(二)成績考核——對職工分擔的職務情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三)態度考核——對職工在職務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四)能力考核——通過職務工作行為,觀察、分析和評價職工具有的能力。
(五)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執行人員。
(六)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
(七)考核執行機構——負責人事考核有關事務的機構。
二、考核計劃與執行
第五條考核執行機構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事考核的計劃與執行事務。
第六條考核者訓練
(一)為了使人事考核統
一、合乎實際,需要進行考核者訓練工作。
(二)考核者訓練按照要求制訂訓練計劃,予以實施。
第七條考核者的'原則立場為了使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下列各原則:
(一)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二)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三)不對考核期外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四)考核者應該依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三、考核的分類
第八條人事考核的分類人事考核對被考核人員的分類如下。
(一)e(e__tra臨時工階層)——臨時工。
(二)j(junior作業層)
人事規章制度5
1. 前言
本文檔旨在確立醫院內部的人事規章制度,以規范員工的行為和職責,在提供有效醫療服務的同時維護員工權益和醫院正常運營。本規章制度適用于醫院所有員工,包括醫生、護士、行政人員等。
2. 入職與離職
2.1 入職程序
新員工入職時,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提交個人資料和相關證明文件,包括身份證、學歷證明等;參加面試并通過;
簽訂勞動合同;
3.過職前體檢,確保身體健康
4.接受崗位培訓;
5.領取員工工號和相關辦公用品。
6.領取員工工號和相關辦公用品。
2.2 離職程序
員工離職時,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提前提交離職申請,并在申請中注明離職原因;
2.履行合同約定的解除程序,如提前通知等;
3.進行離職面談,并進行離職手續;
4.歸還公司財產,包括員工工號、辦公用品等;
5.結清工資福利,如有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
6.辦理離職手續完畢。
3. 工作時間與休假
3.1 工作時間
醫院的工作時間為每周7天,每天24小時,但根據員工不同崗位的需要,實行不同的工作班次制度。所有員工需按照工作班次和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或早退。
3.2 節假日與休假
1.假期安排應提前公示,并遵守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規定;
2.員工享有法定假期、年假、病假等休假權益;
3.休假申請應提前向直接上級提出,并經過批準。
4. 薪酬福利
醫院將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崗位等級制定薪資制度,并及時發放薪酬。員工還享有以下福利待遇:
1.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2.住房公積金;
3.年度獎金和年終獎金;
4.員工優惠購買醫療服務。
5. 員工權利與義務
5.1 員工權利
1.合法權益:員工享有合法權益,有權公平公正地對待和判斷;
2.崗位發展:員工有權得到培訓和提升自己的機會;
3.健康與安全:員工有權要求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安全的工作措施;
4.物質獎勵:員工有權獲得應有的薪資和獎勵。
5.2 員工義務
遵守規章制度:員工應遵守醫院規章制度,保持工作紀律;
盡職盡責:員工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
保守機密:員工應保護患者隱私和醫院機密;
合作與友善:員工應與同事和睦相處,積極合作,共同推動醫院發展。
6. 獎懲制度
醫院將建立健全的`獎懲制度,以激勵員工的工作動力和責任感,同時對違反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的員工進行相應的處罰。
1.獎勵機制:針對優秀員工設立獎項和獎金,如崗位表現優秀獎、技術創新獎等;
2.處罰措施:對不當行為采取相應的紀律處分,如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罰款等。
7. 安全與保密
醫院將建立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確;颊咝畔⒑歪t院機密的安全和保密。
1.信息安全:員工需嚴格遵守患者信息保密要求,不得泄露、篡改濫用患者隱私信息;
2.安全防范:員工需遵守安全操作規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預防和消除安全風險;
3.醫療器械使用:員工需按照醫療器械使用規定使用和維護醫療器械。
8. 糾紛解決
醫院將建立糾紛解決機制,鼓勵員工積極溝通和解決問題,保障員工權益。
1.內部投訴:員工可通過內部渠道向直接上級或人事部門投訴;
2.協商解決:醫院將組織雙方進行協商和調解,解決糾紛;
3.法律救濟:如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員工可依法享受法律救濟。
9. 結語
本文檔旨在確立醫院人事規章制度,以促進醫院員工的規范化行為和職責,并維護員工權益和醫院正常運營。醫院將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與完善。
人事規章制度6
1.凡新員工入職,必須憑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書、一寸彩色近照三張,先交報名費30元,按金200元,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公關部人員、芬蘭館技工另定)。
2.招工條件:年滿十六周歲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身體健康,服務員女身高1.58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迎賓1.65米左右,保安隊員1.70米以上。
3.培訓期:凡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人事培訓部培訓,培訓期一般為十五天(由人事培訓部根據培訓與部門需要確定),培訓合格方可進入試用期,培訓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培訓期內一律享受培訓期工資。
4.試用期:凡新員工必須經過一個月試用工作(到職當月出勤天數超過二十天的,當月為試用期,不足二十天的,由到職之日至第二月底為試用期),試用合格者錄用,由部門書面通知人事部辦理手續轉為正式員工,簽訂員工合同;不合格者,到人事部辦理有關離職手續,如無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可退還按金.試用斯一律享受試用期工資。
5.員工每月實際出勤有27天的(31天的出勤按28天計)為全勤,可享受全勤獎。
6.員工每月享受帶薪假期三天,不許累積翌月,由部門每月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如無特殊情況不安排連休,月假不休不另算工薪。
7.部長以上級員工休假需由部門至少提前一天報請人事部審批備案,否則作曠工處理。
8.請假制度:員工請假十天以內的由部門批準執行,并作好考勤記錄請假十天以上的(含十天),部門同意后,務必報請人事部審批備案,部長以上員工十天以上(含十天),需由人事部報請總經理室審批后方有效,否則作曠工處理(工作時間未到半年一律不能請十天以上假期,工作良好的優秀員工除外),曠工一天扣二天工資,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不發放任何款項。
9.調動與升職:凡員工調動或升職,必須由部門主管向人事部提出申請,清楚說明其本人工作狀況與調動(升職)的理由,經批準由人事部通知其辦理有關手續后方為有效(部長以上的調動與升職由人事部報請總經理室批準后執行)
10.凡經總經理室研究決定招收的員工,部門務必遵照配合接納,凡因人事需要,經總經理室研究決定對員工的調動,部門務必遵照辦理。
11.辭職: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十五天遞交辭職書,經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后,送交人事部審批,辭職期以人事部批準之日為準(凡辭工期不夠,一律不辦理離職手續,若因特殊情況需辦理離職手續的,不返還按金);
。2)凡未夠一年期,提出辭職的,經本部門和人事部批準后,可結算工資,不返還按金,(平時工作良好,優秀員工除外);
。3)合同員工依照合同規定辦理。
13.裁員:公司因特殊情況需要裁減的`員工,離職結算時一律返還按金并補助七天工資(合同員工依照合同規定辦理)。
14.離職手續:員工的辭職得到批準,收到解雇或辭退通知書后,必須到有關部門交回公物,憑部門考勤表及有關交物單據,帶上相本人工卡、飯卡、宿舍鎖匙、按金單,按規定的日期到人事部辦理有關離職手續。逾期不辦理者,不返還任何款項,交由保安部督促其離開酒店,人事部根據部門手續移交情況,給離職員工開具工資結算通知單,憑單到財務部結算工資。
15.凡在辦理離職手續時,未退交工卡、宿舍鎖匙、飯卡其中任何一項物品者,不返還按金。
16.如不服從酒店合理的人事安排及工作調動,或與部門鬧個人情緒者,作自動離職處理,不結算工資,不返還按金。
17.離職員工一旦辦理離職手續,必須按人事部規定的日期離開酒店,否則由保安督促執行。
簽署:_______
人事規章制度7
為了規范職工的考勤管理,優化企業的`管理效率,制定本人事規章制度。
一、考勤時間。
職工每天的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職工應該按時到達公司,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
二、考勤方式。
公司采用電子考勤系統進行考勤管理,職工需準時打卡。若因特殊情況無法打卡,應向上級領導請假并填寫請假單。
三、請假制度。
1、事假:包括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探親假等情況。職工需提前向上級領導請假,并填寫請假單,由人資部門審核后批準。
2、病假:職工病假需提供醫院的病假單或證明,經審核后才能批準。
3、年假:職工累計工作一年后可享受年假,具體天數根據實際工齡計算。
四、缺勤懲罰。
1、無故缺勤:職工未經批準擅自缺勤者,一經發現將按照公司規定給予相應處罰,嚴重者給予辭退處理。
2、遲到:若職工遲到次數達到三次以上,將按照公司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以上為本公司職工考勤制度規定,望各位職工嚴格遵守,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人事規章制度8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職員之考績,除副經理級以上依公司章程辦理外,其他職員分為期中考績及期末考績二種,期中及期末考績之平均數為年度考績。
第二條本公司考核各級職員成績之記錄,作為升職、升級、調遷、退職、核薪及發放年終獎金之重要依據。
第三條各級職員之考核成績記錄,均由人事主管秘存,公司除副總經理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閱。
第四條經辦考績之人員應嚴守秘密,并以公正、客觀之立場評議,不得泄漏或循私,違者分別懲處。
第五條本公司編制內各級職員遇有出缺或公司擴編增加員額時,凡考績優異人員,概應予優先遞補。
第六條本公司考核工作為組長考核一般職員,主任考核組長及副組長,經理考核主任、副主任,經理級人員由總副經理考核。
第七條期中及期末考核系各級主管對所屬職員平日之工作、能力、品德、學識、服務精神隨時作嚴正之考核,并記錄于期中及期末考績表內,以為年度考績計算資料。
第八條本公司各級職員期中考績應于當年七月一日以前完成,期末考績應予翌年元月一日以前完成之。
第九條凡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得視其原因、動機、影響程度報請升職、記大功、記功、嘉獎、晉級之獎勵,并列入考績記錄。
一、對本公司業務上或技術上有特殊貢獻,并經采行而獲顯著績效者。
二、遇有特殊危急事變,冒險搶救,保全本公司重大利益者。
三、對有危害本公司產業或設備之意圖,能預先覺察,并妥為防護消滅,因而避免損害者。
第十條凡有下列事實之一者,得視其情節之輕重,報請免職、記大過、記過、申誡、降級等處罰,并列入考績記錄。
一、行為不檢,屢誡不聽或破壞紀律,情節重大者。
二、遇特殊危急事變,畏難逃避或救護失時,致本公司或公眾蒙受重大損害者。
三、對可預見之災害疏于覺察或臨時措置失當,致本公司遭受不必要之損害者。
四、對本公司之重大危害,因徇瞻顧或隱匿不報,因而怠誤事機致本公司遭受損害者。
第十一條人事部門應于每年元月十五日前將各級職員之勤惰及獎懲資料填妥送請總考。
第十二條下列人員不得參加年度考績:
一、到職未滿半年者。
二、留職停薪及復職未達半年者。
三、已征召入伍者。
四、曾受留職察看之處分者。
五、中途離職者。
第十三條不得參加年度考績之人員,仍應填具勤情及獎懲資料備查,但應注不參加考核字樣及原因。
第十四條第十二條所稱之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人員,除第四、五項留職察看及中途離職者,不發年終獎金外,其第一、二、三項得酌予獎勵。
第十五條年度考績依成績分下列五等。
一、一等:90分以上,年度考績滿90分以上者,列為一等升職一級,或加薪十級。
二、二等:80~89分,年度考績在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列為二等加薪五級。
三、三等:70~79分,年度考績在70分以上,未滿90分者,列為三等加薪三級。
四、四等:60~69分年度考績在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列為四等加薪一級。
五、五等:59分以下,年度考績未滿60分者,列為五等薪資不作調整。
第十六條凡當年度內曾受獎勵或懲戒者,其年度考績應增減之分數依下列規定。
一、記大功一次加十分,記功一次加五分,嘉獎一次加二分。
二、記大過一次減十分,記過一次減五分,申誡一次減二分。
第十七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一等。
一、曾受任何一種懲戒。
二、遲到或早退共達十次以上者。
三、請假超過限定日數者。
四、曠職達一日以上者。
第十八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入一等及三等。
一、在當年度內曾受記過處分者。
二、遲到或早退二十次以上者。
三、曠職二日以上者。
第十九條請假、遲到、早退及曠職除前兩條之規定外,并依下列規定扣減年終獎金。
一、事假:每超過一次于年終獎金內扣減其底薪三十分之一。
二、病假:除經特準者外,每超過一次于年終獎金內扣減其底薪六十分之一。
三、曠職一天,于年終獎金內扣減600元。
四、遲到四次于年終獎金內扣減300元。
第二十條本辦法呈經董事長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人事規章制度9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依據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從業人員人事管理悉依本制度規定辦理。其次條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實施。在公司主管領導的指導下,行政人事部詳細負責下列工作:
1、負責人力資源規劃的制定;
2、負責人員聘請、培訓、考核工作;
3、負責公司勞動用工制度、薪酬激勵制度的制定與實施;
4、負責辦理員工社會保險事宜;
5、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
第三條公司從業人員職級劃分如下: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
中級管理人員,包括各部門經理、車間主任、主要工程技術人員。
一般管理人員,包括各部門業務主管、一般技術人員。助理職員,包括各部門從事一般工作的員工。一般員工包括:一般職員、技術工人、普工、后勤工人等。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各崗位的設立堅持“因事設崗原則”,努力做到以最少的崗位獲得最好的'工作效率。
第五條公司人員編制數額按公司經營運作的須要制定,并在每年年度起先前定編,經總經理和董事會核批后實施,堅決杜絕因人設崗,人浮于事的現象。其次節任用
第六條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安排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務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置。第七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閱歷予以派任。
第八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ㄒ唬└呒壒芾砣藛T由董事會任免。
(二)中級管理人員由總經理提名,報董事會核準后任免。
。ㄈ┮话愎芾砣藛T及助理人員由行政人事部考察后提名報總經理核準后任免。
。ㄋ模┍竟靖鲉挝蝗缫驑I務須要,必需增加人員,應先依新進人員任用事務處理流程規定提出申請,一般管理人員以下崗位經主管人事副總經理核準,中級以上崗位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考選事宜。
第九條新進人員面試或測驗合格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試用3個月,期滿考查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表現突出者,可視狀況縮短其試用期。
第十條新進人員應先辦理背景調查,并按學歷及實際工作實力任用。
第十一條除公司正式職員外,本公司可按業務須要聘雇臨時人員,其待遇、工作時間及工作條件按合同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由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剝奪公民權,尚未恢。復者;
(二)受破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ㄈ┩ㄝ嬘邪,尚未銷案者;
。ㄋ模﹨⒓狱S賭毒者(正式員工在合同期內有此行為,一經發覺馬上解聘);
(五)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機構服務,未辦清離職手續者;
(七)經其他機構開除者;
。ò耍┥眢w有缺陷或健康狀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九)未滿十六周歲者;
。ㄊ┕矩撠熑,不合于公司法規定者。第十三條新進人員,試用期間應由人事部門切實考核。試用成果欠佳,或品德不良,或發覺其進入公司前有不法事實者,可隨時停用。新進人員在報到后,試用起先前,應辦妥下列手續:
(一)填妥本公司新進員工履歷表;
。ǘ┨峤粚W歷證件、身份證復印件;
。ㄈ┨峤还径c醫院體格檢查證明;
。ㄋ模┨峤磺叭温殭C構離職證明書(無證明書者應供應有關查詢電話及地址);
。ㄎ澹┕⿷洕鷵2⑴c擔保人簽定擔保合同書,擔保人應保證被擔保人服務期間行為、財物及平安等并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張;
。ㄆ撸┖炗啽C軈f議、試用協議或勞動合同書及崗位聘任協議。
第二節服務守則
第十四條本公司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說明外,如為該說明書未經列載,而經上級主管指派交辦的工作,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接受。
人事規章制度10
一、目的
為了對人事檔案進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機密。維護人事檔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損壞,規范人事檔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對公司人事檔案的執行管理。
三、職責
3.1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負責人事檔案的建立、歸檔、保存、定期檢查核對、轉遞、保密、統計等工作。
3.2人事檔案管理:集團公司人事管理課(寧波地區)負責本地區所有分公司、直屬部門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由當地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工作。
3.3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各部門、分公司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及落實執行工作。
3.4集團公司企業委員會負責本制度的審議及授權主管人簽核,總裁負責本制度的批準執行。
四、人事檔案管理的內容
4.1員工人事檔案歸檔及管理:新員工入職時將《員工應聘申請表》及相關證件(畢業證書、身份證、各類技術認證證書)復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課,人事管理課根據《員工應聘申請表》建立員工人事檔案(內容包括:該員工的應聘、錄用、勞動合同、考核、薪資、福利、獎懲、培訓等相關資料)并及時歸檔。歸檔的流程為首先對新的員工人事檔案材料進行鑒別,其次按新員工的所在部門以及職務、性別等進行分類并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并且在目錄上補登新員工人事檔案材料的名稱及有關內容,最后將新員工的人事檔案材料歸檔。
4.1.1確立兩級檔案管理制度:一級員工人事檔案為員工入司隨轉的人事檔案材料。二級檔案為員工入司以后的任職情況、培訓情況、工資調整情況、學歷及職稱變化情況、歷年考核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復印件備查材料等。
4.1.2員工人事檔案自員工到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職務歸類。員工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時,應將該員工人事檔案的材料歸入公司人事
離職員工人事檔案類。
4.1.3員工合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由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在《員工離職通知單》上簽字,確認無遺留問題;員工相關檔案調入單位時,人力資源部核對檔案材料,密封該員工人事檔案,連同開具的《檔案材料轉移單》及其它有關材料,轉至調入單位并歸檔。相關手續《員工入職試工轉正辭退作業管理制度》。
4.2檢查核對: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要定期(每月25日)對員工的人事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并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簽字,確保員工的人事檔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況下,也要進行檢查核對:突發事件后,如被盜、遺失、或水災火災之后;對有些檔案發生疑問之后,如不能確定某份材料是否丟失;發現某些損失之后,如發現材料變酶、發現蟲蛀等;檢查完畢后必須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確認簽字。
4.3轉遞(員工異動):檔案轉遞過程如下,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取出要轉走的員工人事檔案并在檔案帳冊上注銷該員工的人事檔案并填寫《轉遞人事檔案通知單》,按發文要求包裝、密封。在轉遞過程中應遵循保密原則并且要求收檔單位在回執上簽字蓋章。
4.4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負責人事檔案管理。不得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公司人事管理課對接受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認識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毀,并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4.5統計:人事管理課每月25日須對員工人事檔案的數量、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檔案整理情況、檔案保管情況、利用情況進行統計并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
4.5.1人事檔案統計分類:履歷及相關證件材料、鑒定及考核材料、評聘及獎懲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參考資料。
4.5.2人事檔案統計信息要及時更新,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流動情況每月25日必須將相關人事檔案的統計情況更新并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提報人力資源部總監審核。五、員工人事檔案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
查閱員工人事檔案應經人力資源部總監(或總裁)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涂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人事檔案管理規章制度6
一、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保密制度,嚴防失密、泄密事故發生。
二、不得向與工作無關人員談論檔案內容,不準用電話、傳真提供密秘級以上檔案。
三、凡借閱秘密級以上檔案,須經主管領導及檔案館長批準,未經批準不得借出、復制或摘抄。
四、檔案人員不得隨意丟放、擅自提供、抄錄、公布、損毀、丟失、涂改、偽造或銷毀檔案、絕密檔案要單獨保管。
五、密級檔案要經常查對,失泄密時要及時上報局主管領導,并對責任者進行追究處量。
六、非檔案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七、任何人不準私自保存檔案或攜檔案進入公共場所。
八、檔案管理人員應熟知本局各類檔案的密級劃分,調密級檔案時不少于兩名工作人員。
九、檔案在傳遞時應以機密件通過機要通信轉出,或由檔案人員二人以上專呈遞送。
人事規章制度11
一、考勤管理規定
目的
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氛圍,提高工作效益,促使辦公規范化,特制定本規定。
責任與檢查
1.部門經理對部門人員有直接管理責任,對所屬員工的出勤有直接管理責任。
2.總經理對各個員工的考勤有監控之責。
管理制定
1.上班時間
2.星期一至星期六上班,星期天休息。
3.營運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8:00
4.開發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8:00
晚班:19:00-21:00
5.網絡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8:00
晚班:15:00-24:00
員工上午上班打卡一次,中午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加班人員按晚班上下班時間打卡。(備注:中午上班應在12:30后打卡)
(1)出差人員在外出差時,每天9:00~10:30用所在地電話(不能用IC卡、IP卡)撥打銷售行政文員的電話并通話以作考勤登記,并在《出差跟蹤表》上填寫通話時間、電話號碼、地點。
(2)如員工外出,需填寫外出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交由前臺;如未能在下班前回來打卡,應在第二天上班時補填外出申請單交給部門經理簽字證明確屬因公外出;
(3)工資發放的形式和日期: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日當天,當月發放上月全額薪資,(例:8月15日領取7月份薪資),工資發放形式,以銀行匯款或現金;
工資以實際出勤的天數計算,如需加班滿2小時的員工,公司發放10元/小時作為加班補貼。
(4)公司特設每月全勤獎50元作為獎勵。
6.獎罰規定
遲到:
(1)遲到1~30分鐘,每一分鐘扣罰一元。
(2)上班時間遲到30~60分鐘或以上,扣罰半天工資。
(3)月累計超過60分鐘或以上,扣一天工資。
(4)因突發事件遲到經核準者,經事假處理。
早退:
(1)早退1~30分鐘內,每分鐘扣罰一元。
(2)早退30~60分鐘或以上,扣罰半天工資。
(3)月累計超過60分鐘或以上,扣一天工資。
(4)因突發事件早退經核準者,經事假處理。
曠工:
(1)假期滿未續假,又沒有上班者,均以曠工論。
(2)曠工一天,除當天不計工時外,另外扣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予以開除處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一經發現,作曠工一天處理。
二、請(休)假管理制度
請假方式
因事請假需寫《請假單》,將請假單交給直接主管審批或上級主管審批,批準后才能休假。
批核權限
1.經理以下人員: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向經理請假,三天以上需總經理批準。
2.經理: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向副總請假,三天以上需總經理批準。
請假規定
1.請假期時,一天以內的提前半天,申請三天以內的提前一天申請,三天以上的提前三天申請。
2.事假起始計算為小時,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所有事假都不予計當日薪酬。
3.因病請假,須填寫《請假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方可離崗。外地出差因病不能上班,可托人或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如部門主管同意,部門主管必須代申請人填寫《請假單》交人事部備案。如部門主管不同意,應電話告知或托人告知申請人應按規定上班。請病假須遞交有效的醫院證明,方才有效。
4.如患重大病癥住院治療,超過兩個星期起予以停工(自動離職),病例愈后經醫院證明可從事原崗位工作的可考慮予以復職。
5.假期中公休日當休息日論。病假不足一日則以小時來計。
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都按國家規定辦理
法定節假日放假規定
1月1日
元旦放假1天
5月1日
國際勞動節放假1天
10月1日
國慶節放假1天
中秋節、端午節放假半天管理規定
1.請假必須提前申請,安排工作代理人,經權責主管同意簽準后方可告假,如寫好請假申請,但直屬主管未簽準而請假人離開公司則以曠工論處。
2.如因突發事件不能預先辦理請假手續,應于事發當日報告直屬主管或電話請假或托人代辦請假手續。電話請假或托人請假必須說明請假原因。凡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崗者,作曠工論處。
3.申請長假(7天以上),應在休假期前做好工作小結并向臨時接替人員及直屬上司交待清楚。
4.經理、主管休假期間須留下假期中的聯系電話,以備不時之需。
5.假期滿未續期或續假但未獲批準者(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均為曠工。
6.請假理由不充分而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請假或縮短請假時間。
三、出差管理規定
1目的
規范公司員工出差管理,依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出差辦法。
2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出差員工。
3出差定義
因公事需要外出辦理且經公司領導批準同意,外出往返時間在一天以上的即為出差。
4出差申請及審批程序
(1)因工作需要安排出差者,出差員工必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表》,經上級主管審批后交行政部考勤存檔;
(2)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出差,由直屬主管審批;
(3)部門總監以下員工出差,由直屬總監審批,副總經理批準;
(4)部門總監及副總經理出差,由總經理審批及批準;
5出差借支與報銷
(1)員工出差需向公司申請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由總經理簽字同意方可到財務部領取借支款;
(2)員工出差申請的借款,應于出差返回后3天內,整理好相關差旅費用憑證,按一定的規格貼放整齊,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抵扣借支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辦理報銷者,可延期在一周內辦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3)員工出差發生的各項開支,規定標準范圍內的由經辦人填寫《出差報銷單》并附上已審批的〈〈出差申請表〉〉,經上級領導核實,財務審核后方可報銷,超過規定標準的須經總經理批準;
(4)對在報銷過程中發生的.不真實的原始單據和不合理的各項開支,財務部有權不給予受理,待經辦人說明具體情況并經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受理;
(5)員工在出差期間發生的各項開支,其票據均需提供原始有效票據,特殊情況遺失或因任何原因不能提供原始票據的,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財務部方可給予支付相關費用;
(6)因公務需要且經公司批準的其他各項費用開支,給予實報實銷;
6出差管理
(1)出差人員當天在上午11:00前離開公司的可享一天的出差補助,上午11:00后離開公司的只享有半天的補助;
(2)出差補助一律按出差的公歷天數計算,以票據為準,凡出差期間不予計算加班費,可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出差按正常工作日計算;
(3)出差途中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出差時間的,必須向公司匯報原由,經上級領導同意后方可延期,否則公司不予報銷所有出差費用,并且視其情形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4)員工出差期間應隨時與公司保持聯系,每天必須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工作情況,并在結束出差返回公司的三個工作日內遞交書面的出差報告呈交上級主管;
(5)出差人員必須維護公司形象和利益,做到舉止文明、談吐文雅、待人熱情;
7出差費用標準
(1)乘坐交通工具標準
級別
飛機
火車
輪船
汽車
市內交通工具
總經理
不限
軟臥
不限
豪華大巴
的士
副總經理
經濟倉
軟臥
2等倉
豪華大巴
的士
部門總監
視情形
軟臥
3等倉
豪華大巴
的士
拓展/區域經理
視情形
硬臥
4等倉
豪華大巴
限30元/天(憑票據)
主管級以下
視情形
硬臥
4等倉
大巴
限20元/天(憑票據)
(2)員工出差住宿費標準
級別
特殊城市
一級城市
二/三級城市
備注
總經理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各部門按此標準,憑有效票據予以實報實銷。
副總經理
300元/天
250元/天
220元/天
部門總監
250元/天
220元/天
180元/天
拓展/區域經理
200元/天
180元/天
150元/天
主管級以下
180元/天
160元/天
140元/天
(3)員工出差用餐及電話費補助標準
級別
餐費
電話費
備注
總經理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副總經理
60元/天
30元/天
部門總監
40元/天
20元/天
拓展/區域經理
30元/天
20元/天
主管級以下
30元/天
10元/天
(4)出差費用的借支控制
按差旅預算(交通費+出差用餐費+住宿費)x出差天數,按預算總額整數到財務借支款,返回公司再還款
四,工作人員工作紀律
為了保持優美的工作環境和良好的工作氛圍,提高工作效率,促使辦公秩序化規范化,特制定本紀律。
1.保持精力充沛,上班時間不準打瞌睡,不準隨意外出公司。中午休息時間應在自己座位休息,不準在接待室和會議室午睡。
2.舉止文明、坐立端正、談吐文雅,待人熱情,講究禮貌、不卑不亢。
3.保持辦公室環境清潔。員工不得在辦公區內用餐,上班時間禁止吸煙,不可以在辦公區吃零食;辦公時不用的文件、資料放入柜內,盡量保持臺面整齊。保護室內植物,離開辦公室時把臺面收拾干凈。
4.接傳電話時應注意語氣和藹,標準語句為“您好,x部門或x人,請問您哪位”打電話:“您好,這是韓流攻略x部門,請”掛電話:“謝謝,再見”。不準用電話聊天和非工作性質的上網,接到質量投訴電話,耐心向對方介紹接管投訴部門是售后服務部,并將電話轉售后服務部;接到本部門電話要轉對應部門,轉接時要注意禮貌。
5.保持辦公室安靜,不準大聲喧嘩,不準串崗閑談。接待客人、部門開會或研究時間較長的活動,應到接待室或會議室。
6.保持衛生,維護公司環境清潔,不準隨地吐痰、倒水,不準亂扔紙屑、雜物,不準在辦公室進餐。禁止在公司辦公區域內吸煙,違者罰款20元。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工作牌,違者罰款20元。
7.堅持勤儉辦事。①節約用水;②節約用電,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自覺關好辦公室及辦公區所有燈、氣、水的開關;③節約使用辦公用品;④不得損壞任何設施,更不得將辦公物占為已有。
8.切實保守秘密,下班時鎖好資料、文件。不該知道的事情不打聽,不該看的資料不看。不隨便進入設計打板室、電話總機房。信息技術中心等機要部門。非專職人員不準擅自使用復印機、傳真機、電話總機設備。
9.注意儀表與形象:男士上班應穿著整齊,不可以穿拖鞋;女士淡妝、不得穿便裝(拖鞋、赤脯)上班。男士不得留胡須,剃光頭,頭發要每天梳理,衣服要整理,女士不得穿低胸、超短裙。
10.上下班時互相要打招呼。禁止在客戶面前吵架、指責、埋怨。
11.接待客人要熱情大方、服務周到、首先是“歡迎光臨”,然后給客人看坐、倒茶水;送客時“謝謝光臨,下次再見”。
12.員工下午下班打卡后,如需返回公司取走物品,應告知部門主管人員。如非工作需要,禁止使用公司資源私用,如有違反,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將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
13.員工年底獎金與晉升,以員工日常工作表現與績效考核成績作綜合評估。
廣州市韓流攻略服飾有限公司
人事規章制度12
第一節、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規章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事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事部門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二節、編制及定編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七、下屬公司、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報總經理審批。
九、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員工的聘(雇)用
十、以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為主要用人原則。
十一、各部門、下屬公司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簽字后,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人事部在公司系統內調配。
3、本系統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部門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員工,用人部門和受聘人必須填寫“員工招聘申請表”和“入職員工登記表”,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三個月。
十七、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1、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2、培訓由人事部和用人部門共同負責。
3、員工試用期間,由人事部會同用人部門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4、試用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三個月,由用人部門考核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十九、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辭退。
第四節、工資、待遇
二十、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公司執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制。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六、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二十七、過節費公司視經營情況在法定節日或公司紀念日發放賀金或賀禮。
第五節、假期及待遇
二十八、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二十九、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7天。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5天,已婚員工3年1次7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部門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節統一放假。
5、員工探親期間的路費、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婚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結婚時,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三十一、產育假:
1、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晚育的順產120天,難產135天。男26周歲、女24周歲以上初育為晚育。
2、男員工護理假7天,晚育者為15天(限在女方產假期間,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3、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期間發給75%的工資。
4、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二、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三十三、病假:
1、有薪病假三天以上需憑縣、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
2、其中十天以內病假按基本工資80%計發病假工資,累計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資50%計發病假工資,醫療期限的確定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三十四、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的,由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100%日工資。
第六節、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五、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規定履行手續。
三十六、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部門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辭退后不予進行經濟補償。
三十七、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八、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簽字批準后,由人事部予以辦理辭職手續。
三十九、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員工或用人部門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一個月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辭退后不予進行經濟補償。
四十一、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辭退后不予進行經濟補償。
四十二、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部門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四十三、對于無故不上班的員工,公司視曠工處理,曠工一天罰款200元,兩天罰款500元,曠工持續四天以上者(含四天)公司視為自動離職,因曠工造成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負責。
四十四、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五、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繼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四十六、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七、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節、附則
四十八、公司屬下各公司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四十九、本制度由人事部負責執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人事規章制度13
一、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
二、教師申請調動,要嚴格按教育局的規定,由教師書面提出申請,學校領導班子研究討論加意見,由學校上送區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調配。
三、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四、根據區教育局規定,實行教師人事考評和末位淘汰制,每學期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業績考評,考評結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隊,末位的實行待崗;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
五、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領導班子根據縣核定編制員額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議。
六、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學年度業績考評“思想表現”和“工作態度”中扣分。
七、根據區教育局的規定,每學年組織我校教師到基層學校支教。學校根據區文件規定的`有關條件,由教師提出申請,學校根據支教工作和學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到基層學校開展支教工作;各教必須服從學校安排,服從工作需要,積極做好支教工作。凡無特殊情況不服從支教安排的,學校不再聘請,由教育局調配到其他學校任教。
八、建立教師工作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荚u小組作出公平的評價。
九、各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各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斗。
人事規章制度14
1.人事記錄
1.1公司聘用的員工入職前應將身份證復印件、勞務證、就業證(外來人員)、畢業證復印件、計劃生育證明、(應聘保安部工作的同時提交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的證明。)、個人一寸近照4張及個人體檢表或健康證交辦公室備案。
1.2特定工種必須持有效上崗證,并報辦公室備案。
1.3員工以上資料如有欠缺或虛假,所引致的一切后果由員工自行負責。公司保留追究責任并作出處理的權力。
2.基本儀容儀表規定
2.1頭發男性不宜留長發,頭發長度以保持前不遮眉、側不蓋耳和后不觸衣領為準,應梳理整齊;女性應將長發束起,頭發要保持清潔及嚴禁染發(染黑色除外)
2.2面部無論男女都要注意面部的清潔,男員工不應留胡子,保持牙齒清潔。女員工不宜濃妝艷抹。
2.3制服所有員工必須按公司規定穿著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上班,工作服必須保持整潔、美觀,不得有臟污點。對公司制服要愛護珍惜,妥善保管,洗燙得宜,不能私自更改制服。白色的制服應經常更換清洗干凈,特別領頭袖口等。
2.4所有員工不應留長指甲,且須保持整潔。女員工涂指甲宜用淺紅色或透明的指甲油,不得涂上深色系列的指甲油。
3.基本行為舉止規定
3.1上班應保持以下基本要求:
、傩蜗:儀容端莊,熱情大方。
、谡勍:溫文有禮,簡捷明快。
3.2接待業主/來賓應熱誠、有禮,守時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損國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3.3辦公室工作人員在電話鈴響三聲之內應接聽;接打電話,應語調平緩,聲音柔和適度;不得大喊大叫,影響他人工作,也不可無精打采,影響公司形象;使用電話應長話短說,禁止電話聊天。
3.4外出辦事的工作人員,進入辦事機構辦公室前,應先檢查自身儀容儀表,并適度敲門,待主人允許后方可進入,進入后應先使用禮貌用語。
3.5禁止隨地吐痰,亂丟垃圾;辦公場所、倉庫及其他禁煙區域嚴禁吸煙。
3.6每天工作完畢后,應自覺進行崗位區域及設備的清潔、保養工作,自覺搞好辦公場所衛生工作。
3.7愛護公物,節約能源,養成人離開前隨手關燈、電風扇、空調、水龍頭等的習慣。
3.8所有員工應自覺維護和發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言辭。
3.9不損人利已,不譏諷挖苦,不窺探他人隱私,不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不以工作之外事情議論他人。
3.10嚴禁拉幫結伙,濫用權力。
3.11嚴禁打架斗毆。
3.12嚴禁聚眾賭博。
3.13住宿人員應遵守集體宿舍公約。
4.工作紀律
4.1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當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每次以5分鐘之內計算)給予口頭警告,3次以上,從第四次開始每次扣工資20元。當月累計6次以上,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作任何補償。
4.2需外出時,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無論公務還是私事),否則按曠工處理,當月曠工1次者給予記小過處分,并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0%;當月曠工2次者,給予記大過處分,并扣發月工資總額的50%。連續曠工3次以上者,給予解聘勞動合同,并不作任何補償。
4.3上班時不得吃東西、聊天、喧嘩、追逐嬉戲、打瞌睡、吃零食、看小說。
4.4不得處理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4.5不得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4.6未經允許,不得在工作場所自放音樂或聽'隨身聽'。
4.7工作時間禁止私人會客;工作會客應在會客室或指定場所。
4.8工作時間不得喝酒(公務應酬除外,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4.9離開工作崗位時須防止干擾他人。
4.10必須盡忠職守,服從指揮安排,對上級工作安排有爭議時須以首選服從為前提,但可事后提出意見。
4.11會議途中,尊重主持人或發言人,不隨意插話、搶話,有事先舉手或以紙條傳遞。
4.12自覺維護工作環境衛生,各種物品擺放整齊。
4.13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種設備(含辦公設備,不得利用公司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儀器;指定操作者須依照操作規程操作,特別注意安全。
4.14下級應尊重上級,上級應關心下級,各種工作報告須依照管理層次逐級呈報,不得越級(特殊/緊急情況除外,但須于事后向直屬主管報備),當個人意見未獲采納前,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或上級指令,不得因個人意見阻撓組織運作。
4.15工作崗位服從上司安排,執行工作任務時不得畏難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諉,遇臨時緊急任務,雖非工作時間內,經通知后應立即到場處理。
4.16下班前應關好門窗水電,將工作環境整理整齊清楚。
4.17嚴守公司機密,未經總經理許可并辦理登記手續,公司檔案文件資料不得讓公司以外人員借閱;不得泄露公司各項計劃、議程、決定等。
4.18不得利用職權貪污、受賄、行賄及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譽招搖撞騙;不得以公司關系,從事與公司無關的事務;不得利用公司客戶資源或商情資料或本公司名義銷售非本公司的產品或從事其他買賣。
4.19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兼職或經營其他副業,更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本公司相同或類似的事業。
4.20工作態度應端正負責,事先計劃周詳,事中盡責盡力,事后不斷改善,不可陽奉陰違,敷衍搪塞。
4.21愛護企業的生產、安全、環保、綠化等公共設施設備,嚴禁損壞或采摘樹木花果。
5.獎勵
每年公司將根據每一位員工日常工作表現、工作業績給予一次全面的考核評價,評選出年度優秀員,優秀員工除可獲'優秀員工'稱號外,并獲得一次性現金獎勵。
6.過失處分
以下提及的過失內容非盡完備,員工如有過失行為,而未列入以下各類過失中,公司有權決定過失類別,并作出相應的處理。任何公司增補的條款,將自動成為員工行為規則的一部分。
a、甲類過失
(1)當值時未穿著整潔的制服或未整理。
(2)工作或服務態度不佳。
(3)不保持工作環境清潔和設備清潔,造成公共設施污損。
(4)忘記或不適當佩戴工作證。
(5)言語或動作不雅。
(6)不按部門工作規程要求工作或違反安全守則。
(7)當班時間經常閑談。
(8)不愛護環境衛生,隨地吐痰或丟垃圾。
(9)未經批準私自休假或調動。
(10)沒有遵守各部門訂立的各崗位守則。
(11)更改個人資料而有知會公司。
(12)拒絕主管的檢查和不參加公司組織的業務知識培訓。
犯甲類過失者,部門經理將會發出口頭警告;重犯者,書面
警告并扣薪一天;再犯者,即時開除而無需作任何補償。
b、乙類過失
(1)討論或公開個人資料及其收入和薪金。
(2)拒絕執行主管正常之工作安排。
(3)故意拖延工作進度。
(4)故意污損公共設備和公物。
(5)使用公司電話作私人用途。
(6)使用辦公設備(如電腦、復印機、傳真機等)做工作以外的用途。
(7)當班時吸煙、喝酒。
(8)無故拒絕加班。
(9)將工卡收藏或亂放置。
(10)一個月遲到超過六十分鐘。
(11)工作時間睡覺。
(12)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較輕微損失。
(13)不愛異公司財產,浪費水、電煤氣等資源,破壞公司、宿舍財產。
(14)擅自帶圖紙或資料外出。
(15)拒絕值班警衛檢查。
犯乙類過失者,將獲書面警告,扣薪一天;再犯者罰扣薪三天;重犯者即時開除,而無需作任何補償。
c、丙類過失
(1)工作時間中途離開而不通知部門經理(擅離職守)
(2)在外作兼職而影響工作。
(3)冒認他人名義以獲得個人利益。
(4)對部門經理隱瞞工作上之錯誤,造成意外、損壞、粗劣之工作成果。
(5)在公司內拉幫結派或制造同事間不融合氣氛。
(6)不服從部門經理工作之調派,斤斤計較,對主管人員斥罵。
(7)未經批準,擅自帶外人入公司保密地方。
(8)向外界泄露有關公司競爭及機密的情況或其它公司認為不宜向外界透露的資料。
(9)參與或煽動他人罷工、停工、怠工或離職。
(10)于公司范圍內賭博或在外財博,影響惡劣。
(11)在公司打斗、酗酒或危害他人。
(12)酒后回公司工作而對工作造成影響。
(13)有危險性之惡作劇。
(14)擅自張貼及涂改各類通告。
(15)攜帶或擁有違禁物品(如易燃、易爆品、槍枝、毒品等)。
(16)虛假人事資料。
(17)造謠或惡意中傷其他員工或損害公司聲譽。
(18)使用或教唆他人使用公司設備或人力而獲得個人利益。
(19)未經公司同意擅自將公司資料上網。
(20)疏忽或違反操作規程而導致公司嚴重損失。
(21)未經公司批準而接受任何商戶、承辦商或公事有關之人士的禮物、金錢、支票、利益。
(2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23)挪用或盜竊或毀壞公司財物。
(24)未經許可集資、募捐等活動。
(25)違反國家刑事條例和其他有關法規條例。
犯丙類過失者,將被開除而無需作任何補償外,并視乎情節嚴重而送交公安機關處理或采取其它法律措施,以賠償給公司造成的直接及間接損
人事規章制度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管理,維護人事檔案的真實性、嚴肅性,完善人才流動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人才合理流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是指:
1、辭職或被辭職的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2、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3、待業的大中專畢業生的人事檔案;
4、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人事檔案;
5、外商投資企業、鄉鎮企業、區街企業、民營科技企業、私營企業等非國有企業聘用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6、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的人事檔案;
7、其它流動人員人事檔案。
第三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遵循:“集中統一,歸口管理”的原則,接受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
第四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為縣以上(含縣)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素數的人才流動服務就(以下簡稱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其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嚴禁個人保管他人人事檔案。
第五條 跨地區流動的人員人事檔案,可由其戶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管理,也可由其現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管理。
第六條 尚未建立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的地區,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仍由原人事檔案管理單位管理。
第七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認真做好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轉遞等管理工作,人證做好與流動人員身份認定、檔案工資記載、出國(出境)政審工作,經授權做好相關的職稱資格考評、合同鑒證、社會保險等社會化服務工作。
第三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轉遞
第八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憑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人員流動的有效文書,向流動人員原單位開具調檔函,原單位接到調檔函十五天內,將流動人員人事檔案隨檔案轉遞通知單轉交人才流動服務機構,轉遞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必須完整齊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經審核無誤后,及時將檔案轉遞通知單回執退回原單位。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發現轉來的檔案材料不齊全或不清楚,應要求原單位補齊或查清楚。
第九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遞,應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得郵寄或交流動人員本人自帶。對流動人員本人自帶的人事檔案,人才流動服務機構不得接受。
第十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接管人員人事檔案,須由流動人員或其現所在單位辦理委托存檔手續。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與流動人員或其現所在單位簽定檔案管理合同書,合同書須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內容。
第十一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開具的轉檔手續,與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開具的轉檔手續具有相同的效力。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必須憑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開具的轉檔手續,方可接收流動人員人事檔案。
第四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與利用
第十二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加強與流動人員及其現在工作單位的聯系做好流動人員檔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斷充實流動人員認識檔案的內容。收集的材料必須經過認真的鑒別。需經單位蓋章或本人簽字的,簽字蓋章后方能歸入檔案。
第十三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按照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流動人員檔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檔案過程中,要防止丟失檔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檔案內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銷毀或偽造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材料。
第十四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按照《干部檔案工作條例》中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查閱、借閱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項。
(一)查閱流動人員檔案應辦理審批手續。查閱單位應申名查閱理由,管檔單位根據規定和需要確定需提供的檔案材料。
(二)查閱單位應派中共黨員到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查閱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向查閱單位介紹被查閱人的有關情況。
(三)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對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和涉及國家秘密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要嚴格保管,嚴格查閱手續。
(四)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檔案。
(五)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閱檔規定,嚴禁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材料,查閱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
第五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保管
第十五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具備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物質條件,建立堅固的防火、防潮的專用檔案庫房,配備鐵制的檔案柜;經常檢查庫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盜、防光、防高溫等設施和安全措施;檔案庫房、閱檔室和檔案人員辦公室應三室分開。要不斷研究和改進檔案的保管方法和保護技術,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第十六條 建立健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內部規章制度,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論研究,實行目標管理,不斷提高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的效率和質量。
第十七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檔案管理人員必須是黨性強、作風正、忠于職守、具有一定的檔案管理專業知識的共產黨員。
第六章 監督與處罰
第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的,由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擅自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單位或個人;
2、擅自涂改檔案內容或偽造檔案材料的;
3、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檔案材料的;
4、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轉遞等管理工作中,出現違反本規定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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