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章制度【精】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規章制度1
工作制度
1、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愛國、愛行業、愛公司、愛崗位、恪守職業道德,工作盡職盡責。
3、忠于職守,努力工作,遵守紀律,服從各級領導指揮和調配。
4、上班穿著公司規定的制服,胸前佩戴工作證及頭花。辦公室員工去駐場辦事須穿工作服。
5、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6、員工請事假需填寫請假條,經部門領導批準方可有效,病假須持院方證明。
7、請假需經主管領導批準,請假二天以上的,需經公司領導批準。
8、員工應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保證安全生產,文明作業、服務,努力提高業務能力,保證工作質量,提高工作效率。
9、員工應自覺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10、員工不得借職務之便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杜絕有損公司聲譽和利益的舉止言行。
11、工作人員若須外出,必須在外出去向表上做記錄。
12、尊重領導、講究禮節,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積極主動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
13、接聽客戶電話要講普通話,接聽電話應禮貌、熱情,使用禮貌規范用語。
14、辦公室必須保持干凈、整潔,每天由工作人員打掃、整理辦公用具和物品。
15、凡是公司安排出去學習的,必須做滿兩年。(如兩年之內不想做了,未滿服務期而離職的須自付學習期間所有費用)。
16、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完成工作交接后經批準后方可離職。(時間以書面申請日期為準)
獎懲制度
試用期三天(三天不做完無工資)
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職。(時間以書面申請日期為準)
一、獎勵
1、經公司質檢部檢查,各駐場(4人以上)每月評選1名優秀員工,公司給予10元獎勵。
優秀員工評選條件:當月無罰款;服從分配,工作主動積極,認真出色;有團隊合作精神,集體榮譽感強。
2、工作認真負責、細致、勤勞、能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受到客戶口頭表揚者獎20元,受到客戶書面表揚者獎50元。
3、參加公司會議、集體活動無請假、無遲到,每人獎勵100元。
4、年度優秀員工獎:入職一年以上,符合年度優秀員工評選標準,每人獎勵100元。
5、年度優秀主管獎:從事主管崗位一年以上,符合年度優秀主管評選標準,每人獎勵200元。
6、突出貢獻獎:受到甲方領導高度表揚,甲主出示書面表揚信,每人獎勵100元。
7、拾金不昧獎:對拾金不昧者,甲主出示書面表揚信50元。
8、服從公司一切工作安排,控制物料開支,節約費用有明顯成效者獎10元。
9、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防止事故發生者獎20元。
10、為保護國家財產及客戶財產,見義勇為者。(表現特殊,重獎)
二、懲罰
1、員工上班必須按時到達工作場地。凡發現遲到、早退、中途開溜者達15分鐘者,每次扣5元;
2、遲到、早退、中途開溜者半小時至2小時扣除半天工資;
3、遲到、早退、中途開溜者達2小時以上者扣1天工資;
4、上班時間若有急事離開,需向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請假條。在公司抽查中,以請假條為準,否則視為當天請假,扣除當天工資。主管或領班請假必須電話告知公司,經公司同意后方可休息,否則,視為曠工。
5、班長、員工有事假或病假必須提前1天向駐場主管請示,批準后方可休息,主管請假需向公司領導請示批準,三天以上需跟公司總經理請示,普通員工請假向部門負責人請示,超過兩天的需向公司領導請示,批準后方可休息。不允許臨時帶口信,違者作曠工處理。超過兩天的事假一天扣10元,病假必須出示相關醫生證明。
6、主管請假、必須提前1天將各區域工作提前安排好,同時告知甲方負責人。員工因不服從分配而擅自離崗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工達三天者作除名處理。
7、車站、辦公樓駐場當月請假超過1天,全年總計調休達10次(含10次)取消年度先進個人評選資格。
8、在工作中,出工不出力、敷衍了事,經批評教育未改正者扣2天工資,半年內達2次者作除名處理。
9、上班時間不允許干私活,一經發現,處20元/人罰款,并取消個人年度先進員工參評資格;駐場內員工干私活,除對員工進行處罰外,駐場負責人也受到相應處罰(該負責人在現場并參與罰款50元/次;該負責人在現場未參與未制止罰款30元/次;該負責人未在現場罰款20元/次)。
10、員工上崗時一律穿工作服,衣服應整潔干凈,違者每次扣5元。
11、員工上崗時一律佩戴工作牌,違者每次扣5元。
12、上崗時間一律不允許穿高跟鞋或拖鞋,違者每次扣5元。
13、上崗時間不能在工作的地方吃東西、抽煙、休息、閑聊,違者每次扣5元。
14、上班時間不能披頭散發,長頭發的應將頭發盤起,短頭發的應整齊干凈,違者每次扣5元。
15、凡本公司員工必須遵循“顧客至上、服務第一、質量第一”的原則,決不允許與客戶發生爭吵(不管對方是對是錯),發現1次罰款20元,一年中達到三次者作辭退處理。
16、工作期間,必須認真負責,嚴格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和一切規章制度,不服從管理者,公司和駐場領導有權作罰款或辭退決定。
17、員工在工作期間因本人違反甲方各項規章制度而造成公司被考核扣分、罰款的由違紀員工自行承擔,由公司從其工資中扣除。
18、凡本公司員工在職期間,必須愛護公物及勞動工具,如有損壞,視情予以賠償。
19、主管和員工請假,主管應如實反映給公司負責人,如未如實反映,被公司發現,主管則扣罰雙倍工資。
公司規章制度2
(一)嚴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準遲到早退。
(二)著裝、談吐、儀表要得體大方。
(三)應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領導匯報。
(四)要有團隊精神,主倡員工之間的團結合作理念。
(五)每一天要堅持良好的心態,去開拓市場尋找市常
(六)不許從事第二職業,不得擅用公司之名來謀取私利。
(七)要以誠待人,與客戶要堅持良好的關系。
(八)對工作要有極強的職責心,做事從公司的整體利益出發,不要把任何個人感情帶到工作中。
(九)應勤奮工作、積極開拓市場,為公司建立一個廣泛的'網絡關系。
(十)要熟悉市嘗人工費、材料費及材料的品種、規格、用途等。
(十一)對客戶要用普通話流利的講出家庭裝修施工過程。
(十二)尊重客戶合理化提議。
(十三)對有意向的客戶要多講解,多了解客戶的需求,直到客戶滿意。
(十四)接單后要積極配合設計師做圖、預算、施工。
(十五)做好施工完畢后的保修服務工作。
(十六)了解合肥所有小區銷售居住情景和小區中住戶的經濟實力。
(十七)對待客戶要熱情、真誠,要讓客戶信賴、滿意。
(十八)極開展市場調研,分析目標市嘗把握市場。
公司規章制度3
一、服務承諾
1、凡聘我公司家政服務人員,完全依照雙方簽訂的合同履行。
2、客戶因合理需要需更換服務員,以客戶要求為準。
3、家政人員服務水準不到位,可隨時進行再培訓再上崗。
4、服務人員如有違法亂紀的,經查實按法律程序交有關部門處理。
5、服務人員上崗后,一切入鄉隨俗,確保家政平安和睦。
6、服務人員與用戶不協調時,本公司將隨時配合客戶加以教育并可考慮換人。
二、客戶合同簽訂制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公司與客戶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簽訂合同。
2、合同內容包括客戶基本信息以及選擇的服務項目、時間、費用等,根據您的需要為你選派合適的家政服務人員。
3、家政服務員按照合同內容本著客戶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為客戶提供服務。
4、根據合同客戶有權合理選定、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有權追究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其造成的損失。
5、客戶應按合同約定向家政服務員支付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其工資。
6、客戶不得強迫家政服務員從事約定服務項目以外的服務。
7、服務期滿若客戶續用本公司家政服務員,應提前10天與本公司續簽合同。
三、家政工作人員守則
1、遵守國家法令,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服務技能,不斷提高專業水平和服務質量,按時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講究職業道德。
3、初入客戶家中,一定要按客戶意愿行事,積極主動做好份內的工作,盡快熟悉客戶家庭環境和生活習慣,牢記客戶忌諱的事情及特別要求。
4、在客戶家中工作,給業主及家庭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關門輕、移動物品輕拿輕放。
5、家政人員要始終擺正自己的位置,任何時候不要喧賓奪主。在業主及其家人在談話、看電視、吃飯時,做好份內工作后應自覺回避他人必要的私人空間。
6、公司及業主的叮囑和交代要記清。因語言原因未聽清和聽懂的,一定要問清楚,不要不懂裝懂。做事要有程序,不要丟三落四。
7、不要打業主的電話,如急需應征得業主的同意或到公用電話亭,更不能把業主的電話告訴他人。
8、做人要誠實,不能欺騙公司及業主,更不要把自家煩心事講給業主聽。切記自己是來賺錢養家的,不是出來找麻煩的。
9、工作時盡量小心仔細,如損壞東西應主動認錯,爭取公司及業主諒解,切不可將損壞的東西扔掉或推卸責任。
10、本人的生活用品不得留置辦公室及業主家。不得使用業主專用的生活用品,更不可動用主人化妝品或好奇而翻看公司及業主的私人用品。1
1、注意細節,不經業主同意不要進入主人臥室,如要進去工作必須先敲門,征得主人同意方可進入,出來時應輕輕把門扣上,平時應衣著簡樸,不可穿太透太緊太短的衣服,更不宜化妝或佩戴首飾。1
2、不可把外人帶到業主家中來,也不可把業主家的地址及家庭情況透露給他人。1
3、不得在顧客家中看電視、聽音樂,喝茶,喝酒,抽煙等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1
4、給公司和業主采購物品時,要記好明細賬,不得虛報冒領,要幫助公司及業主節約各種開支。1
5、與業主發生不愉快和矛盾時,不論誰對誰錯,都不得擅自與業主爭論,應及時向公司匯報,由公司出面協調處理。1
6、不得擅自要求業主增加工資,接受業主的小費,向業主借款。1
7、外出施工不能留自己的號碼,一律以辦公電話為中心。手機自備。1
8、完成任務后,離開顧客家時,一定要留下本公司的辦公電話便于更好的為客戶下一步服務。
四、獎勵和處罰制度
1、出勤天數控制:員工全年出勤天不能低于300天,低于300天者降低全年期內的工資表準版元天。
2、新員工試用期90天,在試用期內工資標準為正常工資標準的60%天。90天以上者按正常工資標準計付,出勤天數按有關規定核算。協議期內的正常工資在當月付50%,其余部分300天后一次付清,中途不在預借工資。特殊獎勵和處罰按規定增減。
3、員工在試用期90天內,紀律松散、不遵守制度、思想麻痹、鼓動他人、怠慢工作,有損公司效益及形象的,將予以辭退。
4、損壞、丟失的財物一律照價賠償;造成返工的活,一律不計工資,并如實修復完工,造成材料損失的一律照價賠償。
5、收麥當月和農歷____月,分別出勤天數在29天以上者分別每月獎勵300元。農歷正月出勤天數在25天以上者本月獎勵800元。平均工資以年出勤天數計算。
6、請假需提前有請假條,負則按曠工對待。無故曠工一次倒扣一天工資。
7、遲到、早退一次扣工資20元。
8、不能耽誤零星小活(限時20分鐘必須聯系到用戶)否則將扣發20元工資。
9、標志服連續兩天不穿的扣工資20元。
10、員工在工作期間干私活走后門(只要是收費的發生交易的均視為私活),偷賣材料,造成損失一律按原價付清,并以私活及材料價格的10倍扣發工資(凡參與此活的`人均視為責任人,按人頭計算份額)。1
1、員工在進本單位十天后公司將為你辦理保險一份,合作期滿或300天后可與報銷,提前離開本單位的不予報銷。
五、風險防控制度
1、家政服務員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個人彩色相片三張),交予公司人事人員核對身份證件的真實性。
2、家政服務員必須提供衛生部門指定的檢查單的有效體檢合格證明且不能患有傳染病、精神病等;同時客戶有義務告知家中是否有傳染病、精神病患者。
3、家政服務員并須參加企業對其進行的職業道德、工作技能、服務水平的培訓管理服務,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4、職業保險、意外保險:公司要為員工設立相應的社會保障機制,盡可能為客戶、經營者、家政服務者提供相應的保障,化解彼此的風險。
5、聯合誠信:家庭服務消費者、經營者、服務者三方都要誠信。
首先,經營者要誠信經營,提供誠信服務,對消費者和家政員;
其次,消費者得誠信消費,不得唆使家政服務員脫離企業的管理;再者,家政人員要誠實服務,要具有責任心和愛崗敬業。
6、法律服務:在家政服務過程中受到損害的,應尋求正當的法律途徑進行糾紛解決。
7、公司的管理風險防范:員工化管理,簽訂勞動合同,對員工進行培訓,持證上崗,為員工做醫社保,投保一些相應保險;加強管理人員的培訓,提升管理水平,引進高素質的專業管理人才
六、其他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適用于全體員工。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公司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制定。
第二條本章程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本公司是由一個自然人/法人股東出資設立,為自然人/法人。
獨資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注:公司股東為自然人獨資的,增加下款:
本公司股東承諾:⑴在申請設立本公司前,未曾設立登記自然人獨資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⑵只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⑶本公司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四條公司名稱:市和平鋼材有限公司。
第五條公司住所:市東道主路325號;
郵政編碼:529500。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六條公司經營范圍:鋼材。
公司經營范圍用語不規范的,以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
公司經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七條公司注冊資本:20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股東姓名(或名稱)
第八條股東姓名(名稱)莫金,
住所(址):坎坷市可天區建山一路16號,證件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220xx21655812194010
第六章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九條股東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2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100%;全部認繳出資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前一次足額繳納。
第七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資產收益、重大事項的決策和選擇公司管理者等權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轉讓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權;
(三)對公司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
(四)查閱、復制公司章程、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
(五)在公司辦理清算完畢后,享有剩余資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股東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前一次足額繳納出資額;
(二)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轉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續;
(三)在公司辦理清算時,以出資額對公司承擔債務;
(四)公司注冊登記后,不得抽逃出資;
(五)遵守公司章程;
(六)支持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業務發展。)
第八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公司不設股東會。
第十三條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擇和更換公司管理者,決定有關公司管理者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工作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工作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定;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定;
(九)對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對股權轉讓事項作出決定;
(二)其他職權:股東作出前款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字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四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任命產生。
第十五條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股東的決定,并向股東報告工作;
(二)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六)擬訂公司合并、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職權:。第十六條(執行)董事任期三年(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七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一)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
(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四)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通過。
第十八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
董事長由股東(任命)產生,任期三年(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九條公司設經理一人,由股東(任命)產生。
經理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決定;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人(注:須少于三人),由股東任命產生,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連任。(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一條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定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向股東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六)其他職權: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第二十三條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第十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第二十五條公司清算辦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而解散的,應按《公司法》規定進行清算。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第二十六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十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于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訂立,自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公司設立登記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未規定的事項,按《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公司規章制度5
本規則是規定本公司業務處理方針及處理標準,其目的在于使業務得以圓滿進行。
第一條營業計劃
(一)每年擇期舉行不定期的業務會議,并就目前的國際形勢、產業界趨勢、同行業市場情況、公司內部狀況等情況來檢查并修正目前的營業方針,方針確定后,傳達給所有相關人員。其內容包括:
1.制品種類、項目;
2.價位;
3.選擇、決定接受訂貨的公司;
4.交貨日期及付款日期;
5.契約款品。
(二)有關未來的產品,應按下列要項作為評核:
1.所生產、銷售之產品必須是具有技術和成本上的優勢及不為競爭者所能擊敗的特色。
2競爭者新產品的制造方式、設備等應取得專利權。
(三)產品種類及項目,應視行情的好壞,訂貨的繁易等條件,按下列各項進行評核:
1.停止多種類少數量的營業方針,并以盡量減少種類、增加單位數量為原則。
2.受訂貨為主,訂貨量需加上確實標準品的預估生產銷量。
3.所接受的訂貨數量很多時,除應自行生產外并應注意其他商品銷路。
(四)商品價格的定位須區分為目前獲利者與未來獲利者,并考慮較容易讓人接受的價位來決定產品的種類。
(五)在選擇、決定往來的訂貨公司時,須以下列為重點方針:
1.從未來的貿易、特別需要或重要的產業著手。
2.推展公家機關及地方公共機構的開拓。
(六)交貨及付款日期,則須恪守下列各項方針:
1.到期必須確實交貨。
2.收到訂單時,須要求正確的交貨日期,并且規定有計劃性的生產。
(七)在訂立契約時,要盡可能使契約款項能長期持續下去。
第二條營業機構與業務分擔
(一)營業內容可分為內務與外務兩種,并依此決定各相關的負責人員。
1.內務:
(1)負責預估,接受訂貨及制作,呈辦相關的文案處理。
(2)記錄、計算銷售額及收入款項。
(3)處理收入款項。
(4)統計及制作營業日報。
(5)制作及寄送收款通知書。
(6)印制、寄送收據。
(7)發貨包裝及監督。
(8)與客戶進行電話及其他相關聯絡。
(9)搜集、整理產品及市場調查的相關資料。
(10)制作收發文書。
(11)進行廣告宣傳及制作、發布媒體廣告。
(12)計算招待、出差、事務管理及旅行費用。
(13)接待方面的事務。
2.外務:
(1)探尋及決定下批訂單的公司。
(2)對下批訂單后的狀況進行調查、探究及掌握。
(3)與客戶做估價、接受訂貨及延攬交易。
(4)接受訂貨后,負責檢查、交貨的各項聯絡、協調與通知。
(5)回復客戶的通知及詢問。
(6)做有關產品進廠及檢查的聯絡。
(7)開拓、介紹客戶。
(8)客戶的訪問、接待及交際。
(9)同業間的動向調查。
(10)新產品的研究、調查。
(11)制作客戶的問候函。
(12)請款、收款業務。
(二)外務工作通常會依據客戶別或商品別,分別由正、副二人負責工作。正負責人不在時,可由副負責人或其他相關人員代為執行職務。
(三)關于營業方面的開拓及接受訂貨,則由所有負責管理者及經理負責支援及進行接受訂貨的聯絡指導。
第三條接受訂貨及運籌計劃
(一)對于客戶的資料應隨時加以適當分類、記錄下來。相關者或資料取得者也應隨時記入所得的.資料。
1.把資料分類為對交易有重要性者及不重要者,并記入下列各評核事項:組織結構、負責人員、電話、場所、資產、負債、信用、業界的地位、交易情況、付款情況、交易系統、營業情況、使用場合、交貨情況、態度等。
2.除了以上的記錄之外,還須將報紙、雜志剪貼下來,分類整理。
(二)營業業務必須依工作部門別及機器別等分掌各項工程的現況及趨勢,努力使訂貨業務與此配合一致。
(三)調查各產業或各地區、各家公司的經營狀況,并以此來掌握有利的公司、事業、公家機構等,制定有效的推銷政策,并對此展開宣傳工作,以利開拓交易的進展。
(四)每月應針對預估及實際的接受訂貨量,制成記錄表,并隨時與制造部門保持聯系。
1.客戶下個月預定訂貨量及本月份的實績。
2.各品項,各工作別的預定量及本月實績。
3.交貨、請款及收款的預定額及本月實績。
(五)為使生產及所接受的訂貨能夠容易估算,生產及庫存一定要先預估出固定的數量,在接受訂貨的同時也能做好交貨。
(六)如果客戶表示熱忱并有意舉行業務聯誼會,公司可借此機會收集情報并借此斡旋、開拓交易。第四條交易原則
(一)進行交易時,若有必要,須在交貨后不定期地訪問客戶負責人員,以利聽取他們對產品使用狀況意見,或可利用書信代詢。
(二)交貨日期原則上由營業部向工務科洽詢后決定,或由生產銷售檢查會議做出決定后通知訂貨的對方。
(三)交易應設法與對方訂立長期或持續性契約,價格方面則另由其他條項規定。
(四)所交出的貨品應力求完整、完美。
第四條營業技術預估、接受訂貨、開拓。
(一)預估成本是依據制造部門所預估的成本,并經由常務董事會議裁決,決定后提出給客戶。如果產品與過去相同,或曾提出估價單,也需就交貨日期及其他修正事項,取得廠長的認可。
(二)在進行預估時,通常需準備下列各項資料。
1.單價表;2.工時表;3.成本計算表;4.一般行情價格表。
(三)在進行預估時,須取得對方的設計明細及檢查規格書后,做正確的估計。
(四)在提出預估時,必須叮囑對方在工程及交貨方面須做好徹底的準備及聯絡,以確保日期的正確無誤。必要時可召開生產銷售會議,記下工程的有關備忘錄。
公司規章制度6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強大,根據相關規定,制定本公司的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通過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員工的技能、管理水平,來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和管理體系,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實行崗薪制來分配員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并會根據經濟發展來不斷提高員工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公平的競爭機制,多勞多得。
五、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儉,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揮集體創造精神,增加集體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追究。
公司規章制度7
一、公司規章制度的修改是否需要員工簽字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或者修改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且應當將規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即公司修改處罰條例的內容,必須經過前述的民主程序和公示告知程序。
如果規章制度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民主、公示程序已經履行完畢,那么即使員工不愿意簽署,也不影響該規章制度的效力。
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將員工簽收作為向員工告知規章制度的一種方法,如果員工拒絕簽收,那么用人單位應當通過其他方法使員工知悉。
二、公司規章制度怎樣制定才合法有效
1、規章制度的內容即要合法更要合理。
規章制度的內容,應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其中有關勞動基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及員工的其他福利待遇的規定,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標準。在實務中最常見的就是,很多用人單位規定,入職不滿三個月的不能辭職。這樣的規定與法律相沖突,即使制定了也不合法。勞動者辭職的,在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正式用工期提前三十天通知即可。
合理性就更容易理解了。例如,用人單位的員工手冊規定,上班玩手機超過5分鐘的即可辭退。辭退員工是一項嚴肅的事情,必須是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才能辭退員工,僅玩手機5分鐘就辭退員工,明顯這一規定失去合理性。
2、確定規章制度的內容要履行協商的程序。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規章制度的作用就是要對勞動者產生約束力,對于這種內容可能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制度,不能任由用人單位說了算,否則這樣制度的規章制度可能會嚴重侵害勞動者利益,讓雙方的利益嚴重失衡。因此,就規章制度的內容要同工會、勞動者或勞動者代表進行協商,這是一個民主的程序。
3、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要向勞動者公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四)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實務中,公示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關鍵是如何保留公示的證據。例如,勞動者入職時,讓勞動者仔細閱讀規章制度,然后讓勞動者在相同版本的規章制度頁面簽字,并保留好;或者組織學習規章制度的內容,保存好學習的簽到表、時間、記錄、考核規章制度的試卷。
只有遵守上述三點,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才是合法有效的。不過,目前在實務中,有的規章制度制定,沒有第二項程序。但是,只要規章制度內容不違法,并且合理的,又向勞動者進行送達和公示的,正常情況下法院或仲裁委也會認可該規章制度的效力。
三、如何制定公司規章制度
1、明確目標
制度就是公司的法律,制定制度是為了提高效率和范范風險,跟這兩個目標無關的事宜都無需制定制度或規定流程,如前述一個小公司為桶裝水制定一個制度除了裝點門面和浪費精力無他好處。
2、梳理公司各條線業務流程
公司各部門的業務都有其最簡便、規范和完整的業務流程(注意簡便和完整的矛盾統一),制定制度之前就是要梳理好業務流程,最重要的莫過于人、財、物的管理,業務流程也圍繞幾個方面展開,梳理出人事招聘、任免、考勤等工作流程;資金的流轉流程;商品或物料的管理流程。梳理業務流程的過程就是發現風險節點的過程,要找到可能發生風險的關節點;例如,人員招聘最易出現的風險是勞動合同是否簽訂,工傷保險是否生效,這可能導致公司面臨雙倍工資差額補償的損失和員工剛上班尚未辦理工傷保險卻發生工傷的損失;資金流轉上在公司資金的領取環節最易出現風險;商品物料的轉移上,在交接環節可能出現交貨卻未取得合規的貨物交收的書面憑證,如此等等,需要公司從自身業務實際出發去深入挖掘和發現風險點。
3、完善業務流程
在梳理流程的基礎上要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完善業務流程,例如招聘環節要經過幾個部門的審批,并經逐項確認合同是否訂立,保險是否生效等可能存在風險的事項;在公司資金管理上,應當做到收支分離,財務管理與現金管理的分離,賬與實的管理分離;在商品物料流轉上要求業務人員按規范取得收貨憑證。
4、根據確定完善的業務流程制定制度
如果說流程是枝干,制度則是充實枝干的枝葉。在流程完善的基礎上,需要對流程的執行做出具體的規定,例如,新員工招聘流程是面試—簽約—入職的流程,就需要制定相應的員工招聘制度明確面試的具體要求、職能部門或負責人員,簽訂合同的時間選擇、書面合同的審批、簽約后合同的管理、簽約后在什么條件下員工可以入職,例如對于危險性較高的行業應當規定在工傷保險生效后入職,避免無保險覆蓋的風險。
5、更新
制度的更新是制度保持其持久性和生命力的源泉,公司經營環境發生變化,業務操作實際流程發生變化、法律環境發生變化等等基礎的變化都要求公司制度做出相應的調整。
公司規章制度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系統的檔案管理,實現檔案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為公司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公司各部門在工作活動中構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務必按規定定期向公司辦公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據為已有。
第三條 各單位的領導應重視本單位文件資料的管理和文書立卷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四條 公司系統的文書立卷工作和檔案管理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 歸檔范圍
第五條 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合同、中標通知書等)均屬歸檔范圍。
第六條 公司文件材料應歸檔的有:
(一)公司頒發的(包括轉發的)各種正式文件的簽發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請求與上級機關的批復文件,各部門、各項目部的請求與本公司的批復;
(三)公司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四)公司召開的各種會議的全套文件以及會議構成的聲像材料;
(五)公司領導公務活動構成的重要文件,從外單位帶回的與公司有關的文件材料;
(六)反映公司經營和管理的專業文件材料;
(七)公司或公司匯總的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資料(包括電子文檔等);
(八)公司及各部門、項目部成立、啟用印章及其組織機構、人員編制等文件材料;
(九)公司及各部門、項目部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十)公司的簡介、榮譽,有紀念好處和憑證性的實物及展覽照片、錄音、錄像等文件材料;
(十一)公司及各部門領導任免、調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職工的錄用等工作構成的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領導、員工檔案;
(十三)公司解決法律糾紛問題構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或部門、項目部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十五)公司固定資產登記,財產,物資、檔案等移交憑證;
第三章 立卷歸檔要求
第七條 公司各單位應在每年3月底以前將上年辦理完畢、需歸檔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公司辦公室移交。
第八條 各單位務必嚴格遵守歸檔制度,不得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還需使用,也應先按立卷歸檔后再辦理借閱手續。
第九條 各單位向公司辦公室移交檔案時,要嚴格履行移交手續。
第十條 歸檔案卷的總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構成規律和特點,持續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區別不一樣價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體應做到下述幾點:
(一)歸檔的文件材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文件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歸檔的項目檔案應包括如下文件:各種協議、合同、營業執照(復印件)、章程、項目人員任免文件,有關項目業務的`各種意向書、紀要、備忘錄、電話記錄、請示、報告、批復及其它有關項目業務資料等。
(二)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復、轉發文件與原件、多種文字構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齊,不得分開。
(三)卷內文件材料應區別不一樣狀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齊,即批復在前,請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四)卷內文件材料應按排順序依次編寫頁號或件號。裝訂的案卷,應統一在有文字的每頁材料下方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寫頁號;不裝訂的案卷,應在卷內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編號,圖表和聲像材料等也應在圖表上或聲像材料的背面編號。
(五)永久、長期和短期案卷務必按規定的格式逐件填寫卷內文件目錄,對文件材料的題名不要隨意更改和簡化;沒有題名應擬寫題名,有的雖有題名無實質資料的也應重新擬寫;沒有職責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證清楚,填入有關項內;卷內文件目錄放在卷目。
(六)聲像材料應用文字標出攝像或錄音的對象、時光、地點、中心資料和職責者。
(七)本公司各部門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內文件目錄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發給。
第四章 檔案保管期限
第十一條 文書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為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長期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二條 確定公司檔案保管期限的原則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的,對本公司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列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動,在較長期時光內對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為長期保管。
(三)凡是在較短時光內對公司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為短期保管。
第五章 檔案的鑒定與銷毀
第十三條 公司辦公室對所保存的檔案定期進行鑒定,對于保存期限已滿的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銷毀。
第十四條 檔案鑒定工作由辦公室主持,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檔案鑒定小組,對被鑒定的檔案進行逐件審查,提出存毀意見。
第十五條 檔案材料鑒定小組審定,并經公司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
第十六條 銷毀檔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點進行監銷,監銷人要在銷毀清冊上簽字。
第六章 檔案的借閱
第十七條 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借閱本部門的業務檔案需經本部門領導批準,方可借閱。
第十八條 公司各部門借閱非本部門的業務檔案經檔案所屬部門同意或公司領導批準。
第十九條 借閱檔案務必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歸還的檔案要進行檢查、清點,并在登記薄上注銷。
第二十條 借閱檔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轉借復印攜帶檔案外出,如有特殊狀況需要轉借或攜帶檔案外出時,須經單位負責人批準。
第二十一條 借閱的檔案用完后,應及時歸還,借用時光一般不得超過十天。
第二十二條 借閱人對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第二十三條 凡借閱的檔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復印,如工作需要,應按公司有關保密規定辦理。
第七章 懲戒
第二十四條 公司員工凡違反制度,泄露秘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條例》進行處理。對涂改、拆散或未經辦公室領導批準轉借、復印或攜帶檔案外出的;視具體狀況,扣500—1000元獎金,并予以通報批評,狀況嚴重者辭職、辭退。
公司規章制度9
第一章、員工守則
一、標準:一切以公司利益為重,團結協作、努力工作、積極進取、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服務意識,以贏得客戶的滿意并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為公司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儀容儀表員工的儀容儀表關系到公司的形象和聲譽,同時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體體現:
1、員工必須以飽滿的工作熱情進入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內應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語言文明,舉止端莊。
2、上崗時員工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得留過長的指甲,身體及口腔不得有異味(上班前不得飲酒及使用刺激性氣味食品)。
3、員工工作時間必須講普通話;服裝要時刻保持清潔平整,男員工不得穿拖鞋、布鞋、露腳趾涼鞋在辦公時間內進入辦公區。
4、員工發型要大方端莊并梳理整齊,頭發要保持清潔,不得留怪異發型。
三、行為規范為保證工作秩序,員工應遵守下列行為規范
1、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2、接聽工作電話,語氣要溫柔,言語要有禮貌并簡潔明了,嚴格執行崗位規范,對于本部門其他員工或其他部門的電話有義務轉達和告知。
3、員工在崗期間,不準看非工作性的報紙和雜志;不得使用公司電腦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例如:聊天,網絡游戲等)。
4、員工在崗期間,不準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串崗、脫崗;嚴禁長時間打私人電話,嚴禁因私打長途電話。除規定人員外,其他人不得輕易在公司上網,如特殊需要,需經經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5、員工須按規定及時上交在公司內拾到的任何物品;愛護辦公設備,節約辦公耗材、下班之前應及時關閉電源(包括電腦、電燈等),關好門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嚴禁用公司的電腦等設備進行私人圖片、文件、照片等的處理或打印之類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違反此規定的,將處以50-100元的罰款。
6、員工應絕對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經經理批準,不得將公司的技術、資料、計劃、決定等商業機密向其他非相關人員甚至公司以外的員工透漏、復制或者發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對于情節和后果嚴重者,公司將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7、如員工無特殊原因,應迅速趕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務;如聯系不上,并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延誤工作者,視情節輕重分別處于警告、罰款等處罰。
8、員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到崗上班,須提前按公司規定的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9、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和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第二章、行政上班制度
一、總述
1、主管負責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釋及完善,組織檢查和分析考勤的執行情況及管理工作。
2、考勤內容包括出勤、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婚假、喪假、法定假日等。
二、考勤制度
1、周一至周日全員在崗。每天2人值班,1人為主班,1人為配班;其余人員按行政班工作時間上下班;行政班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主班上班時間為:上午7:30—11:30;下午15:0—022:00;主班第二天休息;配班上班時間為:9:30—17:00,中午不休息。
2、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3、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即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即為早退,早退當天按曠工處理。實際到崗和離崗時間均以考勤記錄時間為準。
4、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者在征得直接主管領導批準的情況下,由直接主管領導簽字,交辦公室備案,否則視為曠工;如果直接主管領導出具虛假證明則將承擔連帶責任,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與處罰。
5、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申請,經理批準后報人事部備案。事假、病假屬無薪假,即員工請假期間,不計工資。
6、遲到早退的處罰規定
(1)遲到或早退3次,15分鐘以內罰款30元,15分鐘—30分鐘以內罰款50元,30—60分鐘罰款100元,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論處。
(2)凡每月遲到或早退超過二次者,依情節輕重給予提醒、警告、張榜等處分,屢教不改者除名。
三、曠工的處罰規定
1、沒有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離崗1小時以上者及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依曠工論處。
2、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且無正當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
3、委托或代替他人簽到者,一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處分,同時罰款300元。
4、不服從公司的崗位調配而拒絕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無故曠工一次扣人民幣100元,兩次扣人民幣300元,連續礦工兩日,或一年曠工累計三日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6、凡請假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報辦公室,特殊原因電話通知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
7、如需外出提前向辦公室說明外出原因,否則視為早退。
四、請假規定除非特殊情況,員工請假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到辦公室領取《請假申請單》,并依人事權限給予審批后方為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1、員工因病或非因公受傷請假一天以內者,應補辦請假手續。
2、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傷請假超過一天者,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連續病假3天以內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級批準,3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準。
3、員工到醫院看病視為病假,以實際離崗時間填報病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
4、員工醫療期自病假之日起計算。
五、事假規定
1、員工確因私事須親自處理,可請事假。事假必須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辦理相應請假手續。
2、請假期滿,如需延長,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方可延假。如遇急事無法在事前辦理手續時,可采用通訊辦法報告相應主管上級,事后補辦手續。
3、員工因特殊原因遲到,經補辦請假手續可作為事假處理。
4、員工連續請事假兩天以內有直接主管上級批準,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準。
5、病假、事假為無薪假。
六、加班規定
1、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如員工無特殊原因拒絕加班而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延誤工作者,視情節輕重分別處于批評、罰款、除名等處罰。
2、公休日加班可補休,補休時間由主管批準安排,交辦公室備案辦公室無備案的不予承認。
第三章、辦公用品的購買
一、采購
1、統一限量,控制用品規格以及節約經費開支,所有辦公室用品的購買,都應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2、定購數量: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情況以及消耗水平,向辦公室報告,確定定購數量,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正式申請,經主管經理審批確定后,通知送貨單位在指定時間內將辦公用送到公司。
3、采購方法:在辦公用品庫存不多或者有關部門提出特殊需求的情況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則,訂購所需要的辦公用品。
4、支付:收到辦公用品后,對照訂貨單開具支付發票,經主管及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后,轉交給出納負責人支付或結算。
二、分發
辦公用品原則上由公司統一采購,分發給各部門,如有特殊情況,允許各部門在提出“辦公用品申請書”的前提下就近采購,在這種情況下,辦公用品管理部門有權進行審核。
第四章、衛生制度
一、辦公室日常衛生由值班人員負責;其他人員保持自己辦公桌周邊整潔,清爽。
二、積極參加公司的每一次大掃除,平時要保持個人辦公臺和電腦桌的干凈整潔,嚴格杜絕紙張、雜志、工具書等物品亂堆亂扔。
三、公司內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垃圾。
第五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員入職第一天,應按要求認真填寫準員工檔案,如發現所填個人資料有任何捏造、虛構等,公司將無條件開除。
二、正式員工因特殊原因離職者,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經理提出辭職申請,否則公司將不予辦理工資結算等辭職手續。員工離職時,應將所有公司財物、硬件資料、設備以及鑰匙歸還公司。
第六章、合同檔案管理制度
一、合同文檔以年代結合項目性質進行分類編號。
二、保存的合同文檔每半年清理核對一次,如有遺失、損毀,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合同管理組要加強對合同檔案的統計工作,要以原始記錄為依據,編制合同統計清單。
四、合同管理組應根據實際需要編制合同檔案檢索工具,以有效地開展合同文檔的查詢、利用工作。
五、各分公司、各部門員工可在合同檔案管理組查閱合同文檔,確因工作需要須借出查閱,須經分公司、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在合同管理組辦理相關借閱手續,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借。
六、合同文檔的保存條件:防火,防潮。
七、合同文檔必須專人負責。
第七章、財務管理制度
企業應有較完善的旅行社財務管理制度,并加以實施。具體操作如下:
一、對財務人員的要求
1、所有參與財務管理的人員要有高度責任心,工作認真負責,按章辦事。
2、總經理審批一定要嚴格控制在年度預算范圍內,如果因特殊情況超出必須經總經理同意方可執行。主管會計要及時做好各項報表和賬目,現金會計要及時準確地把每天發生的收支情況報給主管會計,并要謹慎審核各項開支實行錢賬分開。
3、現金會計和主管會計一定要配合好,把所有賬目要每月一結,每月一核算,每月一公布,做到賬款相符,不得拖延。
4、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公款,不得損公肥私,一經發現處以1000元--5000元的罰款。
二、辦公室開支審批
1、所有辦公室開支要先做出預算,報經總經理簽字批復后憑借條從現金會計處借款,憑發票報銷。無批條擅自開支的不予報銷,由個人自理。如總經理不在單位時,必須經電話征求同意后方可執行。
2、辦公開支必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若時間緊急且有人外出必須電話征求同意后方可執。
3、各位員工的`開支要及時報給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處報賬。
4、所有報銷單據一律粘好,干凈、利落、美觀。
三、團隊賬目審批
1、所有團隊、散客一經簽訂合同,應及時把所收團款交到財務部,不得個人保留團款,一經發現處以100元---1000元的罰款。
2、原則上團款專款專用,導游外出帶團需從財務部借款時,現金會計必須查看該團團款回收情況,以計調部出具的預算單上所需金額為準借出費用。如需墊款必須經總經理同意簽字,以保持公司正常的現金流量。
3、所有團隊的支出一律由計調部出具團隊預算單,并簽字后報給財務部,財務部要嚴格審核各項開支是否在預算內,各種票據數字是否吻合且有效后,方可予以報賬。
4、所有團隊團款出團前付80%,余款在團隊返回后三日之內必須全部結清,出現呆賬、壞賬追究責任,誰造成的損失誰負責;散客出團前必須全部交清費用,否則不予發團,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5、所有團隊在報賬時必須有協議合同、費用確認單、費用明細清單等,缺一不可,否則不給予報賬。并裝訂成冊。
四、業務經費開支審批
1、公司所有因業務需要的開支必須事先征求總經理同意后方可支付,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2、業務經費包括:請客、送禮、乘車費、等其他開支。
3、總經理對業務經費進行監督。
五、其它補助
1、員工當月業務電話費用按照各自的標準,月初有辦公憑話費清單統一報銷,總經理標準:實打實報;部門經理:120元/月,不超過120元按實際發生報銷;業務員:80元/月,不超過120元按實際發生報銷,
2、伙食補貼按每天10元,30天計算,300元/月,
六、財務部與計調部的合作
1、財務部與計調部之間要協作共進,互相幫助,共同把公司的核心工作做好,為公司的其他工作做好后勤工作。
2、計調部每天下班之前把當天的所出團隊情況報給財務部,以便財務及時掌握所出團隊的情況,并做好團款的預支。
公司規章制度10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各部門的工作質量及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項決議及工作紀律。
第一章、員工工作準則第二章、員工行為標準第三章、考勤制度第四章、獎懲制度第五章、辭職管理規定第六章、附則
南京xx商貿有限公司
一、員工工作準則
1、準時上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公司決定和上級主管的工作安排,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任務;積極獻計獻策,推動公司的發展。
3、樹立團隊觀念,講究集體協作;積極溝通,相互學習;避免猜忌,抵制是非,營造融洽和諧的工作氛圍。
4、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5、不得利用內部信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謀取私利。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6、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脫崗。
7、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8、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客戶的合作。
9、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10、精益求精,不斷提高工作績效。
11、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12、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13、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失時,應負賠償責任。
二、員工行為標準
1、工作時間應注意個人儀表儀態,著裝整潔明快、不著奇裝異服、不穿拖鞋。
2、辦公區域,不得喧嘩、嘻鬧。
3、早晨上班遇領導或同事應相互問候。
4、同事之間互相尊重,對領導用“職務稱”,對同事用“姓氏稱”或“姓名稱”。
5、接聽電話應用普通話說,切忌大聲、生硬或用方言應答。通話語言簡明、不聊天或說與工作無關的事。
6、愛護、節約辦公用品,公用物品使用后歸回原位。
7、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因公外出時向部門領導交代清楚事由、所需時間等;接待來訪、業務洽談應在接待室或會客區內進行。
8、保持清潔、良好的辦公環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在辦公區域進食、聊天、高聲喧嘩。
9、未經許可不得隨便翻看他人的文件、資料等。
10、樹立與加強保密意識,嚴格尊守各項規章制度。
三、考勤制度
工作時間:
1、本公司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8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00分,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遲到、早退:
1、上班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X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X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X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獎金、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請假:
1、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因身體不適等緊急原因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聯系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
2、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否則相關審批人員要承擔相應的后果。
3、部門主管請假,須經董事長批準,報行政部備案。
4、員工生病不能堅持工作,請病假1天以上的,就提交醫院出具的病歷本或病假證明,病假期限屆滿時,員工就返崗。
5、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6、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在早晨八點三十分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7、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8、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9、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超過請假期限不到崗的,一律作曠工處理,曠工1天,當月全勤不予記發,另扣發工資X元/天。
四、獎懲制度
1、上班時間遲到五分鐘以內的罰款20元/次,當天遲到30分鐘以上扣除半天工資。早退的按曠工處理。若有急事需提前下班或不能準時上班的,必須提前向倉庫主管請假。
2、上班時間脫崗,無故缺勤者罰款50元/天。
3、不服從倉庫主管工作安排或者不積極主動的協助倉庫主管完成自己工作的罰款30元/次。若對倉庫主管的工作安排有意見,必須完成工作后當面向倉庫主管提出,或可向倉庫主管直屬上司投訴。
4、收條、出倉單名稱含糊,規格型號不分,字跡潦草的罰款5元/單。
5、在收發貨過程中,有與貨品不符(數量、規格、重量、品名不符)而未能發現,經他人發現和指出的'處罰有關人員30元/次。南京xx商貿有限公司
6、貨物整理不及時,擺放不符合標準罰款5元/次。
7、貨物跟蹤不及時,貨物計劃不準確,人為因素導致斷貨,滯貨的罰款50元/次。
8、賬本登記錯誤,并且錯誤之處,不按規定改正,或不改正的罰款20元/筆。
9、盤點不及時,盤點數據不準確的罰款30元/次。
10、沒有要求供應商按公司相關文件過磅的罰款50元/次。過鎊時沒有監督執行過鎊流程的罰款30元/次。
11、伙同司鎊員偽造數據,交公司處理。倉庫將拒絕相關人員繼續在倉庫上班。
12、賬表不符,賬實不符的罰款10元/筆。
13、電腦錄入錯誤,未能及時發現及更正的,被他人發現指出后罰款10元/筆。
14、報表數據錯誤,上報不及時的罰款50元/次。
15、材料出、入庫手續不全,違規辦理入庫、出庫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16、當月累計出錯10次(筆)或者罰款超過200元以上者,除罰款外公司另行處理。
17、同一錯誤屢教不改者,納入工作改進計劃考察期,考察不合格將辭退處理。
18、工作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公司相關文件執行。南京xx商貿有限公司
19、當月無出錯記錄及罰款記錄的,將在工資績效考評加分獎勵。20、對倉庫管理工作提新的建議或意見被采納的,將在工資績效考評中加分獎勵。
21、對于積極幫助他人改善工作狀況、帶領新員工不遺余力,使得新員工能迅速適應獨立工作的,將在工資績效考核給與加分獎勵。
22、對公司做出積極貢獻的,將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獎勵。
五、辭職管理規定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寫明真實辭職原因,填好后交主管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然后交行政部。
2、行政部呈總經理審批。
3、行政部根據總經理的批準意見,通知申請人。
4、申請人向行政部索要《手續辦理清單》和《工作交接清單》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5、行政部憑《手續辦理清單》、《工作交接清單》和考勤記錄予辭職者計算工資呈總經理審批。
6、財務部根據總經理審批意見,在發薪日予辭職者結算工資。
7、對無視公司規定,不辦任何手續就擅離職守,或辭職要求未獲批準就離開公司的員工,視為違反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公司扣發一個月工資,同時必須承擔由此給公司造成的各種損失。公司可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保護公司的利益,包括向社會公布其行為。對情節特別惡劣者,公司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
六、附則
1、本條例由頒布之日起生效。
2、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南京xx商貿有限公司。
3、本規章制度之解釋權歸南京xx商貿有限公司。
4、本規章制度條例未明示之事件,適用國家有關的規定處理。
公司規章制度11
一、職工的使用、考核與晉升
(一)職工的聘用原則
公司對所屬人員的調配使用按照學用一致和用其所長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調配、雙向選擇,擇優聘用。
(二)職工的考核
1。考核標準、依據及原則
職工的考核制度是實行崗位責任制的關鍵,考核職工以德才兼備為標準,以執行各類人員崗位制為依據,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際的原則。
2。考核時間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隨年度工作總結一起進行。
3。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
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業務技術提高,知識更新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
4。考核組織
在年度考核時,設立非常設性的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小組,負責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5。考核方法
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第三章檔案管理制度
為執行國家《檔案法》的規定和加強檔案的管理,特制訂本辦法。一、公司各部門和項目工作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盤片、錄像等凡有保存和利用價值的均應作為檔案材料。
二、檔案是公司的集體財產,由綜合部負責統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資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檔案的管理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檔案類別,制定各類的編號規定;
2、嚴格檔案材料的接收手續,仔細檢點移交的歸檔材料并履行移交簽字手續;
3、檔案材料的立卷及編制總目錄;
4、檔案材料的檢查工具,制定借閱辦法,重視機密文件,要經領導批準后,方可借出;
5、做好檔案匯編和利用的統計;
6定期清點檔案,經組織鑒定后銷毀無保存價值的材料。
四、凡檔案材料均要求字跡工整、審簽手續齊全,禁用字跡不牢固和易褪色的'書寫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與歸檔期限
1、行政文書類材料,在完成該項目活動后由專職人員于半月內整理歸檔。
2、工程項目工作類的管理和技術性材料,在完成項目合同任務,后項目工作組一個月內整理歸檔。
六、行政文書類材料的歸檔范圍見附件一。項目工作類材料的歸檔范圍見附件二
七、其他如人事、勞資、經營、財務、資產設備類檔案材料的范圍另行補充。
八、保守機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損害本公司利益的資料信息。
九、遇到有關人員查尋資料要隨時予以協助。
公司規章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員工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規范工資支付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深圳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員工。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依照本條例執行,但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等除外。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關系雙方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但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下列費用不屬于工資:
(一)社會保險費;(二)勞動保護費;(三)福利費;(四)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五)計劃生育費;(六)其他不屬于工資的費用。
第四條 本條例所稱標準工資,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為用人單位提供正常勞動應得的勞動報酬,但不包括下列各項:
(一)支付周期超過一個月的勞動報酬,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年底雙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結算的業務提成等;(二)無確定支付周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的獎金、津貼、補貼等;用人單位支付給員工的標準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
第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
第六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等非貨幣形式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至少每月向員工支付一次工資。
第七條 市、區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對本條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公安、工商、建設等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協助勞動保障部門做好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資支付一般規定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通過集體協商或者其他民主方式依法制定工資支付制度,并向本單位全體員工公布。
第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約定工資及其支付周期、支付日等內容。
第十條 實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資的,應當每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資的標準預付部分工資。 加班工資支付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第十一條 工資支付周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第七日;工資支付周期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的一個月;工資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的六個月。
工資支付日遇法定休假節日或者休息日的,應當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因故不能在約定的工資支付日支付工資的,可以延長五日;因生產經營困難,需延長五日以上的,應當征得本單位工會或者員工本人書面同意,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員工的勞動關系依法解除或者終止的,支付周期不超過一個月的工資,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過一個月的工資,可以在約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第十四條 員工工資應當從用人單位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計發至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之日。 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時,員工月度獎、季度獎、年終獎等支付周期未滿的工資,按照員工實際工作時間折算計發。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應當制作工資支付表。
工資支付表應當有支付單位名稱、工資計發時段、發放時間、員工姓名、正常工作時間、加班時間、標準工資、加班工資等應發項目以及扣除的項目、金額及其工資賬號等記錄。
工資支付表至少應當保存兩年。
用人單位支付員工工資時應當向員工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資清單,并由員工簽收。工資清單的.內容應當與工資支付表一致,員工對工資清單表示異議的,用人單位應當予以答復。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工資支付給員工本人。
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委托銀行發放的,應當將工資存入員工本人賬戶。
用人單位以現金形式支付員工工資的,應當由員工本人領取,并在工資支付表上簽收。員工因故不能親自領取工資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領,但應當提供書面的授權委托。員工死亡的,工資由其繼承人或者受遺
贈人領取。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以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其工資折算按照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小時、每月平均工作二十一點七五日計算。
第三章 加班工資支付標準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一)安排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二)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的百分之二百支付;(三)安排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的百分之三百支付。
第十九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員工,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員工實際工作時間達到正常工作時間后,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工作的,視為延長工作時間,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用人單位安排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安排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第四章 假期工資支付標準
第二十一條 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期間休假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資。
實行小時、日工資制和計件工資制的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期間休假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的標準,支付其法定休假節日期間的工資。
第二十二條 員工依法享受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等假期的,用人單位應當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員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假期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的標準支付其假期的工資。
第二十三條 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醫療,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員工病傷假期工資,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第二十四條 員工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工資或者工傷津貼按照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員工請事假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間的工資。
第二十六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員工,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實際工作時間達到正常工作時間后的休息期間,用人單位應當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第五章 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二十七條 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一)依法行使選舉權或者被選舉權;(二)當選代表或者委員出席區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政府、黨派、工會、共青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會議;(三)作為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或者作為證人參加訴訟、仲裁活動;(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會委員參加工會活動;(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非因員工本人過錯,用人單位部分或者整體停產、停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停工員工在停工期間的工資:
(一)停工一個月以內的,按照員工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支付;(二)停工超過一個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第二十九條 因員工本人過錯造成停工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該員工停工期間的工資,但經認定屬于工傷的除外。
第三十條 員工被判處管制或者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適用緩刑或者被假釋、監外執行、取保候審,勞動關系未解除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其提供的勞動支付工資。
第三十一條 員工涉嫌違法犯罪被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或者受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的工資。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進行清算時,清算組織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的清償順序,首先支付欠付的員工工資。
第六章 工資扣減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從員工工資中代扣或者代繳下列費用:
(一)員工本人工資的個人所得稅;(二)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三)協助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由員工負擔的撫養費、扶養費、贍養費;(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用人單位從員工工資中代扣或者代繳的其他費用。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可以從員工工資中扣減下列費用:
(一)員工賠償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單位經濟損失的費用;(二)用人單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的違紀經濟處罰;(三)經員工本人同意的其他費用。
用人單位每月扣減前款第(一)、(二)項費用后的員工工資余額不得低于最低工資。
第七章 最低工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所稱最低工資,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后,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限額的勞動報酬。但下列各項不得作為最低工資的構成部分:
公司規章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1、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_____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2、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1、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年齡等情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2、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3、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符合崗位錄用條件。
4、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員工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5、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6、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7、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按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8、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至6個月: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合同期限滿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即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員工領取勞動合同時應當簽收。
2、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簽字、公司加蓋公章方能生效。
3、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4、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當簽署雙方協議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5、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全部工作。
b、無正當理由經常不能按時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7、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6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5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8、公司與員工可以依法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9、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8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10、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_____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11、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12、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在合同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3、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在勞動者提供必要證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4、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1、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實行非全日制、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2、員工作息時間根據季節和工作特點由各部門自行安排。
3、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4、公司執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體日期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5、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_____: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_____3天。
(2)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3)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年休假: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按照該員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_____
1、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當地勞動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和公司為員工交納的社會_____福利待遇。
2、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3、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即員工本人的崗位工資標準)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1、75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4、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班工資;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5、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6、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員工需查看工資清單的,公司應給予方便。
7、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并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后15日內支付員工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8、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9、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80%。
10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11、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12、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全額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全額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全額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員工因私事請假,事假期間公司不發放工資。
13、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_____費。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經員工確認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_____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14、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15、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_____,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_____待遇。
公司規章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廠方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廠方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廠方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員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3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廠方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4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廠方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5條、廠方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聘與培訓教育
第1條、廠方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條、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3條、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4條、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5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廠方。廠方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6條、廠方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7條、廠方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個月至6個月: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2個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1條、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2條、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4條、廠方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廠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5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廠方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員工招聘和錄用條件:(此錄用條件僅作參考,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標準)
A、根據本工廠特點,按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擇優
B、所招員工須通過專業知識及技能的測試(根據需要選擇口頭或書面兩種方式)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例如:造成公司損失達到1000元等)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廠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損失金額達到“嚴重”的標準)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廠方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廠方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廠方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廠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提示:廠方組織員工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必須要以書面的形式把經過何種培訓及調整何種工作崗位記錄下來,以便作為一份有力的證據)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廠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7條、廠方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廠方下列損失:
(1)廠方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2)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廠方支付違約金。
第8條、非廠方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試用期的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
(1)知悉廠方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2)員工給廠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規定賠償廠方的損失。
第9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_____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出入廠區管理
第1條、員工出入廠區需憑本人廠牌,由保安登記出入時間。
第2條、員工上下班時間出入工作場所,須服裝整齊,并佩戴廠牌。
第3條、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持有簽準有效的放行條。
第4條、上班時間因私外出按請假論處,保安憑簽準有效之“外出申請單”放行。
第5條、員工攜帶箱包等行李出廠,一律自覺接受保安開包檢查,否則不予放行。
第6條、凡公司財產(無論有無用處)未持經公司指定干部(管理課主管)簽核的放行條均不得帶出工廠,違者以偷竊論處。
第7條、公司_____外出,須由需求單位填寫派車單,經公司指定主管簽核后方可放行。
第8條、員工下班后不得隨意在生產區域走動、逗留。
第9條、來訪者,由門衛問清來訪單位來訪事由后聯系被訪者,得到被訪者同意后,填寫“訪客登記表”,發給其“訪客證”(訪客證須佩戴于來訪者的左胸前)并指引其進入會客室等候。會談后,來訪者出廠時交還“訪客證”,門衛并在“訪客登記表”上注明出廠時間(訪客單位上須有被訪人簽名)。來訪人員除非由總經理以上核準,可免登記“訪管登記表”。上班時間謝絕私訪。
第10條、應聘人員,由門衛通知指定人員,得到同意后,由保安帶其至會客室或者指定考試場所面試。
第11條、未經總經理批準,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讓外來人員進入參觀生產車間、實驗室等公司管理區域。
第12條、_____應于指定地點停放,送貨車于指定地點卸貨、點收,裝卸貨柜時,保安監督,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第13條、一切違禁品禁止進入廠區,員工摩托車和自行車應于指定地點停放
第五章、打卡管理制度
第1條、公司采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總經理特準之人員外,全體在職人員上下班、加班均需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人打卡,否則當事人雙方記大過處分。
第2條、上下班在指定地點打卡,打卡后工卡必須插在指定的卡位,嚴守秩序,不得插隊、擁擠、吵鬧。
第3條、不得提前在打卡處等候打卡,下班時間鈴響后方可排隊打卡,若有違反,查實后予以處分,領班應負連帶責任。
第4條、打上班卡后不得接著打上班卡(即打連卡),兩次打卡時距最低是半小時。
第5條、不得無故提前上班或延后下班,如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后,須按公司規定進行加班申請,否則總務科在統計加班工時時,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時間進行核算,嚴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條、上下班工時均以半小時為單位,未滿半小時的不予計算,員工上班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打卡。
第7條、因出差無_____常打卡者,總務部憑“外出申請單”簽卡,因其它公務無_____常打卡者,應在公務結束后以“內部聯絡單”形式呈上級主管簽字后交人事簽卡。
第8條、因打卡機故障造成無法打卡或打卡出錯,由領班或統計員清點人數,送卡交總務部簽卡。各部門主管無權簽卡。
第9條、保安監督打卡,上下班時工卡應置于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動工卡,涂改、毀壞或藏匿工卡。
第10條、上下班認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個月最多不得超過兩次,漏打卡者于當天或第二天上午寫內部聯系單,員工找主管簽,職員找廠長或經理簽,人事接單后予以簽卡。漏打卡超過連兩次的,漏打部分不計考勤,凡打卡時間混亂、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找人事簽卡者一律不計工時。
第11條、自己簽卡、涂改工卡視為無效,并給當事人記小過處分。
第12條、毀壞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亂畫、粘貼他人工卡上的工時等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第13條、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污跡,不能折疊變形,如有遺失,應及時向總務部申請補辦。
第六章、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1條、廠方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制定工作時間;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員工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并自覺打卡,無故未打卡者按缺勤處理。
第3條、廠方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4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5條、員工當年度法定節假日以_____公布的為準。
第6條、工傷假: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在公司所屬區域內,因公受傷者,憑醫院證明,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體規定參照工傷相關規定)。
第7條、_____:員工本人在職期間結婚(以領取結婚證為準),且在領取結婚證后1年內可申請_____,_____包含休息日,不得分開休。銷假時必須附結婚證明,供人事備案,_____期間工資照付。
第8條、喪假: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子女)亡故,給與3天的喪假,返廠時必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供人事備案,假期工資照付。
第9條、、探親假:給予省外工作員工每年度3天的探親假,探親假期間工資照付,往來差旅費員工自行承擔。
第10條、年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須提前兩周申請,并經主管同意,工資照付。
第11條、產假: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增加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符合本省/本市計劃生育條例的,依據條例給予額外獎勵假。員工休產假前須提供結婚證、生育服務證、戶口本、診斷證明等有關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并提供員工本人簽字確認的證件復印件。復印件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12條、陪產假:根據本省/本市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給予陪產假,工資照付。
第13條、流產假: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應根據醫院診斷證明,妊娠不滿四個月的,給予15天的產假;妊娠在四個月以上的,給予42天的產假。
第14條、事假:有需要先填寫請假單經公司指定干部核準后方可離開,年終考績會參考此項,請假期間不付工資。請事假未經批準未到崗的,按曠工、計。
第15條、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須治療休養者,可請病假,并須提供正規公立醫院蓋章的病_____明。
第16條、員工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單,干部人員請假須有職務代理人,特殊情況事后需補請假單,延假也需補寫請假單。
第17條、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請者,必須由部門主管、經理簽名批準后,再交至總務科方可生效。
第七章、工資福利與社會_____
第1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
第2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廠方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條、廠方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廠方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條、廠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5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廠方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_____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廠方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_____受到廠方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工廠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6條、廠方按照法律規定為員工辦理相關的社會_____手續,并依法支付應由廠方負擔的社會_____待遇。
第八章、勞動安全衛生與_____
第1條、廠方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2條、廠方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條、廠方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工廠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4條、廠方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_____,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第5條、用電安全
(1)普通員工應掌握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操作用電設備的員工除應懂得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外,還要懂得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熟知電氣安全操作規程,懂得電氣設備在安裝、使用、維護、檢收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員工違章使用電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
(4)工廠內的電源開關,未經授權,禁止員工隨意操作。
(5)電氣設備著火,要立即切斷電源,并用干粉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滅火。
第6條、特種作業安全
(1)特種作業是指可能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目前廠方的特種作業包。
(2)特種作業工作人員須取得國家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3)特種作業人員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規作業。
第7條、消防安全
(1)自覺遵守廠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2)廠方禁煙區內禁止吸煙。
(3)廠方內禁止私自動用明火。動火作業須得到批準,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
(5)積極參加廠方組織的消防演習,學會使用消防栓和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撲滅初期火災技能,了解火災報警方法,認識火場逃生要領,提高滅火自救能力。
(6)發生火源、火災的應及時報告并報警處理。
第九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1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2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廠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廠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廠方環境衛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廠方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_____、_____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廠方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_____;
(9)關心廠方,維護廠方形象,敢于同有損廠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_____。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廠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廠方的商業秘密。
第3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廠方;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十章、獎勵與懲罰
第1條、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_____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廠方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嘉獎,根據實際情況給人民幣100元至100000元不等的獎金。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3)遇到災變,勇于負責,措施得當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小功一次,給予獎金_________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災變,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2)對于自身事業有重大改善,為公司帶來直接或間接顯著利益者;
(3)如公司發生_____事件能提供線索,最后能破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大功一次,給予獎金_________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避免危險減少者;
(2)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3)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對產品改良有重大貢獻或使成本顯著降低者;
(5)確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第2條、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廠方,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3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廠方對違規_____、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并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_____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廠方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廠方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第5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并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廠方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廠方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_____而使廠方利益受損的;
(5)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玩網絡游戲的;
(6)將廠方內部的文件、賬本給廠方外的人閱讀的;
(7)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8)未經同意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第6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經查證屬實,予以辭退并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構成犯罪的,并報公安或相關司法、執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玩忽職守、貽誤工作、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直接造成設備損壞、停工、停產,損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傷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負責任,本人經營看管的公共財物被騙、被盜,或由于本人過失生產廢品、浪費燃料、原材料,給企業造成損失1000元以上的;
(3)尋釁鬧事、打架斗毆、聚眾賭博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_____,違_____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揮霍浪費國家資財,損公肥私,濫發獎金的;
(5)有__________、投機倒把、_____販私、行賄_____行為的;
(6)_____、_____、侵占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7)違反廠方保密制度,泄露廠方商業秘密,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第十一章、公司考核辦法
目的:為合理評核全廠所有在職人員工作績效,_____表彰先進工作者,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達到提升全廠營運績效之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1條、適用范圍:全廠在職人員。
第2條、相關權責:管理部、人事處:負責制定和監督實施全廠績效評核,并稽核其執行狀況。
第3條、評核方式:各單位每月31號前需對在職員工績效作出評核,以使彈性薪資發放以及崗位調動有所依據,并將評核結果填寫于《月績效評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課。
(1)評核及核定權限:
員工:由其組長進行評核,并送交單位及部門主管核定;
組級干部、技術人員:由單位主管進行評核,并送交部門主管核定;
課級干部、工程師:由部門主管進行評核,并送交總經理核定;
(副)經理級(含)以上干部:由總經理、董事長核定。
(2)人事課審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狀況、獎懲狀況、違規率等,并送交各單位,作為各單位評定級別之依據。
(3)評核等級評分標準
A、年度營業目標中月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B、各立項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C、各項目之達成狀況;
D、各業績之達成狀況;
E、個人產能、質量及日常表現;
F、其它能體現具體價值的工作。
(4)特別管理項目中,按項目或簽呈中涉及的績效考核因素,或依生產會議或經營會議中決議之評分依據。
(5)績效獎金之評定等級具體辦法:
評定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對被評定人員進行觀察考核,將每項達標情況設定優、良、中、差四個級別,公司將根據員工之評定結果給予發放浮動獎金。每個員工不論職位高低,連續3個月(含)或者一年內累計3個月(含)的評定結果中出現3個“差級”的,視為該員工不適合本工作崗位,公司有權對其作出調崗工資,薪資將按照新崗位標準發放。
第4條、人事統計:人事課依各單位評核成績計算需發放獎金并呈總經理核定。
第5條、總經理核定:由總經理依廠內營運績效,決定績效獎金總額,評核部分有問題時,則退回人事重新計算。(企業可以使用根據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二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1條、工廠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廠方秘密的義務
第2條、以下內容屬于廠方的保密范圍:
(1)經營信息
A、廠方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B、廠方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C、廠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D、供銷情報及客戶檔案;
公司規章制度15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并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業務。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接待
4、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5、員工在工作時間內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必須穿著工服,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二、生活作息
1、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作息時間規定
上班時間早8:30(8.30 - 9.30晨會)
午休12:00——14:00
下班時間晚19:00
3、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托、替他人簽到。
4、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后方可離開公司。
6、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后補交相關證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息。
三、衛生規范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辦公區域內嚴禁吸煙。
5、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6、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和公共財產,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打游戲,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1個月,考察期為7天如果在考察期離職沒有基本工資,員工在試用期內按月進行考評。
3、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
5、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和公司同事交流和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并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0、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1、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檔存儲、殺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規定
1、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數據等信息。
2、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備份及存檔工作,并妥善記錄網絡密碼及口令。并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絡口令清單。
3、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4、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并主動向上司匯報工作情況。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權限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辭退處理。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系,鼓勵并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人事部門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每月
15、3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行政財務部門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后,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后,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人事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絡上相應的位置上。
3、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
4、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做好及時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U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九、網絡管理
1、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絡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出現在網絡上。
3、嚴禁在公司網絡上玩任何形式的網絡游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禁止利用公司網絡下載各種游戲及大型軟件
5、公司網絡結構由網絡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絡結構,個人電腦及服務器設備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絡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置,不可擅自更改。
6、嚴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壞公司網絡的正常運行。
十、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跡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獎勵20-500)
B、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獎勵20-500)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罰款50元-500元或者辭退)
B、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罰款200元)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罰款200元)
D、公司員工不得代理和推廣其他游戲。(罰款200元)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獎金為1000元,于年終考評后一次性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6、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將給予一周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后方可休假)及1000元的一次性旅游補貼。
十一、經費管理
1、因外出購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時,應使用釘釘中的備用金申請填寫資料提交由主管部門審批。
2、員工報銷使用釘釘報銷功能填寫資料由主管部門審批。
3、公司員工因公外出辦事,續愛護使用車輛,遵守交通規則,不得酒后或者醉酒駕車。
4、公司薪金發放日定為每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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