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規章制度精選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規章制度1
第一條、為了合理規劃和保護城市中學、小學、幼兒園建設用地,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市區的中學、小學、幼兒園的校園現有建設用地和規劃預留建設用地。
第三條、中學、小學、幼兒園的規劃和建設,應當根據《福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合理布局,配套建設,逐步實施。
第四條中學、小學、幼兒園的設置規模,應當按照規劃技術規范,根據所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分布狀況合理確定。
中學、小學、幼兒園建設用地面積,按國家和省規定的生均用地定額執行。
第五條、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市教育主管部門確定中學、小學、幼兒園建設用地規劃紅線,報經市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第六條、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配套建設的中學、小學、幼兒園,其選址定點和設計方案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市教育等有關部門會審確定。
第七條、建設項目按照規劃需要配套建設中學、小學、幼兒園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出讓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等文件中明確中學、小學、幼兒園的用地面積和權利歸屬。
規劃配套建設的中學、小學、幼兒園必須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建設項目分期進行的,應當按照規劃要求交付使用。
規劃配套建設的中學、小學、幼兒園,未經市政府批準,不得改變使用性質。
本規定修改前配套建設的幼兒園的產權歸屬,適用當時的規定。
第八條、嚴格控制拆遷或占用中學、小學、幼兒園的校舍或場地。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校舍的,拆遷人應當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優先就地、就近安置,并按原面積和用途歸還產權,互不計價;因城市建設需要占用學校場地的,應當就近按原面積補還。
第九條、禁止將中學、小學、幼兒園的規劃預留建設用地改作他用。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必須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市政府批準。
第十條、因市政建設等確需臨時占用中學、小學、幼兒園建設規劃預留建設用地,必須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批,并向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禁止在批準臨時用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教育建設需要時,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應當按規定的期限自行拆除,不予安置和補償。
第十一條、不得在中學、小學、幼兒園的現有用地內興建教工住宅。
不得在中學、小學、幼兒園的現有用地內興建與教學無關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因特殊情況確需建設的,須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市政府批準。
第十二條、未經市政府批準,擅自批準調整中學、小學、幼兒園規劃預留建設用地的,批準文件無效,調整的土地由市政府責令退回。
第十三條、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批準書,擅自占用、改變中學、小學、幼兒園建設用地的,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違反本規定,未按規劃要求配套建設中學、小學、幼兒園或者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的,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配套建設中學、小學、幼兒園的投資額百分之十至二十的罰款。
第十五條、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玩忽職守,濫用權,造成損失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規章制度2
一、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安全責任書,有宣傳標語。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崗位職責、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兒園的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筑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于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 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10、幼兒園內不能裝設蒸汽鍋爐房。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兒童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應急燈每l o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標志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于1.0,標志的間距不大于20m 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志的距離不大于l omo
17、每層建筑面積大于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
幼兒園規章制度3
1、餐廳衛生管理由各校膳管組織負責實施。
2、餐廳炊管人員要提高衛生意識,應知應會衛生常識。
3、餐廳采購膳管會應作出明確規定,防止變質、過期食品和有毒食品進入,防止食物中毒。
4、飯桶、碗筷等炊具容器定期消毒。
5、食品衛生做到三防、四隔離。三防:防塵、防蠅、防;四隔離: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天然冰隔離、食品與藥品隔離。
6、炊事員個人衛生:上班穿工作服,有健康證并驗訖,操作時不吸煙,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發、勤剪指甲、勤換衣服)。
7、廚房餐廳衛生要求:無積塵蛛網,無殘渣、剩飯,物品用具整潔,放置整齊。有消毒器具和藥品。
8、餐廳四周衛生包干區,經常打掃,保持清潔。
9、倉庫管理衛生要求:室內清潔,物奇放整齊,離墻墊高,嚴防糧食、蔬菜和其他食物蟲咬、鼠吃和爛變質等現象發生,做好滅鼠除蟲工作。
10、膳管會要隨時抽查餐廳的衛生工作,學校每年為炊事員體檢一次。
11、逐步改善衛生設施,添置衛生設備。
12、餐廳衛生管理與炊管人員的年度考核掛鉤。
幼兒園規章制度4
為了加強保衛消防管理、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并綜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保衛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誰主管,誰負責的方針”。
2、行政主管領導、法人代表對安全保衛工作全面負責。各室主要負責人對各室安全保衛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3、各室經常進行自我安全檢查。
4、各室須明確一名同志協助負責保衛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驗,并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有關學習、培訓。
6、對各辦公室的降溫、取暖用電、照明用電、設備用電等電器實行專人負責管理。
7、不亂拉、亂接電源,嚴格控制大功率用電設備,電源設備由專人負責。
8、在走道上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檢查辦公室門、窗是否關牢、電源是否切斷。
蘇州工業園區東港實驗幼兒園
二〇〇五年九月
幼兒園規章制度5
園長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幼兒園內外各項活動的工作
2、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教育部門及幼兒園的有關方針、政策。
3、對幼兒園教職員工進行聘任、調配、指導、檢查和評估并給予獎罰。
4、組織領導幼兒園衛生保健,教育教學等工作,加強對幼兒生活管理,保證幼兒生命安全,促進幼兒健康成長。
5、組織領導幼兒園教育改革,總結幼兒教育、教學經驗,努力提高保教質量,組織政治、業務學習。
6、做好幼兒園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并督促執行幼兒園各種崗位責任制。
7、堅持勤儉辦園的方針,管理好幼兒園經費、財產和園舍設備,美化、綠化園舍,不斷改善辦園條件。
8、組織和指導家長工作,加強與社會、家長的聯系,不斷獲取幼兒教育的新信息,爭取社會各方面對幼兒園的支持和配合。
教研組長崗位職責
1、組織教師貫徹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章》和《幼兒園管理條例》及全園教學工作計劃,結合本園特點,制定教育教學工作計劃,合理安排幼兒一是生活并組織實施。
2、定期對幼兒教育、教學工作進行檢查考核,根據學校要求組織對教員的考證工作,出具考評鑒定。
3、制訂和組織好各年級組的教研活動計劃并組織教師進行教學研究,探討教育方法,總結教學經驗,每學年進行一次教學工作總結(書面)上報園務委員會。
4、組織對教師的考核,保證按時完成保教、語訓計劃,記好教養筆記,及時進行分析總結和推廣。檢查教師觀察幼兒身心發展和教育教學工作進展的記錄,并給于指導。
5、經常檢查教師職責的落實情況,負責向園務委員報告工作。
6、組織教職人員進行政治和業務學習,開展保教語訓的科研活動,摸索教育幼兒的規律,提高教學質量。
7、與家長保持聯系,保證幼兒的生命安全,杜絕任何危害幼兒生命安全的事故發生。認真組織好對外(家長等)開放觀摩活動。
8、指導生活教師配合帶班教師完成保教任務。協助行政組長指導生活教師認真做好衛生、保健、消毒工作及幼兒一日生活常規。
教師崗位職責
1、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管理條例》及全園工作計劃,結合本班幼兒特點和個性差異,制定教育教學工作計劃,合理安排幼兒生活并組織實施。
2、積極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及保教語訓科研活動,摸索教育幼兒規律,探索教育方法,提高保教質量。
3、指導并配合保育員做好本班的衛生保健工作,給幼兒創設良好的環境。
4、按時完成保教計劃、教養筆記、效果及經驗,分析觀察幼兒的身心發展規律并做好記錄。
5、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教研組長匯報工作,接受其檢查和指導。
6、保證幼兒的生命安全,杜絕任何危害幼兒生命安全的事故發生。
7、與家長保持經常聯系,通過各種方式與家長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保育和教養任務,使幼兒健康成長。
保育員崗位職責
1、認真完成本班房舍、設備、環境的清潔衛生工作,并負責園舍消毒。
2、在教師指導下,管理照顧好幼兒生活,并協助教師組織好各種教育、語訓、體育等活動。
3、組織和管理好幼兒盥洗、進餐、飯后漱口、散步。
4、配合保健人員做好幼兒體檢、預防接種和經常性的安全工作,確保幼兒的生命安全。
5、管理好本部公用設施,教、玩具的管理和消毒工作。
6、及時做好幼兒衣物清洗保管工作,經常整理衣柜。
安全制度
1、建立以園長為核心的領導小組,對園內的安全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2、保證安全設備落實,每層樓設滅火器,有專職消防員。
3、加強安全教育,確保在園師生的生命安全。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清點人數,防止幼兒離群,尤其是新生,發現走失及時報告、尋找。
5、教育幼兒團結友愛,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爬高、不猛跑,不攀登陽臺欄桿,以免跌傷、碰傷。
6、不讓幼兒單獨到廚房、爐子邊等危險地方玩耍。
7、隨時檢查幼兒口袋有無危險物:如小刀、小釘、角子線、小彈子等。
8、加強安全意識,嚴防幼兒往嘴鼻塞異物。
9、熱水瓶、剪刀、藥物、針等要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10、吃魚、排骨或有核食物時,提醒幼兒不講話,以免卡傷食道。
11、及時檢查大型玩具及一切用品,發現損壞及時修理。
12、給幼兒服藥要看清楚姓名、藥量。
13、一旦出了問題(包括一切不安全問題)時,及時報告園長。
14、電氣插座要安裝在幼兒觸摸不到的地方。
15、食堂人員在使用機械設備時,要嚴格操作、規范操作。
16、嚴禁幼兒進食堂。
家長工作制度
1、每學期組織1―2次家長日活動,活動形式可舉行家長會,由幼兒園或班主任負責組織,向家長宣傳新《綱要》精神及匯報教育教學情況及要求,并讓家長觀察教師組織的半日活動,也可以舉行全園性的家園同樂親子活動。
2、建立家長委員會,每班選二名家長參加,每學期開會1―2次,收集反映,征求意見,共商幼兒園建設大計,協調幼兒園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一致性。
3、設立家長園地,定期向家長介紹教學內容、育兒知識、國內外重大實事、需家長配合的事項,平時,幼兒連續三天不來園,教師須主動打電話與家長聯系,了解原因,應情況進行家訪。定期公布幼兒伙食開支,營養分析和身體體檢情況等。
4、設立家長意見箱,對提出意見及時答復。
5、每學年各班要對全體幼兒家庭普訪一次,寫出家訪記錄,并附有家長留言。
6、每年按幼兒不同年齡階段分別組織家長學校,向家長傳授系統科學的教育知識,使家長成為合格的教育者。
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
1、每天晨接和晚送教師應微笑對待每一位幼兒。
2、早晨8:30分前要求家長陪同幼兒送到班主任手中。
3、家長不能任意叫其它人來接幼兒,如有要事可事先把來接幼兒的人帶來與班主任認識,并說清事情及時間。
4、幼兒如有要事不來幼兒園,需事先向班主任請假。
5、幼兒連續三天不來園,教師須主動打電話與家長聯系,了解原因,應情況進行家訪。
6、下午4:00以前家長不準進園接幼兒(特殊情況除外)。
7、放學后教師應等全部幼兒離園后放可下班。
幼兒園教師值周、值日工作職責
早班教師負責把各班教室門打開,接待幼兒入園,看管好幼兒安全。
遲班教師下午4:40分在中(1)班教室等待各班教師把沒接走的幼兒接下,并負責等待最后一位幼兒接走。
值周教師每日早上7:10――7:30在學校大門處接待幼兒,并負責整周的衛生、保教、安全檢查工作,做好周評及登記工作。
值日教師負責檢查每日衛生、保教、安全工作,做好日評和登記工作。
金華市北苑小學附屬幼兒園考勤規定
為使幼兒園工作能正常有序、保質保量的完成。根據學校有關的規章制度,并參照了市區幼兒園的做法,經學校研究決定,對幼兒園教師考勤工作作如下規定:
1、全勤(無事假、病假、婚假、產假)發放全勤獎。
2、病假、事假半天以上出具申請書或病假條,經學校審核、同意,由當事人安排好代課教師和班務工作。當月病、事假第四天不再享受考勤獎,病、事假滿七天,扣除當月考核獎50%,滿十天扣除考核獎100%。
3、教職工須考慮學校工作的特殊性,婚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長假中進行。在本幼兒園工作滿二年,享受婚假;滿三年,享受產假;假期中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
4、該請長假的(病、事、婚假),必須提前遞交書面申請,并征得園長、校長的同意,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以上規定自下文之日起開始執行。如有特殊情況經校領導另行研究決定。
幼兒園規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民辦幼兒園的管理,促進我縣民辦學前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維護民辦幼兒園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民辦幼兒園,是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單或聯合利用氟家財政性經費依法設立的、面向社會招收學齡前兒童、對其進行保育和教育的學前教育機構。
第三條民辦學前教育事業屬于公益性事業,是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對民辦學前教育實行積極鼓勵、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
第四條民辦學前教育事業納入我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
第二章部門職責
第五條民辦幼兒園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管理體制。
第六條縣教育局是學前教育的主管部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縣民辦學前教育工作發展規劃的統籌協調,具體負責本區域內民辦幼兒教育工作的日常管理、業務指導與工作考核。具體包括:審核認定幼兒園辦園資格,頒發辦園許可證,對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對幼兒園進行分等定級,組織培訓幼兒園的師資,審定、考核幼兒園的教師資格。
第七條縣機關應當及時了解掌握幼兒園及周邊治安狀況,指導幼兒園做好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及時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交警、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加強載運幼兒的車輛安全管理,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及時制止和查處超載等違法行為。
第八條縣衛生部門要貫徹有關兒童衛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規,按照《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規范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具體負責檢查、指導幼兒園衛生防疫和衛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及時處理幼兒園發生的傳染病等影響幼兒安全的事件。
第九條縣住建、質監部門要落實城鎮和新農村配套幼兒園的規劃,加強幼兒園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發現校舍、樓梯護欄及其他教學、生活設施違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應責令糾正。
第十條縣消防隊要指導制定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消防安全業務培訓,定期檢查、指導各種消防設施設備的使用,加消防安全宣傳力度,結合幼兒園工作實際,經常開展各種消防演練活動。
第十一條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具體負責全縣幼兒園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審核認定,監督、檢查幼兒園食堂、飲用水的衛生狀況。文化、工商等部門應當對幼兒園周邊的有關經營服務場所加強管理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者,營造有利于幼兒成長的良好環境。
第十二條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負責對全縣民辦幼兒園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對園舍設施進行安全鑒定,督促存在安全隱患的幼兒園進行整改。
第十三條縣民政局主要負責對已獲縣教育局審批、取得辦園許可證的幼兒園進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縣財政、物價部門主要負責對全縣幼兒園的收費進行管理和督查。
第十四條各鄉鎮要把學前教育納入城鎮、新農村建設規劃,負責本鄉鎮民辦幼兒園的發展規劃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審批程序和舉辦條件
第十五條民辦幼兒園的審批依法由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和個人在本縣合作舉辦民辦幼兒園的,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
第十六條舉辦民辦幼兒園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幼兒園的設置符合本縣教育發展規劃。
(二)舉辦民辦幼兒園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幼兒園的個人應當具有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有符合國家教育方針的辦學宗旨;有符合規范的園名;能夠立承擔民事責任。
(四)有合法的幼兒園章程、組織機構,有符合國家要求的教職工隊伍。
(五)幼兒園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周圍無污染源,無危險和安全(含消防)隱患;幼兒園的園舍、場地、設施、設備以及環境衛生、衛生保健安全(含消防)狀況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
(六)有必備的辦學資金、穩定的經費來源。
第十七條申請舉辦民辦幼兒園,應向審批機關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辦報告及審批申請表。
(二)規范的名稱和決策機構組員名單。
(三)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四)擬聘任工作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明。
(五)擬辦民辦幼兒園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六)擬辦民辦幼兒園的章程草案和發展規劃(包括辦學宗旨、規劃目標、教育教學原則、招收對象和范圍、師資隊伍構成、課程計劃、擬使用的教育教學指導用書等)。
(七)消防部門提供的消防安全審核意見。住建、質監部門提供的房屋及配套設施質量安全鑒定書。
(八)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
(九)有資質的健康檢查單位提供的工作人員健康證明書。
(十)有校車接送的幼兒園需交警部門提供有效證照。
第十八條民辦幼兒園的審批程序:
申辦民辦幼兒園的社會組織和個人向擬辦園所在的鄉鎮中學(池中心小學)遞交申辦報告,鄉鎮中學(池中心小學)審核同意后,再向縣教育局申報。縣教育局根據本縣幼兒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布局要求以及申辦者的條件進行審批。
對申請正式設立的'民辦幼兒園,縣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對審核合格者給予書面批復并頒發辦園許可證。
對申請籌設的民辦幼兒園,縣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在三十個工作日內下發書面批復及籌設批準書。籌設工作應在三年內完成,同時,提出正式設立申請;超過三年的應當重新申報籌設。
第十九條民辦幼兒園持縣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后,應當到縣民政部門進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取得法人資格,并經縣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湖南省服務價格登記證》證后方可招生。
第二十條停辦民辦幼兒園的,應在停辦前兩個月到原審批機關辦理停辦手續,并到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變更舉辦者的,應進行財務清算并報審批機關核準。變更法定代表人、園名、地址的,應報審批機關審核同意后,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未經審批機關核準同意,不得停辦或變更法定代表人、園名、地址。
第四章管理與監督
第二十一條民辦幼兒園與公辦幼兒園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辦幼兒園依法享有辦學自,在法律允許和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范圍內,自籌經費、自聘人員、自主管理。
第二十二條民辦幼兒園應當嚴格執行有關學前教育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尊重幼兒的人格和權利,尊重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和學習特點,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保教并重,關注個別差異,促進每個幼兒富有個性的發展。
民辦幼兒園不得將本園擔負的教育教學任務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承辦;不得進行和參與或迷信活動。
第二十三條民辦幼兒園應當加強安全管理,嚴密各項防范措施,確保安全。建立衛生保健制度,安全防護制度,加強對食品衛生、傳染病預防、園舍設施設備、消防安全、兒童接送等工作的管理,嚴防各類責任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四條民辦幼兒園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報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發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的內容應當與幼兒園審批機關備案的內容一致。不得發布與其招生、教育、管理等行為不相符合的廣告信息。
第二十五條民辦幼兒園的園名應規范,不得使用帶有迷信和色彩的字詞,不得冠以“國際” 、 “ 中國 ” 、 “中華”等字樣。未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不得冠以“雙語” 、 “藝術”等字樣。
第二十六條民辦幼兒園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辦學成本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報縣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并公示。民辦幼兒園收取的費用應主要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幼兒伙食費要單立帳、專款專用,并主動接受價格、教育等部門的監督檢查以及家長監督。
第二十七條民辦幼兒園應當按規定使用由地方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民辦幼兒園應當加強財務管理,遵守財經紀律,按照國家《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規范會計核算,實行帳目公開。
第二十八條民辦幼兒園應當接受當地及教育行政部門的檢查評估。教育行政部門應對民辦幼兒園教育教學、教研活動、評優評先、業務培訓、園務管理等工作進行指導。
第五章園長和隊伍建設
第二十九條民辦幼兒園應當依法招用教職工,并與教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湖南省有關規定為教職工辦理各種社會保險。
第三十條民辦幼兒園教職工實行聘任(用)制,民辦幼兒園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切實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利。
第三十一條民辦幼兒園實行園長任職資格和教師資格制度,其任職條件按照同級同類公辦幼兒園的有關規定執行。民辦幼兒園的園長、教師和工作人員,由舉辦者按國家規定的有關任職資格要求聘任(用),聘任(用)的園長應當報縣教育行政部門核準。
第三十二條民辦幼兒園的教師、受教育者與公辦幼兒園的教師、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民辦幼兒園教師在評優、表彰、職稱評定、培訓、考核、業務活動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教師同等對待。
第六章年檢和督導評估
第三十三條民辦幼兒園教育工作實行年檢、督導評估制度。年檢工作由縣教育局于每年年底組織進行,全縣民辦幼兒園評估為四個等級(示范幼兒園、標準幼兒園、合格幼兒園、不合格幼兒園),年檢合格者加蓋年檢合格章予以確認,年檢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吊銷辦園許可證。
第三十四條督導評估由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牽頭,結合中小學督導評估進行,工作業績納入鄉鎮和鄉鎮中學的目標管理,鄉鎮中學應當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工作檢查加強民辦幼兒園日常管理工作。縣教育局每三年對民辦幼兒園的保教質量、管理水平進行一次全面督導、評估。年檢、評估結果作為評定幼兒園等級的重要依據,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
第七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五條民辦幼兒園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教育行政部門或有關部門予以表彰和獎勵:
(一)改善辦園條件成績顯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績顯著的。
(三)幼兒園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
第三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辦幼兒園,由教育行政部門依照《幼兒園管理條例》的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停止辦園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辦園許可證,擅自招收幼兒的。
(二)園舍、設施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安全標準,妨害幼兒身體健康或幼兒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內容或方法違背幼兒教育規律,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
第三十七條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民辦幼兒園,由教育行政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幼兒園的。
(二)擅自改變幼兒園名稱、層次、類別和舉辦者的。
(三)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的。
(四)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騙取辦園許可證的。
(六)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的。
(七)惡意終止辦學、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的。
(八)教學條件明顯不能滿足教學要求,教育教學質量低下,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九)違國家規定聘任、解聘教師的。
第三十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辦幼兒園或個人,由教育行政部門依照《幼兒園管理條例》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罰款的行政處罰,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門建議有關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幼兒伙食費或挪用辦學經費的。
(四)侵占、破壞幼兒園園舍、設備的。
(五)干擾幼兒園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兒園周圍設置有危險、有污染或者影響幼兒園采光的建筑和設施的。
第三十九條鄉鎮和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民辦幼兒園的日常檢查和監督,對其辦學條件、辦學行為、教育教學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依法責令其限期整改。對問題嚴重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應堅決予以取締。
本辦法頒發前,已經開辦但未履行申報審批手續的民辦幼兒園,由縣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責令舉辦者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限期補辦有關手續。對不符合辦園條件的,縣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責令停止辦學,由縣民政部門登架理機關予以取締;非法辦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非法辦學者承擔,其招收的幼兒,由縣教育行政部門監督非法辦學者妥善安置。
第四十條縣教育、稅務、價格等部門應當加強對民辦幼兒園財務行為的檢查和監督。對收費不提供合法票據行為的民辦幼兒園依法進行處罰。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2、幼兒園廚房規章制度管理制度
1、餐具、用具使用前后清洗干凈
2、確保餐具、盛具一餐一消毒,消毒后的餐飲用具及時存放在餐具專用的保潔柜內備用。餐用保潔柜每天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3、清洗蔬菜、肉類水池分開使用。加工肉類操作臺與蔬菜操作臺分開使用。
4、面板、灶臺隨時保持干凈整潔,愛護愛護灶具、廚具、碗、桶
5、生熟食分開存放,生熟食盛具做明顯標記。
6、嚴把食品安全衛士關杜絕爛、變質、發霉、生蟲偽劣和沒有清洗干凈、有雜質的半成品下鍋
7、粗加工時(如撿菜、削土豆皮等),各種垃圾隨時入筐,地面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8、蔬菜切配前應先沖洗,后浸泡十分鐘以上,再經充分沖洗;禽蛋類在使用前應當對外殼進行清洗。
9、環境衛生要求:食堂清潔衛生,無垃圾,無積水,無污垢、洗碗池無沉渣,下水道通暢無阻,各區域死角衛生干凈,環境衛生實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分區域分工負責,每天不定期檢查。
10、搞好包干區清潔衛生工作,隨時保持干凈,每周不定期檢查兩次,周五掃除清理衛生死角。
11、為幼兒的餐飲做好準備,必須按時供應開餐。
12、按人數定量配餐,杜絕剩飯剩菜,減少浪費。
13、飯菜精工細作,注意軟嫩,兩周菜不重復,注意花色品種及營養元素的調配,做到葷素搭配、粗細搭配。
14、不允許吃剩飯剩菜、原料發生浪費。
15、與保健醫生一起擬定幼兒營養食譜,并嚴格按食譜制作飯菜,每周四之前制定好下兩周食譜,做到營養均衡不重復不重樣。
16、嚴格按照食譜制作飯菜,不允許私自改換食譜,如有變化,需負責人員同意。
17、根據食品庫存制定采購計劃單,杜絕菜品長時間存放,導致變壞變爛,造成浪費嚴重,拒絕質量不過關菜品。
18、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操作時應保持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
19、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20、禁止在廚房內放置任何私人用品,保持廚房內整潔衛生。
21、當日供應的各種菜肴(包括含餡的面制品),應當分別在冰箱內留樣。
22、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封專用容器內,并放置在專用冷藏設施中,每個樣品留樣應滿足檢驗需要,每種菜肴留樣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樣食汽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記錄。23、留樣容器為3套,留樣超過48小時,及時處理并清洗、消毒容器。違規一次扣罰10元
24、留樣冰箱由專人負責,冰箱內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25、始終把防火、防盜、防止食物中毒放在工作的首位。操作中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和產品規格、標準執行、注意衛生、安全檢查和節約。
幼兒園規章制度7
一、各項活動均要以幼兒為中心,工作人員要注意兒童各項活動,戶外活動時不準扎堆聊天,上班時間教師要精神集中,不能擅離幼兒,不準做私事,不能串班。幼兒玩大型玩具時,老師必須在旁照看組織,并教給幼兒正確的玩法,確有急事需離開崗位,應找人替班,替班老師應切實負起責任。
二、幼兒入園要檢查衣袋內有無危險物品。睡覺前要提醒幼兒不要把小東西帶到床上,預防發生意外事故,定期和隨時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懂得怎樣做是正確的、安全的,怎樣做是不安全的、危險的,以及造成危險的后果。
三、藥品、針、刀等物品要放在一定地方,不讓幼兒隨便拿到,劇毒藥品要專人保管,專柜要上鎖,不準放在班上。
四、戶外活動前要檢查鞋帶,注意清點人數,對新入園的幼兒要多照顧,防止跑回家或丟失等問題發生。
五、園領導、醫務人員應定期檢查房屋場地、大型體育器材、玩具、家具、用具、電門、電線、插銷等設備,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每學期不少于2次)。杜絕觸電、砸傷、摔傷、燙(燒)傷等事故發生。
六、幼兒入園時要求家長親自把幼兒交給老師,離園時,要有相對固定的家長接孩子,委托別人來接時,家長應事先通知老師,被委托人接孩子,教師要仔細詢問一些情況,確保幼兒安全離園。
七、炊事員注意食物管理和加工,防止食物中混入異物,禁止采購、制作腐爛變質食物,不讓幼兒吃隔夜飯菜,要做好食品留樣檢查工作。做好每餐前的消毒工作,預防傳染病及食物中毒發生。
幼兒園規章制度8
為了保證醫院工作的正常運行,提高工作效率和醫療質量,使管理上臺階,服務上檔次,增進醫院的社會效益,使醫院各部門、各科室、各級各類人員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循章必嚴、違章必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我院各項規章制度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堅持以病人為中心,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前提下,于3月25日16:00在12樓會議室組織開展了醫療機構相關法律法規及醫院規章制度知識學習的活動。現將我活動總結如下:
一、通過學習提高思想認識,增強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近年來,醫療衛生事業發展迅速,現代化醫院管理對各項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治院、思想匯報專題規范行醫成為醫院在新形勢下應對市場競爭、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為使醫院的管理工作更加適應形勢的需要,以提高管理水平、健全約束機制,以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不僅是指導我盲作的指示燈,更舒范各個部門使其順利工作的保障。
二、遵守規章制度舒范各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
醫院規章制度是醫院一切業務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礎與準繩,是全體員工共同遵守的規范和準則。明確規定員工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應該怎么做;如果工作中違規操作出現錯誤則相應承擔哪些責任,如果在科研工作中取得重成果則有相應的獎賞。這樣,各部門分工明確,職責清楚,相互協作,員工在工作中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避免不必要的探索和相互推諉現象,促進工作人員的'自覺性和講效率的工作作風,是醫院工作規范化、系統化和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工作效率的提高能減少單位成本,從而提高醫院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因此,我院醫務人員應在工作上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規
章制度中的各項要求,規范自身行為,認真完成工作,改進不完善之處,發揚自身優點,要求只有這樣才能以自己的行為真正保證整個醫院工作正常且順利進行,保證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為醫院的發展與進步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幼兒園規章制度9
為使本園辦得更好,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環境,特訂立如下管理制度,望全體教職工嚴格遵守。
一、幼兒園教師必須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無大事不得請假,一個月內允許請假一天,請假當天不支付工資,病假按正常工資的80%支付,請半天假的以三小時計算。
二、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xxx元,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無全勤獎,另外遲到、早退者則在當月工資中扣除xxx元/次。
三、教師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帶情緒進園,上班期間,不隨意換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閑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避免孩子發生意外,嚴格做到:視線只在孩子身上,不允許讓孩子替教師做事,堅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打罵孩子。
五、班級的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變動、丟失或損壞等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后果有老師負責,老師和孩子離開教室期間必須關掉所有電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準隨手亂放,用完后必須放回原處。
六、教師在園內、園外都應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對待家長態度友好,避免與家長爭吵。孩子在室內外活動娛樂期間(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須有老師陪同看護,絕不能讓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間,各班孩子睡覺時,必須有老師值班。
七、每天記錄孩子出勤情況,對全勤的孩子給予獎勵,缺勤xxx天以上的孩子,老師必須主動與家長溝通詢問孩子的情況,家長意見不得隱瞞不報,否則按失職處理,同時要對家長意見做好書面記錄,每月的月底查看記錄情況,以便我們改進。
八、飯前、飯后做好桌面地面衛生工作,注意孩子衛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須消毒,每周六將被褥晾曬一次,午睡后必須做到被褥整齊,地面干凈,被褥有污染及時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掃干凈,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來做,查到則按失職處理,在當月工資中扣除當班老師xxx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間,避免孩子發生意外,老師必須隨手關好大門并上鎖,才能進教室,老師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潔衛生、保證安全、方可離園。
幼兒園規章制度10
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
一.幼兒園教師必須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無大事不得請假,一個月內允
許請假一天(按基本工資扣除)超過一天(按基本工資扣除雙倍),注:請半天假(在中午
十二點前算半天)
二.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50元,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無全勤獎,另外遲到.
早退者則在當月工資中扣除10元/次。
三.教師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帶情緒進園,上班期間,不隨意換班.替班.更不能串班
閑談一切無關工作的事情,避免孩子發生意外,嚴格做到:視線絕對不能離開孩子,不允許
讓孩子替教師做事,堅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打罵孩子。
四.孩子在園內發生責任事故磕傷.碰傷.燙傷.抓傷等)有上述情況,有當班老師自己
負責,接送期間孩子在園內發生責任事故的,則有值班老師負責。
五.班中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變動.丟失或損壞等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后果有老
師負責,老師和孩子離開教室期間必須關掉所有電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準隨手亂放,用完
后必須放回原處。
六.教師在園內.園外都應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對待家長態度友好,避免與家長
爭吵。孩子在室內外活動娛樂期間(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須有老師陪同看護,絕不能讓
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間,各班孩子睡覺時,必須有老師值班。
七.每天記錄孩子出勤情況,對全勤的孩子給予獎勵,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老師必須
主動與家長溝通詢問孩子的情況,家長意見不得隱瞞不報,否則按失職處理,同時要對家長
意見做好書面記錄,每月的月底查看記錄情況,以便我們改進。
八.飯前.飯后做好桌面地面衛生工作,注意孩子衛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須消毒,每周
六將被褥晾曬一次,午睡后必須做到被褥整齊,地面干凈,被褥有污染及時拆洗,下班之前
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掃干凈,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來做,查到則按失職處理,在當月工資中
扣除當班老師10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間,避免孩子發生意外,老師必須隨手關好大門并上鎖,才能進教
室,老師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潔衛生.保證安全.
方可離園。
為使本園辦得更好,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環境,以上管理制度,望全體教職工嚴格遵
守。
幼兒園規章制度11
一、每學期對保教人員、家長、幼兒進行1-2次健康教育。
二、每月幼兒保健人員對保教人員講課一次,內容涉及對保健知識及幼兒常見病的預防,意外傷害的處理等。
三、定期由教師向幼兒講授衛生知識課。
四、園內定期以黑板報,衛生櫥窗等形式宣傳相關知識。
五、園所內備有充足的健康教育圖書、雜志。每個班級要有適合幼兒看的兩種以上的健康教育圖書或畫刊。
幼兒園規章制度12
為了更好地規范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學校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學校工會應按期換屆選舉,及時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工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2、學校工會委員會實行工會主席負責制,負責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的決議和市教育工會的決定,主持學校工會的日常工作;對學校重大問題提出工會委員會經集體討論的建議;自覺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每年至少2次向學校黨組織匯報工作,遇到重大問題應及時匯報。
3、建立健全工會各項工作制度,及時制定學校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相關活動,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4、做好教代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教代會決議的執行;定期組織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實施民主監督。
5、對教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教職工開展教育教學競賽、教育教學改革創新、學習考察及文藝、體育活動;協助學校做好評先評優等工作。
6、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下發的文件規定和要求的貫徹落實。協助和督促學校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教職工集體福利事業,改善教職工生活;關心教職工身心健康,每兩年組織全體教職工體檢一次。
7、與學校行政組織建立聯系制度,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調節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問題。
8、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定期向教職工公布,接受市教育工會和本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督。
9、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10、學校工會工作考核與學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結合進行。
幼兒園規章制度13
為了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的教師隊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規范教師行為,根據上級關于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要求,并結合我園實際,特制訂師德師風建設制度。
一、師德師風建設目標責任制度
幼兒園把師德師風建設責任落實到每一位教師,具體的各項事務均由專人負責,力求做到責任明確,無死角、無漏洞、無空白。
二、師德師風互助制度
幼兒園挑選師德好,業務強,思想道德修養高的教師幫助個別易犯錯誤、脾氣暴躁、性格內向、易沖動自控能力差和剛參加工作的年輕教師,主要從安全、師德等方面對其進行思想教育,主要是了解他們的工作情況和思想動向,及時糾正出現的問題或不良思想趨向。重大問題必須及時報告園長,并作及時處理。
三、師德師風學習制度
幼兒園利用幼兒園的各種會議,對教師進行師德教育,并組織學習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知識,讓每一位教職工明白:作為一位人民教師應該努力做好什么,不能做什么,而且每教師都要有學習筆記。
四、師德師風督促制度
1、幼兒園的師德師風建設由全體教職工相互監督、家長監督、社會輿論監督、并設有監督公開電話。
2、定期聽取社會人士對幼兒園師德建設的評議。幼兒園成設立“家長委員會、家長監督小組”,多方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根據收集的意見和建議,制訂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3、幼兒園干部、教職工凡發現有教師違紀、違法犯罪現象不論是否屬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圍,都必須向幼兒園有關人員反映,凡視而不見,推諉縱容、任其發展的,幼兒園將按照情節和后果加以責任追究。
五、師德師風考評制度
幼兒園堅持做好每日巡查。堅持把教職工師德考核的結果納入教師教學年段崗位考核和教師的年度考核內容,與教師崗
位聘任、提干評優等切身利益掛鉤。
六、師德師風評議制度
幼兒園在每學期期末放假前或下半年開學前,集中對全園教職工師德師風進行評議,通過教師自我總結剖析和日常工作情況記錄,查找學校師德師風管理和教師遵守師德師風規范等方面的不足,制訂整改措施,督促落實,提高教師的師德。
七、師德師風獎懲制度
幼兒園每年評選表彰一次師德先進個人。報告師德師風建設中優秀教師的典型事跡。并獎勵到外地考察的機會。
八、預防和杜絕教師犯罪制度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預防和杜絕教師犯罪。幼兒園將杜絕教師犯罪納入師德師風建設的重要內容,把杜絕教師犯罪的責任分解給每一個年段或每一位教職工,形成有效的防范機制。
2、認真開展預防和杜絕教師犯罪的教育活動。幼兒園必須嚴格執行《師德師風管理制度》,認真組織教職工學習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規范和準則等相關內容。
幼兒園規章制度14
一、匯報范圍和內容:
幼兒園內可能發生的事故的區域、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匯報要求:
1、教職工如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員或者安全領導小組匯報,接到匯報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2、安全員或者安全領導小組對幼兒園的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違法違規行為或存在的事故隱患,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于一時難于整改的重大隱患,在跟蹤督促整改和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的同時,要及時區教育局安辦匯報。
三、匯報受理:
安全員或者安全領導小組在接到事故隱患匯報后,應及時組織力量對匯報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對經查實的存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事故隱患,要及時予以處理,直至消除事故隱患。
四、匯報責任:
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一時難以整改,又沒有及時匯報的或者接到事故隱患匯報沒有及時處理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幼兒園規章制度15
一、有效、科學地組織幼兒園教育工作,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以下簡稱《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以及國家教育部、省、市有關規定,制定幼兒園統計工作規章制度。
二、幼兒園統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對幼兒園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統計調査,統計分析;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本園提供統計資料,實行統計監督,充分發揮統計信息、咨詢、監督三大功能。
三、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和有關人員必須依照《統計法》和統計制度,提供統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偽造、篡改,確保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及時性。
四、統計機構人員及職責、學校確定由園長負責統計工作,把統計工作列入領導工作日程,具體指導,定期研究,經常督促和檢査統計工作,幫助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領導和支持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執行《統計法》和統計制度,準確、及時地完成統計工作任務,加強統計工作現代化建設。
五、綜合統計負責人,代表幼兒園履行《統計法》規定的職責,執行綜合統計的職能,其主要職能是:
1、組織協調本園的統計工作,及時準確地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本園的統計調查任務,收集整理和提供統計資料
2、對本園教育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和教育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實行統計監督 3、統一管理全園的統計調査表和各種基本統計資料,建立健全綜合統計臺帳 4、會同有關基層部門建立、貫徹本園統計工作規章制度,實現統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現代化 六、基層統計工作是各部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管理的基礎,各部門領導要對統計工作給予支持與指導。幼兒園根據各部門統計工作的需要,在有關部門設專、兼職統計人員。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園的統計工作,及時、準確地完成本園業務主管機關頒發的統計調查任務; 2、負責向園綜合統計機構或統計負責人,負責向其他部門提供統計任務所需的與本園有關的統計資料 3、建立健全本園的原始記錄和統計臺帳,對園所工作計劃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實行統計監督。
七、專、兼職統計人員必須具備完成統計任務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對未取得統計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要進行培訓,提高素質,取得“統計上崗證” 八、統計人員有權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依照國家規定提供資料:檢查統計資料準確性,要求改正不確實的統計資料:揭發和檢舉統計調査工作中違反國家法律和破壞國家計劃的行為 九、統計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幼兒園綜合統計由園長負責,基
層統計對綜合統計負責。
十、全園統計資料、統計報表由綜合統計負責人統一管理,在向上級機關和學校提供統計資料、報表的同時,必須報綜合統計負責人一份。
十一、實行統計報表審核制度。綜合統計機構上報的統計資料由主管園長簽字后上報,各基層部門上報的統計資料、報表,經領導簽字交幼兒園綜合統計負責人審核,由主管園長簽字后上報。綜合統計負責人報送的統計資料、統計報表年終送檔案室統一歸檔管。全園統計數據歸幼兒園綜合統計,避免數出多門。幼兒園各級領導制定政策、計劃、檢查計劃執行情況,考核工作成效:進行獎勵和懲罰、發布信息、上報資料、發表文章需要統計資料時,必須以綜合統計負責人簽章提供的統計資料為準。
十二、統計負責人必須嚴守保密和借閱制度,保管好歷史、現行的各種統計數據和資料。
十三、兼職人員除完成日常本職工作以外,應保證有足夠的時間進行統計工作,幼兒園可視其工作情況,給子一定的獎勵。
十四、對統計工作人員獎勵與處罰除執行幼兒園的有關規定以外,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者予以獎勵:凡有第三十二條行為之一者,按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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