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暴力防治工作方案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園欺凌暴力防治工作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園欺凌暴力防治工作方案1
近年來,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的發生,對被欺凌的學生造成身心傷害,破壞了正常的學校秩序。實施嚴重欺凌的學生如果沒有有效教育和管控,也容易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國家十分重視防范校園欺凌工作。
校園應是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園暴力頻發,不僅傷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沖擊社會道德底線。教育部要會同相關方面多措并舉,特別是要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堅決遏制漠視人的尊嚴與生命的行為。
XX學校堅決反對各種程度和形式的欺凌和暴力行為,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言行,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孩子的成長需要家校共育,學校家長要攜起手來,共同防范校園欺凌和暴力在我們孩子身上發生。
一、怎樣辨別孩子遭受欺凌暴力?
家長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遭受欺凌,而且孩子遭受欺凌一般不會主動和老師、家長說。所以,需要老師、家長善于發現。
家長如何辨別自己孩子遭遇校園欺凌和暴力?如果孩子有以下情況,那么孩子可能遭遇欺凌或其他傷害。
1、精神恍惚,心不在焉。成績下滑,學習不在狀態。
2、表現出焦慮,易怒,脾氣變得暴躁,會出現自傷傷人行為。
3、膽小,沮喪,戰栗,做噩夢,看起來沮喪、悲傷甚至試圖自殺。
4、身體經常有傷痕,或出現無明確原因的頭疼或肚疼。
5、書本或者衣服被撕裂,其他物品丟失、損壞。
6、比原來少話,將自己封閉。
7、攜帶刀具,可能是為防身。
8、有時索要、甚至是偷竊家里的錢物,撒謊說老師收費或買學習用品。所以家長要在孩子花錢的事上保持警覺,如果孩子這樣,可能被同學索要錢財或打游戲充值。
9、不愿上學,或告訴家長不想上學了,找各種理由推遲上學,遲到曠課。家長送孩子到校后,害怕家長離開。
10、拒絕談論學校里的事情或與同學之間的關系,或閃爍其詞。
當然不是說出現了這些狀況就說明孩子遭遇欺凌或其他傷害,而是說極有可能。
如果您的孩子遭遇校園欺凌事件或聽說校園欺凌事件,請第一時間與班主任和學校聯系。
二、受害孩子的.家長如何應對欺凌和暴力
1、與老師溝通和確認情況,如果情況屬實,與老師商議解決辦法;注意不可言語過激,避免處理過程中對孩子造成二次傷害。
2、直接與孩子討論。通常孩子會因為羞恥和尷尬而不愿和父母談論。
所以應該要適時鼓勵,讓孩子信任你,并且隨時可以得到你的協助。
3、暫時放下其他事物,全時陪伴孩子,給孩子足夠的安全感。表示對孩子的堅定支持和愛護,穩定孩子的情緒。無論孩子表現出何種行為和狀態,都要耐心陪護。
如果孩子不愿說出具體情況,也不要斥責其懦弱、沒用,而是耐心陪伴,鼓勵和等待孩子說出實情。
4、注意孩子的行為和心理,如果孩子在心理上出現害怕上學、害怕出門、交友焦慮等情況,聯系專業人士給予疏導幫助。
5、如果欺凌和暴力發生上學放學路上,應親自接送孩子直到問題解決,也可安排較年長的學生陪同上下學。欺凌者發現無機可乘,時間長了,會打消實施欺凌的念頭或轉移欺凌目標。
6、如果你的孩子內向害羞而缺少社交,應多幫他安排興趣相符的社團活動,培養孩子適當的社交技巧并且建立自信心。
三、實施欺凌孩子的家長怎么辦?
1、跟你的孩子討論校園暴力行為,在討論中讓孩子明辨是非。
切忌認為孩子沒受別人欺負就行,從而不聞不問,這樣是害了孩子。
實際發生了受到欺凌的孩子家長,將欺凌者傷害的案例。
2、清楚明確地告訴你的孩子,你不能容許這樣的行為,學校、老師、社會、法律都不容許這樣的行為。
跟你的孩子討論受害者可能受到的負面影響,讓孩子設想自己被欺凌的感受,決不能接受孩子只是好玩之類的理由。
陪同孩子向對方真誠道歉。
3、安排一個有效而非暴力的懲罰,懲罰的方式要與你的孩子的施暴行為有關,且符合他的年齡與身心發展,這樣的懲罰可宣示你的權威,表明做錯事會承擔相應后果,并有效阻止施暴行為。
4、增強你對孩子參與活動與行蹤的掌控,并了解他與哪些人往來,是否與社會不良青年交往。
花時間陪你的孩子并且為他們制定合理的活動規范。
5、與學校合作矯正孩子的行為,與學校老師保持聯系,及時掌握孩子的轉變情況。
6、贊美孩子非暴力行為,悔改與擔當負責的表現,遵守學校規范與家庭家風的也值得鼓勵,只要看到孩子為改善施暴行為而努力就大力贊揚他。
7、禁止孩子玩暴力游戲,勸導孩子同時家長自己做到不玩暴力游戲。
8、確保孩子沒有看到家庭成員間的暴力行為,家庭中暴力行為的模范會導致他在學校使用暴力,也會影響到他以后的問題解決方式。
四、參與和旁觀孩子的家長怎么辦?
1、如果孩子與欺凌者關系較近,是欺凌者的朋友,站在欺凌者一方進行幫腔,或聲援欺凌者,拍攝欺凌行為和被欺凌者,也屬于欺凌行為的參與者。
2、在現場即使沒有實際參與,也是為欺凌者助威,縱容欺凌行為,因此,旁觀行為也是錯誤的
如果與雙方都不認識,也不能為了看熱鬧而旁觀。
欺凌者在人多時會為了顯示自己的強大而加重欺凌和暴力行為,因此,純粹的旁觀者也不能說跟事件完全無關。
3、告訴孩子,既不能實施欺凌和幫助實施欺凌,也不能做旁觀者。
4、管教孩子是家長的法定監護職責。家長要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盡量多安排時間與孩子相處交流;
5、及時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現和思想狀況,積極與學校溝通情況,自覺發揮榜樣作用;
6、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管教,特別要做好孩子離校后的監管看護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護、教而不當。
我們都會對孩子嚴格要求,但嚴格不是嚴苛,不是辱罵,不是逼迫。
孩子長大很快,孩子的成長卻是一個緩慢而長久的過程。
家長應做的就是耐心陪伴、溝通、關愛,引導孩子自主判斷對錯,自我形成認知,相信孩子有追求進步的意識和能力。
校園欺凌暴力防治工作方案2
為有效遏制中小學生之間的欺凌和暴力事件,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切實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發生,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現制定焦作六中防治學生校園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如下。
一、積極有效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
1.切實做好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學校根據學生的思想實際,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中小學生守則(20xx年修訂)》,引導全體學生從小知禮儀、明是非、守規矩,做到珍愛生命、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弘揚公序良俗、傳承中華美德。落實《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開展“法治進校園”巡講活動,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落實《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xx年修訂)》,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切實加強家庭教育,家長要注重家風建設,加強對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發生。
2.認真開展預防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
學校強化學生校規校紀教育,通過課堂教學、專題講座、班團隊會、主題活動、編發手冊、參觀實踐等多種形式,提高學生對欺凌和暴力行為嚴重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自覺遵守校規校紀,做到不實施欺凌和暴力行為。研制學校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手冊,全面加強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專題培訓,提高教職工有效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責任意識和能力水平。通過家訪、家長會、家長學校等途徑,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知識,增強監護責任意識,提高防治能力。要加強中小學生違法犯罪預防綜合基地和人才建設,為開展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提供支持和幫助。
3.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
制定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將其納入學校安全工作統籌考慮,健全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及事后干預等機制。要加強師生聯系,密切家校溝通,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同學關系狀況,特別要關注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緒反常、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及產生的原因,對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嚴格落實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針對重點學生、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防治工作。對發現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線索和苗頭要認真核實、準確研判,對早期發現的輕微欺凌事件,實施必要的教育、懲戒。
4.強化學校周邊綜合治理。
學校加大新形勢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實現人防物防技防的深度融合,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園周邊地區安全防范工作。要依托公安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系統,整合各有關部門信息資源,發揮青少年犯罪信息數據庫作用,加強對重點青少年群體的動態研判。結合公安機關密切溝通協作,排查發現學生欺凌和暴力隱患苗頭,并及時預防處置。加強學生上下學重要時段、學生途經重點路段的巡邏防控和治安盤查,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欺凌和暴力問題,要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并通知學校和家長,及時干預,震懾犯罪。
二、依法依規處置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1.保護遭受欺凌和暴力學生身心安全。
學校建立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時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學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學校和家長要及時相互通知,對嚴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迅速聯絡公安機關介入處置。報告時相關人員有義務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學校、家長、公安機關及媒體應保護遭受欺凌和暴力學生以及知情學生的身心安全,嚴格保護學生隱私,防止泄露有關學生個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別要防止網絡傳播等因素導致事態蔓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使受害學生再次受到傷害。
2.強化教育懲戒威懾作用。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學生必須依法依規采取適當的矯治措施予以教育懲戒,既做到真情關愛、真誠幫助,力促學生內心感化、行為轉化,又充分發揮教育懲戒措施的威懾作用。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學校和家長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和警示談話,情節較重的,公安機關應參與警示教育。對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應登記在案并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就讀。對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根據《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置,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家長或者監護人嚴加管教,必要時可由政府收容教養,或者給予相應的行政、刑事處罰,特別是對犯罪性質和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必須堅決依法懲處。對校外成年人教唆、脅迫、誘騙、利用在校中小學生違法犯罪行為,必須依法從重懲處,有效遏制學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發生。各級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要依法辦理學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做好相關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審判和犯罪預防工作。
3.實施科學有效的追蹤輔導。
欺凌和暴力事件妥善處置后,學校要持續對當事學生追蹤觀察和輔導教育。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要充分了解其行為動機和深層原因,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引導和幫扶,給予其改過機會,避免歧視性對待。對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學生及其家人提供幫助,及時開展相應的心理輔導和家庭支持,幫助他們盡快走出心理陰影,樹立自信,恢復正常學習生活。對確實難以回歸本校本班學習的'當事學生,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妥善做好班級調整和轉學工作。要認真做好學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報工作,既要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過分渲染事件細節。
三、切實形成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認真履行上級部門統籌協調。
學校把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作為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學校將按照區教育局的協調與上級部門組織,應成立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任務分工,強化工作職責,完善防治辦法,加強考核檢查,健全工作機制,形成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工作合力。
2.依法落實家長監護責任。管教孩子是家長的法定監護職責。積極引導廣大家長要增強法治意識,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盡量多安排時間與孩子相處交流,及時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現和思想狀況,積極與學校溝通情況,自覺發揮榜樣作用,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管教,特別要做好孩子離校后的監管看護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護、教而不當。要落實監護人責任追究制度,根據《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未成年學生對他人的人身和財產造成損害的,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3.加強平安文明校園建設。學校把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作為加強平安文明校園建設的重要內容。學校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加強組織協調和教育引導。校長是學校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責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長和班主任是直接責任人,要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工的積極性,明確相關崗位職責,將學校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項工作落實到每個管理環節、每位教職工。要努力創造溫馨和諧、積極向上的校園環境,重視校園綠化、美化和人文環境建設。加強優良校風、教風、學風建設,開展內容健康、格調高雅、豐富多彩的校園活動,形成團結向上、互助友愛、文明和諧的校園氛圍,激勵學生愛學校、愛老師、愛同學,提高校園整體文明程度。要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校規校紀,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提高學校治理水平,推進依法依規治校,把六中建設成無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園。
焦作六中
校園欺凌暴力防治工作方案3
各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導室: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c教督辦函〔xx〕x號)要求,各地積極采取行動,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工作有序扎實。為持續深入推進第二階段工作,確保整個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實在在成效,現就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認真做好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月報工作
為及時掌握各地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建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制度。各地要及時了解本地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從9月份至12月份,每月填寫《9-12月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表》(附件1),加蓋公章后,于次月10日前以電子版和傳真兩種形式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由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匯總后報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二、積極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督查工作
(一)督查范圍。全省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二)督查內容。專項治理第一階段開展教育、完善制度、加強預防、及時處理、監督指導以及組織部署等情況。
(三)督查安排。
1.學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于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并報縣(市、區)教育督導部門。
2.縣級普查。縣(市、區)教育督導部門組織督查組對縣域內所有中小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于9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送市教育督導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本級人民政府。
3.市級復查。市教育督導部門組織督查組對所轄縣(市、區)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復查,復查抽取縣(市、區)比例不低于1/3,每縣(市、區)抽取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復查結束后,于10月10日前將復查報告,連同所轄縣(市、區)的督查報告一并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省教育廳及本級人民政府。
4.省級抽查。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督查組對各市治理情況進行抽查,抽取市級單位不少于3個,每個市級單位抽取縣(市、區)不少于2個,每縣(市、區)抽查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抽查結束后,于11月10日前將專項治理報告報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同時報省政府。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各地治理情況,組織督查組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實地督查。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并督促整改。
三、有關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視,按照部署要求,把工作落到實處,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2.為加強工作聯系,請各市于9月12日前將專項治理工作聯絡員名單(姓名、單位、部門、職務、手機、辦公電話等)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3.請各市認真填寫《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統計表》(附件2),于9月12日前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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