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的四種形式
讀完一本書以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這時就有必須要寫一篇讀書筆記了!你想好怎么寫讀書筆記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讀書筆記的四種形式,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常用讀書筆記的形式有:
1、摘要式讀書筆記
摘要式讀書筆記,是在讀書時把與自己學習、工作、研究的問題有關的語句、段落等按原文準確無誤地抄錄下來。摘錄原文后要注明出處,包括題目、作者、出版單位、出版日期,頁碼等,便于引用和核實。摘錄要有選擇,以是否有用作為摘錄的標準。摘錄式筆記可分為:
(1)索引讀書筆記
索引讀書筆記是只記錄文章的題目、出處的筆記。如書刊篇目名、編著者、出版年月日、藏書處。如果是書,要記冊、章、節,如果是期刊,要記期號,報紙要記年月日和版面,以備日后查找方便。例如:莊照:《也談為誰立傳》,《光明日報?〈史學〉》
(2)抄錄原文讀書筆記
抄錄原文讀書筆記就是照抄書刊文獻中與自己學習、研究有關的精彩語句、段落等作為日后應用的原始材料。摘抄原文要寫上分類題目,在引文后面注明出處。
2、評注式讀書筆記
評注式讀書筆記不單是摘錄,而且要把自己對讀物內容的主要觀點、材料的看法寫出來,其中自然也包括表達出筆記作者的感情。評注式筆記有時對摘錄的要點做概括的說明。評注式筆記有下列幾種:
(1)書頭批注
書頭批注,是一種最簡易的讀書筆記作法。就是在讀書的時候,把書中重要的地方和自己體會最深的地方,用筆在字句旁邊的空白處打上個符號,或者在空白處加批注,或者是折頁、夾紙條作記號等等。這種筆記方法不但對書中的內容可以加深理解,也為日后查找提供了方便。
(2)提綱
提綱是用綱要的形式把一本書或一篇文章的論點、論據提綱摯領地敘述出來。提綱可按原文的章節、段落層次,把主要的內容扼要地寫出來。提綱讀書筆記可以采用原文的語句和自己的語言相結合的方式來寫。
(3)提要
提要和提綱不同。提綱是逐段寫出來的要點,提要是綜合全文寫出要點。提要可以完全用自己的語言扼要地寫出讀物的內容。提要除客觀敘述讀物內容外,帶有一些評述的性質。
另一種提要,是對一篇文章或一本書的內容梗概作簡要的說明。
(4)評注讀書筆記
評注讀書筆記,是讀完讀物后對它的得失加以評論,或對疑難之點加以注釋,這樣的讀書筆記叫作評注筆記。例如魯迅讀《蕙櫋雜志》中的一段:清嚴無照《蕙櫋雜志》:西湖有嚴嵩和鄂王《滿江紅》詞石刻,甚宏壯。詞即慷慨,書亦瘦勁可觀,末題華蓋大學士。后人磨去姓名,改題夏言。雖屬可筆,然亦足以懲奸矣。
(5)補充原文讀書筆記
補充原文的讀書筆記,是在讀完原書或文章之后,感到有不滿足的地方進行補充。需要注意的是補充原文不是隨意地加以補充,而是要圍繞中心思想加以引申或發揮。
3、心得式讀書筆記
心得式讀書筆記,是在讀書之后寫出自己的認識、感想、體會和得到的啟發與收獲的一種筆記。它有如下幾種:
(1)札記
札記也叫札記,是讀書時把摘記的要點和心得結合起來寫成的。這種札記的形式是靈活多樣的。可長可短。
(2)心得
心得筆記也叫讀后感。讀書后把自己的體會、感想、收獲寫出來。這些讀書筆記,可以寫讀書時的心得體會,也可以寫對原文的某些論點的發揮或提出批評、商榷的意見。寫這種筆記,一般是以自己的語言為主,也可適當地引用原文。
(3)綜合讀書筆記
綜合讀書筆記是讀了幾本或幾篇論述同一問題的書文后,抓住中心評論它們的觀點、見解,提出自己看法的筆記。
4、記載式讀書筆記
1)筆記本。成冊筆記本可用來抄原文、寫提綱、記心得、寫綜述。長處是便于保存,缺點是不便分類,但可按類單獨成冊。
2)活頁本。可用來記各種各樣筆記。便于分類,節約紙張和日后查閱。
3)卡片。好處便于分類,可按目排列,便于靈活調動又節省紙張,但篇幅小,內容不宜長。
4)剪報、把報紙和有用資料剪下來,長文章可貼在筆記本或活頁本上,短小材料可貼在卡片上。剪報材料可加評注,也可分類張貼,要注明出處,以便使用。
5)全文復印。 重要讀書材料,為保持完整性,可全文復印編目分類留用。
拓展閱讀
形式邏輯讀書筆記
概念是事物及其特有屬性在思維中的反映,是人們認識事物的結果。
概念是思想的細胞。概念要明確。不允許偷換概念。所謂一個概念明確,就是它的外延和內涵明確。
概念不明確會引起思想上的混亂,或者寫出不通的文章,甚至產生工作中的錯誤。
定義是明確概念的一種方法。要下好定義,
必須遵守四條規則:
( 1 )定義者的外延與被定義者的外延必須相等。
( 2 )定義不能是否定判斷。
( 3 )定義不能是比喻。
( 4 )定義不能循環。
下定義的最好方法,是以內涵定義為主,外延定義為輔。
分類是明確概念的一種輔助方法。
要做好分類,必須遵守三條規則:
( 1 )在每一次分類時,應當用同一個分類標準。
( 2 )分類后的各個子類的和應當與母類相等。
( 3 )分類后的各個子類,不能互相重疊。
概念的外延與內涵之間有反變關系。利用反變關系,可以幫助我們達到概念準確。
第二章 判斷
判斷就是斷定事物情況的思想。判斷是用語句來表達的。同一個判斷可以用不同的語句來表達。
簡單判斷就是不包含其他判斷的判斷。包括單稱肯定、單稱否定、特稱肯定、特稱否定、全稱肯定、全稱否定等六種。簡單判斷一般地由量項、主項、聯項和謂項組成。
換位就是互相交換判斷的主謂項,但不改變量項和聯項,也就是把話倒轉過來說。全稱否定判斷、特稱肯定判新可以換位,全稱肯定判新、特稱否定判斷不能換位。
簡單判斷的主項與謂項有周延和不周延的問題。
矛盾關系、反對關系、蘊涵關系,是三種從形式方面來看的判斷之間的真假關系。掌握了它們,就可以使我們知道,作了某種判斷,就一定能作或者不能作另外一些判斷。
第三章 推理
推理是從一個或者幾個已知的判斷得出一個新判斷的思維過程。推理由前提與結論構成。
正確的推理要求: ( 1 )前提是真實的; ( 2 )推理形式是正確的。
形式邏輯研究推理,就是要研究推理的形式。推理分為演繹推理和歸納推理兩大類。演繹推理的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系是必然的。歸納推理的前提和結論之間,沒有必然聯系。
演繹推理在一般情形下,是把一般的知識應用于特殊的場合。歸納推理則是由特殊的事例總結出一般的知識。
演繹推理的特點是:如果前提真,推理形式正確,那末結論一定是真的。
演繹推理有三段論、假言推理、選言推理和二難推理等幾種。
三段論的規則有: ( 1 )中項至少在一個前提中是周延的。( 2 )在前提中不周延的概念,在結論中也不得周延。( 3 )從兩個否定前提不能推出結論。( 4 )如果有一個前提是否定的,那末結論也應是否定的;如果結論是否定的,那末應該有一個前提也是否定的。
必要條件假言推理的規則:否認前件,就要否認后件;承認后件,就要承認前件。
類比推理是歸納推理的一種。從類比推理和其他歸納推理得到的結論,可以作為進一步研究的假說。
假說是我們求得新知識的一種方法。作出一個假說,一方面要在實踐基礎上根據已有的科學知識,另一方面,又不要迷信某一條已有的科學知識。假說是一種歸納與演繹聯合應用的方法。在作出一個假說后,常常要根據假說作好幾步的演繹推理,檢驗由假說所推出的判斷是否和客觀事實相符合,來決定假說是否能夠成立。
第四章 形式邏輯基本規律
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律,是客觀事物的規律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遵守形式邏輯基本規律的要求,是正確思維的必要條件。
同一律、矛后律和排中律,是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律。
同一律的內容是:在同一個思維過程中,一個思想反映什么對象,就反映什么對象。
同一律的公式是:甲是甲。同一律要求人們的思想具有確定性和前后保持同一。
矛盾律的內容是:一對矛盾判斷或反對判斷,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
排中律的內容是:一對矛盾判斷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
第五章 論證
論證就是用一些確實可靠的判斷,通過一個或一串推理,來闡明我們提出的某個判斷的真實性。
有些判斷可以直接根據經驗確定其真假。
有些判斷卻需要通過論證,根據一些別的真判斷來證明它的真實性。但是一個判斷是真是假,歸根到底,還是要靠實踐來檢驗。
論證有三個方面:論題,論據,論證過程。
正確的論證必須遵守的規則:一、論題要明確,不許偷換。二、論據必須是真實的。三、在一個論證中,論據不能是從論題推出的。四、論據必須能推出論題。
在論證過程中,我們還應該防止采用種種不正當的手法。例如,復雜問語,人身攻擊等。
反駁是一種特別的論證。反駁別人的論證,可從三方面著手:
一、對論據的反駁,指出對方的論據不合事實,即論據虛假。
二、對論證過程的反駁,指出對方的論據推不出論題來,即對方論證所利用的推理形式有錯誤。三、對論題的反駁。可以直接指出對方的論題不合事實,即論題虛假;可以由對方的論題引出一些荒謬的結果來證明對方論題的虛假性,這叫做歸謬法;可以直接證明一個與對方論題相反的判斷,這個判斷證明了,對方的論題就被駁倒了,這叫獨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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